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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来德”)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奥来德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号),公司于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84,200股,每股发行价格62.57元,新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042,39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0,238,4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8日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承诺投资项目

根据《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

发光材料研发项目

60,059.90 45,900.002 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 14,715.00 14,715.003 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 7,115.00 7,115.00

81,889.90 67,730.00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和“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由2022年9月延长至2023年9月。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9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由2023年9月延长至2024年9月。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其中,“年产10000公斤AMOLE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及AM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料研发项目”已于2023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予以结项,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9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0年9月30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9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2年5月17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年1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3年11月21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万元超募资金在日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OLED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由该公司投资建设研发平台,实施“OLED印刷型发光材料研发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2年1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一: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900万元;项目二: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计划投资2,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金额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34,200.0034,200.0034,200.00

设立吉林OLED 日本研究所株式会社

500.00 500.00 500.00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

2000.00 2000.00 345.18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

2900.00 2900.00 769.63

三、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钙钛矿行业的最新发展前景,综合考虑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拟放缓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将上述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7月,以精准匹配市场需求,增强产品竞争力。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的研发计划,公司已进行蒸镀设备相关的多项技术储备,完成研发用机台、中试机台等多种功能机台的设计方案,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制造650*450钙钛矿功能层蒸镀机,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以国产化、市场化、产业化为目标,在推进650*450钙钛矿设备的样机制作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布局GW级量产设备的开发。

根据“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的研发计划,公司稳步推进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的开发,包括空穴传输材料和电子传输材料。已完成钙钛矿载流子材料作用机理及结构类型的调研,正在积极推进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的前期开发,已实现部分专利布局。目前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线主要为研发线和中试线,对新型钙钛矿传输材料的需求量较小,在各大厂商陆续跟进钙钛矿项目以及技术路线的优化过程中,对钙钛矿电池载流子传输材料的需求量将随着客户的工艺稳定及产线建设逐步增大。公司将在原有的研发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方向,布局开发具有钝化功能的载流子传输材料,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明确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前景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未改变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对“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项目”、“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命器件开发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奥来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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