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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环保: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6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146,970股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本数)人民币16.63元/股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13,229股,回购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06,615股,回购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

报告书》。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46,97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248%,最高成交价为11.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494,241.11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变更上述已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5,146,970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注销股份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242,778,68441.41-242,778,68441.78
高管锁定股2,538,9110.43-2,538,9110.44
股权激励限售股10,891,2941.86-10,891,2941.87
首发前限售股229,348,47939.12-229,348,47939.4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3,488,64158.59-5,146,970338,341,67158.22
三、总股本586,267,325100.00-5,146,970581,120,355100.00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股本结构为基础。

3、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监事会意见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已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5,146,970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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