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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24年7月15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7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第十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关联董事刘金成、刘建华、江敏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十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第十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刘金成、刘建华、江敏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十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第十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拟定、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实施、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拟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关联董事刘金成、刘建华、江敏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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