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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编号:临2024-02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谢鹏先生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股东大会后即召开古越龙山董事会十届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7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孙爱保先生主持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孙爱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徐东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附简历)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由以下董事担任(附简历):

1.提名委员会

由董事长孙爱保先生、独立董事朱杏珍女士、独立董事钱张荣先生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朱杏珍女士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董事潘旭辉先生、独立董事蔡敏女士、独立董事朱杏珍女士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蔡敏女士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计委员会

由独立董事钱张荣先生、独立董事蔡敏女士、董事谢鹏先生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钱张荣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战略决策委员会

由董事长孙爱保先生、副董事长徐东良先生、独立董事刘双平先生3名委员组成,董事长孙爱保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徐东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附简历)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吴晓钧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胡志明先生、刘剑先生、徐岳正先生、万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维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附简历)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蔡明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附简历)。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提名及十届董事会一次会议选举,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孙爱保、独立董事朱杏珍、独立董事钱张荣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朱杏珍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钱张荣先生、独立董事蔡敏女士、董事谢鹏先生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钱张荣先生任主任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时召开十届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朱杏珍女士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议案》。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会议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相关人员的提名及其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和确认,程序规范,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2、经核查徐东良先生、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胡志明先生、刘剑先生、徐岳正先生、吴晓钧先生、万龙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3、基于上述意见,同意董事会聘任徐东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柏宏先生、吕旦霖女士、李维萍女士、胡志明先生、刘剑先生、徐岳正先生、万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晓钧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维萍女士为总会计师。

审计委员会同时召开十届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钱张荣先生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对公司拟聘任总会计师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议对公司总会计师等相关人员的提名及其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和确认,程序规范,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李维萍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基于上述意见,同意董事会聘任李维萍女士为总会计师。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附简历:

孙爱保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绍兴县齐贤镇学校副校长、镇党政办副主任,绍兴县土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成员,绍兴县委组织部副科长、科长、组织部副部长,绍兴县柯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绍兴县杨汛桥镇党委书记,绍兴市柯桥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绍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应急办主任,绍兴市委副秘书长,绍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市委副秘书长,现任黄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孙爱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万股,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徐东良先生: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市委办综合二处(法治处)副处长、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主任,市委宣传部理论处、文化事业处处长,市水城办督查处处长、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挂职),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市奥体中心主任,现任黄酒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徐东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万股,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柏宏先生: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宣传干事,古越龙山生物制品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营销部部长,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黄酒集团副总经理。现任黄酒集团董事、党委委员,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柏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45万股,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党委委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吕旦霖女士:1981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新昌县镜岭镇政府党政办干部、团委书记,新昌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干部(借用),新昌县政府办公室外事科干部、副科长、科长,新昌县级机关团工委书记(兼),共青团新昌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新昌县梅渚镇党委副书记,新昌县小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新昌县小将镇党委书记,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人才综合处处长,黄酒集团副总经理。现任黄酒集团董事、党委委员,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吕旦霖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0.31万股,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党委委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李维萍女士: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本公司玻璃瓶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部工程师,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主任、副部长,黄酒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长、董事会秘书、企业管理部部长(兼)、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黄酒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李维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0.49万股,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谢鹏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公司车间技术员,企管部科员,市府办工业处科员(挂职),女儿红公司综合办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黄酒集团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谢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3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潘旭辉先生: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绍兴市审计局综合(社保审计)处科员、综合(社保审计)处副主任科员、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财政审计处处长,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绍兴市富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潘旭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单位绍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韩国强先生:1968年出生,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绍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广告部经理、实业发展公司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公交出租汽车公司经理、一公司党支部书记及副经理、四公司党支部书记及经理;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党支部书记及经理、总经理助理;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资产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及主任、法律事务部经理、安全管理部经理,现任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经理、本公司董事。

韩国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钱张荣先生: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89年8月至1991年11月在绍兴第一印染厂任助理会计;1991年11月至1997年3月任绍兴县球销厂财务科长;1997年3月至2003年8月任绍兴县中国轻纺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部长;2003年8月至2007年3月任浙江梅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20年7月任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3月至今任浙江冠南针纺染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7月任绍兴九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3月任绍兴欧柏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钱张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朱杏珍女士:1964年生,经济学硕士,民建会员,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教授,曾任商学院管理系主任,主讲企业管理学类课程,研究企业管理、越商文化、范蠡文化、酒文化等。2016年6月到2020年9月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杏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刘双平先生:1986年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南大学(绍兴)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酒业协会黄酒分会副秘书长,主要从事发酵工程研究,荣获2017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双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蔡敏女士:1986年出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8月至2015年1月任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岗,2015年2月至2019年1月任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律合规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事务部副主任,2022年4月至今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蔡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胡志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酿酒大师,国家级黄酒资深评委,黄酒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历任绍兴酿酒总厂机黄车间副主任、绍兴市酿酒总公司瓶酒车间主任、生技科科长,本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沈永和酒厂厂长、书记,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胡志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4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刘剑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本公司玻璃瓶厂车间副主任、主任、厂长助理,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销售公司上海分公司经理,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徐岳正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酿酒大师,国家级黄酒资深评委,黄酒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历任绍兴酿酒总公司工艺员、机黄车间主任,鉴湖酒厂厂长,本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销售公司绍兴分公司经理、沈永和酒厂党总支书记、厂长,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徐岳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35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吴晓钧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绍兴市物资局农机物资总公司业务员,海通证券、国泰君安绍兴营业部业务经理,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办主任、行政经理、副总经理兼董秘,成丰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萤火虫基金监事,精富资本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人,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晓钧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5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万龙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科员,浙江古越龙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公司营销部部长,工艺浮雕分公司经理,古越龙山酒厂厂长,销售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黄酒产业园事业部负责人。万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9.97万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蔡明燕女士: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具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2009年5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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