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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37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5日前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7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因董事马志伟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加强企业凝聚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因董事马志伟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为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因董事马志伟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的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与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5、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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