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1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永续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3亿元,其中敞口额度为1亿元,有效期至2025年6月5日。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