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ST九芝 公告编号:2024-08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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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李振国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孙光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吕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薄金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孙连彬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王永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张劲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陈彦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张全国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3.01 | 选举颜晓惠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王凯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03 | 选举李铁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原则的议案 | √ |
特别提示:
1、提案1、提案2、提案3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表决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可以投0票。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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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送达至登记地点或发送联系人邮箱,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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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可、闻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010-84683155;传真:0731-84499759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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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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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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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李振国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孙光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吕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薄金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孙连彬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王永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张劲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陈彦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张全国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3.01 | 选举颜晓惠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王凯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3.03 | 选举李铁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00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原则的议案 | √ |
投票说明:
1、本次投票分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
(1)非累积投票: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累积投票:
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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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