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佳力图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30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9,6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0,111,132.0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7]42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委托理财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符合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
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程序
2024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力图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佳力图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吕 岩 | 周云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