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文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潘铁伟、钱晓斌因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兴源创: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拟定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5票(潘铁伟、钱晓斌因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兴源创: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8)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10)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潘铁伟、钱晓斌因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计划于2024年8月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兴源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