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0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或其代理人)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2236万份,行权期限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止。行权期内,共计188名激励对象行权15.2144万股,剩余27.0092万份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7.9152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1823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25.1067万份。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军先生、任勇先生、张雷先生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4.0595万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43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03.6031万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军先生、任勇先生、张雷先生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