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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57证券代码:400212 证券简称:民生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7月12日,民生控股股份

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则。第三条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

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公告编号:2024-57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七) 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第七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

召开监事会会议,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分之一以上

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

召开监事会会议,

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第八条 监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

第八条 监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

公告编号:2024-57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监事。

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监事。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十三条 监事会审议事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过半数
(一) 最近一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二) 上一次监事会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 对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资产运行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实施情况、公司资产质量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五) 讨论监事会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 监事会审议事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经营目

标、方针和重大投资方案提出监督意见;

(二)对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

告提出意见;

(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提出审查、监督意见;

(四)讨论监事会工作报告、工

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监督、审查、评议的事项; (六) 董事会提议的事项或监事提议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4-57 (六) 《公司章程》规定属监事会监督、审查、评议的事项; (七) 董事会提议的事项或监事提议的事项。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逐项对所列议题进行表决。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式,每一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逐项对所列议题进行表决。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采取举手表决的方采取举手表决或记名表决

的方式,每一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条 监事会形成决议后,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子通信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进行披露。

第二十条 监事会形成决议后,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平台网站(https://www.neeq.com.cn)

上进行披露。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

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

股东大会股东会

批准之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法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监事会议事规则中“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与公司法保持一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三、修订原因

鉴于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为保持一致性,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57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刊登于全国股转公司网站(www.neeq.com.cn)。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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