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号),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293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23.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66.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56.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1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 | 中国银行深 | 771877237293 | 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 |
份有限公司 | 圳福城支行 | 设备研发项目 | ||
2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337110100100720095 | 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
3 | 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 188774084556 | 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
4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755939970510636 | 补充流动资金 |
5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 | 4403040160000423059 | 超募资金 |
6 |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9550880240694300133 | 超募资金 |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的情况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将超募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3040160000423059,开户行: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账号:9550880240694300133,开户行:广发银行深圳华强支行)予以注销,并变更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项目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后,原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广发银行深圳华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废除。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注销、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存储监管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