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4人,实到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