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饶建武、陶志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1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饶建武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EMBA。1996年12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西藏军区;2003年7月至2007年4月,任东莞达晨电子厂培训专员;2007年4月至2009年7月任东莞广明电子厂人力资源部课长;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欣强电子(清远)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课长;2012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课长;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惠州杰希集团人力资源经理;2018年4月至2023年8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资总监;2023年9月至今任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饶建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陶志先生,199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5 年3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计划工程师;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运营部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陶志先生通过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