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法院终结执行程序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本次重大案件涉案标的金额:约1.56亿元
4、对公司的影响:该裁定使得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212万元,预计产生
损益-564万元。公司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如继续执行条件达成后,人民法院可能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对公司资产进行处置。公司已收到法院下发的限制消费令,对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鸿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朝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搜于特集团”)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了莞睿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莞睿保理”)诉搜于特集团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2023)粤19执2889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的《2023-109: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公司上述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的三份执行裁定书[(2023)粤19执2889号之一(两份)、(2023)粤19执2889号之二],以及限制消费令[(2023)粤19执2889号],对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
马鸿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朝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一)[(2023)粤19执2889号之一]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1、将被执行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河源市化龙路步行
街B栋B0l、B02、B03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河源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180号]作价9147864元,交付申请执行人莞睿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AYBR37W)抵偿本案相应数额的债务。上述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2、申请执行人莞睿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
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2023)粤19执2889号之一]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
路217号(缤纷金石)1层3号[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16)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026号]、2层3号[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16)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030号]归买受人所有,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2、上述财产的查封、担保物权效力因拍卖而消灭,买受人可持本裁定到登
记机关办理相关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立生效。
(三)[(2023)粤19执2889号之二]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如中院针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审查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本案将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债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院。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上述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1、该裁定使得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212万元,预计产生损益-564万元。
2、公司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如继续执行条件达成后,人民法院
可能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对公司资产进行处置。
3、公司已收到法院下发的限制消费令,对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鸿及公
司法定代表人林朝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粤19执2889号之一(两份)、(2023)粤19执2889号之二]、限制消费令[(2023)粤19执2889号]。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