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白宝鲲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2023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金额,即同比例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并相应调减募集资金总额。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本次调减募集资金规模不视为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相应修订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针对上述事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方案调整的专项核查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白宝鲲、白宝萍回避表决。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方案调整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