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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至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煜邦电力
股票代码:6885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持股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4年7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 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煜邦电力”)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煜邦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8

附表: ...... 9

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煜邦电力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至正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2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木栖园83号102室

3、法定代表人:代志纲

4、注册资本:4982.126808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552907710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服务;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

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程技术咨询;可承担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办公设备维修;物业管理;会务服务;餐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备监理(以资质证书为准);技术检测;工程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其中公积金出资100万元;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03年09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9、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10、公司主要股东: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11、邮编:10007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居留权
代志纲执行董事、党支部书记中国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中至正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58,27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5%。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9,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36%,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煜邦电力及自身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煜邦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应有的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煜邦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52,717股,占煜邦电力股份总额的5.323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煜邦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53,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2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煜邦电力股份799,534股,占煜邦电力股份总额的0.3236%,本次减持后中至正持有12,353,183股,持股比例为

5.0000%。

中至正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中至正集中竞价2024/7/2-2024/7/12人民币普通股799,5340.3236
合计//799,5340.3236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至正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中至正合计持有股份13,152,7175.323612,353,183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152,7175.323612,353,183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煜邦电力12,353,183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5.0000%。前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的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代志纲签署日期:2024年7月1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股票简称煜邦电力股票代码6885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木栖园83号102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3,152,717 股 持股比例: 5.323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799,534股 变动比例: 0.3236% 变动后持股数量:12,353,183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00%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煜邦电力及自身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煜邦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应有的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需取得批准是 □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 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代志纲签署日期: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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