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英轶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
的换届工作符合规定要求。阮英轶先生、邹非女士符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资格要求,可以作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人予以提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1《关于选举阮英轶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关于选举邹非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延期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延期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审议《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关联监事阮英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