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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6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7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 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会议,选举刘宏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

刘宏英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5日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宏英 女,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10年3月,任健力美(苏州)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0年8月至2021年6月,任苏州工业园区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管理部高级经理。刘宏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宏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刘宏英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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