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威领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8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11: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友元主持,董事会秘书李佳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相关要求,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专项审计机构并重新出具《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京会兴审字第 00840101 号)、《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及截止2023年4月30日止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24]京会兴专字第 00840020 号)等报告。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独立审计,具备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的公告能力良好,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专项审计机构,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