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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威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5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4-045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分配情况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姓名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陈志强董事长、总经理12.007.100.19
廖兴烈董事9.005.320.14
刘孟梅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1.406.740.18
刘影副总经理9.805.800.16
邓英琬副总经理9.705.740.16
冯春发副总经理9.405.560.15
核心员工(共32人)92.8054.881.49
首次授予合计154.1091.132.47
预留权益15.008.870.24
合计169.10100.002.71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除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强、廖兴烈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人员。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姓名类别
1陈志强董事长、总经理
2廖兴烈董事
3刘孟梅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刘影副总经理
5邓英琬副总经理
6冯春发副总经理
7陈子跃核心员工
8李婧薇核心员工
9童佳俊核心员工
序号姓名类别
10王之核心员工
11袁玲核心员工
12胡凤核心员工
13李泽民核心员工
14李剑波核心员工
15夏天核心员工
16兰沙核心员工
17王芝核心员工
18朱宏杰核心员工
19易薇核心员工
20高冲金核心员工
21张意核心员工
22潘华核心员工
23刘志华核心员工
24李琦核心员工
25赵露核心员工
26邓洁核心员工
27张秋悦核心员工
28武云龙核心员工
29王珊核心员工
30郭溪浪核心员工
31钟新华核心员工
32刘阳核心员工
33邓英取核心员工
34李霞核心员工
35李聪霞核心员工
36陈怀法核心员工
37乔松磊核心员工
序号姓名类别
38张博轶核心员工

注:上述核心员工目前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后,由监事会对公示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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