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7月1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姜慧女士、陈瑞唐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2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姜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陈瑞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