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7月12日以适当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蔡华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构成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蔡靖先生因同时担任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故蔡靖先生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并已于2024年6月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的登记工作。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3,117,310股,公司总股本由412,864,254股增加至415,981,564股,注册资本由412,864,254元增加至415,981,564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以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