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934 债券简称:19新兴01债券代码:149504 债券简称:21新兴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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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19新兴01”、“21新兴01”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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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 联系传真:0310-579699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19新兴01
3、 债券代码:112934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债券利率:3.98%
6、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7、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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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9、 债券发行首日:2019年7月16日
10、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9年7月29日
11、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21新兴01
3、 债券代码:149504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24年6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5、 债券利率:3.7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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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7、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9、 债券发行首日:2021年6月9日
10、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1年6月16日
11、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19新兴01”、“21新兴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7月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现将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分派的基本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3,990,058,77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2,790,167股后的股本总额3,987,268,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239,236,116.54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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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发行人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2日。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发行人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39,236,116.54元=3,987,268,609股×0.06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59958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599580元/股=239,236,116.54元÷3,990,058,776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9580元/股。有关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事宜,详情请参见发行人于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39)。
(二)本次权益分派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综合考虑了发行人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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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利润分配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发行人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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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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