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批准函暨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电半导体”)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与磐石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香港”)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大基金拟将其持有的174,288,92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4%)转让给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芯电半导体拟将其持有的228,833,99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9%)转让给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2024年3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30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进展情况
磐石香港近日收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出具的批准函,认定本次交易不违反韩国《垄断监管与公平交易法》(the MonopolyRegulation and Fair Trade Act)第九条第1款的规定,同时提示如本次交易完成前申报事项发生重大变化,需将该重大变化向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报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尚需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