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7月10日至12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2019年7月13日发布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即2024年7月12日)按面值全额赎回本期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公司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