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苏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