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增资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审核意见的
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制度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强公司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工作。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副总经理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行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