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二、 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按照《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申报所需材料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7月1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邮政编码:225300
5.联系电话:0523-80225599
6.邮箱:sssw@s-sbio.com
7.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