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
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1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
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变更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公司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董事会同意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变更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