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草案的一般风险提示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 终止日 | 复牌日 |
601298 | 青岛港 | A股 复牌 | 2024/7/12 | 2024/7/15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因公司拟对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自2024年7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将于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交易相关各方推进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