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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

投资决定。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Boshijie Technology Co., Ltd.(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701、2702、

27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致投资者的声明博实结是一家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我们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我们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产品结构以及快速响应能力等优势,积累了众多优质的行业客户资源,其中包括青岛中瑞、三一重工、中联重科、中交兴路、哈啰出行、滴滴出行、财付通(腾讯下属公司)等行业标杆企业。公司上市的目的: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我们可以突破产能瓶颈,丰富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提升我们的公众形象、透明度和市场知名度,增强客户、供应商的信心,为我们业务发展奠定基础。发行上市后,我们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通过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并扩大市场占有率;我们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树立博实结品牌形象、提升市场知名度,推动主营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我们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我们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本次融资是公司发展阶段的重要战略决策。我们结合业务实际合理规划了募投项目,审慎评估了项目的可行性。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获得资本市场支持,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聚焦公司主业,投入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是对我们主营业务进行的扩张和再发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扩大我们的生产规模、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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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公司的产品品类,推动我们产品性能和生产工艺流程的提高和改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整合我们现有研发资源,通过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购置研发设备、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力度等措施,持续提升我们的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巩固和增强我们的技术优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2021年至2023年,我们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3,570.03万元、120,962.02万元以及112,272.07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9,411.72万元、15,766.60万元以及17,421.29万元,盈利状况良好。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多元的产品结构以及快速响应能力,我们积累了众多优质的行业客户资源,为经营业绩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未来,我们将继续专注于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领域,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并紧贴市场需求变化,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针,聚焦客户关注的挑战和压力,加大研发投入以促进技术升级与创新,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此外,我们还将积极开拓营销渠道,在加深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把握海外业务拓展机会,力争成为全球物联网终端领域的领先企业。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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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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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二)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225.2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1%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2024年7月23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发行后总股本8,899.00万股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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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目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 ...... 1

发行人声明 ...... 3

本次发行概况 ...... 4

目录 ...... 5

第一节 释义 ...... 9

一、一般术语 ...... 9

二、专业术语 ...... 12

第二节 概览 ...... 16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6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9

三、本次发行概况 ...... 20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3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 30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4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盈利预测信息 ....... 35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36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36

十、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 36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37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8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8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41

三、其他风险 ...... 4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二、发行人设立及整体变更的情况 ...... 43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 48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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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 48

六、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情况 ...... 49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 51

八、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 57

九、发行人协议控制结构情况 ...... 57

十、公司股本情况 ...... 58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62

十二、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 66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67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 67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69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70

十七、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72

十八、员工情况及社会保障情况 ...... 72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7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 76

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91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32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36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40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情况 ...... 164

七、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164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7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76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76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 181

三、关键审计事项 ...... 182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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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85

六、公司的主要税种、税率以及税收优惠 ...... 221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21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222

九、经营成果分析 ...... 224

十、资产质量分析 ...... 281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99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11十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 311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313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1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1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19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 319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20

五、未来发展规划 ...... 320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24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324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 324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 325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325

五、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情况 ...... 325

六、同业竞争 ...... 327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328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33

一、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 333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3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40

一、重大合同 ...... 340

二、对外担保事项 ......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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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44

第十一节 声明 ...... 346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4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47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48

四、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 349

五、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 350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 351

七、审计机构声明 ...... 352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53

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54

第十二节 附件 ...... 355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55

二、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56

三、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357

四、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381

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385

六、备查文件 ...... 395

七、备查地点、时间 ......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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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博实结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实结有限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惠州博实结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锦天华实业惠州市锦天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惠博科技惠州市惠博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博添益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惠添益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实添益惠州市实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博实结电子深圳市博实结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子公司
爱斯莱特深圳市爱斯莱特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参股公司
赛伯保深圳市赛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博程通深圳市博程通科技有限公司
欣宏展深圳市欣宏展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博实结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
腾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财付通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下属公司)
网联商务网联商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青岛中瑞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三一重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股票代码:600031.SH)
中联重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157.SZ)
易流科技深圳市易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中交兴路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赛格导航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股票代码:832770.NQ)
北京车晓北京车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星软集团星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汇通天下北京汇通天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广联赛讯深圳广联赛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万位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哈啰出行/哈啰单车江苏哈啰惠普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滴滴出行/青桔单车Xiaoju Kuaizhi Inc.及其关联企业,其中Xiaoju Kuaizhi Inc.系滴滴出行(股票代码:DIDI.N)的上市主体
九号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9009.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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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电动北京牛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票代码:NIU)
飞天诚信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86.SZ)
证通电子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97.SZ)
天喻信息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05.SZ)
创识科技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41.SZ)
海科平潭海科(平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自航世纪北京自航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标越科技深圳市标越科技有限公司
卓泰达深圳卓泰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昊德电子山东昊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欣旺达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07.SZ)
美团美团(股票代码:3690.HK)及其关联企业
上海三快智送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恒科浙江恒科实业有限公司
杰创微深圳市杰创微科技有限公司
未来穿戴未来穿戴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望(杭州)开望(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Karooooo Ltd.KAROOOOO(股票代码:KARO.O)及其关联企业
锐明技术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70.SZ)
鸿泉物联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88.SH)
移为通信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90.SZ)
恒智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浩科技深圳市英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译枢通信上海译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南基南基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大联大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702.TW)及其关联企业
文晔文晔领科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世强先进世强先进(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力讯海力迅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慧明电子慧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高照高照国际有限公司
皇创上海皇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北天星电子北天星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先捷时代深圳市先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凯芯诺深圳市凯芯诺科技有限公司
星日深圳市星日电子有限公司
艾钰深圳艾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平线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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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达展芯杭州利尔达展芯科技有限公司
群创伟业深圳市群创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威雅利威雅利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武汉力源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84.SZ)及其关联企业
新蕾新蕾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益登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48.TW)
艾睿电子艾睿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立尚深圳市立尚电子有限公司
鸿芯达深圳市鸿芯达科技有限公司
惠海东莞市惠海半导体有限公司
霆宝霆宝科技有限公司
烨炎深圳烨炎科技有限公司
鼎通鼎通电子有限公司
斐讯斐讯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世平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骏龙电子骏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原智数字原智数字有限公司
安富利晨兴安富利有限公司
泰德兰深圳市泰德兰电子有限公司
信和达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
立功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志诺科技深圳市志诺科技有限公司
联芯联芯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超联超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建威建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友尚友尚香港有限公司
北高智科技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微杭州中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恒泰鼎信深圳市恒泰鼎信科技有限公司
飞毛腿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新海纳深圳新海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艾励源深圳市艾励源科技有限公司
欣柯达东莞市欣柯达能源有限公司
众威深圳市众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鑫鼎源惠州市鑫鼎源科技有限公司
伟江惠州市伟江实业有限公司
科隆源深圳市科隆源电子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14.SZ)及其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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砺剑深圳市砺剑特种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宇恒宇恒电池有限公司
孚安特武汉孚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湘海电子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及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鹏辉能源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38.SZ)
狮桥租赁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思宋上海思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中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本招股意向书《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最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合计2,225.27万股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即本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将实施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二、专业术语

物联网、IoTInternet of Things,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将物体与网络相连接,并通过信息传播媒介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管等功能的一种连接网络
无线通信模组将基带芯片、射频芯片、存储芯片等集成在PCB上并提供标准接口的模块化组件,是连接物联网感知层和网络层的关键组件。各类物联网设备通过无线通信模组实现通信、定位等功能,从而做到“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设备智能化。
车联网以车内网、车际网和车载移动互联网为基础,按照约定的通信协议和数据交互标准,在车与车、路、行人及服务平台之间进行无线通讯和信息交换,以实现智能化交通管理、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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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服务和车辆智能化控制的一体化网络
模组又称模块,由数个基础功能的软硬件共同组成,具备局部完整独立的功能,具有标准接口并集成在线路板上的功能模块
终端泛指发行人的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主要包括商用车监控终端、乘用车定位终端、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
人工智能、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即人工智能,指借助计算机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大数据一种规模大到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多样的数据类型和价值密度低四大特征
分布式计算的一种,指通过网络“云”将巨大的数据计算处理程序分解成无数个小程序,并通过多部服务器组成的系统进行处理和分析这些小程序得到结果并返回给用户的一种计算方式
2G、3G、4G、5G2nd、3rd、4th、5th Generation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分别指第二、三、四、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4G Cat.1、LTE-Cat.1LTEUE-Category1,即速率类别1的4G网络
APPApplication,即安装在智能手机上的应用程序
NB-IoT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即基于蜂窝的窄带物联网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即无线射频识别,为阅读器与标签之间进行非接触式的数据通信,达到识别目标的目的
GNSS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即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它是泛指所有的卫星导航系统,包括全球的、区域的和增强的,如美国的GPS、俄罗斯的GLONASS、欧洲的Galileo、中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以及相关的增强系统等
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即全球定位系统
北斗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是中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QZSSQuasi-Zenith Satellite System,是以三颗人造卫星透过时间转移完成全球定位系统区域性功能的卫星扩增系统
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即控制器局域网络,是ISO国际标准化的串行通信协议。CAN总线已经成为汽车计算机控制系统和嵌入式工业控制局域网的标准总线,美国汽车工业协会以CAN为底层协议专为大型货车和重工机械车辆设计了J1939协议
ADASAdvanced Driver Assistance System,即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是利用安装在车上的各式传感器(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单\双目摄像头以及卫星导航),在汽车行驶过程中随时来感应周围的环境,收集数据,进行静态、动态物体的辨识、侦测与追踪,并结合导航地图数据,进行系统的运算与分析,从而预先让驾驶者察觉到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效增加汽车驾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BMS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即电池管理系统,为一套保护动力电池使用安全的控制系统,时刻监控电池使用状态,通过必要措施缓解电池组的不一致性,为新能源车辆的使用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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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安电流的计量单位,1微安=10-6安培
BSDBlind Spot Detection,即盲区探测系统
DSMDriver State Monitoring,即驾驶员状态监测
OBDOn Board Diagnostics,即车载自动诊断系统
印制电路板/PCBPrinted Circuit Board,即印刷电路板,指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
SMTSurface Mount Technology,即表面贴装技术,可实现电子元器件自动化焊接
DIPDual In-line Package,一种直插式封装技术,具有适合PCB穿孔安装、布线和操作都较为方便等特点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即原始设计制造商,企业根据品牌厂商的产品规划进行设计和开发,然后按品牌厂商的订单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销售给品牌厂商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即原始设备制造商,品牌厂商提供产品设计方案,企业负责开发和生产等环节,根据品牌厂商订单代工生产,最终由品牌厂商销售
TTSText To Speech,即“从文本到语音”,是人机对话的一部分,让机器能够说话。
EPO一项基于离线服务器的GPS辅助定位技术,可大幅缩短GPS卫星的首次定位时间,显著提升用户体验
MES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制造执行系统
GSMA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
商用车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是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商用车包含了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
乘用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一、二、三、四类客运班线一类客运班线(省际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除外)、二类客运班线(市际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除外)、三类客运班线(县际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除外)和四类客运班线(县内客运班线及毗邻县之间客运班线
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
共享单车一种互联网代步出行的解决方案,用户通过手机APP+单车+智能锁+电子围栏实现扫码开锁、GPS定位、预约用车、远程寻车、实时计费、规范停放等功能
共享电单车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用于经营目的投放,向用户提供分时租赁服务的电动自行车
车载行驶记录仪作为车辆与外部的信息交换中心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位置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数据通信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
T-BoxTelematics Box,即远程信息处理器,可直接与汽车CAN通信,获取车辆状态、车况信息等数据,能对数据进行分析,并且将数据和分析结果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上传到后台,也可以接收后台下发的指令并回传执行结果
运输半径在一定的运输条件下,某种交通运输方式能够发挥最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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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的运输
前装电子产品在车辆出厂时已装备
后装电子产品在车辆出厂后装备
聚合支付将多种支付方式或者多个支付渠道进行技术整合,为商户提供一点接入和对账的技术服务

注: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均属于公开数据,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不存在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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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创新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提升技术实力、保持市场份额,公司需要不断加大对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投入。虽然在研发实施前公司会进行详尽的市场调研和技术预研,但研发项目进程及结果的不确定性较高,仍受到产品开发周期、推出时机、客户偏好、竞争对手的产品策略、市场的发展阶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存在研发方向误判、研发项目失败或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研发成本过高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技术迭代的风险

物联网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近些年在智能交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硬件等领域涌现了大量的新技术和新工艺,要求行业内企业准确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加大研发力度,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化能力。若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发展趋势,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方向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未能对具备市场潜力的技术投入足够的研发力度或前沿物联网技术出现革命性突破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从而使得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3、知识产权的风险

知识产权是公司在物联网行业内保持自身竞争力的关键,主要包括专利、核心技术、商标、商业秘密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63项、外观设计专利49项,拥有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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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77项。虽然公司长期以来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且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公司未来仍存在核心技术被他人抄袭、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导致的核心技术泄密风险,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未来如果发生上述风险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需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可能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此外,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法定保护期限,一旦专利年限到期,竞争对手将可以合法地利用、模仿相关技术与公司进行竞争,如果公司未能有效进行技术更新和升级,保持技术优势,可能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64%、24.25%以及28.61%,呈先降后升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生产成本、产品售价、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除产品结构变化,智能支付硬件销售占比提高带动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以外,部分产品因竞争加剧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带动毛利率下滑。2022年度-2023年度,受产品结构变动及原材料降价等因素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增长。随着物联网行业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的迭代升级和创新。若公司未能正确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智能车载终端下游需求复苏不及时,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停滞不前,或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等,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波动甚至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乘用车、商用车产销量以及共享单车投放量下滑风险

乘用车及商用车产销量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近年来受产业结构调整、宏观经济波动等影响,我国汽车产销规模出现短暂回落,但每年仍保持在2,500万辆左右。其中,2022年3-5月,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导致国内汽车产业供应链受到较大冲击,汽车产业供应链的部分企业停工停产、营业受到较大影响,加之居民对消费支出持观望态度,使得短期内汽车产销规模出现较大波动。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1-4月乘用车及商用车合计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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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数据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其中产量由2021年1-4月858.7万辆下降至768.2万辆,销量由2021年1-4月873.5万辆下降至768.2万辆。2022年5月以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消费、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受上述利好因素影响,5-12月乘用车产销量明显增长,其中6月至10月产销量均高于2021年同期。2023年度,伴随系列促销费政策出台等影响,市场需求有所回暖,产销量较去年有所增长。未来若出现宏观经济波动或其他不利因素导致乘用车、商用车产销量复苏不达预期,将会对公司智能车载终端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共享单车投放量方面,受各地政府对共享单车投放量管控影响,2021年市场投放共享单车数量有所减少。虽然共享单车经过前期投放已形成一定的存量规模带动产品更新迭代需求增长,根据交通部的数据,截至2021年3月,全国共享单车投放量近3,000万台,但若未来共享单车投放规模进一步缩减,将会对公司智慧出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6、业务稳定性的相关风险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车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起步,逐步拓展了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报告期内,受公司各类产品市场开拓进度、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结构及收入构成变化较大;公司除产品结构变化,智慧出行组件及智能支付硬件销售占比提高带动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以外,部分产品因终端市场需求变化及竞争加剧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带动毛利率下滑。未来公司产品结构还将随着下游客户需求而变化,若公司市场开拓及下游客户需求出现不利变化,产品结构偏离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或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产品结构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及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而持续下降,将会给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7、募投项目产能过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整体保持高位,其中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减少,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成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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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将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类。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系基于市场发展趋势、公司技术储备和客户资源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但在未来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市场,则公司可能面临产能利用率不足、募投项目产能过剩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约束措施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包括业绩下滑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在内的重要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三、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一、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二、 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6月4日
英文名称Shenzhen Boshijie Technology Co., Ltd.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21年7月30日
注册资本6,673.73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小强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701、2702、2703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701、2702、2703
控股股东周小强实际控制人周小强
行业分类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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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三、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2,225.2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01%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2,225.2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01%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8,899.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5.07元/股(按发行人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2.47元/股(按发行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发行人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按发行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机构投资者和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且在深交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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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及深交所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
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万元,其中:
承销及保荐费用:保荐费用188.68万元;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总额的 7.10%
审计及验资费用1,648.00万元
律师费用1,198.11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513.21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4.63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有调整;以上发行费用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日期2024年7月12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4年7月17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4年7月22日
申购日期2024年7月23日
缴款日期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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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45.0000万股,约占发行数量的

20.00%。

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11.263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

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确定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协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且不参与本次网上与网下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2、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情况(如有)

(1)跟投主体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保荐人跟投机构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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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投数量

如发生上述情形,本次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①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②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③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④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具体跟投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因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跟投与发行价格、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列示如下:

序号名称机构类型
1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2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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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在智能交通领域,公司以“提升安全、提高效率、辅助监管”为目标,为车联网行业提供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在智慧出行领域,公司以“帮助客户实现更高效、更便捷的出行服务”为目标,为两轮绿色出行行业提供智慧出行组件。在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公司以“更智能、更便捷”为目标,为移动支付行业用户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物联网智能支付硬件。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以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基础,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情况如下:

1、智能车载终端产品

公司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按应用领域分为商用车监控终端和乘用车定位终端。

(1)商用车监控终端

公司商用车监控终端主要包括车载行驶记录仪、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等产品。公司商用车监控终端具有路面状况及驾驶行为的智能识别、主动预警、远程监控、全程记录等功能,并通过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车辆管理平台,协助监管部门及企业实现驾驶安全、公共安全、合规监管、企业管理等目标。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强制安装车载行驶记录仪,随着安全监管升级,部分省市已在推进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两客一危”车辆强制安装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目前,公司的商用车监控终端全面覆盖以上业务,同时还应用于网约车/出租车、同城货运、城市公交等细分市场。商用车监控终端主要应用领域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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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乘用车定位终端

公司乘用车定位终端基于GPS/北斗定位技术设计,主要包括2G/4G接线型定位终端、无线超长待机型定位终端、OBD定位终端、4G智能行车记录仪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金融、货物追踪、车辆管理、保险理赔等场景,具体如下图:

2、智慧出行组件

智慧出行借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传统交通工具与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相结合,使出行变得更高效、更便捷。公司的智慧出行组件主要包括智能马蹄锁、智能轮毂锁、电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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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产品、BMS数据通信组件、智能蓝牙仪表盘等,主要应用于共享单车及电动自行车领域。

3、智能支付硬件

公司智能支付硬件包括收款云音箱、云播报打印机等,其采用2G/4G通信技术,接收云端支付和订单信息,实现语音播报或打印功能。公司智能支付硬件主要应用于餐饮、零售、商超、农贸、地摊等移动支付场景。具体情况如下:

4、无线通信模组

无线通信模组是将基带芯片、射频芯片、存储芯片等集成在PCB上并提供标准接口的模块化组件,是连接物联网感知层和网络层的关键组件。各类物联网设备通过无线通信模组实现通信、定位等功能,从而做到“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设备智能化。

公司在无线通信模组领域的技术积累,一方面,将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由智能车载终端拓展到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众多物联网应用场景,逐步搭建起网络层、感知层、平台层和应用层的技术架构和产品生态,另一方面,缩短了公司产品的研发周期,降低了产品研发的技术风险,提升了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同时,由于芯片是无线通信模组的主要原材料,公司无线通信模组的研发和大批量生产,使得公司与核心芯片厂商的关系越来越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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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智能硬件产品

公司以通信、定位技术应用为核心,根据客户在物联网领域的产品需求,逐步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包括电子学生证、按摩仪组件等产品。

(三)主要原材料与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元器件、电池、结构件、PCB、线材、模块;公司主要供应商包括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先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

(四)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的核心工序,如SMT贴片、成品组装、程序烧录、测试及品质控制等核心环节主要由公司自主完成,部分线材、电池的初步组装工序等非核心工序采用外协加工。

(五)主要销售方式和重要客户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产品结构以及快速响应能力等优势,积累了众多优质的行业客户资源,其中包括青岛中瑞、中交兴路、哈啰出行、滴滴出行、财付通(腾讯下属公司)等行业标杆企业。

(六)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产品的销售主要面向于物联网行业中智能交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硬件等细分行业,公司与同行业企业在上述细分行业中拥有各自的竞争优势。

对于国内智能交通领域,在商用车监控终端细分领域中,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包括发行人、锐明技术、鸿泉物联和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乘用车定位终端细分领域中,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包括发行人、移为通信等。

对于国内智慧出行领域,哈啰单车、美团单车和青桔单车在共享出行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雅迪、九号公司、小牛电动车等是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主要参与方,为上述公司提供发行人同类产品的其他参与方主要包括深圳市云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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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云码智能(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等。对于国内移动支付领域,财付通、支付宝、商业银行/银联和聚合支付类企业是行业的重要参与方,为上述企业提供智能支付硬件的企业主要包括发行人、云码智能(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阿尔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杰科电子有限公司、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中,发行人是财付通智能支付硬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产品,其中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包括商用车监控终端、乘用车定位终端。公司上述产品的市场地位如下:

(1)智能车载终端产品

①商用车监控终端市场地位

为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升级形成了较为全面的车载监控产品体系,积累了汇通天下、易流科技、中交兴路等优质客户。目前,公司的商用车监控终端主要应用于重型载货、两客一危、网约客货、同城货运、公交大巴等领域。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定期对重型载货车辆车载终端的产品质量进行公示。根据其发布的《2023年12月道路货运车辆车载终端质量统计表》,截至2023年12月,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车辆数大于10万辆的车载终端型号共14个、涉及终端厂商10家,公司共3个产品型号入列,为入列产品型号数最多的终端厂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终端型号终端厂商上线车辆数
1BSJ_A6BD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10万
2DRT3110(BD)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万
3BSJ-A6-BD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10万
4SF110-GS深圳市首航通信有限公司>10万
5GK-110R7-G1A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0万
6BSJ-A7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10万
7ZJTJ-BR2-3102X陕西天行健车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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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终端型号终端厂商上线车辆数
8ZD-V01H北京中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
9ZJTJ-BR3-HQ03陕西天行健车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万
10ZKC02C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万
11YW3000-YM/MGB深圳市有为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10万
12ZKC02B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万
13DM8002-30深圳市甲天行科技有限公司>10万
14SSIBDS-2D01武汉南斗六星系统集成有限公司>10万

资料来源: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2023年12月道路货运车辆车载终端质量统计表》

②乘用车定位终端市场地位

公司的乘用车定位终端主要应用于汽车金融、货物追踪、车辆管理、保险理赔等场景。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汽车金融领域的乘用车定位终端厂商之一,公司业务发展时间较长、生产规模较大、工艺体系和产品种类齐全,积累了青岛中瑞、赛格导航、万位数字等知名客户。

(2)智慧出行组件

公司的智慧出行组件主要包括智能马蹄锁、智能轮毂锁、电单中控产品、BMS数据通信组件、智能蓝牙仪表盘等,智慧出行组件行业缺乏公开权威市场数据,因此以客户情况对公司的市场地位进行说明。以共享单车领域为例,根据艾媒咨询数据,2022年我国共享电单车用户电单车品牌选择情况前三名分别为哈啰、美团、青桔。公司是哈啰和青桔两个品牌智慧出行组件的主要供应商,在智慧出行组件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3)智能支付硬件

公司的智能支付硬件包括收款云音箱、云播报打印机等,市场缺乏公开统计数据,因此以客户情况对公司的市场地位进行说明。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例,根据艾瑞咨询数据,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中,财付通占比38.8%,排名第二。财付通是腾讯旗下的在线支付平台,是移动支付领域的领军企业,作为财付通智能支付硬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在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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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一)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是 □否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累计研发投入为22,379.86万元,符合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要求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是 □否公司最近一年(2023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11.23亿元,符合不低于3亿元的要求

(二)公司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具体说明

1、公司的技术创新性及其表征

(1)公司技术创新性突出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和技术创新,在模组及终端产品的硬件设计、嵌入式软件开发、云管理平台研发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逐步形成了应用型研究和前瞻性研究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一方面,公司紧跟客户需求,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对通信、定位、AI算法等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形成了多项基于模组的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另一方面,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增加在5G通信、高精度定位、AI算法等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并实现无线通信模组产业化,为公司未来在物联网更多应用场景的产品开发奠定技术基础。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核心产品智能车载终端产品(乘用车定位终端及商用车监控终端)、智能支付硬件、智慧出行组件等产品均拥有先进的技术路线和生产工艺。公司将技术研发作为业务发展的核心,重视技术开发和创新工作,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确保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持续提升,研发投入的方向紧密围绕公司核心产品及未来发展规划,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技术积累,公司已形成9项核心技术。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累计研发投入22,379.86万元,研发投入较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此外,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拥有广东省5G智慧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智慧车联网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通过了中国银联支付终端产品企业资质认证;公司获得了“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制造业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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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中国商用车主动安全十佳产品供应商”等荣誉称号,入选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子公司惠州博实结入选了工信部“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参与编制《汽车记录仪数据安全芯片技术要求》、《汽车行驶记录仪联网通信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讯协议规范》、《商用车智能网联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规范与数据格式》等多项团体标准,公司多年的技术积累为公司技术创新持续提供动力。

(2)公司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

公司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二、

(六)、2、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和应用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2、公司的成长性及其表征

(1)公司整体竞争力较强,已形成一定竞争壁垒

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公司在通信、定位、存储、AI算法、高清图像音视频处理等技术的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以通信、定位等技术应用为核心,集合存储、TTS、数据加密等技术,开发了乘用车定位终端、车载行驶记录仪等产品,并随着通信制式、存储速率等技术的发展,对产品持续进行迭代升级。同时,公司利用AI算法、高清图像音视频处理等技术,开发了具有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驾驶员状态监测(DSM)、盲区监测(BSD)等功能的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在深化智能交通领域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公司利用对通信、定位等技术应用经验的积累,积极扩展产品边界,针对两轮绿色出行和移动支付领域的具体场景,开发了智慧出行组件和智能支付硬件。

凭借公司多年的技术积累、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形成了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在智能支付硬件方面,公司作为财付通(腾讯下属公司)的重要合作对象,为其提供智能支付硬件产品。在智慧出行组件方面,公司客户包括哈啰出行、青桔单车等智慧出行领域标杆品牌的企业。在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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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终端方面,公司与青岛中瑞、赛格导航、万位数字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商用车监控终端方面,公司积累了汇通天下、易流科技、中交兴路等知名客户。公司通过为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大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树立公司的市场信誉度,从而持续获得新的业务机会。

综上,公司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技术领先的产品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整体竞争力较强,已形成一定竞争壁垒。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保持基本稳定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3,570.03万元、120,962.02万元和112,272.07万元,收入规模在基本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略有下降。

(3)公司成长性特征来源于其核心技术形成的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3,570.03万元、120,962.02万元以及112,272.07万元,其中公司核心技术形成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59%、98.27%以及98.96%,均在98%以上,表明公司成长性特征来源于其核心技术形成的产品。

(4)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以应用领域为先导,紧跟技术潮流并及时适应客户需求的快速变化是物联网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公司的产品和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上述三大领域的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具体分析如下:

在智能交通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商用车监控终端和乘用车定位终端,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文件对汽车行驶记录仪的硬件指标和产品智能化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产品的不断更新升级,推动了商用车监控终端行业的发展;以汽车抵押贷款、按揭贷款、以租代购等业务为代表的汽车金融行业市场渗透率逐步增加,以及车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车辆运营企业的车辆管理需求逐步细化,以及通信、定位、存储、AI算法等技术的进步,为乘用车定位终端产品带来庞大的存量更新市场,促使乘用车定位终端行业快速发展。

在智慧出行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智慧出行组件,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产业消费的升级,以及用户对智能化需求的增加和智能产品使用习惯的养成,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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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将对显示控制、续航里程、停启安全等功能进行全方面升级,从而促使其向物联网化方向发展,智慧出行组件作为实现传统电动车智能化升级的重要设备,其所在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支付硬件,智能支付硬件是移动支付行业的重要设备,其所在行业的发展与移动支付行业紧密相关。近年来,我国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推动移动支付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未来,人们对移动支付更智能、更方便、更安全的追求,将加速新兴技术在移动支付行业的应用,进一步带动移动支付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智能支付硬件需求的增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符合成长性特征,公司成长性来源于其核心技术形成的产品,公司创新能力能够支撑公司不断成长,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公司具有成长性并且可持续。

3、公司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及其依据

根据《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相关规定:

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

(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

(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的行业细分领域为“1.1.2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之“3919其他计算机制造”,其中包括移动通信集成终端、物联网通信终端模组、物联网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窄带物联网(NB-IoT)终端设备、汽车电子设备、海量数据智能处理平台、云终端设备、云存储设备、云应用开发支撑平台等重点产品和服务,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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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战略规划。

综上所述,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不支持及禁止的相关行业,公司行业分类准确、不存在所属行业分类变动的可能,不依赖国家限制产业开展业务,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要求。

4、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及其依据

公司计算相关指标的财务数据均依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8650号)得出。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7,144.17万元、7,372.42万元和7,863.27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为22,379.86万元;公司最近一年(2023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11.23亿元。

因此,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是 □否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累计研发投入为22,379.86万元,符合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要求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是 □否公司最近一年(2023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11.23亿元,符合不低于3亿元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自身所属行业不属于《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或禁止类行业,公司依靠创新、创造、创意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特征,业务发展迅速,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及增长预期。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130,787.25105,248.2090,079.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00,567.8283,138.8767,372.2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1.37%10.07%5.76%
营业收入(万元)112,272.07120,962.02133,5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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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净利润(万元)17,421.2915,766.6019,411.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421.2915,766.6019,411.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6,514.9714,395.8519,663.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612.362.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612.362.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97%20.95%31.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98%19.13%3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3,805.0927,173.407,587.90
现金分红(万元)--10,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00%6.09%5.35%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盈利预测信息

(一)整体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4年1-3月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3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4]8655号)。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5,470.0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3.58%;公司负债总计为31,379.7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84%;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4,090.3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0%。2024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4,772.64万元,同比增长0.89%;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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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522.49万元及3,280.04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9.86%及8.14%。具体分析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十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三)2024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基于经营情况对 2024年1-6月业绩进行预计,2023年1-6月及2024年1-6月(预计)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预计)2023年1-6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61,000-65,00057,543.226.01%至12.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10,1008,670.699.56%至16.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0-9,6008,243.399.18%至16.46%

注:上述2024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系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经初步预计,2024年1-6月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61,000万元-6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6.01%-12.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9,000万元-9,6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9.18%-16.46%。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中汇会审[2024]8650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395.85 万元和16,514.97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规定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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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
1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48,786.8148,786.81
2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57,304.54157,304.54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2,025.8032,025.80
4补充流动资金12,885.0012,885.00
合计251,002.15251,002.15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投资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仍有节余,则依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形成了“模组+终端”的业务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领域,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并紧贴市场需求变化,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针,聚焦客户关注的挑战和压力,加大研发投入以促进技术升级与创新,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此外,公司还将积极开拓营销渠道,在加深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把握海外业务拓展机会,力争成为全球物联网终端领域的领先企业。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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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一、(一)、1、创新风险”。

(二)技术风险

1、行业技术迭代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一、(一)、2、行业技术迭代的风险”。

2、知识产权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一、(一)、3、知识产权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1、新应用领域开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的产品应用领域,但物联网应用领域众多,为满足部分新市场需要,并保持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在产品研发前期需投入大量研发资源。若公司无法准确获取市场需求,或研发项目未能顺利推进,产品可能无法获得新应用领域认可,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物联网智能化硬件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较为充分。随着行业市场空间的不断扩大,更多竞争者可能会加入本行业,其中不乏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市场竞争将逐步加剧,缺乏资金、技术、人才等关键资源支撑的企业将可能会被市场淘汰。如果公司不能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则有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减少,进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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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电子元器件、电池、结构件、PCB、线材等。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5.73%、84.39%以及81.92%,直接材料成本为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产品成本的变动。未来若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大幅增长,而公司未能将增加成本合理转移至下游客户,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销售渠道拓展风险

公司业务发展重心为国内市场,此前未对海外市场做系统性战略布局,所以公司海外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公司未来计划加大海外市场开拓的投入,积极搭建海外销售网络,拟新增招聘海外市场销售负责人及海外销售人员,拓宽海外销售渠道。海外市场的拓展对于公司的产品质量认证、销售队伍的建设、产品售后维护的保证等要求较高,若后续销售渠道拓展工作未能顺利进行,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5、业绩波动或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3,570.03万元、120,962.02万元以及112,272.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63.00万元、14,395.85万元以及16,514.97万元,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若未来出现宏观经济不景气、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供应短缺、贸易摩擦加剧等,将可能导致公司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6、乘用车、商用车产销量以及共享单车投放量下滑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一、(一)、5、乘用车、商用车产销量以及共享单车投放量下滑风险”。

7、业务稳定性的相关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一、(一)、6、业务稳定性的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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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控风险

1、规模扩张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持续增加。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和人员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在内部控制、人员管理、资源整合、研发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未能继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相关内控制度不能随着企业规模扩张和发展而不断完善,则可能出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引致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小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5.18%的股份,并通过惠博科技间接控制公司10.00%的股份,通过实添益间接控制公司3.82%的股份,周小强先生直接和间接累计控制公司59.00%的股份。周小强先生可以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通过选举董事、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管理和决策实施重大影响并控制公司业务,如果控制不当将可能会给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为应对因宏观经济波动而导致的全球市场芯片等原材料供应较为紧张的情况,对芯片等紧缺原材料进行了战略性备货,导致年末存货中原材料金额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16,070.14万元、8,182.10万元以及7,752.40万元,占同期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2.71%、

56.17%和57.49%,原材料系公司存货的主要组成部分。未来如果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原材料供求关系趋势的变化以及未对市场需求做出及时反应而使得存货积压、滞销,将会降低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批准编号为GR20214420316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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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编号为GR20194400037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2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2年12月19日,惠州博实结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编号为GR2022440032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未来,若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具备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的资质,则公司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取消或减少而降低盈利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总体上有所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430.91万元、14,103.34万元和15,329.35万元。其中,2021-2022年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22-2023年度营业收入减少而应收账款有所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对部分客户的销售额增加且其信用期相对较长所致。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若经济形势恶化或下游客户、承兑银行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4、毛利率波动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一、(一)、4、毛利率波动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智能车载终端所处细分领域为智能交通领域,该领域业务发展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与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陆续颁布了系列政策要求加强公共交通安全建设,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鼓励交通运输业进一步向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若未来行业监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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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发生变化,而公司不能及时适应或满足未来可能出台的监管政策标准,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可行性论证,对募集资金投向的市场、技术、财务等因素进行了充分分析,该可行性论证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现有技术基础等因素做出。但若未来这些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如果未来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难以全部消化,对项目取得预期回报产生不利影响。

(二)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2.10%、19.13%以及17.9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产能过剩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一、(一)、7、募投项目产能过剩风险”。

(四)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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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Boshijie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6,673.73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小强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6月4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7月30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701、2702、2703
邮政编码518131
电话号码0755-89891969
传真号码0752-8926188
互联网网址http://www.bsjkj.com
电子信箱bsjir@bsjkj.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向碧琼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0755-89891969

二、发行人设立及整体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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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概览

博实结有限成立 (2009年6月,注册资本50万元)由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其中江荣添货币出资25.00万元,陈明颖货币出资17.50万元,关志强货币出资7.50万元

第一次股权转让(2010年6月,注册资本50万元)

江荣添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50.00%股权转让给周小强,陈明颖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35.00%股权转让给陈潭

第一次增资(2010年9月,注册资本2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150.00万元,由全部原股东同比例认购

第二次增资(2011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由全部原股东同比例认购

第三次增资(2013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全部原股东同比例认购

第四次增资(2014年9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全部原股东同比例认购第二次股权转让(2015年6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周小强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2.50%股权转让给谭晓勇,

陈潭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1.75%股权转让给谭晓勇,关

志强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0.75%股权转让给谭晓勇第三次股权转让(2017年7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周小强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2.50%股权转让给崔雯琦,

陈潭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1.75%股权转让给崔雯琦,关

志强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0.75%股权转让给崔雯琦

第五次增资(2018年6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由全部原股东同比例认购

第一次减少注册资本(2018年9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由全部原股东同比例减少第六次增资(2018年10月,注册资本6,673.73万

元)

新增注册资本4,673.73万元,由原股东周小强、关志强、

谭晓勇以及新股东惠博科技、博添益、惠添益认购第四次股权转让(2020年11月,注册资本6,673.73万

元)

谭晓勇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1.44%股权转让给实添益,

陈潭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1.44%股权转让给实添益,关

志强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0.94%股权转让给实添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21年7月,股本总额6,673.73万元)

以2021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1,203.25万元,

折合股份公司股份6,673.73万股;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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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博实结有限成立于2009年6月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江荣添、陈明颖、关志强三名自然人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为关志强,其中江荣添货币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0%;陈明颖货币出资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关志强货币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00%。2009年6月1日,深圳中深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深中深所(内)验字【2009】222号),经审验,博实结有限已收到股东江荣添、陈明颖、关志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均系以货币出资。

2009年6月4日,博实结有限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3011040575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博实结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江荣添25.0025.0050.00%
2陈明颖17.5017.5035.00%
3关志强7.507.5015.00%
合计50.0050.00100.00%

(三)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博实结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14日,博实结有限股东会决议博实结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股东作为拟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21年7月14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15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5月31日,博实结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0,743.01万元。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定以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5693号)审计的博实结有限截至2021年5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1,203.25万元折股,其中6,673.73万元计入股本,其余24,529.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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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

2021年7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68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出具《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4]8754号)。经审验,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6,673.73万元,均系以博实结有限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6,673.7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894367945的《营业执照》,博实结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小强,注册资本为6,673.73万元。

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
1周小强3,015.2945.18%
2惠博科技667.3710.00%
3博添益667.3710.00%
4关志强567.278.50%
5陈潭533.908.00%
6谭晓勇533.908.00%
7惠添益333.705.00%
8实添益254.933.82%
9崔雯琦100.001.50%
合计6,673.73100.00%

(四)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2019年初,公司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周小强3,015.293,015.2945.18%
2惠博科技667.37667.3710.00%
3博添益667.37667.3710.00%
4陈潭630.00630.009.44%
5关志强630.00630.009.44%
6谭晓勇630.00630.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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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7惠添益333.70333.705.00%
8崔雯琦100.00100.001.50%
合计6,673.736,673.7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1、2020年11月27日,博实结股权转让

2020年11月27日,博实结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谭晓勇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1.44%股权以人民币576.00万元转让给实添益,同意股东陈潭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1.44%股权以人民币576.00万元转让给实添益,同意股东关志强将其持有的博实结有限0.94%股权以人民币376.00万元转让给实添益。

2020年11月27日,博实结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博实结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周小强3,015.293,015.2945.18%
2惠博科技667.37667.3710.00%
3博添益667.37667.3710.00%
4关志强567.27567.278.50%
5陈潭533.90533.908.00%
6谭晓勇533.90533.908.00%
7惠添益333.70333.705.00%
8实添益254.93254.933.82%
9崔雯琦100.00100.001.50%
合计6,673.736,673.73100.00%

2、2021年7月30日,博实结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1年7月30日,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二、(三)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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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
1周小强3,015.2945.18%
2惠博科技667.3710.00%
3博添益667.3710.00%
4关志强567.278.50%
5陈潭533.908.00%
6谭晓勇533.908.00%
7惠添益333.705.00%
8实添益254.933.82%
9崔雯琦100.001.50%
合计6,673.73100.00%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件。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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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

六、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1家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1家全资孙公司,无参股公司及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

1、惠州博实结

公司名称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4UMFBF5Q
法定代表人周小强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显示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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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模具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玩具制造;玩具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惠州博实结系公司主要经营的子公司,专门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博实结100.00%

惠州博实结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3年度
总资产88,137.34
净资产59,779.43
营业收入107,500.55
净利润15,471.25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2、锦天华实业

公司名称惠州市锦天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556309679
法定代表人周小强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厂房A)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化学危险物品除外),自有厂房租赁。(此地址不设商场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锦天华实业无实际业务,主要拥有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其厂房租赁给惠州博实结生产经营使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惠州博实结100.00%

锦天华实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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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3年度
总资产6,133.97
净资产6,130.85
营业收入361.67
净利润95.5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三)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分公司。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周小强直接持有公司3,015.29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5.18%,通过持有惠博科技100.00%的股权,进而间接控制公司

10.00%股权;通过持有实添益70.74%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而间接控制公司3.82%的股权。周小强直接和间接累计控制公司59.00%的股权,且报告期内,周小强一直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施重大影响和实际控制,故周小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小强,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62432197901******,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月出生,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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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惠博科技和实添益,基本情况如下:

1、惠博科技

惠博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惠州市惠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2B1BA2D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周小强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厂房)7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广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惠博科技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小强100.00100.00%

2、实添益

实添益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惠州市实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5JMDU2Q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小强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66.7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厂房)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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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

营地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添益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小强普通合伙人47.2170.74%
2李飞有限合伙人8.7413.09%
3陈永卫有限合伙人3.505.24%
4马凯有限合伙人0.871.31%
5谭晓勇有限合伙人0.671.00%
6陈官威有限合伙人0.530.79%
7林栋标有限合伙人0.530.79%
8黄雨春有限合伙人0.530.79%
9王占超有限合伙人0.530.79%
10张琼珍有限合伙人0.350.52%
11谭力华有限合伙人0.170.26%
12周罗成有限合伙人0.170.26%
13杨文强有限合伙人0.170.26%
14谭刚有限合伙人0.170.26%
15凌宇有限合伙人0.170.26%
16姜齐有限合伙人0.170.26%
17林锦欢有限合伙人0.170.26%
18陈田喜有限合伙人0.170.26%
19杨小华有限合伙人0.170.26%
20滕盛弟有限合伙人0.170.26%
21余凯祥有限合伙人0.170.26%
22杨文金有限合伙人0.170.26%
23董庆清有限合伙人0.170.26%
24揭育运有限合伙人0.170.26%
25蔡海涛有限合伙人0.170.26%
26刘中伟有限合伙人0.170.26%
27陶巧文有限合伙人0.170.26%
28叶小明有限合伙人0.170.26%
29彭亮有限合伙人0.170.26%
合计66.74100.00%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陶巧文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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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持股比例5%及以上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博添益

博添益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2B1PF2N
执行事务合伙人向碧琼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667.3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667.3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厂房)六楼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博添益为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形。

博添益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向碧琼普通合伙人48.717.30%
2周旻雅有限合伙人162.1524.30%
3朱群有限合伙人80.0812.00%
4杜国有有限合伙人66.7310.00%
5胡景邦有限合伙人53.388.00%
6王月星有限合伙人36.705.50%
7王海涛有限合伙人36.705.50%
8黄子豪有限合伙人20.023.00%
9杨美婵有限合伙人13.352.00%
10王峰有限合伙人6.671.00%
11黎明有限合伙人6.671.00%
12袁兵有限合伙人6.671.00%
13吴少文有限合伙人6.671.00%
14颜超有限合伙人6.010.90%
15李四强有限合伙人6.010.90%
16李小民有限合伙人6.0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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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7李鹏程有限合伙人6.010.90%
18肖参有限合伙人6.010.90%
19刘开锋有限合伙人6.010.90%
20隆伟有限合伙人6.010.90%
21赵必华有限合伙人5.340.80%
22胡利华有限合伙人5.340.80%
23朱坚有限合伙人4.670.70%
24余新陆有限合伙人4.670.70%
25吴桂荣有限合伙人4.670.70%
26池英明有限合伙人4.000.60%
27杨累有限合伙人4.000.60%
28刘慧有限合伙人4.000.60%
29马跃虹有限合伙人4.000.60%
30杨和云有限合伙人4.000.60%
31彭洋阳有限合伙人4.000.60%
32翁翔有限合伙人3.340.50%
33许昌顺有限合伙人3.340.50%
34陈兴亮有限合伙人3.340.50%
35王园升有限合伙人3.340.50%
36廖燕良有限合伙人3.340.50%
37高园园有限合伙人3.340.50%
38张文明有限合伙人2.670.40%
39张贵琼有限合伙人2.000.30%
40洪慧有限合伙人1.330.20%
41骆炜芳有限合伙人1.330.20%
42陈锦如有限合伙人1.320.20%
43朱生平有限合伙人0.670.10%
44曾令飞有限合伙人0.670.10%
45李炜有限合伙人0.670.10%
46丁均祥有限合伙人0.670.10%
47熊冬有限合伙人0.670.10%
合计667.30100.00%

2、关志强

关志强,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60102198112******,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关志强持有公司567.27万股股份,为直接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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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为8.50%。

3、谭晓勇

谭晓勇,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60111197701******,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谭晓勇持有公司536.45万股股份,其中直接持有533.90万股,通过实添益间接持有2.55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8.04%。

4、陈潭

陈潭,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60103197911******,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陈潭持有公司533.90万股股份,为直接持有,持股比例为8.00%。

5、惠添益

惠添益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2B1M6XM
执行事务合伙人雷金华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333.6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厂房)五楼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惠添益为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形。

惠添益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雷金华普通合伙人53.3916.00%
2寻果有限合伙人83.4125.00%
3朱群有限合伙人53.3916.00%
4赵晓亮有限合伙人40.0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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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5桂丰有限合伙人33.3710.00%
6向碧琼有限合伙人11.343.40%
7马颖杰有限合伙人9.012.70%
8傅兆柯有限合伙人6.672.00%
9徐珍有限合伙人6.011.80%
10曹忠良有限合伙人4.001.20%
11胡景邦有限合伙人3.341.00%
12杨美婵有限合伙人3.341.00%
13张海丽有限合伙人2.670.80%
14唐用有限合伙人2.670.80%
15翟贤华有限合伙人2.000.60%
16刘富强有限合伙人2.000.60%
17郑远胜有限合伙人2.000.60%
18周旺盛有限合伙人2.000.60%
19卢毅有限合伙人1.670.50%
20赵文明有限合伙人1.330.40%
21龙晓宇有限合伙人1.330.40%
22向世灿有限合伙人1.330.40%
23宁志敏有限合伙人1.330.40%
24陈利锋有限合伙人1.000.30%
25郭健文有限合伙人1.000.30%
26杨伟良有限合伙人1.000.30%
27周建朋有限合伙人1.000.30%
28黄训良有限合伙人0.670.20%
29周卫波有限合伙人0.670.20%
30夏雨杰有限合伙人0.670.20%
合计333.65100.00%

八、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九、发行人协议控制结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结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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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6,673.73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225.27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899.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项目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股份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周小强3,015.2945.183,015.2933.88
惠博科技667.3710.00667.377.50
博添益667.3710.00667.377.50
关志强567.278.50567.276.37
谭晓勇533.908.00533.906.00
陈潭533.908.00533.906.00
惠添益333.705.00333.703.75
实添益254.933.82254.932.86
崔雯琦100.001.50100.001.12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2,225.2725.01
合计6,673.73100.008,899.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九名股东,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周小强3,015.2945.18
2惠博科技667.3710.00
3博添益667.3710.00
4关志强567.278.50
5谭晓勇533.908.00
6陈潭533.908.00
7惠添益333.705.00
8实添益254.933.82
9崔雯琦100.001.50
合计6,673.7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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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五名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
1周小强3,015.2945.18董事长、总经理
2关志强567.278.50董事
3谭晓勇533.908.00董事
4陈潭533.908.00事业部副总经理
5崔雯琦100.001.50未在公司任职
合计4,750.3671.18-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情况

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无新增股东情形。

(六)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关联股东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周小强3,015.2945.18周小强持有惠博科技100.00%股权;周小强系实添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惠博科技667.3710.00
实添益254.933.82
2周小强3,015.2945.18周小强与关志强系表兄弟关系
关志强567.278.50
3谭晓勇533.908.00谭晓勇的配偶向碧琼系博添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博添益667.3710.00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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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九)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

1、博实结有限设立时股权代持情况

(1)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

2009年6月,博实结有限设立时,江荣添货币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0%,陈明颖货币出资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00%。基于商业竞争策略及博实结有限当时发展前景不明朗等因素,为避免股东显名被竞争对手关注并影响公司发展,周小强、陈潭没有成为显名股东,分别请其同学江荣添、陈明颖代持股权并工商登记为名义股东。

因此,江荣添、陈明颖并非博实结有限的实际出资人,江荣添系代周小强持股,陈明颖系代陈潭持股,由此形成公司历史上的股权代持。

(2)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2010年4月2日,博实结有限召开股东会,经审议同意股东江荣添将其持有的5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25万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周小强;同意股东陈明颖将其持有的3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17.5万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潭,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0年4月15日,原股东江荣添与周小强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日,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10)深证字第61348号《公证书》对本次股权转让作了公证。2010年4月15日,原股东陈明颖与陈潭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日,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出具(2010)深证字第61347号《公证书》对本次股权转让作了公证。

2010年6月18日,原股东江荣添、陈明颖分别与新股东周小强、陈潭签订《股权转让确认书》,对本次股权转让予以确认。

2010年6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对博实结有限本次股权转让予以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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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次股权转让系解除博实结有限于2009年设立时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博实结有限设立时存在的股权代持即解除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博实结有限2011年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

(1)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

崔雯琦与周小强等人系朋友关系,经过多年的认识及看好博实结有限的发展,多次表达入股博实结有限的意向,经过多方协商、沟通,2011年9月29日,崔雯琦分别与周小强、陈潭、关志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了公证手续,约定周小强、陈潭、关志强将各自持有的博实结有限2.5%、1.75%、0.75%的股权分别以5万元、3.5万元、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崔雯琦。2011年10月13日,崔雯琦向周小强、陈潭、关志强支付完毕上述转让款。

鉴于股权转让协议已办理公证手续,协议真实有效,且股权转让款项已支付完毕,崔雯琦基于对周小强等人的信任,未明确约定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时间。另外,当时博实结有限尚处于创业初期阶段,且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崔雯琦在University of Abertay Dundee攻读金融专业硕士(2011年11月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尚未确定自身职业规划及未来发展方向,崔雯琦本人希望暂不作为公司显名股东,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崔雯琦持有的上述股权暂由周小强、陈潭、关志强代为持有,暂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2017年2月,崔雯琦入职深圳市方圆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方圆鑫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考虑到自身职业规划逐渐清晰且博实结有限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崔雯琦与周小强等协商,希望实现股权代持还原并办理公司工商变更手续。

2017年7月,周小强、陈潭、关志强与崔雯琦就上述代持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崔雯琦与周小强、陈潭、关志强之间的股权代持即解除完毕,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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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提名人
1周小强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7月-2027年7月董事会
2关志强董事2024年7月-2027年7月董事会
3谭晓勇董事2024年7月-2027年7月董事会
4雷金华董事、财务总监2024年7月-2027年7月董事会
5师斌独立董事2024年7月-2027年7月董事会
6宫兆辉独立董事2024年7月-2027年7月董事会
7徐德明独立董事2024年7月-2027年7月董事会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周小强,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9年至2009年6月先后在航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星远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龙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翰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任职。2009年6月至2021年7月历任博实结有限执行董事、经理等职务,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小强系公司的主要创始人、技术带头人,亦是公司多项核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关志强,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9年6月先后在深圳市精锐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硕金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龙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翰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任职。2009年6月至2021年7月历任博实结有限运维中心总监、供应链服务中心总监等职务,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谭晓勇,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1年3月至2007年6月历任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课长、销售经理等职务,2009年6月至2021年7月历任博实结有限营销中心总监、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雷金华,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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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至2009年3月先后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凤凰岗爱威电子厂、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凯欣达多媒体有限公司任职,2009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师斌,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至2019年12月先后在河南平允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任职,2019年12月至今任广东卓凡(大亚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宫兆辉,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今先后在辽宁财专、辽东学院、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任职。2009年1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7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广东速美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华智机器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月至今担任深圳海清智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德明,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今历任惠州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师、电气工程系主任,现任惠州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系主任,2023年10月至今任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提名人
1马颖杰监事会主席2024年7月-2027年7月周小强
2黄子豪监事2024年7月-2027年7月周小强
3曹忠良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7月-2027年7月职工代表大会

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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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颖杰,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5月至2021年7月历任博实结有限研发工程师、研发主管、研发总监、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子豪,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3年9月先后在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唯计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2013年10月至2021年7月历任博实结有限销售工程师、销售部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曹忠良,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8年12月先后在乐金显示(广州)有限公司、乐金伊诺特电子器件(广州)有限公司、乐金电子部品(惠州)有限公司任职,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历任博实结有限事业部经理、制造中心副总监,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3名,均由董事会聘任,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任职期间
1周小强总经理2024年7月-2027年7月
2向碧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4年7月-2027年7月
3雷金华财务总监2024年7月-2027年7月

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周小强,简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十一、(一)、1、董事会成员”。

向碧琼,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2年8月至2015年6月先后在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奇珠宝有限公司、TCL-罗格朗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任职,2015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博实结有限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雷金华,简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十一、(一)、1、董事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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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4、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周小强、马颖杰、刘开锋3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
1周小强董事长、总经理
2马颖杰监事会主席
3刘开锋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周小强,简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十一、(一)、1、董事会成员”。

马颖杰,简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十一、(一)、2、监事会成员”。

刘开锋,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12年10月先后在东莞市奇声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东莞东权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惠阳东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任职,2012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事业部软件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在兼职 单位职务兼职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周小强董事长、 总经理惠博科技执行董事公司股东
实添益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
雷金华董事、财务总监惠添益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
师斌独立董事广东卓凡(大亚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其他企业
宫兆辉独立董事华智机器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教授不存在关联关系
深圳海清智元科技股独立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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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在兼职 单位职务兼职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徐德明独立董事惠州学院电气工程系主任不存在关联关系
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向碧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博添益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周小强与发行人董事关志强为表兄弟关系;发行人董事谭晓勇与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向碧琼为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十二、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公司的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均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相关承诺,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协议义务、责任或承诺的情形。除上述合同或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其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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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或 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比例(%)
1周小强董事长、 总经理3,015.29847.713,863.0057.88
2关志强董事567.27-567.278.50
3谭晓勇董事533.902.55536.458.04
4雷金华董事、财务总监-53.3953.390.80
5马颖杰监事会主席-9.019.010.14
6黄子豪监事-20.0220.020.30
7曹忠良职工代表监事-4.004.000.06
8向碧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60.0660.060.90
9刘开锋核心技术人员-6.016.010.09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发生诉讼纠纷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近三年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董事/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1月1日 -2021年7月28日周小强2020年1月1日,博实结有限未设立董事会,周小强为执行董事
2021年7月29日 -2022年1月29日周小强、关志强、谭晓勇、董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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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董事/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璞、师斌、宫兆辉、夏正林

璞、师斌、宫兆辉、夏正林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选举周小强、关志强、谭晓勇、董璞、师斌、宫兆辉、夏正林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周小强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2年1月29日 -2024年4月9日周小强、关志强、谭晓勇、董璞、师斌、宫兆辉、徐德明夏正林因个人原因辞职,2022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德明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4月9日-2024年7月7日周小强、关志强、谭晓勇、雷金华、师斌、宫兆辉、徐德明董璞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雷金华为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4年7月7日至今周小强、关志强、谭晓勇、雷金华、师斌、宫兆辉、徐德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成员无变动

2、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近三年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监事/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1月1日 -2021年7月28日杜国有2020年1月1日,博实结有限未设立监事会,杜国有为监事
2021年7月29日 -2024年7月7日马颖杰、黄子豪、曹忠良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选举马颖杰、黄子豪为公司监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曹忠良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马颖杰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主席
2024年7月7日至今马颖杰、黄子豪、曹忠良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成员无变动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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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 -2021年7月28日总经理:周小强2020年1月1日,博实结有限经理为周小强
2021年7月29日 -2024年7月10日总经理:周小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向碧琼 财务总监:雷金华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周小强为总经理、向碧琼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雷金华为财务总监
2024年7月10日至今总经理:周小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向碧琼 财务总监:雷金华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4、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近三年未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1月1日 -至今周小强、马颖杰、刘开锋2020年1月1日,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周小强、马颖杰、刘开锋已在公司任职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最近三年,公司核心管理层稳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动主要因股份制改制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新增认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述人员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连续性及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除持有公司股份外,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 关联关系对外投资企业出资金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周小强董事长、总经理惠博科技100.00100.00
实添益47.2170.74
2谭晓勇董事实添益0.6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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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公司职务/ 关联关系对外投资企业出资金额 (万元)出资比例 (%)
3雷金华董事、财务总监惠添益53.3916.00
4马颖杰监事会主席惠添益9.012.70
5黄子豪监事博添益20.023.00
6曹忠良职工代表监事惠添益4.001.20
7向碧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博添益48.717.30
惠添益11.343.40
8刘开锋核心技术人员博添益6.010.9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关系,亦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情形。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在公司内部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除领取其本职岗位工资外,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

公司监事均为公司内部员工,除领取其本职岗位工资外,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工资组成。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报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未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等津贴标准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适用期至下一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其中,《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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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二)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税前)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薪酬总额351.29355.68319.35
利润总额19,127.2917,292.8521,769.68
占比1.84%2.06%1.47%

(三)最近一年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从发行人领取 薪酬的情况最近一年是否在关联企业领取薪酬(发行人子公司除外)
1周小强董事长、总经理33.29
2关志强董事27.75
3谭晓勇董事33.42
4雷金华董事、财务总监41.68
5师斌独立董事8.00
6宫兆辉独立董事8.00
7徐德明独立董事8.00
8马颖杰监事会主席39.23
9黄子豪监事39.30
10曹忠良职工代表监事25.70
11向碧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43.18
12刘开锋核心技术人员35.74

最近一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从公司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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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二)已完成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为增加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凝聚力及稳定性,公司通过设立博添益、惠添益和实添益三家员工持股平台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中,博添益的基本情况及股权激励实施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七、(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惠添益的基本情况及股权激励实施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七、(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实添益的基本情况及股权激励实施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七、(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公司的股权激励安排有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均确认了股份支付,但不涉及实际资金支出,未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不涉及期权激励,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股权激励实施完成后,周小强合计控制公司59.00%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股权激励安排对公司控制权不构成影响。

十八、员工情况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1、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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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员工人数1,4731,3321,415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分布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员工人数员工占比
1生产人员83956.96%
2研发人员39626.88%
3销售人员1117.54%
4管理人员1278.62%
合计1,473100.00%

(二)社会保障及福利情况

1、社会保障和福利缴纳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公司与全体员工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在册员工人数1,4731,3321,415
实缴人数1,4381,3141,395
未缴人数351820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在册员工人数1,4731,3321,415
实缴人数1,4331,3101,372
未缴人数402243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主要为:

(1)部分新员工由于入职较晚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全或原单位未结清社会保险费等原因,公司无法及时在其入职当月为其办理完成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手续;

(2)部分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不属于依法应参保人员,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部分员工主动要求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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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发行人非核心岗位的生产人员,此类人员流动性较大且多数系农业户口或异地户籍,有自住房屋并已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加之部分员工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不理解,参保意识淡薄,不愿接受因缴纳五险一金而冲减工资收入。

2、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小强承诺,“如公司经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历史上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因此受到处罚、或被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时,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处罚款项,并全额承担利益相关方提出的赔偿、补偿款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应由公司负担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三)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为解决用工难问题及满足临时性用工需求,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均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包括包装工、组装工等,不涉及公司的核心岗位及生产工序,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

2、劳务派遣人数及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的劳务派遣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劳务派遣用工(A)872645
正式员工(B)1,4731,3321,415
用工总数(C=A+B)1,5601,3581,460
劳务派遣用工占比(D=A/C)5.58%1.9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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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人数比例超过10%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小强承诺,“本人将持续督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合规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来因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问题被主管部门要求补充办理相关手续,补缴费用或缴交行政罚款的,或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其他损失的,本人承诺,将无条件承担该等损失、罚款及相关费用,以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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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在智能交通领域,公司以“提升安全、提高效率、辅助监管”为目标,为车联网行业提供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在智慧出行领域,公司以“帮助客户实现更高效、更便捷的出行服务”为目标,为两轮绿色出行行业提供智慧出行组件。在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公司以“更智能、更便捷”为目标,为移动支付行业用户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物联网智能支付硬件。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如下图: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广东省5G智慧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智慧车联网工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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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通过了中国银联支付终端产品企业资质认证。公司参与编制《汽车记录仪数据安全芯片技术要求》、《汽车行驶记录仪联网通信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讯协议规范》、《商用车智能网联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规范与数据格式》等多项团体标准。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获得了“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中国商用车主动安全十佳产品供应商”等荣誉称号,公司子公司惠州博实结入选了工信部“国家级绿色工厂”。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63项、外观设计专利49项,拥有软件著作权77项。公司致力于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智能、安全、高效、便捷、可靠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产品结构以及快速响应能力等优势,积累了众多优质的行业客户资源,其中包括青岛中瑞、三一重工、中联重科、中交兴路、哈啰出行、滴滴出行、财付通(腾讯下属公司)等行业标杆企业。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乘用车定位终端31,853.6528.67%31,711.3026.68%38,078.6428.92%
商用车监控终端20,836.9118.75%17,094.8114.38%31,748.6324.11%
智慧出行组件23,096.2620.79%12,963.6010.91%20,361.2315.46%
智能支付硬件16,781.7615.10%42,662.0535.89%32,677.6524.82%
其他智能硬件12,708.8011.44%9,289.137.81%3,891.182.95%
无线通信模组955.520.86%519.150.44%1,307.960.99%
其他4,868.424.38%4,635.083.90%3,616.992.75%
合计111,101.32100.00%118,875.12100.00%131,682.2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其中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包括商用车监控终端、乘用车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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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

(二)主要产品及其应用介绍

公司以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基础,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1、智能车载终端产品

公司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按应用领域分为商用车监控终端和乘用车定位终端。

(1)商用车监控终端

公司商用车监控终端主要包括车载行驶记录仪、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等产品。公司商用车监控终端具有路面状况及驾驶行为的智能识别、主动预警、远程监控、全程记录等功能,并通过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车辆管理平台,协助监管部门及企业实现驾驶安全、公共安全、合规监管、企业管理等目标。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强制安装车载行驶记录仪,随着安全监管升级,部分省市已在推进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两客一危”车辆强制安装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目前,公司的商用车监控终端全面覆盖以上业务,同时还应用于网约车/出租车、同城货运、城市公交等细分市场。商用车监控终端主要应用领域如下图:

①车载行驶记录仪

车载行驶记录仪具备采集、存储车辆里程、位置、速度、温度、油耗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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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的功能,并提供安全风险报警、语音提醒服务。公司车载行驶记录仪通过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车辆管理平台等,为监管部门及企业提供可视化的实时车辆行驶数据,实现车辆行驶状态的安全监控与管理。公司车载行驶记录仪产品的基本系统构成如下:

②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

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是车载行驶记录仪的功能升级产品,其搭载了高清车载摄像机并应用AI视觉算法技术,实现在不同环境下对驾驶员及乘客状况、道路及行人状况、车辆运行状况、车辆装载及货物状况的全方位、可视化的实时监控。公司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的基本系统构成如下:

公司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产品具备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驾驶员状态监测(DSM)、盲区监测(BSD)等功能,可进一步提升商用车的智能化管理水平。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具体功能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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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名称功能内容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具有车道偏离预警、前车碰撞预警、车距过近预警、行人碰撞预警、交通标识牌及前车车牌号识别等功能。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当检测到车辆出现高风险状况,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会向驾驶员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将预警信息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车辆管理平台等,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驾驶员状态监测(DSM)识别驾驶人身份,实时监测驾驶员状态,包括闭眼、打哈欠、分神驾驶、抽烟、打电话、未系安全带等。在驾驶过程中,当检测到驾驶员出现高风险驾驶行为,会向驾驶员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将预警信息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车辆管理平台等,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盲区监测 (BSD)准确识别驾驶员驾驶过程前向、右侧等视觉盲区中的行人等目标物,对驾驶员及行人发出预警信号,从而减少因盲区导致的交通事故,并将数据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车辆管理平台等,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③T-BOX产品

T-BOX(Telematics Box)即远程信息处理器,可直接与汽车CAN通信,获取车辆状态、车况信息等数据,能对数据进行分析,并且将数据和分析结果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上传到后台,也可以接收后台下发的指令并回传执行结果。

目前,公司T-BOX产品主要应用于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监控领域,通过采集柴油车的车速、发动机转速、发动机燃油流量、氮氧化物浓度等数据,分析尾气排放状况。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对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T-BOX产品通过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车辆的尾气排放数据,协助监管部门实现环保合规管理。

(2)乘用车定位终端

公司乘用车定位终端基于GPS/北斗定位技术设计,主要包括2G/4G接线型定位终端、无线超长待机型定位终端、OBD定位终端、4G智能行车记录仪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金融、货物追踪、车辆管理、保险理赔等场景,具体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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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定位终端主要功能包括位置监控及异常状态告警等。乘用车定位终端被放置或安装于移动类资产中,通过传感器及卫星导航系统处理器实时采集目标资产的位置、移动轨迹、车辆状态等信息,并将采集的信息上传至企业管理平台,实现目标资产的追踪定位。此外,在资产或设备状态异常时,乘用车定位终端将异常状态数据上传至企业管理平台,保障目标资产安全。

2、智慧出行组件

智慧出行借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传统交通工具与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相结合,使出行变得更高效、更便捷。公司的智慧出行组件主要包括智能马蹄锁、智能轮毂锁、电单中控产品、BMS数据通信组件、智能蓝牙仪表盘等,主要应用于共享单车及电动自行车领域。公司智慧出行组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共享单车领域

公司共享单车领域产品主要包括智能马蹄锁和智能轮毂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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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产品简介
智能马蹄锁智能马蹄锁使用低功耗蓝牙、广域网通信等技术取代物理钥匙,用户通过手机应用软件即可实现单车解锁,使用完毕后通过手动关锁。智能马蹄锁是共享单车的物联网连接装置,可实现定位、数据交互等功能,帮助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对共享单车进行运营和管理
智能轮毂锁相比于智能马蹄锁,智能轮毂锁的锁芯部位没有直接暴露,锁车装置不易损坏,提升了共享单车使用寿命。同时,智能轮毂锁采用高精度定位技术,用户仅能在固定位置使用手机应用软件开关车辆,有利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对共享单车的运营和管理,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对城市的市容监管

(2)电动自行车领域

公司电动自行车领域产品主要包括智能蓝牙仪表盘、BMS数据通信组件、电单中控产品等,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简介
智能蓝牙仪表盘是用户手机与电动自行车连接的重要设备,用户通过操作手机应用软件,可实现电动自行车运行状态显示、蓝牙解锁、一键寻车、车辆防盗等功能,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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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产品简介
BMS数据通信组件获取电池管理系统检测到的电流、电压、充放电保护状态、过温、过流等数据并上传至平台,实时对电池进行定位追踪和状态远程监控,主要应用于电动自行车换电场景下的电池管理
电单中控产品是电动自行车智能化的中枢设备,其采用2G/4G通信技术、蓝牙通信技术,实现电动自行车与平台、手机应用软件之间的数据交互,具有一键寻车、防盗报警、碰撞报警、远程锁车、轨迹查询、里程预估等功能,为用户提供便捷安全的行车环境

3、智能支付硬件

公司智能支付硬件包括收款云音箱、云播报打印机等,其采用2G/4G通信技术,接收云端支付和订单信息,实现语音播报或打印功能。公司智能支付硬件主要应用于餐饮、零售、商超、农贸、地摊等移动支付场景。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收款云音箱收款云音箱主要用于支付信息的语音播报,具有低延迟、长待机、播报清晰等特点。商户收款后,收款云音箱接收云端推送的结算信息,转换为商户自定义的专属播报信息并以语音的形式进行播报,减少了非现金支付过程中少付、逃单、漏单等情况,避免对商户造成经济损失
云播报打印机云播报打印机主要用于支付或订单信息的语音播报和票据打印。商户收款或接收订单后,云播报打印机将云端推送的交易信息语音播报,并同步打印收款票据或外卖、团购等订单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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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线通信模组

无线通信模组是将基带芯片、射频芯片、存储芯片等集成在PCB上并提供标准接口的模块化组件,是连接物联网感知层和网络层的关键组件。各类物联网设备通过无线通信模组实现通信、定位等功能,从而做到“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设备智能化。为加深对物联网底层技术的理解、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公司自2015年开始专门进行无线通信模组的研发。经过多年的人才和技术积累,公司在通信、定位、射频、信号处理、平台软件等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研发实力,实现了2G至4G、NB-IoT等多种制式无线通信模组的自研、自产、自供。

公司在无线通信模组领域的技术积累,一方面,将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由智能车载终端拓展到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众多物联网应用场景,逐步搭建起网络层、感知层、平台层和应用层的技术架构和产品生态,另一方面,缩短了公司产品的研发周期,降低了产品研发的技术风险,提升了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同时,由于芯片是无线通信模组的主要原材料,公司无线通信模组的研发和大批量生产,使得公司与核心芯片厂商的关系越来越紧密。

公司无线通信模组产品主要如下所示: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LTE系列 模组产品支持LTE多频段(B1/B3/B5/B8/B34/B38/B39/B40/B41)4G通信、数据传输,具有传输速度快、传输数据量大等优势特征,可应用于移动支付、车载监控、智慧出行等有大量设备联网需求的领域
GSM/GPRS系列模组产品支持GSM/GPRS全频段(GSM850MHz、EGSM900MHz、DCS1800MHz、PCS1900MHz)的通信功能,满足物联网产品通信需求;具有小尺寸、低功耗等特征,可以应用于车载监控、车载定位、移动支付、智能穿戴、智慧出行等领域
WiFi+蓝牙系列模组产品兼容WiFi和蓝牙技术,支持WiFi定位、蓝牙定位功能;基于产品的强信号检测技术,能实现复杂环境下的快速定位,满足物联网产品的定位需求,可以应用于智能家居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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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NB-IoT系列模组产品采用新兴的NB-IoT技术,支持多频段(B1/B3/B5/B8)数据传输功能,具有超小尺寸、低功耗等特征,能满足物联网行业的大量设备连接需求,可以应用于智能计量、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等领域
GNSS系列模组产品采用先进的辅助定位技术、低功耗技术,基于多定位方式(北斗/GPS/GLONASS/QZSS定位等)能有效缩短定位时间,满足物联网产品的快速定位需求;产品具有高灵敏度、低功耗等特征,可以应用于车载监控、车载定位、智能计量、便携式导航等领域

5、其他智能硬件产品

公司以通信、定位技术应用为核心,根据客户在物联网领域的产品需求,逐步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包括电子学生证、按摩仪组件等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产品简介
电子学生证采用4G通信、混合定位、射频识别等技术,聚焦“平安校园”的应用场景,通过接入手机小程序和学校管理平台,实现学生定位/轨迹查询、语音通话、SOS报警、班级通知等功能,守护学生健康成长、赋能新型智慧校园
按摩仪组件采用低功耗蓝牙通信技术,实现手机与按摩仪的通信连接和智能控制,是按摩仪的关键控制组件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

公司主要通过向下游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形成收入和利润。公司基于客户需求分析及对行业未来趋势的研究,通过对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及无线通信模组等持续研发投入,不断将新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保持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实现盈利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驱动公司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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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电子元器件、电池、结构件、PCB、线材等,采购渠道主要包括直接向原厂供应商购买或向原厂供应商的代理商购买。公司基于实际订单情况、备产计划或预计订单、对原材料市场供应的预判等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对于芯片、电子元器件等重要原材料,公司通过预判市场供需形势和公司的需求,适时组织采购,保障安全库存;对于通用原材料,公司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采购,保证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内部管理、价格、质量、工艺、供货能力、服务响应速度等多项指标进行考察,并由采购、生产、技术、品质等部门综合评估,最终确定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对供应商的品质、交付、价格及服务等方面实行绩效评估,并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估结果适时调整采购方案。公司制定一系列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工作,品质部门对入库前的采购物资进行外观、参数、性能等指标判定,保证入库材料质量。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的核心工序,如SMT贴片、成品组装、程序烧录、测试及品质控制等核心环节主要由公司自主完成,部分线材、电池的初步组装工序等非核心工序采用外协加工。

公司计划物控部门依据销售需求规划产能并制定生产计划及物料调拨计划。工程部门根据产品特征及现有生产设备条件等制定作业标准及作业规范,以指导生产现场作业,并在必要时开发新设备及新工艺以保证产品品质、提升生产效率。生产部门严格遵守作业标准、作业规范完成生产任务。

公司通过了ISO 9001和IATF 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公司具备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品质部门对物料入库、生产过程、产品出货全过程进行可追溯质量管理,以保证产品品质满足出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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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直销模式按照客户群体分类情况如下:

(1)车载运营服务商客户

公司智能车载终端产品主要面向汽车后装市场,而汽车后装市场具有地域分布广泛、市场参与主体众多、客户需求个性化、各地监管政策存在差异等特点。因此,为满足终端客户及当地监管需求,智能车载终端行业形成了由设备厂商与车载运营服务商分工合作的模式。其中,公司作为设备厂商,主要专注于产品的研发、生产并将产品销售至车载运营服务商,车载运营服务商则主要负责为终端客户提供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及本地化的实时运营服务。

由于智能车载终端实现的功能不同,车载运营服务商为终端客户提供的服务存在一定差异。对商用车监控终端,相关政策要求车辆运营企业需建设企业监控平台并将终端设备接入政府监管平台,车载运营服务商需向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为实现合规监管、企业管理等功能,车载运营服务商需结合终端客户及政府监管需求,在当地进行较为复杂的设备选型、配件选取、设备安装、车辆管理平台搭建等工作,并提供车辆定位、监控、调度、年审等全方位的实时本地化运营服务。对于乘用车定位终端,车载运营服务商主要向终端客户提供设备集成及运营服务,包括配件选取、设备安装、资产管理及追踪、风控服务等,其中风控服务主要包括车辆运行报表分析、预警分析等,从而为终端客户提供经营支持。

公司与车载运营服务商之间是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关系,车载运营服务商根据自身客户需求向公司选购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并自主完成项目实施,满足终端客户需求。

(2)其他类型客户

公司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无线通信模组及其他智能硬件主要面向终端客户销售,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①智能支付硬件采用ODM模式,智慧出行组件、其他智能硬件采用ODM/OEM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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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M模式、OEM模式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ODM模式下,客户对产品概念、性能规格、成本品质等提出需求,公司会对产品市场信息调研,并结合自身的研发资源和研发能力,自主设计完成智能终端产品技术方案,以全面开展可制造性分析和品质保证分析验证工作,最终经客户确认后组织生产交付。OEM模式下,客户已完成产品设计和质量体系标准要求,由公司组织生产交付。

②无线通信模组主要为满足公司自身产品的内部生产使用,属于相对标准化的产品,公司仅对富余产能下的少量模组对外销售。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现有经营模式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而形成的,受到产业政策、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符合行业特点和商业惯例。

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模式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经营模式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以车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起步,逐步拓展了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物联网产品及服务。同时,公司积极向物联网产业链上游延伸,研发并生产无线通信模组,实现了“模组+终端”的垂直整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产品不断丰富和延伸,逐步扩展到物联网诸多应用领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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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及核心技术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

1、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无线通信模组生产,第二阶段为终端产品生产。公司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智慧出行组件及智能支付硬件等终端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基本相似。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2、核心技术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

公司核心技术是通信、定位、AI等技术的综合应用,主要体现在整体产品方案下的数据采集和挖掘、存储及纠错,电子技术和无线智能控制等方面。通过对核心技术的应用,公司智能交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硬件等领域的产品在可靠性、稳定性、智能化等方面处于行业较高水平。在生产工艺流程中,通过程序烧录、老化测试、性能测试等关键工序对产品方案进行验证,使得产品达到预期的性能与效果。

(六)生产经营涉及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公司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方法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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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种类主要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处理效果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可实现废水达标处置
废气厨房油烟高效静电除油烟净化器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
焊接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等收集系统、锡焊烟尘净化机
噪声生产设备等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放置在密闭的厂房内,隔间墙体选用吸声材料,且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音、减震等措施可实现噪声在标准范围内
固体 废弃物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可实现固体废弃物达标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

(七)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包括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销量,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三、(二)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及销售价格”的相关内容。

(八)公司主要产品和业务符合产业政策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19其他计算机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的行业细分领域为“1.1.2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之“3919其他计算机制造”,其中包括移动通信集成终端、物联网通信终端模组、物联网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窄带物联网(NB-IoT)终端设备、汽车电子设备、海量数据智能处理平台、云终端设备、云存储设备、云应用开发支撑平台等重点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鼓励的新兴产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获得了“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中国商用车主动安全十佳产品供应商”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国家针对公司所属行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二)、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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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主要产品和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19其他计算机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的行业细分领域为“1.1.2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之“3919其他计算机制造”,其中包括移动通信集成终端、物联网通信终端模组、物联网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窄带物联网(NB-IoT)终端设备、汽车电子设备、海量数据智能处理平台、云终端设备、云存储设备、云应用开发支撑平台等重点产品和服务。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发行人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公安部及各省市级公安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及各省市运输管理部门。其中,公安部及各省市级公安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及各省市运输管理部门是智能交通领域、智慧出行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是智能支付硬件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

公安部及各省市级公安机关负责设立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研究分析信息通信业发展形势;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推动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查信息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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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管理支付机构等。

交通运输部及各省市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共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等。

2、行业自律组织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和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开展安全防范产品调查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和安防行业市场建设;推动中国名牌产品战略;培训安防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国内外技术、贸易交流合作;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做好行业资讯服务。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是由国内从事通信设备和系统及相关的配套设备、专用零部件的研究、生产、开发单位自愿联合组成的非营利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主要负责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企事业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促进联合,提高会员单位素质和经济效益,促进通信产品满足国内外不断增长的需求。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是由智能交通领域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负责提供智能交通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建议;推动各种交通方式之间以及智能交通领域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的横向联系,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承担有关智能交通领域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评审,研究制定智能交通相关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建立国内外智能交通领域的沟通渠道,促进智能交通领域技术和产业的交流等。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是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主要负责组织会员开展技术交流,广泛开展多领域交流,促进会员单位互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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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开展行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接受委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的研究、制定与修订,承担科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组织开展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和位置服务技术应用和发展方面的学术交流、成果推广、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宣传具有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前景的技术与产品;推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和位置服务的社会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等。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产品和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

(1)我国物联网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序号名称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1《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
2《“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年国务院提高物联网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等领域的覆盖水平,增强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
3《“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21年工信部推动存量2G/3G物联网业务向NB-IoT/4G(含LTE-Cat1)/5G网络迁移,构建低中高速移动物联网协同发展综合生态体系;按需完善NB-IoT网络部署,在交通路网、城市管网、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有需求场景提升深度覆盖水平;推动北斗在移动通信网络、物联网、车联网、应急通信的应用
4《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工信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社会现代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稳固。突破一批制约物联网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联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催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模式,导出一批赋能作用显著、综合效益优良的行业应用,构建一套健全完善的物联网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
5《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2020年工信部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动移动物联网创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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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全面发展的通知》

全面发展的通知》展,打造移动物联网标杆工程,拓展基于移动物联网技术的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
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2020年工信部开展5G-V2X标准研制及研发验证,强化5G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围绕5G各种典型应用技术和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典型应用场景,健全完善数据安全管理
7《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2018年国家统计局将“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8《“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6年国务院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
9《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积极争取并巩固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等领域全球领先地位,着力构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比较优势

(2)我国智能交通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序号名称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1《关于推进IPv6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年国家发革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等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基于IPv6海量地址资源和高质量网络传输等能力,研究推进智慧公路车路协同网络建设,打造精准定位、高效安全的智慧交通数据网络,鼓励开展行业级自治域节点建设
2《“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22年国务院到2025年,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智能化、绿色化取得实质性突破,综合能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显著提升,交通运输发展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
3《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2035年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基本建成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北斗时空信息服务、交通运输感知全覆盖。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等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4《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21)2021年公安部新增音视频记录功能,同时对行驶记录仪的通信、定位、存储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将于2022年7月开始实施
5《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2021年交通部加快推进重点营运车辆使用北斗车载定位装置,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1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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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行动方案(2021-2023年)》

行动方案(2021-2023年)》及以上重型货车等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2023年完成)
6《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2021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内重型货车(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7《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5年)》2019年交通部完善运载工具运行监测制度规范,实现对车辆、船舶等运载工具数据自动化采集
8《交通强国建设纲要》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深化交通公共服务和电子政务发展。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
9《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交通部推动载运工具、作业装备智能化,鼓励具备多维感知、高精度定位、智能网联功能终端设备应用,提升载运工具远程监测、故障诊断、风险预警、优化控制等能力
10《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交通部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实现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
11《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2018年交通部鼓励支持道路运输企业在既有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重型营运货车(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应前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实现对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
12《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推动智能车载终端、车规级芯片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高精度定位及动态地图等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上的产业化应用。完善面向多种营运车辆的综合信息服务和远程监测系统,推进面向公安交通管理、商业运输车辆调度和道路运输监管等领域的交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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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1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18年交通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客运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客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有效接入符合标准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14《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交通部加快构建车联网,提升“两客一危”车辆的在线监管能力,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的入网率和上线率分别达到99%和95%以上
15《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完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提高安全性能,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
16《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2016年交通部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应按规定配置顶灯、运营状态标志、计程计价设备,以及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安全防范设施和消防器材等
17《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18《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2012)2012年公安部统一产品形式,完善通信协议,定位方式优先支持北斗定位系统,于2012年9月开始实施

(3)我国智慧出行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序号名称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1《“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22年国务院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监管服务功能,推动在具备条件地区建设自动驾驶监管平台。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优化整合民航数据信息平台。提升物流信息平台运力整合能力,加强智慧云供应链管理和智慧物流大数据应用,精准匹配供给需求。有序建设城市交通智慧管理平台,加强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
2《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序发展共享交通,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合理配置停车设施,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因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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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鼓励公众绿色出行

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鼓励公众绿色出行
3《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2019年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二部门加快实施机非分离,减少混合交通,降低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相互干扰。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根据城市交通承载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
4《交通强国建设纲要》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加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发展共享交通,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服务系统,实现出行即服务
5《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 -2018)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和使用说明书的主要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6《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明确共享单车应科学确定发展定位、引导有序投放车辆、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共享单车行业应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4)我国智能支付硬件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序号名称时间发布部门相关内容
1《“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年国务院合理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深化应用,发展智能支付、智慧网点、智能投顾、数字化融资等新模式,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有序开展可控试点。
2《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3《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
4《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所涉及的业务系统、客户端软件、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等,应当持续符合监管部门及行业标准要求,确保条码生成和识读过程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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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初以来新制定或修订、预期近期出台的行业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所属物联网行业属于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2019年以来,工信部陆续制定了《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政策,指出应构建5G应用生态系统,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动移动物联网创新发展,拓展基于移动物联网技术的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应把握全球移动物联网技术标准和产业格局的演进趋势,推动存量2G/3G物联网业务向NB-IoT/4G(含LTE-Cat.1)/5G网络迁移,构建低中高速移动物联网协同发展综合生态体系。在国家相关政策大力推动下,物联网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三)物联网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公司产品和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的行业细分领域为“1.1.2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之“3919其他计算机制造”,包括移动通信集成终端、物联网通信终端模组、物联网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窄带物联网(NB-IoT)终端设备、汽车电子设备、海量数据智能处理平台、云终端设备、云存储设备、云应用开发支撑平台等重点产品和服务。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如下:

1、物联网的定义

物联网是一种计算设备、机械、数字机器相互关系的系统,其通过各种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和通用唯一识别码(UID),依靠互联网传输数据等方式,可以实时、自动地对物体进行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等。物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而产生的,其架构可分为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及应用层共四个层级,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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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层实现对物理世界的智能感知识别、信息采集处理和自动控制,并通过通信模组连接到网络层。网络层通过不同的通信协议将感知层采集到的信息向平台层传输。平台层是数据的汇总和处理中心,在物联网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主要包括设备管理平台、接入管理平台、应用开发平台及业务分析平台等。

应用层主要可分为消费物联网应用和产业物联网应用。消费物联网是面向需求侧的物联网,主要通过移动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连接,并依托智能手机或其他移动设备的平台进行运转,消费物联网产品目的是提升消费者自身体验。产业物联网是面向供给侧的物联网,其通过对企业信息、数据和网络系统等核心内容进行有效整合和互联互通,实现企业资源的灵活配置和高效利用,对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核心环节进行合理优化,实现智能制造的目标。目前,物联网应用已逐步细化出智能交通、智慧出行、移动支付、智能家居、智慧零售、智慧物流、智慧工业、智慧农业、公共服务等诸多领域。

无线通信模组是将基带芯片、射频芯片、存储芯片等集成在PCB上并提供标准接口的模块化组件,是连接物联网感知层和网络层的关键组件。各类物联网设备通过无线通信模组实现通信、定位等功能,从而做到“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设备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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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联网行业及无线通信模组发展概况

(1)全球物联网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通信、定位技术的发展和产业自动化时代的到来,物联网产业链趋于完善和成熟。受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性行业转型和消费升级等因素的驱动,全球物联网行业整体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根据GSMA的数据,尽管受到全球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在人力资源短缺、人工成本上升带来的产业自动化推进下,2020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达到3,810亿美元,同比增长11.08%,预计2025年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将增长至9,060亿美元,2020年至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18.92%。在消费物联网快速普及的背景下,2016-2021年全球物联网设备连接数高速增长,由63亿个增长至151亿个,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9.10%,预计2025年全球物联网设备总连接数将达到233亿个,2021至2025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45%。

数据来源:GSMA

(2)我国物联网行业发展概况

在国家政策支持和产业基础设施快速完善的情况下,我国物联网产业规模保持高速度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数据,截至2020年,我国物联网产业规模突破1.7万亿元,预计2022年我国物联网产业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根据中国信通院的数据,2019年我国物联网连接总数由消费物联网和产业物联网各占50.00%,预计2025年我国物联网连接数的增长将主要来自于产业物联网,产

单位:亿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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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物联网连接数将占到物联网连接数的61.25%。

数据来源:中国信通院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5G、4G Cat.1、NB-IoT等蜂窝物联网网络得以持续推进部署,保障我国物联网产业稳步发展。工信部数据显示,在产业政策支持和通信市场扩张的推动下,截至2023年底,全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1,162万个,全年净增79万个,其中4G基站达629.5万个,5G基站达337.7万个,5G基站占移动基站总数的29.1%,占比较上年末提升7.8个百分点。

2015-2023年中国通信基站数量

单位:万个

数据来源:工信部

(3)无线通信模组发展概况

无线通信模组是智能终端接入物联网和实现定位的核心部件。通常情况下,每增加1个物联网连接数,将增加1-2个无线通信模组。根据GSMA的数据,2021年全球物联网连接数达到151亿,预计到2025年,全球物联网连接数将达到233亿,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1.45%。根据平安银行、IDC、中国信通院发

18 22 26 31 36 42 49 18 20 22 24 26 29 31 - 10 20 30 40 50 60 70 8020192020E2021E2022E2023E2024E2025E2019-2025年中国物联网连接数
单位:亿个
产业物联网消费物联网

466.00

559.00

619.00

667.00

841.00

931.00

996.00

1,083.00

1,162.00

177.00

263.00

328.00

372.00

544.00

575.00

590.00

603.00

629.50

1,0001,2001,400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

移动电话基站数量4G基站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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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2023物联网金融发展白皮书》,截至2021年底,中国物联网IP连接量达到57.42亿,到2025年我国物联网IP总连接量将达到103亿左右。物联网行业的发展将带动无线通信模组的需求显著增长。

根据头豹研究的数据,我国无线通信模组市场规模自2015年的1,290.90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1,475.00亿元,复合增长率达3.39%。随着5G商用步伐加快、无线通信基础设施持续完善,预计到2024年,我国无线通信模组市场规模将达到3,444.40亿元,预计2020-2024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76%。

2015-2024E年中国无线通信模组市场规模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头豹研究

(四)物联网应用领域概述

物联网应用已逐步细化出智能交通、智慧出行、移动支付、智能家居、智慧零售、智慧物流、智慧工业、智慧农业、公共服务等诸多领域,公司的产品和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1、智能交通领域

生活因物联而精彩,交通因智能而快捷。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是实现智能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融合了卫星定位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路面信息采集技术、车辆信息采集及驾驶人员状态信息采集技术等,实现对商用车、乘用车的现代化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监控管理、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智能集中调度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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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车载终端行业概况

①全球汽车销量保持持续增长

庞大的乘用车与商用车保有量为智能车载终端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协会数据,全球汽车总销量从2016年的9,385.64万辆增长至2017年的9,566.06万辆;在宏观经济调整和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下,2018年至2020年全球汽车总销量出现短暂回落,但年销量仍保持在7,000万量以上;随着宏观经济好转,2021年全球汽车总销量增长至8,268.48万辆,较2020年同比增长6.05%;2022年全球汽车总销量为8,162.86万辆,继续保持在8,100万辆以上。

2016-2022年全球乘用车及商用车销量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国际汽车制造协会

②我国汽车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我国汽车总销量从2015年的2,459.70万辆增长至2017年的2,887.90万辆,2015-2017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36%。受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2018至2020年我国汽车总销量出现短暂回落,但每年仍保持2,500万辆以上的销量。其中,商用车销量的增长最为显著,从2015年的345.10万辆增长至2020年的513.30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8.26%。2021年,我国汽车总销量回升至2,627.50万辆,较2020年同比增长3.81%。2022年,我国汽车总销量为2,686.40万辆,与2021年相比基本持平。2023年,我国汽车总销量为3,009.40万辆,较2022年同比增长约12%。

2015-2023年中国乘用车及商用车销量

单位:万辆

6,946.44 7,069.48 6,869.05 6,373.04 5,359.88 5,639.85 5,748.54 2,439.20 2,496.58 2,636.55 2,669.33 2,437.24 2,628.63 2,414.32 02,0004,0006,0008,000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
全球乘用车销量全球商用车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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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③智能车载终端行业渗透率不断提升

根据亿欧智库数据,2020年全球市场搭载车联网功能的新车渗透率约为

45.00%,预计到2025年可达到59.40%,前装智能车载终端产品的新增市场需求迅速提升。另一方面,安全监管、辅助驾驶系统、信息娱乐与网联系统部件在汽车领域的智能化应用,为后装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存量市场。

(2)智能车载终端产品细分市场基本情况

智能车载终端产品细分市场主要包括以重型载货汽车、“两客一危”、同城货运、出租车与网约车等领域为代表的商用车市场,以及乘用车市场。

①商用车市场

A、重型载货汽车行业

重型载货汽车细分种类繁多,包括载货车、半挂车、自卸车、专用车等。随着宏观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上升,我国公路货运量快速增加。根据交通部数据,全国公路货运量从2014年的333.28亿吨增长至2019年的416.06亿吨,复合增长率为4.54%;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影响,2020年公路货运量下降至342.64亿吨;随着宏观经济好转,我国公路货运量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2021年和2022年我国公路货运量分别为391.39亿吨和371.20亿吨,2023年1-11月我国公路货运量为369.03亿吨,快速增长的公路货运需求带动了我国重型载货汽车拥有量的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2022年我国民用重型载货汽车拥有量从530.05万辆增长至970.57万辆,复合增长率为9.03%,市场保有量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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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22年中国民用重型载货汽车拥有量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重型载货汽车行业的增长和日益严格的安全要求推动了智能车载终端行业发展。2014年,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以及半挂牵引车必须安装符合《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等多项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此后,各省市逐步发布诸多条例要求安装车载行驶记录仪。2018年,交通部发布《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鼓励支持道路运输企业在既有重型营运货车(总质量12吨及以上)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2021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要求省内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载货车辆)要完成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重型载货汽车用智能车载终端开始逐步由车载行驶记录仪替换为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B、“两客一危”行业“两客一危”车辆,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2014年至2019年,我国专用载货汽车及载客汽车数量基本维持在130万辆左右,市场保有量较大;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2020年我国专用载货汽车及载客汽车数量下降至约112万辆,2021年回升至119万辆左右,2022年我国专用载货汽车及载客汽车数量维持在119万辆左右。预计随着宏观经济好转,我国专用载货汽车及载客汽车数量将恢复至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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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22年中国专用载货汽车及载客汽车数量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两客一危”车辆的全面监管要求推动了智能车载终端行业的发展。“两客一危”车辆由于其特殊性,在运输过程中极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件,威胁人民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稳定,是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重点监管对象。2014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等道路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合《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等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此后,各省市逐步发布诸多条例要求“两客一危”车辆安装车载行驶记录仪。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2017年起,湖北省率先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升级换装,由行驶记录仪替换为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并逐步推广至全国各省市。

C、同城货运行业同城货运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一个城市内点对点或一点对多点之间,对客户货物进行仓储、分拣、加工、包装、分割、组配、配送、交接、信息协同等基础作业或增值作业的短距离货物运输服务。近年来,同城货运行业增长迅速,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根据智研咨询数据,中国同城货运市场规模从2014年的0.80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3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84%。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具有监控、记录、定位、辅助驾驶等功能,能够有效满足同城货运企业对货运车辆的日常管理需求。同城

84.58 83.93 84.00 81.61 79.66 77.67 61.26 60.39 55.42 45.58 48.40 47.56 46.25 52.63 50.53 50.67 58.70 63.43 020406080100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
中国专用载货汽车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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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行业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推动了智能车载终端行业的快速发展。

2014-2020年中国同城货运市场规模

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D、出租车与网约车行业出租车与网约车是居民的一种重要出行方式,其行业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79亿,其中网约车用户规模为4.72亿,占网民规模的比重为43.74%。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近年来我国的出租车数量总体呈稳定态势,2017年至2022年全国出租车辆规模基本保持在135万辆左右。

2017-2022年中国出租车辆规模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出租车及网约车行业面临着较大的服务监管压力,政府部门及运营企业迫切希望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具备司机人脸识别上岗、防疲劳驾驶、高级辅助驾驶、盲区预测等功能,可实现对出租车和网约车的全程智能化监管,有效提升出租车和网约车行

0.80

0.91

1.03

1.10

1.20

1.27

1.33

0.40

0.50

0.60

0.70

0.80

0.90

1.00

1.10

1.20

1.30

1.40

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

139.58

138.89

139.16

139.40

139.13

136.20

201720182019202020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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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服务水平,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②乘用车行业

乘用车作为我国汽车销量中占比最大的车型之一,其市场保有量较大。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近年来,在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下,我国乘用车仍保持在每年2,000万以上的销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个人及企业对汽车金融需求不断增加。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汽车金融公司行业发展报告(2022)》数据,截至2022年年末,全国25家汽车金融公司资产规模达到9,891.95亿元,总体保持稳定;全国25家汽车金融公司零售贷款车辆

655.44万辆,其中新车贷款车辆为600.91万辆,占2022年我国汽车销量的

22.37%;经销商批发贷款车辆363.48万辆,占2022年我国汽车产量的13.45% 。随着汽车以租代购、汽车抵押贷款、汽车按揭贷款等业务快速发展,汽车金融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金融机构为降低贷款风险,需要实时掌握出贷车辆信息,必要时对其实施控制。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具有定位追踪、行车记录、车辆控制等功能,有利于满足车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车辆运营企业的车辆管理需求,被广泛应用于企业乘用车管理、共享车辆管理、汽车按揭贷款等场景。乘用车市场和汽车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智能车载终端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2、智慧出行领域

(1)智慧出行组件行业概况

智慧出行是指借助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将传统交通工具,诸如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与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相结合,使得出行变得更高效、更便捷的一种出行方式。公司的智慧出行组件是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一部分,主要应用于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领域,可实现车辆行驶信息上传、位置实时同步、云端智能管理等功能。

(2)智慧出行组件细分市场基本情况

①共享(电)单车产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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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单车是指按照出行需求,与他人共享使用(电)单车,并根据骑行时间或骑行里程支付使用费用的一种新兴绿色出行方式。受日益增长的短距离出行需求、政府的政策扶持,以及共享经济驱动的影响,近年来共享(电)单车行业交易规模稳步增长。根据易观数据,2019年我国共享电单车交易规模为41.68亿元,同比增长60.00%;2019年我国共享单车交易规模为143.79亿元,同比增长32.82%。

2017-2021E年中国共享单车及共享电单车交易规模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易观数据

②电动自行车产业概况

电动自行车具有节能、经济、环保、便捷的特点,是我国两轮绿色出行的重要工具。根据《2022年电动车行业年度报告》的数据,2017-2022年,我国两轮电动车销量由3,050万辆增长至6,007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52%。城市交通解决方案的优化、减碳排放绿色出行理念的升级、消费者对骑行体验的要求不断提高,为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017-2022年中国两轮电动自行车销量

单位:万辆

62.72108.26143.79218.27284.7021.7126.0541.6873.00124.100501001502002503002017201820192020E2021E
中国共享单车交易规模中国共享电单车交易规模

3,050

3,220

3,680

4,760

4,975

6,007

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

201720182019202020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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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22年电动车行业年度报告》

2019年4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功能和安全标准。另一方面,随着用户对电动自行车的智能化要求越来越高,具有实时定位、运行状态显示、智能防盗等功能的智慧出行组件将得到广泛应用。在此影响下,智慧出行组件市场规模将持续提高。

3、智能支付硬件领域

(1)智能支付硬件行业概况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智能移动设备的普及,移动支付越来越为人们所青睐。移动支付以移动终端为中心,借助移动终端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结算支付,是互联网时代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其主要表现形式为手机支付。

智能支付硬件通过将硬件和软件、本地和云端相结合,对传统收款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及更新,使之具备信息处理、播报、打印等功能,被广泛应用于中小微商户、零售餐饮行业类收银等多个移动支付细分领域。公司的智能支付硬件包括收款云音箱、云播报打印机等,是一种支付信息播报、打印设备,是智能支付硬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通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以及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创新,为智能支付硬件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居民的消费需求升级,在娱乐、教育、健康等方面支出持续增加,推动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传统支付硬件企业等进入智能支付领域,促进智能支付硬件产业产品多样化。

(2)智能支付硬件市场基本情况

①移动支付行业基本情况

随着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和消费者习惯的转变,移动支付逐渐成为我国社会主流的支付模式。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中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由2016年的4.69亿人增长至2023年6月末的9.43亿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中国移动网络支付交易额由2016年的157.55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前三季度的421.27万亿元。随着移动支付用户规模持续提升,智能支付硬件行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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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受益,市场前景广阔。

2016-2023年前三季度中国移动支付交易额

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②智能支付硬件行业基本情况

在移动支付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的推动下,智能支付硬件行业呈逐年增长趋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近年来我国联网商户规模与联网机具数量均保持稳定增长,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银联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3,465.90万户,联网POS机具4,304.30万台,较2016年末分别增加1,398.70万户、1,850.80万台,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与联网机具数量2016年至2022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70%和6.38%。

2016-2023年三季度末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规模以及联网POS机数量

单位:万户,万台

157.55

202.93

277.39

347.11

432.16

526.98

499.62

421.27

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Q1-Q3

2,067.20

2,592.60

2,733.00

2,637.60

2,894.75

2,798.27

2,722.85

3,465.902,453.50

3,118.86

3,414.82

3,501.69

3,833.03

3,893.61

3,556.07

4,304.30

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

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Q3

2,067.20 2,592.60 2,733.00 2,637.60 2,894.75 2,798.27 2,722.85 3,465.90 2,453.50 3,118.86 3,414.82 3,501.69 3,833.03 3,893.61 3,556.07 4,304.30 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Q3
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规模联网POS机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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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五)物联网行业发展趋势

以应用领域为先导,紧跟技术潮流并及时适应客户需求的快速变化是物联网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一方面,通信、定位、存储、AI算法等技术的进步,推动物联网产品更新迭代;另一方面,随着消费和产业不断升级,物联网的应用领域持续扩张,逐步细化出如智能交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智能家居、智慧零售、智慧物流、智慧工业、公共服务、智慧农业等多个领域。公司的产品和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其行业发展趋势如下:

1、智能交通领域

国家政策的支持,推动商用车监控终端行业发展。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相继制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政策性文件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2021)等标准性文件,对汽车行驶记录仪的硬件指标和产品智能化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产品的不断更新升级,推动了商用车监控终端行业的发展。

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推动乘用车定位终端行业增长。目前,我国汽车金融行业由于起步较晚,市场渗透率较低。根据21世纪经济报《2022中国汽车(金融)年鉴》,2022年我国乘用车新车金融渗透率为51.5%,根据罗兰贝格《2022年中国汽车金融报告》,2022年,中国二手车市场金融渗透率预计达到38%,而欧美成熟市场如美国、德国、法国的乘用车新车金融渗透率在2018年便已达到86%、75%、70%,乘用车二手车金融渗透率达到50%左右。乘用车定位终端具有定位追踪、行车记录、车辆控制等功能,有利于协助金融机构及运营企业实时掌握车辆信息。以汽车抵押贷款、按揭贷款、以租代购等业务为代表的汽车金融行业市场渗透率逐步增加,以及车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车辆运营企业的车辆管理需求逐步细化,促使智能车载终端行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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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是智能车载终端行业快速发展的根本动力。随着2G网络逐步退网、4G/5G网络应用场景越来越丰富、硬件处理能力越来越强、辅助驾驶技术愈发成熟等,智能车载终端产品不断更新升级。在商用车监控领域,产品由仅带有2G通信/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升级至带有4G/5G通信定位、高清摄像、辅助驾驶等功能的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在乘用车定位领域,产品体积越来越小、通信速率越来越快。通信、定位、存储、AI算法等技术的进步,为智能车载终端行业带来庞大的存量更新市场,实现智能车载终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智慧出行领域

智慧出行组件作为连接两轮车与用户的重要设备,能够提高用户的两轮车智能化使用体验,主要应用于共享(电)单车、电动自行车等智慧出行领域。近年来,共享(电)单车行业借助通信、定位等技术,依靠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了高速发展,但随着共享(电)单车市场投放量达到一定规模,以及政府监管的逐步加强,共享(电)单车行业正逐步迈入稳定发展阶段。

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开始实施,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由低价竞争向比拼品质的高质量竞争转变,高端化、智能化是其重要的发展趋势。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产业消费的升级,以及用户对智能化需求的增加和智能产品使用习惯的养成,传统电动自行车将对显示控制、续航里程、停启安全等功能进行全方面升级,从而促使其向物联网化方向发展。智慧出行组件作为实现传统电动车智能化升级的重要设备,其所在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智能支付硬件领域

智能支付硬件是移动支付行业的重要设备,其所在行业的发展与移动支付行业紧密相关。近年来,我国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推动数字经济、移动支付的发展。《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规范(试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等产业政策为移动支付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推动移动支付的普及应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等监管政策,进一步细化和提高了监管要求,推动移动支付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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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不仅为人们带来更为便捷与安全的支付方式,还显著提高了商户经营效率,其诸多优势促进了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未来,人们对移动支付更智能、更方便、更安全的追求,将加速新兴技术在移动支付行业的应用,进一步带动移动支付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智能支付硬件需求的增长。

(六)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主要体现在技术的创新、产品的创新和生产工艺的创新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的创新性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和技术创新,在模组及终端产品的硬件设计、嵌入式软件开发、云管理平台研发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逐步形成了应用型研究和前瞻性研究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一方面,公司紧跟客户需求,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对通信、定位、AI算法等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形成了多项基于模组的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另一方面,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增加在5G通信、高精度定位、AI算法等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并实现无线通信模组产业化,为公司未来在物联网更多应用场景的产品开发奠定技术基础。

(2)产品的创新性

产品创新是公司快速发展的基础。自设立以来,公司以车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起步,逐步拓展了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及服务。同时,公司积极向物联网产业链上游延伸,重点攻关了低功耗、小尺寸、全序列的无线通信模组产品,实现了“模组+终端”的垂直整合,为公司终端产品的持续创新奠定了基础。目前,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智慧校园等物联网细分领域,实现了多应用场景的覆盖。

(3)生产工艺的创新性

公司致力于提升自主生产能力,已具备模组及终端产品的完整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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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过引入自动化设备和生产工艺革新等方式持续提升生产效率。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自主研发了自动化检测设备,推动公司生产由“制造”向“智造”转变;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对生产过程进行优化,通过提升SMT贴片的精密控制、自主优化检测软件、改进产品组装工艺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此外,公司通过建设MES系统等先进生产管理方法,引入外部管理人才和创新生产管理理念,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促使公司产品生产过程向智能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2、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所属行业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范畴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1.1.2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之“3919其他计算机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设备制造(0201)”之“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020102)”,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2)公司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公司通过核心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建设,已形成核心竞争优势,并对物联网智能化硬件行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情况具体如下:

①提升无线通信模组在终端应用的技术水平

公司通过建立无线通信模组的研发平台,针对无线通信模组行业中射频调优、弱信号处理、SN号防重防漏技术、功耗动态调整等技术难点进行重点攻关,研发出符合无线通信模组行业需求的高性能技术、低功耗技术和高集成度技术,开发出可以满足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需求的低功耗、小尺寸、低成本模组产品,既满足了公司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内部需求,又促进了无线通信模组在终端应用技术水平的提升。

②促进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业链上下游的国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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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产业链“芯片—模组—终端—应用”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在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中,积极选择和使用国产化程度高的芯片、电子元器件、软件、自动化装备、测试仪器仪表等;同时积极在下游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包括智能交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硬件等推动无线通信模组的国产化应用。通过支持相关产业的国产化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国产化普及和市场应用。

③跟随市场需求推动新旧产业融合创新

物联网行业是新旧产业融合典型创新领域,公司专注于物联网行业,既有传统制造业的典型特点,又有新兴物联网科技创新属性。随着5G通信、高精度定位、AI算法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持续推动原有产业变革与发展,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把持续推动新旧产业融合创新作为公司发展使命。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不断涌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制造业碰撞诞生了海量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公司基于自身的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发了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产品。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技术储备,利用公司在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方面的优势,推动传统行业融合创新,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七)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产品,其中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包括商用车监控终端、乘用车定位终端。公司上述产品的市场地位如下:

(1)智能车载终端产品

①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所处行业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的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包括商用车监控终端和乘用车定位终端,其所属行业上游主要由芯片、电子元器件、无线通信模组、PCB、数据存储器、电池、结构件、线材等原材料提供商组成。商用车监控终端行业下游主要由车载运营服务商、车辆营运企业及个人、整车车厂等用户组成;乘用车定位终端行业下游主要由车载运营服务商及汽车租赁企业、汽车金融企业等用户组成。公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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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车载终端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后装细分市场,该细分市场具有需求旺盛、服务客户数量较多且分散等特点。

②商用车监控终端市场地位

为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升级形成了较为全面的车载监控产品体系,积累了汇通天下、易流科技、中交兴路等优质客户。目前,公司的商用车监控终端主要应用于重型载货、两客一危、网约客货、同城货运、公交大巴等领域。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定期对重型载货车辆车载终端的产品质量进行公示。根据其发布的《2023年12月道路货运车辆车载终端质量统计表》,截至2023年12月,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线车辆数大于10万辆的车载终端型号共14个、涉及终端厂商10家,公司共3个产品型号入列,为入列产品型号数最多的终端厂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终端型号终端厂商上线车辆数
1BSJ_A6BD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10万
2DRT3110(BD)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万
3BSJ-A6-BD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10万
4SF110-GS深圳市首航通信有限公司>10万
5GK-110R7-G1A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0万
6BSJ-A7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10万
7ZJTJ-BR2-3102X陕西天行健车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万
8ZD-V01H北京中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
9ZJTJ-BR3-HQ03陕西天行健车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万
10ZKC02C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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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终端型号终端厂商上线车辆数
11YW3000-YM/MGB深圳市有为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10万
12ZKC02B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万
13DM8002-30深圳市甲天行科技有限公司>10万
14SSIBDS-2D01武汉南斗六星系统集成有限公司>10万

资料来源: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2023年12月道路货运车辆车载终端质量统计表》

③乘用车定位终端市场地位

公司的乘用车定位终端主要应用于汽车金融、货物追踪、车辆管理、保险理赔等场景。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汽车金融领域的乘用车定位终端厂商之一,公司业务发展时间较长、生产规模较大、工艺体系和产品种类齐全,积累了青岛中瑞、赛格导航、万位数字等知名客户。

(2)智慧出行组件

①智慧出行产业链

公司的智慧出行组件主要应用于共享(电)单车、电动自行车领域。共享(电)单车行业产业链主要包括上游的智慧出行组件提供商、共享(电)单车制造商等,中游的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以及下游的广大个人用户。电动自行车行业产业链包括上游的智慧出行组件提供商及其他原材料提供商,中游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商,以及下游的广大消费者。

②智慧出行组件市场地位

公司的智慧出行组件主要包括智能马蹄锁、智能轮毂锁、电单中控产品、BMS数据通信组件、智能蓝牙仪表盘等,智慧出行组件行业缺乏公开权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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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因此以客户情况对公司的市场地位进行说明。以共享单车领域为例,根据艾媒咨询数据,2022年我国共享电单车用户电单车品牌选择情况前三名分别为哈啰、美团、青桔。公司是哈啰和青桔两个品牌智慧出行组件的主要供应商,在智慧出行组件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3)智能支付硬件

①智能支付硬件所处行业产业链

公司智能支付硬件包括收款云音箱、云播报打印机等,是一种支付信息播报、打印设备,是智能支付硬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智能支付硬件是移动支付行业的重要一环。银联、网联、央行支付系统所组成的支付清算是移动支付体系的核心;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是移动支付体系主要的参与方;用户和商户是移动支付业务的使用者;智能支付硬件提供商、手机厂商、IT服务商等软硬件厂商是移动支付的重要支撑力量。

②智能支付硬件市场地位

公司的智能支付硬件包括收款云音箱、云播报打印机等,市场缺乏公开统计数据,因此以客户情况对公司的市场地位进行说明。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例,根据艾瑞咨询数据,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中,财付通占比38.8%,排名第二。财付通是腾讯旗下的在线支付平台,是移动支付领域的领军企业,作为财付通智能支付硬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在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

2、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参见本节“二、(三)物联网行业发展概况”和本节“二、(五)物联网行业发展趋势”。

3、所属行业的主要壁垒

公司属于物联网行业,公司所属行业的主要壁垒如下:

(1)技术及人才壁垒

公司所处物联网行业具有技术更新速度快、客户需求多样化等特点。一方面,通信、定位、AI等技术的进步,推动物联网产品更新迭代;另一方面,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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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产业不断升级,物联网行业逐步细化出如智能交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智能家居、智慧零售、智慧物流、智慧工业等多个细分领域。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客户的需求变化,对企业在通信定位技术的应用、硬件方案设计和软件方案开发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新进入的企业如缺少人才积累和新产品开发的技术积累,短时间内较难生产出可靠性高、稳定性强且符合客户多样化需求的产品。

(2)市场和客户壁垒

物联网行业应用领域众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等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以哈啰单车、美团单车和青桔单车为代表的共享出行企业和以雅迪、九号公司、小牛电动车为代表的智能电动自行车企业,以及以支付宝、财付通、商业银行等公司为代表的智能支付企业,分别在其各自的应用领域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智能交通等行业虽然最终用户较为分散,但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智能车载终端行业的市场格局相对稳定,发行人、锐明技术、移为通信等企业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智慧出行、智能支付等行业的知名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通常要经过严格、复杂及长期的考核过程,并进行大量的实地考察、试产、检验等程序,形成了一定的客户壁垒;在智能车载终端行业,多年的技术、人才、销售渠道的积累,使得智能车载终端企业具备一定的市场先占优势,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壁垒。

(3)产品质量和快速响应壁垒

物联网终端设备尤其是公司所处三大应用领域的产品,需要在振动、粉尘、水渍等复杂环境下使用,对产品的通信速率、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就需要物联网终端设备制造企业在通信、定位、AI等技术进行长期的研发投入,并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产品质量、及时交付和快速响应等产品和服务方面,取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对新进入行业的参与者形成了较高的产品质量和快速响应壁垒。

4、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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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公司产品品类众多,各类产品与其同行业企业在不同的细分市场、销售区域和终端客户拥有各自的竞争优势。

(1)所属细分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产品的销售主要面向于物联网行业中智能交通、智慧出行、智能支付硬件等细分行业,公司与同行业企业在上述细分行业中拥有各自的竞争优势。对于国内智能交通领域,在商用车监控终端细分领域中,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包括发行人、锐明技术、鸿泉物联和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乘用车定位终端细分领域中,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包括发行人、移为通信等。对于国内智慧出行领域,哈啰单车、美团单车和青桔单车在共享出行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雅迪、九号公司、小牛电动车等是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主要参与方,为上述公司提供发行人同类产品的其他参与方主要包括深圳市云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云码智能(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等。对于国内移动支付领域,财付通、支付宝、商业银行/银联和聚合支付类企业是行业的重要参与方,为上述企业提供智能支付硬件的企业主要包括发行人、云码智能(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阿尔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杰科电子有限公司、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中,发行人是财付通智能支付硬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智能交通领域

商用车监控终端领域的主要企业如下:

①锐明技术(002970.SZ)

锐明技术成立于2002年,并于201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致力于利用人工智能、 高清视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 大力发展交通安全及行业信息化产品及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

②鸿泉物联(688288.SH)

鸿泉物联成立于2009年,并于201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增强驾驶系统和高级辅助驾驶系统等汽车智能网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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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及云平台,主要产品包括高级辅助驾驶系统、智能增强驾驶系统、人机交互终端、车载联网终端。

③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13,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联网终端、系统平台及相关服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面向不同行业提供软硬件一体化的全面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云享车联网PaaS云服务系统、商用车车联网终端、汽车协同节油控制系统、安全T-BOX、汽车信息安全支撑系统以及北斗终端及行业应用系统。

乘用车定位终端领域的主要企业如下:

①移为通信(300590.SZ)

移为通信成立于2009年,并于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物联网终端设备研发、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信息智能终端、资产管理信息智能终端、个人安全智能终端、两轮车智能化终端和动物溯源管理产品。

②深圳市几米物联有限公司

深圳市几米物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是一家以位置服务为核心的物联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为客户提供包括硬件研发与生产、平台开发与部署、系统集成等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内容涵盖智慧车联、智慧电摩、资产物流、智慧校园等领域,主要硬件产品包含车载智能终端、电摩智能终端、资产物流终端、电子学生证等。

2)智慧出行领域

①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5,555.56万元,是一家以智能终端产品、AIoT硬件为主要业务,集设计研发、销售服务、供应制造为一体的ODM整机设计公司。

②深圳市云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云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9,700.00万元,是以汽车智能诊断、车联网及物联网智能硬件、云平台、解决方案为核心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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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OBD盒子、TBOX软硬件产品、智能车锁、智慧物流包装、智慧门锁、在线职教、共享出行运营平台等一系列车联网、物联网智能硬件及平台。3)智能支付硬件领域

①云码智能(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云码智能(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3,125.00万元,是行业领先的移动支付和穿戴产品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云码盒子、云码手环等。

②深圳市阿尔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阿尔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315.80万元,以打造智能商用终端硬件提供商为宗旨,专注于支付行业无线终端领域的智能终端产品设计与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服务,为智能终端、无线通讯、IoT解决方案提供解决方案。

③深圳市杰科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杰科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7,000.00万元,是集数码视听产品、信息化家电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涵盖机顶盒(IPTV/OTT)、智能家居、AI音响及平板电脑等领域。

④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13,599.46万元,致力于为世界各地商业用户及设备带来更多具有高附加值的票据打印产品和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零售、餐饮、商超、物流、智慧医疗、互联网外卖平台等细分领域。

4)无线通信模组

①移远通信(603236.SH)

移远通信成立于2010年,并于201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物联网领域无线通信模组及其解决方案的设计、生产、研发与销售服务,可提供包括无线通信模组、天线及物联网云平台管理在内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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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括蜂窝模组、WiFi&Bluetooth模组、GNSS定位模组及天线等。

②广和通(300638.SZ)

广和通成立于1999年,并于20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无线通信模块及其应用行业的通信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与销售服务,主要产品包括2G、3G、4G、5G、NB-IOT无线通信模块以及基于其行业应用的通信解决方案。

③有方科技(688159.SH)

有方科技成立于2006年,并于202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和物联网无线通信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外协加工方式实现)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无线通信终端和无线通信解决方案。

5、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算法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和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在智能交通领域,公司选取锐明技术(002970.SZ)、鸿泉物联(688288.SH)作为商用车监控终端的可比公司,选取移为通信(300590.SZ)作为乘用车定位终端的可比公司;在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可比企业较少,缺乏专业权威的统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无线通信模组以自用为主,暂不比较。

公司产品品类众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细分市场、业务模式、销售区域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仅部分产品、业务存在重叠和竞争。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公司不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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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及细分市场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细分市场与公司的可比性与公司经营模式的差异性
锐明技术致力于利用人工智能、 高清视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 大力发展交通安全及行业信息化产品及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商用车通用产品。面向商用车领域,主要集中于后装市场。2023年国内、海外销售占比分别为48.02%、51.98%。

锐明技术的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与发行人商用车监控终端的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产品存在竞争关系。

2023年,锐明技术海外销售占比为51.98%,发行人则以国内市场为主;锐明技术在境内外设立众多营销网点,负责产品销售及落地服务,发行人则主要向车载运营服务商销售相关产品。
鸿泉物联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增强驾驶系统和高级辅助驾驶系统等汽车智能网联设备、汽车智能控制器及智慧城市、大数据云平台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增强驾驶终端、高级辅助驾驶系统、车载联网终端、人机交互终端、智慧城市业务等。面向商用车领域,主要集中于前装市场。销售区域主要为国内。鸿泉物联的智能增强驾驶终端和车载联网终端、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分别与发行人商用车监控终端的车载行驶记录仪、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存在竞争关系。鸿泉物联产品主要针对商用车前装市场,发行人产品主要针对商用车后装市场。
移为通信主营业务为物联网终端设备研发、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信息智能终端、资产管理信息智能终端、个人安全智能终端、两轮车智能化终端和动物溯源管理产品。面向乘用车领域,主要集中于后装市场。2023年国内、海外销售占比分别为11.02%、88.98%。移为通信的车载信息智能终端、资产管理信息智能终端与发行人的乘用车定位终端存在竞争关系。移为通信产品以海外市场为主,发行人产品以国内市场为主。
发行人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通信、定位、AI算法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主要产品包括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无线通信模组和其他智能硬件。智能车载终端产品主要面向商用车和乘用车后装市场,以国内市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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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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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情况及市场地位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2021年
锐明技术营业收入169,925.13138,379.42171,270.65
净利润9,822.36-16,729.081,570.91
鸿泉物联营业收入40,934.8123,970.1440,559.53
净利润-7,195.14-10,932.962,646.75
移为通信营业收入101,576.04100,222.3092,073.96
净利润14,674.8216,543.3215,555.23
发行人营业收入112,272.07120,962.02133,570.03
净利润17,421.2915,766.6019,411.7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3)技术实力及衡量核心竞争力的业务数据、指标比较

公司名称知识产权情况2023年末研发人员数量2023年研发投入 (万元)2023年研发费用率2023年毛利率
锐明技术截至2022年末,已获专利444项,其中发明专利92项,实用新型专利148项,外观设计专利195项,拥有软件著作权259项62724,639.5214.50%42.95 %
鸿泉物联截至2023年末,已获专利144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专利74项,外观设计专利17项。44914,934.9236.48%39.75%
移为通信截至2023年末,已获软件著作权216项,国内授权专利128项,其中发明专利64项、实用新型61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国际专利6项。29512,145.1611.96%40.40%
发行人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63项、外观设计专利49项,拥有软件著作权77项。3967,863.277.00%28.47%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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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公司在通信、定位、存储、AI算法、高清图像音视频处理等技术的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拥有广东省5G智慧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智慧车联网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通过了中国银联支付终端产品企业资质认证,入选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63项、外观设计专利49项,拥有软件著作权77项。公司以通信、定位等技术应用为核心,集合存储、TTS、数据加密等技术,开发了乘用车定位终端、车载行驶记录仪等产品,并随着通信制式、存储速率等技术的发展,对产品进行迭代升级。同时,公司利用AI算法、高清图像音视频处理等技术,开发了具有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驾驶员状态监测(DSM)、盲区监测(BSD)等功能的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在深化智能交通领域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公司利用对通信、定位等技术应用经验的积累,积极扩展产品边界,针对两轮绿色出行和移动支付领域的具体场景,开发了智慧出行组件和智能支付硬件。

在终端产品领域技术的积极探索,推动了公司无线通信模组、智能化终端产品的研发,使公司逐步形成了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5G通信技术、高精度定位技术为主攻方向的研发体系,为公司在物联网更多应用场景的产品开发奠定了技术基础。

(2)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产品品类丰富、规格齐全、质量稳定。在智能交通领域,公司拥有多款型号的车载行驶记录仪、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等商用车监控终端和2G/4G接线型定位终端、无线超长待机型定位终端、OBD定位终端、4G智能行车记录仪等乘用车定位终端;在智慧出行领域,公司拥有智能马蹄锁、智能轮毂锁、智能蓝牙仪表盘、BMS数据通信组件、电单中控产品等产品;在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公司拥有收款云音箱、云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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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打印机等产品。同时,公司以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基础,以多品类的物联网智能化终端产品为核心,形成了“模组+终端”的业务体系。无线通信模组是公司终端产品的核心部件,其自研、自产、自供,降低了终端产品研发的技术风险,提高了终端产品的可靠性及综合竞争力,也为公司向物联网其他领域拓展奠定了基础。

综上,多品类的物联网智能化终端产品和较为完善的业务体系,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3)快速响应能力优势

不断迭代的通信、定位、AI技术,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对公司的快速响应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生产经验、完善的业务体系、事业部的管理制度和高效的生产能力,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新产品的设计研发、批量生产,这一快速响应能力是公司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模组+终端”的业务体系是实现公司产品快速研发的业务基础,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及时制定、调整无线通信模组设计方案,相比外购无线通信模组,提高了产品开发效率。同时,公司实行事业部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快速识别客户需求、制定解决方案。各业务事业部设有独立的销售、产品研发团队,销售团队在获取客户需求后,能与事业部内部研发团队快速对接制定产品开发计划,提高了沟通效率。此外,各业务事业部专注于其特定领域产品的研发,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开发速度。

公司拥有二十余条SMT生产线、自动化检测设备等生产设备,并通过对生产线的合理布局,有效提升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不同类型产品的生产切换速率。此外,在研发阶段,公司就会进行量化生产的可行性评估,可根据客户需求快速将产品样品进行批量化生产;产品批量化生产后,公司通过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客户对产品的交货周期、批量供应等需求。

(4)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形成了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在智能支付硬件方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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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作为财付通(腾讯下属公司)的重要合作对象,为其提供智能支付硬件产品。在智慧出行组件方面,公司客户包括哈啰出行、青桔单车等智慧出行领域标杆品牌的企业。在乘用车定位终端方面,公司与青岛中瑞、赛格导航、万位数字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商用车监控终端方面,公司积累了汇通天下、易流科技、三一重工、中联重科、中交兴路等知名客户。公司通过为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大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树立公司的市场信誉度,从而持续获得新的业务机会。

7、公司的竞争劣势

(1)海外业务发展不足

公司在国内市场已经有一定的业务规模,但海外市场收入占比较低,海外业务发展不足,主要体现在海外人才资源、海外产品测试与客户认证、海外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的不足。

(2)人才储备不足

随着物联网行业的发展,未来市场将会对公司提出新的要求,公司需要更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型人才,预计公司现有的人才资源难以满足未来发展需要,人才短缺将会是限制公司发展的因素之一。

(3)产能不足制约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增长迅速,需要通过建设厂房、引进生产设备和人员等方式进一步扩充产能,突破业务发展的瓶颈限制,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

(八)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行业周期性特征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带来的产业发展机遇

公司所处物联网行业属于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等政策均明确提出,应积极拓展移动物联网技术的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建立NB-IoT、4G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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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十四五”规划中划定了7大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提出应“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推动传感器、网络切片、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创新,协同发展云服务与边缘计算服务,培育车联网、医疗物联网、家居物联网产业”。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推动下,物联网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2)物联网终端产品应用领域众多,市场前景广阔

消费和产业不断升级驱动物联网下游应用领域持续扩张,分化出如智能交通、智慧出行、移动支付、智能家居、智慧零售、智慧物流、智慧工业、智慧农业、公共服务等多种应用场景。新应用场景的出现为物联网产业带来了市场活力,催生了大量终端设备需求,拉动了物联网终端市场规模的增长。消费物联网方面,智能家居、智慧零售等应用场景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正持续进入人们的生活;产业物联网方面,以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工业为代表的智慧城市正步入全面建设阶段,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已经从小范围的局部性试验扩展到全流程、全行业、全领域的应用,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的应用范围正在持续提升,行业前景日益广阔。

(3)通信技术不断进步推动物联网行业蓬勃发展

通信技术是物联网行业的基础。我国通信技术发展速度较快,已实现对2G、3G以及4G等不同通信制式的全面支持,随着5G时代的到来,5G与物联网深度融合,我国将步入“万物互联”时代。通信技术的进步为物联网的应用创造了必要的技术环境,对物联网的应用体验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为物联网产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技术快速迭代带来的挑战

物联网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技术迭代速度加快,对企业的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企业不能时刻紧跟技术潮流并及时适应客户需求的快速变化,将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1-1-132

(2)物联网产业人才缺乏问题带来的挑战

物联网产业人才总体供给量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产业专项人才明显不足,特别是创新型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尤其缺乏。如果未来企业不能持续优化人才队伍,将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行业周期性特征

公司属于物联网行业,公司所生产的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芯片、元器件、电池、结构件、PCB等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其市场规模和市场价格受技术的发展、供求关系等因素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智能交通领域、智慧出行领域和智能支付硬件领域等,其主要涉及交通运输、移动支付等与技术水平、经济周期相关性较高的领域,随着整体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呈现一定的波动。整体而言,物联网行业的稳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技术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与整体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基本一致。

(九)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进入本行业主要壁垒、行业发展态势、面临机遇与风险、行业周期性特征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和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进入本行业主要壁垒、行业发展态势、面临机遇与风险、行业周期性特征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较大变化,短期之内也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乘用车定位终端31,853.6528.67%31,711.3026.68%38,078.6428.92%
商用车监控终端20,836.9118.75%17,094.8114.38%31,748.6324.11%
智慧出行组件23,096.2620.79%12,963.6010.91%20,361.23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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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支付硬件16,781.7615.10%42,662.0535.89%32,677.6524.82%
其他智能硬件12,708.8011.44%9,289.137.81%3,891.182.95%
无线通信模组955.520.86%519.150.44%1,307.960.99%
其他4,868.424.38%4,635.083.90%3,616.992.75%
合计111,101.32100.00%118,875.12100.00%131,682.28100.00%

(二)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及销售价格

1、产品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件

产品类型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
乘用车定位终端产能7,565,7067,100,9467,240,628
产量5,641,6985,200,2736,304,691
产能利用率74.57%73.23%87.07%
商用车监控终端产能781,362721,740925,568
产量585,600524,166836,995
产能利用率74.95%72.63%90.43%
智能支付硬件产能3,654,6666,889,2605,514,675
产量2,642,0615,306,1275,121,546
产能利用率72.29%77.02%92.87%
智慧出行组件产能8,105,9915,053,8967,566,977
产量6,654,3383,820,7916,949,734
产能利用率82.09%75.60%91.84%
其他智能硬件产能5,470,2634,321,8482,244,735
产量4,405,8313,279,4572,020,820
产能利用率80.54%75.88%90.02%
无线通信模组产能13,645,63516,657,41615,890,665
产量9,830,73611,853,50013,687,070
产能利用率72.04%71.16%86.13%

注:公司产能瓶颈工序为SMT贴片工序,因此以贴片机的产能作为产能计算依据。实际生产环节,公司将贴片机的产能动态分配至各类产品,导致各年度不同产品的产能存在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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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产量、销量、产销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件

产品类型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
乘用车定位终端产量5,641,6985,200,2736,304,691
销量5,567,4355,189,9736,324,843
产销率98.68%99.80%100.32%
商用车监控终端产量585,600524,166836,995
销量563,238508,513840,967
产销率96.18%97.01%100.47%
智能支付硬件产量2,642,0615,306,1275,121,546
销量2,691,2745,768,8074,934,237
产销率101.86%108.72%96.34%
智慧出行组件产量6,654,3383,820,7916,949,734
销量6,387,9123,783,9446,147,496
产销率96.00%99.04%88.46%
其他智能硬件产量4,405,8313,279,4572,020,820
销量4,217,7323,208,9441,903,753
产销率95.73%97.85%94.21%
无线通信模组产量9,830,73611,853,50013,687,070
销量9,943,25511,928,80513,610,181
产销率101.14%100.64%99.44%

注:无线通信模组销量含自用量。

3、产品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九、(二)、5、主要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化情况”。

(三)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主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023年1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10,564.5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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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序号客户名称主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8,994.508.10%
3Xiaoju KuaizhiInc.8,520.607.67%
4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6,553.585.90%
5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949.104.45%
合计39,582.3135.63%
2022年1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6,499.2822.29%
2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8,607.347.24%
3Xiaoju Kuaizhi Inc.6,460.455.43%
4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550.054.67%
5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39.774.32%
合计52,256.8843.96%
2021年1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18,984.6714.42%
2Xiaoju Kuaizhi Inc.13,911.4810.56%
3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9,677.987.35%
4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6,954.845.28%
5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465.364.15%
合计54,994.3541.76%

注: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列示,其中:

1、Xiaoju Kuaizhi Inc.包括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骑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桔动科技有限公司、滴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滴滴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南昌青航胜桔科技有限公司;

2、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包括青岛中瑞车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岛中瑞正联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瑞云数科技有限公司;

3、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惠智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惠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钧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钧哈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迅逸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4、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百中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上述主要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主要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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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采购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芯片25,652.7437.75%28,706.3340.93%41,583.3542.13%
元器件7,436.7510.94%6,689.239.54%11,808.5811.96%
电池6,059.378.92%6,081.308.67%7,510.587.61%
结构件6,359.009.36%6,760.949.64%7,731.487.83%
PCB3,233.504.76%4,356.566.21%5,356.345.43%
线材3,528.485.19%3,201.254.56%4,939.125.00%
模块3,067.964.51%2,696.153.84%5,261.145.33%
合计55,337.8181.43%58,491.7683.41%84,190.5985.30%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元器件、电池、结构件、PCB、线材、模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单价同比变动单价同比变动单价
芯片元/个1.85-20.83%2.34-2.97%2.41
元器件元/千个19.29-2.76%19.84-30.00%28.34
电池元/个4.7112.38%4.19-8.63%4.59
结构件元/个0.28-8.14%0.3114.93%0.27
PCB元/个1.01-18.74%1.24-11.90%1.41
线材元/个1.651.68%1.62-21.13%2.05
模块元/个16.74-22.93%21.72-43.01%38.1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一般为市场通用材料,供应商厂家众多,可选择性强,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公司所采购原材料价格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变化。同时,公司产品规格众多,不同规格的产品所对应的原材料规格也不尽相同,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种类较多。因此,产品结构变化、生产工艺优化等导致的原材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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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品种、规格不同,也是影响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的因素之一。

2、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主要能源采购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万元)750.71749.62632.05
数量(万度)980.93969.91994.24
单价(元/度)0.770.770.64
金额(万元)17.9120.3216.63
数量(万吨)7.298.276.77
单价(元/吨)2.462.462.46

注:1、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于2021年10月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相关政策拉大峰谷比价,同时推行尖峰电价政策,导致公司2022年平均电价上涨较为明显。

(二)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2023年1上海移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片4,068.265.99%
2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片3,637.245.35%
3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芯片、元器件2,407.853.54%
4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电池1,999.592.94%
5深圳市蓝芯特科技有限公司模块1,533.762.26%
合计-13,646.6920.08%
2022年1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芯片7,090.8710.11%
2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片6,217.768.87%
3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芯片2,255.783.22%
4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CB1,878.012.68%
5四川合佳科技有限公司模块、芯片1,826.052.60%
合计-19,268.4727.48%
2021年1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片16,889.7117.11%
2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芯片4,105.364.16%
3深圳市先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芯片3,611.3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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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4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CB3,292.203.34%
5深圳市蓝芯特科技有限公司模块2,410.052.44%
合计-30,308.7030.71%

注: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列示,其中:

1、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品佳股份有限公司、大联大商贸(深圳)有限公司;

2、深圳市先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先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先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包括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动原因主要系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产品实现规模化销售导致公司对芯片、模块等主要原材料的需求增多,以及公司为防止芯片短缺而增加了对芯片等原材料的战略性备货并逐步对其进行国产替代。

2023年度,公司对湘海电子的采购金额较上年同期显著下降,主要原因为湘海电子为4G Cat.1通信芯片代理商,公司采购湘海电子的4G Cat.1通信芯片主要用于智能支付硬件领域,2023年度公司对智能支付硬件领域销售额下降幅度较大导致对其采购金额相应下降;2022年度,公司对湘海电子的采购金额较上年同期显著提升,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司智能支付硬件所需4G Cat.1通信芯片主要通过芯片原厂的代理商恒智采购,本期开始客户财付通为保障公司相关产品交付,与芯片原厂商谈获得一定数量的芯片配额,且为便于统计芯片配额的执行情况,约定由公司通过芯片原厂的代理商湘海电子采购相关芯片,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向财付通的销售规模较大且快速增长,导致对上述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发生变动;四川合佳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主要系本期4G Cat.1通信芯片供应紧张,公司为保障产品交付而向其采购4G Cat.1无线通信模组。

2023年度,公司对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额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①智能支付硬件业务的下滑致4G芯片需求下滑;②公司芯片供应商替代导致公司对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有所减少;2022年度,公司对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额较上一年度显著下降,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对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为芯片,2021年度,市场上芯片较为短缺,公司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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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备货的考虑向其采购芯片较多,2022年度公司逐步消化2021年采购的芯片库存,减少对其芯片的采购;②2021年公司智能支付硬件所需4G Cat.1通信芯片主要通过芯片原厂的代理商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2022年开始,财付通为保障公司相关产品交付,约定由公司通过芯片原厂的代理商湘海电子采购相关芯片,相关芯片供应商的切换导致公司对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有所减少。

2023年度,上海移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主要系公司芯片供应商替代导致公司对上海移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增长较快,上海移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国产4G通讯芯片供应商,相关芯片主要应用在乘用车终端与智能支付终端;2023年度,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主要系2023年度公司对客户Xiaoju Kuaizhi Inc.出货量增加,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为相关电池供应商,相应需求也随着增长,导致采购金额增加。2023年度,公司对深圳市蓝芯特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较上年同期显著增加,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主要原因为深圳市蓝芯特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智慧出行组件相关产品的模块供应商,2023年度公司对Xiaoju Kuaizhi Inc.销售金额增长幅度较大导致相应模块采购金额也显著增加。2022年度,公司对大联大的采购额较上一年度显著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向大联大采购的主要为MT2503芯片,但该芯片采购成本较高且供应较为紧张,为保证向客户的稳定供货,2021年下半年公司优化了产品方案(使用其他芯片替代MT2503芯片),由于新产品方案的成本更低,且不影响产品性能和客户使用体验,对部分客户完成了产品切换,公司2022年度减少对大联大MT2503芯片的采购。2022年度,公司对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额较上一年度显著下降,主要原因为: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的PCB价格相对较高,公司为降低PCB板的采购成本,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2022年度增加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上述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主要供应商及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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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等,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3,869.972,684.7111,185.2680.64%
机器设备8,589.423,181.155,408.2762.96%
运输设备152.0098.7253.2735.05%
电子及其他设备979.62580.87398.7540.70%
合计23,591.006,545.4617,045.5472.25%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台、条,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1贴片机475,780.823,626.4562.73%
2自动光学检查仪28454.78298.0665.54%
3三维锡膏检测设备22342.15223.6865.38%
4综测仪96313.00219.6070.16%
5全自动视觉印刷机26299.64181.5560.59%
6无铅回流焊机17195.57123.8663.33%
7通信模块自动测试设备6134.7163.9647.48%
8流水线65102.9761.6159.83%
9分板机980.2948.0859.88%
10自动螺丝机1667.9152.0576.64%
11点胶机2056.2646.1081.94%
12选择性涂覆机441.4228.4468.68%
13智能音箱测试设备840.3517.9944.58%
14上板机3435.9022.12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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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原值净值成新率
15气密性检测设备934.3021.4362.48%
合计-7,980.075,034.9863.09%

2、自有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号产权证书编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是否抵押所有权人用途
1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910号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洲花园住宅楼13、14栋13栋14层03号房121.10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2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908号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洲花园住宅楼13、14栋13栋19层03号房121.10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3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905号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洲花园住宅楼13、14栋13栋20层03号房121.10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4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902号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洲花园住宅楼13、14栋13栋21层03号房121.10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5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898号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洲花园住宅楼13、14栋13栋23层03号房121.10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6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888号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洲花园住宅楼13、14栋13栋24层03号房121.10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7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885号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洲花园住宅楼13、14栋13栋25层03号房121.10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8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884号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洲花园住宅楼13、14栋13栋9层03号房121.10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9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826号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121.10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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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权证书编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是否抵押所有权人用途

洲花园住宅楼13、14栋13栋26层03号房

洲花园住宅楼13、14栋13栋26层03号房
10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48958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四路3号康城四季花园29栋11层06号房96.89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11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48957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四路3号康城四季花园29栋17层06号房96.89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12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48956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四路3号康城四季花园29栋17层01号房88.37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13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48955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四路3号康城四季花园29栋14层01号房88.37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14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48954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四路3号康城四季花园29栋14层06号房96.89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15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25056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四路3号康城四季花园20栋2单元4层07号房50.65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16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25055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四路3号康城四季花园20栋2单元3层06号房48.20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17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25054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四路3号康城四季花园20栋2单元32层07号房50.65惠州博实结城镇住宅
18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220号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31,500.18锦天华实业工业用房
19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26730号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三路5号22,426.60惠州博实结工业用房

3、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租赁的生产经营用房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坐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
1博实结有限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深圳市龙华区国际创新中心(汇德大厦)27层办公2021.04.06-2026.04.05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域名及土地使用权等,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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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1、专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境内授权专利共计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63项、外观设计专利49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期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取得方式
1掉电状态检测方法及掉电状态检测系统2019/4/23201910327927.9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2一种终端定位方法、装置、终端及存储介质2018/10/11201811183591.5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3一种数据交互的优化方法、装置、服务器及存储介质2017/12/28201711457880.5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4一种车辆运行状态监控方法、装置和系统2017/4/21201710264468.5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5基于预分配FAT文件系统的坏簇处理方法及装置2013/12/13201310688001.5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6嵌入式设备、嵌入式系统及其维护方法2020/4/13202010285279.8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7硬盘文件写入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2019/7/31201910698552.7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8开锁方法、开锁系统、智能终端及智能终端存储介质2018/10/17201811210195.7惠州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9铁塔倾斜测量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2019/6/20201910535120.4惠州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10一种电子产品音频自动检测方法及系统2020/11/26202011350997.5惠州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11车载视频设备的上线系统及远程调试方法2020/12/14202011467911.7惠州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12指纹模组、指纹锁和电子设备2019/4/16201910304157.6惠州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13一种软件授权管理方法2022/2/17202210146203.6惠州博实结发明原始取得
14串口分时复用切换电路2020/12/4202022898848.4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5实现指示灯多个状态指示的切换电路2020/11/24202022731325.0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6一种提高电池利用率的切换电路2020/11/23202022735877.9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44

17音箱音频自动化测试对比装置、系统2020/11/23202022736525.5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8防水的车载摄像头结构2020/11/20202022720240.2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9一种优化的音箱结构2020/11/20202022721655.1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0基于音箱内部的一体化结构2020/11/20202022720769.4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1全方位安装的车载BSD摄像头2020/11/20202022722146.0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2一种PCB组件固定结构2020/11/20202022719119.8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3一种串口切换电路2020/11/20202022720224.3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4打火启动检测电路及打火启动检测装置2019/4/23201920572629.1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5车载录像存储装置及车载录像设备2019/3/28201920416628.8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6缓冲件及缓冲装置2019/3/28201920408095.9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7一种车载设备电源系统2018/11/30201821996668.6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8一种共享单车车锁及共享单车2018/8/23201821369221.6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29一种车载定位器2017/7/11201720838018.8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0一种车辆防盗装置、系统及车辆2017/4/27201720452512.0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1一种长时间待机定位终端2016/9/23201621078124.2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2解决MOS管开关电源引起重启的电路2020/12/15202023024719.9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3一种用于载重检测的电单车座椅2022/11/17202223061675.6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4一种车载终端产品自动测试设备2022/11/25202223151447.8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5一种防水监控摄像头2023/3/20202320592236.3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6摄像头的安装结构2023/3/20202320606460.3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7过流自关断自恢复电路2023/3/24202320733017.2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38一种基于LED灯模式自动切换的线性恒流控制电路2023/4/25202320988808.X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45

39一种基于单按键的不断电模式切换电路2023/6/13202321505734.6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0一种基于单按键的兼容控制电路2023/6/21202321608907.7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1一种用于双光源的恒流控制电路2023/6/25202321613117.8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2一种电源无缝切换电路、系统2020/12/14202023017540.0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3车载设备2020/8/20202021750861.9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4指纹模组、指纹锁和电子设备2019/6/27201920989456.3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5锁紧机构、锁具及电子锁2019/5/27201920778703.5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6指纹模组、指纹锁和电子设备2019/4/16201920527880.6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7电子锁2019/3/25201920381463.5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8电子锁和锁芯组件2018/10/17201821682902.8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49锁具2018/10/17201821681919.1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0电机控制装置和电子锁2018/10/17201821682383.5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1剥标机2018/10/17201821682193.3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2辅助电池放电电路及通信设备2018/10/17201821683609.3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3搬运装置2018/10/17201821682165.1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4一种用于车载定位终端的开关电路2017/6/20201720716809.3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5一种双芯片驾培车载终端2017/6/19201720711735.4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6一种车载定位终端和定位系统2017/5/4201720485092.6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7用于车辆的定位装置2021/8/17202121934824.8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8一种车载定位终端2017/4/28201720464292.3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59一种网络安全计算用集成连接器2021/10/8202122417046.1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受让取得
60一种高安全性移动金融支付终端用扫码摄像头2021/10/26202122575200.8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受让取得
61一种行车记录仪2021/8/24202122005884.8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1-1-146

62一种打印机的结构2021/8/26202122038805.3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3备用电源电路和电子设备2021/10/11202122443119.4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4按键控制电路及遥控器2021/10/12202122454416.9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5一种指纹考勤机外壳结构2021/11/22202122888155.1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6一种打印机的送纸结构2021/9/3202122128277.0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7智能锁2022/4/11202220832216.4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8侧安装机构及智能门禁装置2022/4/11202220830584.5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69一种门铃的结构2022/9/14202222437336.7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0一种基于电池供电的低温启动电路2022/9/29202222603433.9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1一种带气体探测传感器的收款云音箱结构2022/12/2202223256027.6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2一种拼板半自动测试治具及其装置2022/12/9202223315820.9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3一种在线式模块自动编带装置2022/12/22202223437429.6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4一种USB自动测试装置2022/12/7202223298154.2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5超级电容激活电路2023/3/4202320387376.7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6一种零待机功耗的开关电源控制电路2023/3/13202320473248.4惠州博实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
77车载监测终端(OTG01型)2022/2/19202230080873.3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78汽车行车记录仪(GH03T型)2022/2/19202230080880.3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79智能视频终端摄像头(GH03T-DSM型)2022/2/19202230080875.2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0智能收款音箱(CG10型)2022/2/19202230080926.1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1车载监测终端(Otrack-2型)2022/2/19202230080886.0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2汽车行车记录仪(GH08型)2022/2/19202230080894.5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3智能电子校牌(SC06型)2022/4/27202230244129.2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4摄像头(FC01型)2022/5/20202230302300.0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147

85显示屏(D8型)2022/5/20202230302293.4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6摄像头(4G防水型)2023/3/20202330131743.2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7车载记录仪(GH13前后双摄型)2023/7/6202330422306.6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8小票打印机(PG03型号)2021/4/24202130238769.8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89无人搬运车(AGV-A001型)2021/4/23202130237735.7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0小票打印机(PG02型号)2021/4/23202130238149.4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1智能播报音箱(4G-CG05带码牌)2021/1/22202130047697.9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2智能播报音箱(4G-CG05无码牌)2021/1/22202130047437.1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3智能播报音箱(4G-BSJ-CG02型)2021/1/21202130042432.X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4声光警报器2020/9/7202030524038.5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5音箱(TX-01)2020/8/6202030442536.5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6挂锁2020/8/6202030442644.2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7音箱(CF05)2020/8/6202030442530.8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8音箱(CF07)2020/8/6202030442528.0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99音箱(CF08)2020/7/30202030423087.X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0音箱(CF09)2020/7/30202030423739.X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1音箱(CF06)2020/7/30202030424005.3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2挂锁(LB-01)2020/7/8202030364450.5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3挂锁(LH-03)2020/7/8202030364363.X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4音箱(CF02)2020/4/13202030143831.0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5音箱(CF04)2020/4/13202030143558.1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6音箱(CF03)2020/4/13202030144353.5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7智能视频终端(GH03)2019/8/30201930478139.0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148

108指纹锁2019/5/27201930263559.7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09挂锁(指纹型)2019/3/25201930125281.7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0汽车行驶记录仪(BSJ-GF06)2019/2/25201930074511.1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1U型锁2018/10/17201830579240.0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2GPS车载定位器(A5C-8)2016/12/13201630612708.2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3GPS车载定位器(KM-01)2016/11/23201630568673.7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4GPS车载定位器(KM-02)2016/11/23201630568931.1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5智能播报音箱(CG09)2021/8/17202130532693.X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6智能电子校牌(SC02型,无屏)2021/8/25202130556903.9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7智能电子校牌(SC01型,带屏)2021/8/25202130557476.6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8反扫中端(QG01)2021/8/17202130532926.6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19指纹考勤机(WX-ZBTK001-4G)2021/11/22202130768653.5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20一体化智能收款音箱(CG16)2021/12/17202130837311.4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21行车记录仪(GH11型)2022/11/14202230757565.X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22携带式收款音箱(CG11型)2022/11/30202230801657.3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23收款播报音箱(CG12)2023/1/10202330017075.0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24宠物定位器(A-01)2023/2/27202330077676.0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125门铃(QW01型)2022/9/14202230605100.2惠州博实结外观设计原始取得

2、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共计77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全称登记号著作权人首次发表 日期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防伪基站探测定位追踪器软件V1.02021SR0887222发行人2020.07.302020.07.30-2070.07.29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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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全称登记号著作权人首次发表 日期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汽车行驶记录仪(5G)软件V1.02021SR0887177发行人2019.12.152019.12.15-2069.12.14原始取得
3博实结智能辅助驾驶系统V1.62021SR0245330发行人2021.02.012021.02.01-2071.01.31原始取得
4博实结实线变道报警系统V1.62021SR0245329发行人2021.02.012021.02.01-2071.01.31原始取得
5博实结行人碰撞检测系统V1.62021SR0245328发行人2021.02.012021.02.01-2071.01.31原始取得
6博实结前车碰撞检测系统V1.62021SR0241533发行人2020.12.262020.12.26-2070.12.25原始取得
7博实结驾驶员行为分析检测系统V1.62021SR0241532发行人2021.02.012021.02.01-2071.01.31原始取得
8博实结车道偏离检测系统V1.62021SR0241531发行人2020.11.182020.11.18-2070.11.17原始取得
9博实结车距监控检测系统V1.62021SR0241530发行人2021.02.012021.02.01-2071.01.31原始取得
10博实结人脸识别检测系统V1.62021SR0241529发行人2021.02.012021.02.01-2071.01.31原始取得
11博实结右转盲区检测系统V1.62021SR0241528发行人2021.02.012021.02.01-2071.01.31原始取得
12博实结主动安全智能设备远程运维管理平台V1.02021SR0241526发行人2021.02.012021.02.01-2071.01.31原始取得
13BMS电池监控系统(简称:BMS)V1.02021SR0200743发行人2020.07.202020.07.20-2070.07.19原始取得
14云想印平台(简称:云想印)V1.02021SR0200707发行人2020.11.062020.11.06-2070.11.05原始取得
15智能校车监控平台(简称:智能校车)V1.02021SR0199676发行人2020.10.272020.10.27-2070.10.26原始取得
16博实结主动安全预警软件V1.02019SR0476221发行人2019.04.092019.04.09-2069.04.08原始取得
17车路视北斗卫星服务平台(简称:车路视平台)V1.02018SR194712发行人2017.05.012017.05.01-2067.04.30受让取得
18博实结模拟终端系统V1.02017SR655694发行人2017.09.162017.09.16-2067.09.15原始取得
19博实结鹰眼监控系统V1.02017SR655687发行人2017.09.202017.09.20-2067.09.19原始取得
20博实结车辆资料获取服务系统V1.02017SR279553发行人2015.10.202015.10.20-2065.10.19原始取得
21博实结全球卫星定位GPS车辆监控系统V1.02017SR274010发行人2016.03.222016.03.22-2066.03.21原始取得

1-1-150

序号软件全称登记号著作权人首次发表 日期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2博实结智能卫星定位云服务平台软件V1.02015SR201566发行人2014.07.302014.07.30-2064.07.29原始取得
23博实结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软件(简称:北斗车载终端软件)V1.02014SR093530发行人2014.05.092014.05.09-2064.05.08原始取得
24博实结北斗兼容型车载信息监控管理系统V1.02013SR023414发行人2012.03.012012.03.01-2062.02.28原始取得
25博实结北斗3G视频车载监控系统V1.02013SR023409发行人2012.07.012012.07.01-2062.06.30原始取得
26博实结北斗驾培车辆信息监控管理系统V1.02013SR023405发行人2012.06.012012.06.01-2062.05.31原始取得
27博实结CWT-LED广告发布系统V1.02011SR034548发行人2009.10.132009.10.13-2059.10.12原始取得
28博实结GPS车辆监控系统V4.02011SR034547发行人2011.04.122011.04.12-2061.04.11原始取得
29博实结HGD-LED广告发布系统V1.02011SR034544发行人2010.07.152010.07.15-2060.07.14原始取得
30博实结中心数据接收软件V1.02011SR034400发行人2010.12.212010.12.21-2060.12.20原始取得
31博实结中心数据转发软件V1.02011SR034399发行人2010.11.162010.11.16-2060.11.15原始取得
32博实结中心线路检测软件V1.02011SR034398发行人2010.08.102010.08.10-2060.08.09原始取得
33博实结中心入库程序软件V1.02011SR034397发行人2010.09.072010.09.07-2060.09.06原始取得
34博实结中心前置机软件V1.02011SR034396发行人2010.08.272010.08.27-2060.08.26原始取得
35博实结中心油耗检测软件V1.02011SR034395发行人2010.09.202010.09.20-2060.09.19原始取得
36博实结GPS/GPRS车辆智能管理系统软件V2.002011SR004947发行人2010.02.032010.02.03-2060.02.02原始取得
37博实结车辆广告发布控制管理系统软件V3.002011SR004946发行人2010.02.032010.02.03-2060.02.02原始取得
38小博智慧安防管理系统(简称:小博卫士)V1.02023SR0877576发行人2023.04.302023.04.30-2073.04.29原始取得
39小博智慧安防小程序软件(简称:小博卫士小程序)V1.02023SR0877575发行人2023.04.302023.04.30-2073.04.29原始取得

1-1-151

序号软件全称登记号著作权人首次发表 日期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0小博智慧安防移动软件(简称:小博卫士APP)V1.02023SR0877578发行人2023.04.302023.04.30-2073.04.29原始取得
41小宠守护移动软件V1.02023SR0877581发行人2023.03.162023.03.16-2073.03.15原始取得
42小宠守护管理系统(简称:小宠守护)V1.02023SR0877582发行人2023.03.162023.03.16-2073.03.15原始取得
43博云第三方安全监控服务平台(简称:第三方监控平台)V1.02023SR0888430发行人2022.04.162022.04.16-2072.04.15原始取得
44智能车载视频终端运行系统V1.02023SR0918674发行人未发表2023.06.01-2073.05.30原始取得
45车载定位终端测试机软件V1.02023SR1787251发行人未发表2023.10.16-2073.10.15原始取得
46车辆状态监控系统V1.02021SR0907814惠州博实结2020.11.052020.11.05-2070.11.04原始取得
47智能车载监控系统V1.02021SR0899461惠州博实结2020.01.062020.01.06-2070.01.05原始取得
48微型实时追踪器软件V1.02021SR0899199惠州博实结2020.07.302020.07.30-2070.07.29原始取得
49具备精度定位功能的电动车中控系统V1.02021SR0887229惠州博实结2020.12.052020.12.05-2070.12.04原始取得
50具有车辆尾气监测功能的车载OBD系统V1.02021SR0887228惠州博实结2020.12.212020.12.21-2070.12.20原始取得
51具有实时跟踪功能的车载定位系统V1.02021SR0886777惠州博实结2020.12.212020.12.21-2070.12.20原始取得
52基于物联网应用的电池防盗监控软件V1.02021SR0886720惠州博实结2020.12.082020.12.08-2070.12.07原始取得
53驾驶员行为监测系统V2.02020SR1147822惠州博实结2020.08.122020.08.12-2070.08.11原始取得
54重柴尾气排放监测平台(简称:博云重柴)V1.02020SR0276402惠州博实结2019.06.162019.06.16-2069.06.15原始取得
55博云智能监管服务平台V3.02019SR0050662惠州博实结2016.11.252016.11.25-2066.11.24原始取得
56博云分时租赁服务平台V2.02019SR0049505惠州博实结2017.04.252017.04.25-2067.04.24原始取得
57博云金融库存管理系统V2.02019SR0049029惠州博实结2017.06.082017.06.08-2067.06.07原始取得
58博实结物联云系统V2.02018SR1061773惠州博实结2017.04.252017.04.25-2067.04.24原始取得
59博云金融风控平台2018SR1059346惠州博实结2016.12.142016.12.14-2066.12.13原始

1-1-152

序号软件全称登记号著作权人首次发表 日期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简称:云平台)V2.0

(简称:云平台)V2.0取得
60博云北斗视频监控平台(简称:博云视控)V4.02018SR1059037惠州博实结2017.02.162017.02.16-2067.02.15原始取得
61博云物联网卡管理平台(简称:Sim卡管理系统)V1.02018SR1026015惠州博实结2017.04.252017.04.25-2067.04.24原始取得
62博云电骑卫士平台(简称:电骑卫士)V1.02018SR1026000惠州博实结2017.04.252017.04.25-2067.04.24原始取得
63博云北斗智能监控服务平台V4.52018SR1025990惠州博实结2017.04.252017.04.25-2067.04.24原始取得
64博实结博云车联云架构平台V1.02017SR243599惠州博实结2016.07.052016.07.05-2066.07.04原始取得
65移动目标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软件V1.02016SR332820惠州博实结未发表2016.06.10-2066.06.09原始取得
66互动导航控制中心系统V1.02016SR332813惠州博实结未发表2016.05.11-2066.05.10原始取得
67联网信息发布终端系统V1.02016SR332711惠州博实结未发表2016.07.18-2066.07.17原始取得
68车联网移动信息管理应用平台软件V1.02016SR325544惠州博实结未发表2016.07.21-2066.07.20原始取得
69小博智慧工牌管理系统(简称:小博智慧工牌)V1.02022SR1396111惠州博实结2022.01.152022.01.15-2072.01.14原始取得
70博实结小博考勤管理系统V1.02022SR1396112惠州博实结2022.4.222022.04.22-2072.04.21原始取得
71博实结小博考勤移动软件(简称:小博考勤)V1.02022SR1396136惠州博实结2022.04.222022.04.22-2072.04.21原始取得
72小博智慧校园管理系统 V1.02023SR0193046惠州博实结2022.03.012022.03.01-2072.02.29原始取得
73小博智慧校园教师端管理软件 V1.02023SR0193045惠州博实结2022.03.012022.03.01-2072.02.29原始取得
74小博守护管理软件(简称:小博守护) V1.02023SR0193044惠州博实结2022.03.012022.03.01-2072.02.29原始取得
75JT808/794协议终端测试平台 V1.02023SR0193047惠州博实结未发表2022.02.05-2072.02.04原始取得
76博安看护管理系统(简称:博安看护)V1.02023SR0877429惠州博实结2022.07.122022.07.12-2072.07.11原始取得
77博安守护管理系统2023SR0877428惠州博实结2022.07.122022.07.12-原始

1-1-153

序号软件全称登记号著作权人首次发表 日期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简称:博安守护)V1.0

(简称:博安守护)V1.02072.07.11取得

3、商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商标共计55项,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商标

序号商标图案权利人注册号注册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行人37589298452020.02.07-2030.02.06原始取得
2发行人37587466422020.12.28-2030.12.27原始取得
3发行人37583710352020.12.28-2030.12.27原始取得
4发行人34801853452020.08.07-2030.08.06原始取得
5发行人34801836422019.07.14-2029.07.13原始取得
6发行人3479951692019.09.14-2029.09.13原始取得
7发行人3479940392019.07.14-2029.07.13原始取得
8发行人34799398382019.07.14-2029.07.13原始取得
9发行人34797046392019.07.14-2029.07.13原始取得
10发行人3479251892019.11.07-2029.11.06原始取得
11发行人34791479422019.09.07-2029.09.06原始取得

1-1-154

序号商标图案权利人注册号注册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2发行人34788594392019.08.07-2029.08.06原始取得
13发行人34788567352019.07.14-2029.07.13原始取得
14发行人34781463452019.07.14-2029.07.13原始取得
15发行人3477872362019.09.14-2029.09.13原始取得
16发行人33837753422021.05.21-2031.05.20原始取得
17发行人3382364492020.11.14-2030.11.13原始取得
18发行人20807444392017.09.21-2027.09.20原始取得
19发行人20807433392017.11.14-2027.11.13原始取得
20发行人2080714392017.12.07-2027.12.06原始取得
21发行人20668034422017.09.07-2027.09.06原始取得
22发行人2066786392017.09.07-2027.09.06原始取得
23发行人19416482422017.05.07-2027.05.06原始取得
24发行人19416420422017.05.07-2027.05.06原始取得
25发行人1941633792017.05.07-2027.05.06原始取得
26发行人1941623892017.05.07-2027.05.06原始取得
27发行人1365663192016.11.14-2026.11.13原始取得

1-1-155

序号商标图案权利人注册号注册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8发行人1178605192024.05.07-2034.05.06原始取得
29发行人66148613422023.03.21 - 2033.03.20原始取得
30发行人6612427592023.01.14 - 2033.01.13原始取得
31发行人66127654422023.01.14 - 2033.01.13原始取得
32发行人7042448092023.09.14-2033.09.13原始取得
33发行人70450989352023.09.28-2033.09.27原始取得
34发行人70447644422023.09.14 -2033.09.13原始取得
35惠州博实结34783460382019.07.14-2029.07.13原始取得
36惠州博实结2784789792019.01.28-2029.01.27继受取得
37惠州博实结2784242592018.11.14-2028.11.13继受取得
38惠州博实结2783843492019.10.07-2029.10.06继受取得
39惠州博实结2782695192018.11.14-2028.11.13继受取得
40惠州博实结2779189092018.11.14-2028.11.13继受取得
41惠州博实结27176875422019.02.07-2029.02.06原始取得
42惠州博实结2717686692019.01.21-2029.01.20原始取得
43惠州博实结27142206422018.10.21-2028.10.20原始取得

1-1-156

序号商标图案权利人注册号注册类别权利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4惠州博实结2713505192018.10.21-2028.10.20原始取得
45惠州博实结26186487382018.08.21-2028.08.20原始取得
46惠州博实结2618372592019.12.28-2029.12.27原始取得

(2)境外商标

序号商标图案国家/地区注册号注册类别取得方式有效期限他项权利
1塞浦路斯、印度尼西亚、印度、柬埔寨、老挝、墨西哥、美国14715729原始取得2019.04.09-2029.04.09
2塞浦路斯、印度尼西亚、印度、柬埔寨、老挝、墨西哥、美国、越南14697719原始取得2019.04.09-2029.04.09
3中国澳门N/1486269原始取得2019.05.28-2026.05.28
4中国澳门N/1486259原始取得2019.05.28-2026.05.28
5中国香港3047772289原始取得2018.12.20-2028.12.19
6中国香港3047771749原始取得2018.12.20-2028.12.19
7中国台湾020100299原始取得2019.09.16-2029.09.15
8加拿大TMA11651529原始取得2023.2.10-2033.2.10
9加拿大TMA11651539原始取得2023.2.10-2033.2.10

1-1-157

4、域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域名共计18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权属人注册日到期日
1bsjiot.com发行人2017.09.112027.09.11
2xczxok.com发行人2016.09.182024.09.18
3jixungps.com发行人2017.12.052025.12.05
4sbbgps.com发行人2017.12.142025.12.14
5car900.com发行人2015.07.062032.07.06
6agpsget.com发行人2016.05.162025.05.16
7lbsget.com发行人2016.05.162025.05.16
8博实结.cn发行人2020.07.232025.07.23
9博实结.com发行人2020.07.232025.07.23
10bdygps.com发行人2016.08.052025.08.05
11bsjgps.com发行人2016.08.052025.08.05
12bsjyun.com发行人2017.09.082025.09.08
13bsjtrack.com发行人2014.09.162025.09.16
14bsjkj.com.cn发行人2014.10.272025.10.27
158gps.cn发行人2015.11.022025.11.02
16bsjkj.com发行人2009.11.212026.11.21
17gpstracktech.com惠州博实结2018.12.112024.12.11
18yxyiot.com惠州博实结2020.06.182025.06.18

5、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证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土地用途坐落位置使用权类型取得方式
1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26730号127,297.00工业用地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三路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2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5220号13,508.80工业用地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3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45,796.00工业用地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ZKCDS01-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1-1-158

第5071698号

注1:该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原证书号:粤(2019)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1987号,因上盖房屋建筑物竣工换发新不动产权证

注2:该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原证书号:粤(2021)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5732号,因容积率指标变更,换发新不动产权证

(三)主要业务资质

1、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的主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产品名称有效期
1惠州博实结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21180/A/0001/SM/ZH行驶记录仪及T-BOX智能数据终端的设计及制造2022.06.27-2025.06.26
2发行人、 惠州博实结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2ACM15948I无线数据终端(GPS 车载数据终端)、无线数据终端模块、汽车行驶记录仪、 智能播报音箱和云打印机的生产2022.03.18-2025.03.17
3发行人、 惠州博实结隐私信息管理体系22ACM00001PI无线数据终端(GPS 车载数据终端)、无线数据终端模块、汽车行驶记录仪和智能播报音箱和云打印机的生产2022.03.21-2025.03.20
4惠州博实结能源管理体系N.CN23–10506I无线数据终端(GPS车载数据终端)、无线数据终端模块汽车行驶记录仪和智能支付硬件的生产2023.06.02-2026.06.01
5惠州博实结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N.CN23-26687A无线数据终端(GPS车载数据终端、电子学生证)无线数据终端模块、汽车行驶记录仪智能支付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11.20-2025.01.16
6惠州博实结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N.CN23-26687B无线数据终端(GPS车载数据终端、电子学生证)无线数据终端模块、汽车行驶记录仪智能支付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11.20-2026.03.28
7惠州博实结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N.CN23-26687C无线数据终端(GPS车载数据终端、电子学生证)无线数据终端模块、汽车行驶记录仪智能支付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11.20-2026.11.16
8惠州博实结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N.CN23-32230H电动吸奶器用PCBA 的生产2023.12.29-2026.12.28

1-1-159

序号证书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产品名称有效期

认证

认证

2、产品认证证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产品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主体证书编号产品名称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1发行人2018011606104897GSM通讯定位模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8.07.12
2发行人2021181606025717车载视频定位终端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6.06.16
3发行人2022181606030092车载视频监控终端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6.12.06
4发行人2022181606031105智能视频终端(具有4G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3.01
5发行人CSP2022031117000073汽车行驶记录仪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2022.08.16颁发,有效性靠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6发行人ZY202327050020014汽车行驶记录仪公安部第三研 究所2028.11.01
7发行人ZY202327050020020汽车行驶记录仪公安部第三研 究所2028.12.07
8惠州博实结20190116062493611无线数据终端(带GSM功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4.11.14
9惠州博实结CQC2020010801316190云播报音箱(带GSM/WIFI功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5.08.05
10惠州博实结CQC20200108013212684G收款播报音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5.08.24
11惠州博实结CQC20200108013377444G智能播报音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5.10.14
12惠州博实结2020011606289492T-BOX智能数据终端(具有4G功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5.04.23
13惠州博实结2020011606358286LTE无线通信模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5.12.29
14惠州博实结CQC2021010801380859智能播报音箱(4G/4G+WIFI)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6.04.19
15惠州博实结CQC2021010801380860智能播报音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6.04.19
16惠州博实结CQC2021010801408020支付播报云音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6.08.05

编号2018011606125527的原证书注销换发新证

1-1-160

序号证书主体证书编号产品名称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17惠州博实结CQC20210108014095134G智能播报音箱(有源音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6.08.17
18惠州博实结2021010904404463云打印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6.07.20
19惠州博实结2021010904439874云打印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6.12.23
20惠州博实结CQC2022010805461742AI网络摄像头(具有音视频存储及录制功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7.04.13
21惠州博实结CQC20220108014747984G支付云播报音箱(有源音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7.06.14
22惠州博实结CQC2022010801479751微信收款音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7.06.29
23惠州博实结CQC20220108014750614G智能播报音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7.06.19
24惠州博实结2021181606023429GPS车载终端(带GSM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6.06.21
25惠州博实结2021181606027722电子学生证(移动用户终端)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6.11.09
26惠州博实结2021181606027935车载定位终端(带GSM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6.11.15
27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29499扫码支付终端(4G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1.05
28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29906车载视频终端(具有4G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1.19
29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0089超长待机车载定位终端(带GSM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1.27
30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0090超长待机车载定位终端(带GSM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1.27
31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0813车载定位终端(带GSM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3.15
32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0814车载定位终端(带LTE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3.15
33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0815车载定位终端(带GSM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3.15
34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1000电子学生证(移动用户终端)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3.21
35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1126车载定位终端(带LTE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3.24
36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1350有线4G车载定位终端(带LTE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4.01

1-1-161

序号证书主体证书编号产品名称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37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1666车载定位终端(带GSM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4.13
38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16674G超长待机定位终端(带LTE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4.13
39惠州博实结2022181606031982自动录音定位终端(带GSM功能)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7.04.21
40惠州博实结2022012202500300视频玩具/小度口算练习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7.09.26
41惠州博实结2022011606487602LTE无线通信模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7.08.01
42惠州博实结CQC22001369143AI网络摄像头(具有音视频录制及存储功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7.12.05
43惠州博实结CQC22001333082企业微信考勤机K01(4G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03.08颁发,有效性依据发证机构的定期监督获得保持
44惠州博实结2023011606546963无线数据终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8.06.06
45惠州博实结2023011606555062LTE无线通信模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8.07.05
46惠州博实结CQC23001395878微信收款音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8.07.18
47惠州博实结2023181606044416无线数据终端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8.07.24
48惠州博实结2023181606044415车载定位终端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8.07.24
49惠州博实结2023181606044470电子学生证(移动用户终端)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8.07.26
50惠州博实结2023181606045154LTE 无线通信模块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8.08.17
51惠州博实结2023180904045825云打印机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8.09.07
52惠州博实结CQC23001405224AI智能网络摄像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8.09.20
53惠州博实结2023180915048287锂电池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8.11.20
54惠州博实结2023180915048288锂电池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2028.11.20
55惠州博实结CQC23001412846微信收款音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8.11.29
56惠州博实结073234850541R0MGT-BSJ-01 型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202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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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主体证书编号产品名称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57惠州博实结52971-134-23-1159929DashcamHAN RISE QUALITY AND CERTIFICATION SERVICES CO.,LTD2024.09.26
58深圳博实结LCS171106019AEAVehicle GPS TrackerLCS永久有效(但测试标准变更的除外)
59深圳博实结R-41270873SoundboxBUREAU OF INDIAN STANDARDS2025.10.22
60惠州博实结T.2018.11.0002WiFi ModuleKL-Certification GmbH永久有效(但测试标准变更的除外)
61惠州博实结2AQSK-BC30WiFi ModuleTCB永久有效(但测试标准变更的除外)
62惠州博实结T.2021.07.0017Vehicle GPS TrackerKL-Certification GmbH永久有效(但测试标准变更的除外)
63惠州博实结T.2019.12.0005Vehicle GPS TrackerKL-Certification GmbH永久有效(但测试标准变更的除外)
64惠州博实结2AQSK-RC10GSM wireless data moduleTCB永久有效(但测试标准变更的除外)
65惠州博实结MOSTCN19112393Fingerprint LockMOST永久有效(但测试标准变更的除外)
66惠州博实结MOSTCN19122501Rechargeable lithium batteryMOST永久有效(但测试标准变更的除外)
67惠州博实结2AQSK-ED02RMobile Digital Video RecordersTCB永久有效(但测试标准变更的除外)
68惠州博实结R-41267104Rechargeable Lithium-ion batteryBUREAU OF INDIAN STANDARDS2025.09.14
69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308GPS Tracker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70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319GPS Tracker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71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274Smart Mobile DVR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72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269Smart Mobile DVR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73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318GPS Tracker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74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268Smart Mobile DVR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75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3074G Dash Camera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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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主体证书编号产品名称发证机关有效期至

更)

更)
76惠州博实结T.2023.08.00022G GPS TrackerKL-Certification GmbH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77惠州博实结T.2023.08.00042G GPS TrackerKL-Certification GmbH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78惠州博实结T.2023.08.00032G GPS TRACKERKL-Certification GmbH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79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310GPS Tracker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80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260GPS Tracker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81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315GPS Tracker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82惠州博实结1622-RED-230314GPS TrackerNEMKO永久有效(除非法规变更)
83惠州博实结N°ELD00493/23GPS TrackerINSTITUTO DE PESQUISAS ELDORADO2025.12.19
84惠州博实结N°ELD00462/23GPS TrackerINSTITUTO DE PESQUISAS ELDORADO2025.11.21

3、其他业务资质证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其他业务资质证照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资质/证照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有效期
1惠州博实结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41336075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深圳海关长期有效
2惠州博实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606516--
3惠州博实结食品经营许可证JY34413410076873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7.31-2028.07.30
4惠州博实结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粤AQBJXIII 202300153惠州市安全生产协会2023.12-2026.11
5发行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92050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03.29-2024.05.27
6惠州博实结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3061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2023.06.02-202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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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资质/证照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有效期
7发行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30497广东省通信管理局2023.05.11-2028.05.11
8发行人报关单位备案证明4403962HAP中华人民共和国福中海关长期有效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七、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创新性及其具体表征技术来源专利号应用情况所处阶段
1数据存储纠错技术本技术对存储介质损坏率设定阈值,当存储异常的预分配文件损坏率未超过阈值的情况下,将损坏的数据备份后,继续在该预分配文件中存储数据;如果超过阈值,则用其他预分配文件代替存储异常的预分配文件。本技术避免了因小部分损坏的存储介质而更换整个存储模块的情况,有效减少资源浪费。自主研发发明专利:基于预分配FAT文件系统的坏簇处理方法及装置 (2013106880015)商用车监控终端大批量生产阶段
2车辆运行状态监控技术本技术通过车载定位模块获取车辆行驶数据,以及驾驶员的驾驶行为,包括急加速、急减速、急转弯、行驶速度、行驶时间、行驶轨迹等信息,并通过车载通信模块发送给车辆监控平台,车辆监控平台在确定了车辆的行驶数据有效的前提下进行车辆运行状态的监控及驾驶员驾驶行为统计。本技术能精确有效地远程监控车辆运行状态,便于对驾驶员进行实时警报,提高驾驶安全性,也便于后期的事故及驾驶行为分析处理。自主研发发明专利:一种车辆运行状态监控方法、装置和系统 (2017102644685)商用车监控终端大批量生产阶段
3掉电状态下的车辆车载终端设备可能由于终端插头的拔插造成电压信号的变化,与汽车电瓶损坏造成的电压变化无法做出区分。本技术通过检测电路电压变化,进而准确判断自主研发发明专利:掉电状态检测方法及掉电状态检测系统 (2019103279279)乘用车定位终端大批量生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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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名称创新性及其具体表征技术来源专利号应用情况所处阶段

检测技术

检测技术车载终端是否处于掉电状态,避免了车载终端掉电造成对车辆异常运行状态的误判。
4数据交互优化技术车载终端设备需要实时监测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状态,对数据收集和存储的实时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较高。相比于传统的交互方法,本技术通过批处理和全系统比较计数参数的取值方法,减少了数据交互次数,降低数据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延时,避免数据分析过程中的冗余和紊乱。自主研发发明专利:一种数据交互的优化方法、装置、服务器及存储介质 (2017114578805)商用车监控终端大批量生产阶段
55EPO辅助定位技术在终端设备重启或上电的情况下,GPS定位所需时间较长,不能满足用户对终端定位速度的需求。本技术通过自动收集EPO服务器的星历数据,实现了终端设备的快速定位,解决了定位模块首次定位时间较长的问题。自主研发发明专利:一种终端定位方法、装置、终端及存储介质 (2018111835915)无线通信模组大批量生产阶段
6伪基站识别技术本技术设计了一种具有自主识别伪基站功能的通信模块,其通过存储单元预存真实的基站信息,通过搜索单元获取基站的信息,并通过判断单元判断搜索到的基站是真实基站或伪基站。如搜索到的是真实基站,则直接进行通信连接,如搜索到的是伪基站,则对外发送伪基站信息实施预警。自主研发实用新型专利:一种车载定位终端和定位系统 (2017204850926)全部产品大批量生产阶段
7智能锁控制技术本技术设计了一种安全、便捷的开锁方法,其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解锁设备获取锁设备的唯一识别编码,向服务器请求开关锁指令,并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解锁设备作为媒介,将服务器指令传达到智能锁进行开关锁动作,将开关锁结果信息回传服务器。通过该技术,锁设备不需要接入互联网,提高了开锁的便捷性和安全性。自主研发发明专利:开锁方法、开锁系统、智能终端及智能终端存储介质 (2018112101957)智慧出行组件大批量生产阶段
8共享单车锁通信控制技术本技术实现同时搭载蓝牙模块和GPRS通信模块,在车辆处于网络盲区时,优先通过蓝牙模块与手机连接,实现快速开锁,并利用手机网络上报地理位置;当蓝牙模块无法工作时,通过GPRS通信模块实现设备开关锁。自主研发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共享单车车锁及共享单车 (2018213692216)智慧出行组件大批量生产阶段
9音频自动检测音响的生产离不开音频检测工序,传统的音频一致性测试只能靠人耳听音或喇叭测试设备检测。其中,人耳听音方式自主研发发明专利:一种电子产品音频自动检测方法及系统智能支付硬件大批量生产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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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名称创新性及其具体表征技术来源专利号应用情况所处阶段

技术

技术检测不能保证测试准确率,现有的喇叭测试设备成本高、体积大、操作繁琐、测试效率低,不适合批量生产应用。本技术通过麦克风收集音频信息,并通过自主设计的电路自动识别、判断音频的声波信号,最终得出检测结果。该种检测技术成本较低且精准度高,能大大提高音响的音频检测效率。(2020113509975)

2、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主要采用申请专利的方式来保护核心技术,截至目前,公司核心技术均已申请并取得相应专利。此外,公司通过与关键研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为不同级别和不同职能的研发人员分配了技术文档和资料的访问权限、对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加密和及时备份存档、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保密意识、与相关合作方在业务协议中约定保密条款等措施保护公司核心技术。

3、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形成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111,101.32118,875.12131,682.28
营业收入112,272.07120,962.02133,570.03
占营业收入比例98.96%98.27%98.5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形成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59%、98.27%以及98.96%,均在98%以上,表明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来源于公司核心技术形成的产品,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程度较高。

(二)科研实力及成果

1、重要奖项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重要奖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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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荣誉名称颁发单位颁发时间
1广东省5G智慧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1.08
2广东省智慧车联网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06
3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05
42021中国商用车主动安全十佳产品供应商中国卫星应用产业联盟、中国品牌战略研究中心、中国车联网大会组委会2021.04
5广东省制造业500强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2020.11
6腾讯云IoT优秀合作伙伴腾讯云物联网产品中心2019.12
7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06
8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
92019中国商用车车联网十佳产品供应商中国卫星应用产业联盟、中国品牌战略研究中心、中国车联网大会组委会2019.04
102018年龙华区工业百强企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2019.04
1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09
12国家级绿色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12

2、参与制定的行业标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参与制定的行业标准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标准名称发布单位标准类型参编进度
1汽车行驶记录仪联网通信技术要求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团体标准已颁布
2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T/GDRTA 001—2020)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已颁布
3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讯协议规范(T/GDRTA 002—2020)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已颁布
4商用车智能网联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规范与数据格式(T/CMAX 43001—2022)中关村智通智能交通产业联盟团体标准已颁布
5商用车智能网联系统平台技术要求(T/CMAX 43002—2022)中关村智通智能交通产业联盟团体标准已颁布
6商用车智能网联系统平台数据交换通中关村智通智团体标准已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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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标准名称发布单位标准类型参编进度

讯协议(T/CMAX 43003—2022)

讯协议(T/CMAX 43003—2022)能交通产业联盟
7商用车智能网联系统智能车载终端技术规范(T/CMAX 43004—2022)中关村智通智能交通产业联盟团体标准已颁布

(三)研发项目及投入情况

1、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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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研发人员研发预算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的比较
1基于量化感知训练的深度学习精度无损模型研发研究阶段桂丰、滕盛弟、丘灵华等700.00本项目拟提出一种新型的训练方法,实现深度学习网络的低比特在线量化训练,以更低的计算达到与同等参数量模型的浮点模型相当的性能,有效的提升嵌入式设备的性能。训练后量化是常规算法模型部署时首选的技术,其仅需要使用少量校准数据就能达到低比特量化的效果,但因其可调整空间有限,在一些特殊场景和极端条件下,面临严峻的准确度挑战。量化感知训练将量化参数放到神经网络中进行推导,可以在量化过程中考虑模型的特性,从而避免了量化引入的误差。
2国际版智能车载定位终端研发研究阶段唐用、曾令飞、陈潭、钟浩鑫等220.00本项目拟研发一款适用于海外通信环境的接线型智能车载定位终端。1、兼容2G/4G通信,支持850/900/1800/ 1900MHz、B1/B2/B3/B4/B5/B7/B8/B20/B28等各类通信频段,适用于海外的通信环境; 2、使用带Flash的定位芯片,定位速度更快、定位精度更高; 3、采用辅助定位技术,支持盲区补传、拐点补传功能,提高了产品的定位精度。
3基于5G RedCap的无线通信模组研发研究阶段刘开锋、寻果、杨文金、夏奕勇等950.00本项目拟研发一款适用于物联网应用场景的5G RedCap无线通信模组。1、5G通信标准成本及功耗较高,不适用于物联网行业的小型化设备场景,5G RedCap是一种适用于物联网场景的通信标准,其具有高传输速率、低功耗、低复杂性等方面的特点; 2、本项目基于物联网行业特点,前瞻性的研发一款符合5G RedCap标准的无线通信模组,实现公司车载终端的5G网络连接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全线产品进入5G时代。
4基于时空序列的视频理解模型研发研究阶段桂丰、丘灵华、罗志勇、黄秋枫等650.00本项目针对单一图像无法有效识别的特殊场景,提出一种新的网络结构实现视频理解模型。1、目前深度学习算法在图像理解上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视频理解领域的进展并不显著。本项目把视频拆成一帧帧的图像,每帧图像各自用一个图像分类模型得到帧级别的特征,然后用某种回合方法从帧级别特征得到视频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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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研发人员研发预算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的比较

特征,最后进行分类预测,实现深度学习算法在视频理解领域的应用;

2、同时,本项目预先定义一系列不同候选区域

和不同时长的滑动窗,根据成百上千的候选区域沿着时间维度进行滑动,并逐一判断每个候选区域和滑动窗对应的视频标签,再将不同的时序特征自底向上或者自顶向下的方式进行二次融合,可以有效提高特征融合的速度。

特征,最后进行分类预测,实现深度学习算法在视频理解领域的应用; 2、同时,本项目预先定义一系列不同候选区域和不同时长的滑动窗,根据成百上千的候选区域沿着时间维度进行滑动,并逐一判断每个候选区域和滑动窗对应的视频标签,再将不同的时序特征自底向上或者自顶向下的方式进行二次融合,可以有效提高特征融合的速度。
5基于神经辐射场的三维重建算法研发研究阶段桂丰、任灿铭、叶富林等550.00本项目拟基于神经辐射场(NeRF)技术,采集多视角图像或单目视频作为输入,利用神经网络来学习三维场景中的空间信息和颜色信息,实现一种静态物体三维重建算法。1.NeRF是一种基于神经网络的3D重建技术,不同于传统的三维重建方法把场景表示为点云、网格、体素等显式的表达,NeRF将场景建模成一个连续的5D辐射场隐式存储在神经网络中。输入多角度的2D图像,通过训练得到神经辐射场模型,根据模型渲染出任意视角下的清晰照片; 2.NeRF使用深度学习模型来模拟人眼对于现实世界的感知,这种模型可以捕捉到现实世界中的光线、颜色、形状、纹理等细节,通过多视角合成计算的方式实现场景目标的三维呈现; 3.NeRF在从静态图片生成3D场景的过程中,自动生成了更高级别的数据,减少了人工修模的成本,提升了数据生产的效率。
6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超分辨率算法研发研究阶段桂丰、陈康宁、黄育辉等800.00本项目拟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技术,构建一个能够从低分辨率图像中学习到高分辨率图像特征的生成对抗网络模型。该模型需要能够自动提取图像中的特征信息,并在保证图像清晰度和自然度的同时,实现超分辨率效果。1.基于AIGC的图像超分辨率技术采用扩散模型,在生成图像时可以生成更加真实的纹理和细节,使得生成的图像更加逼真。而传统超分辨率技术可能无法很好地保留原始图像的细节和特征,导致生成的图像真实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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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研发人员研发预算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的比较

2.基于AIGC的图像超分辨率技术采用GAN

(生成对抗网络模型),在生成图像时具有多样性,可以生成多种超分辨率图像。而传统超分辨率技术通常只生成一种超分辨率图像,缺乏多样性。

2.基于AIGC的图像超分辨率技术采用GAN(生成对抗网络模型),在生成图像时具有多样性,可以生成多种超分辨率图像。而传统超分辨率技术通常只生成一种超分辨率图像,缺乏多样性。
7智慧出租车辅助驾驶系统研发研究阶段傅兆柯、卢毅、周罗成等250.00本项目拟基于通信、定位、AI等技术,研发一款应用于出租车领域的辅助驾驶系统。1、传统出租车行车记录仪产品功能单一,本项目产品具有ADAS、DSM、BSD等辅助驾驶功能,提升了司机驾驶体验,提高了出租车的驾驶安全性; 2、本项目产品定位精度更高,可以帮助出租车公司进行高峰期调度,减少乘客的等待时间和出租车的待命时间。
8新型无线网络智能共享数据终端的研发研究阶段马颖杰、颜超、蒋兴维、汪强等450.00本项目拟研发一款基于自研4G Cat.1无线通信模组的网络共享终端,更好的满足出差移动办公人士对网络依赖的需求。1、基于自研的4G·Cat.1无线通信模组设计,产品成本更低,产品市场竞争力更强; 2、通过调整硬件设计方案,实现更小的体积和更低的功耗,用户使用更方便; 3、TYPE-C接口直接手机供电使用,无需驱动,方便快捷。
9智能防探测防屏蔽定位系统开发研究阶段唐用、李小民、池英明、陈官威、汤昌欣等450.00本项目拟研发一款长续航、更高精度、防探测、防屏蔽的资产定位设备。1、采用GPS、LBS、Wifi三重定位技术,同时使用EPO辅助定位技术,定位更快速、精准; 2、具有伪基站识别技术,保障定位数据的安全可靠; 3、电池容量更大,产品使用寿命更长; 4、支持电脑、手机、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实时查看资产状况,用户使用更方便。
10基于CAN通信的高安研究阶段唐用、寻果、罗钦450.00本项目拟研发一款安全性更高的车联网设备。1、使用安全性更高的加密芯片,数据传输更安全,实现数据的防篡改和不可否认;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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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研发人员研发预算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的比较

全性车联网设备研发

全性车联网设备研发文、吴浩森2、相比公司现有车载定位设备,本项目产品可以采集存储行车数据和轨迹记录,远程控制和查询汽车,还可以提供故障诊断、道路救援、远程开锁、控制空调等服务,产品功能性、扩展性更强。
11基于CAT 1技术的智能穿戴产品的研发研究阶段刘开锋、杨和云、丁治彬、骆能通等300.00本项目计划研发一款具有定位、语音通话、SOS紧急电话、课堂免打扰、计步计数等功能的低功耗智能穿戴手表。1、该产品采用腕式佩戴方式,使用更方便,可同时监测学生心率、血氧、体温等健康数据; 2、该产品可通过蓝牙连接跳绳等体育器材,获取学生运动数据,布置体育作业等; 3、通过优化产品软硬件方案,功耗更低,待机时间更长。
12新型高灵敏度智能车载定位终端研发研究阶段唐用、李小民、池英明、陈官威等150.00本项目计划研发一款基于4G Cat.1无线通信模组的车载定位终端。1、本项目使用公司自研的4G Cat.1无线通信模组,相比公司原有的2G车载定位设备,定位速度更快、定位精度更高; 2、在公司原有产品基础上,调整了硬件设计方案,产品成本更低,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
13基于全频段的低功耗智能通用型定位器研发研究阶段袁兵、廖燕良、余新陆等250.00本项目拟研发一款适用于海外通信环境的无线型智能定位终端,可应用于机动车、摩托车、宠物、固定资产等多领域。1、支持B1/B2/B3/B4/B5/B7/B8/B20/B28/B64等各类通信频段,适用于国内外的通信环境; 2、具有智能节电功能,可根据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外部环境调整功耗策略,以实现在不同工作负载下的最佳功耗效率; 3、根据通信环境和使用场景自动适配信号源和定位模式,适应全球各地区的工作环境。
14基于身份识别技术的专用车辆驾驶监控设备研发研究阶段傅兆柯、杨和云、余凯祥等150.00本项目拟研发一款集成身份识别功能的车载定位设备,主要用于专用车辆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相比公司传统车载定位终端,本项目产品具有驾驶员身份识别功能,司机通过权限验证后,才能启动车辆,避免叉车等专用车辆被他人误操作,预防和降低事故风险。

1-1-173

2、合作研发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情形。

3、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
研发费用7,863.277,372.427,144.17
营业收入112,272.07120,962.02133,570.03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00%6.09%5.35%

(四)研发体系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研发体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通信、定位、存储、AI算法、高清图像音视频处理等技术的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5G通信技术、高精度定位技术为主攻方向的研发体系。

公司采用事业部制对产品研发进行管理,各事业部的研发中心设立嵌入式软件开发部、硬件开发部、技术支持部等二级部门,与软件研发中心下设的算法部、客户端开发部、软件测试部等二级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研发团队。软件研发中心为各事业部的产品研发提供软件平台和算法的技术支持,各事业部的研发中心负责产品研发的具体实施工作。事业部制的研发体系能够有效的减少产品开发的沟通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396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26.88%。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周小强、马颖杰、刘开锋,相关人员的简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十一、(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

1-1-174

3、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对研发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以及研发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公司鼓励核心技术团队持续创新,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力求达到员工个人价值实现与公司长远发展的统一。同时,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等协议,对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遵守的保密事项、保密范围、竞业禁止等进行了约定。

4、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公司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建立健全研发管理制度,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为保证公司的研发技术实力稳步增长,提高持续技术创新水平,公司建立了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以鼓励研发人员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公司研发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制度,对项目立项建议、设计开发计划、产品规范等方面落实规范化管理。同时,公司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针对核心技术成果申请专利保护,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将按照研发管理制度来执行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将技术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法律知识产权,持续推进研发成果的高效转化和及时应用。

2、强化研发人员对市场需求的反馈机制,坚持市场导向研发

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过程中,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品与技术的持续创新。同时,公司鼓励研发人员深入了解下游领域的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和客户需求及反馈信息等制定新产品开发计划,从而缩短需求到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响应周期,充分发挥市场需求对技术和产品创新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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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研发团队建设,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创新,积极推进研发团队建设,通过外部招聘、内部培养等方式引进和培养研发人才,通过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进一步激励对公司核心技术作出重要贡献的研发技术人员。另外,为让员工深入参与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提升研发团队的凝聚力、归属感和责任感,公司对主要研发人员进行了股权激励,以充分调动公司研发人员的积极性,避免关键技术人员流失。

4、注重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研发成果的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通过专利申请和技术保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技术安全。一方面,公司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来保护核心技术,截至目前,公司核心技术均已申请并取得相应专利。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关键研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为不同级别和不同职能的研发人员分配了技术文档和资料的访问权限、对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加密和及时备份存档、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保密意识、与相关合作方在业务协议中约定保密条款等措施保护公司核心技术。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境外经营和拥有境外资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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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中汇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有关内容。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未来趋势进行了分析。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计政策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的审计报告。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2,402.6143,326.5719,914.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9,246.732,491.511,638.36
应收账款13,978.4812,906.7714,457.68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33.041,224.731,226.01
其他应收款229.11157.34338.59
存货12,284.8813,740.0224,776.5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54.80936.92492.63
流动资产合计99,729.6474,783.8662,843.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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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7,045.5418,428.4719,743.74
在建工程7,465.765,224.06317.79
使用权资产239.70346.24459.54
无形资产5,325.935,453.465,540.1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95.10579.67754.29
递延所得税资产545.70409.49362.39
其他非流动资产39.8722.9457.46
非流动资产合计31,057.6030,464.3327,235.33
资产总计130,787.25105,248.2090,079.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139.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43.47-
应付账款15,733.0511,234.3513,559.6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609.122,631.173,667.37
应付职工薪酬1,240.831,015.451,050.14
应交税费939.45855.651,239.32
其他应付款2,311.373,218.121,073.29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2.24110.38106.48
其他流动负债4,371.421,540.871,253.93
流动负债合计29,467.2921,249.4621,950.15

1-1-178

项目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其中:永续债---
租赁负债171.52293.76404.1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77.6881.1672.40
递延收益466.98484.94280.24
递延所得税负债35.9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52.14859.86756.78
负债合计30,219.4322,109.3222,706.93
股东权益:
股本6,673.736,673.736,673.73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其中:永续债---
资本公积24,123.9724,123.9724,123.9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955.031,172.4654.91
未分配利润67,815.0951,168.7236,519.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00,567.8283,138.8767,372.27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100,567.8283,138.8767,372.2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30,787.25105,248.2090,0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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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112,272.07120,962.02133,570.03
减:营业成本80,302.7191,724.4599,338.81
税金及附加890.05856.69446.64
销售费用2,370.511,936.011,826.65
管理费用2,603.872,587.083,136.52
研发费用7,863.277,372.427,144.17
财务费用-381.6071.05-227.17
其中:利息费用16.8121.8019.44
利息收入513.64258.50203.64
加:其他收益695.411,094.35251.94
投资收益202.43157.8792.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29.00--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57.61211.87164.94
信用减值损失-321.24-138.45-281.77
资产减值损失-583.06-470.08-372.86
资产处置收益-22.61-2.522.56
二、营业利润19,151.8017,267.3621,762.07
加:营业外收入15.4247.6319.26
减:营业外支出39.9422.1411.66
三、利润总额19,127.2917,292.8521,769.68
减:所得税费用1,706.001,526.252,357.95
四、净利润17,421.2915,766.6019,411.7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7,421.2915,766.6019,411.72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21.2915,766.6019,411.72
少数股东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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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7,421.2915,766.6019,411.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7,421.2915,766.6019,411.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0,363.58123,305.17131,621.20
收到的税费返还56.23116.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9.822,267.921,103.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599.64125,689.55132,724.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0,871.8371,728.9698,734.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878.5215,847.9617,641.68
支付的各项税费6,745.527,885.005,247.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98.673,054.243,512.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794.5598,516.15125,136.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05.0927,173.407,587.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89,100.00116,250.0063,1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34.84390.15272.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889.0019.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9,939.72116,649.1563,441.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86.213,551.4311,409.60
投资支付的现金189,100.00116,250.0063,150.00

1-1-181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2,886.21119,801.4374,559.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6.50-3,152.28-11,118.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59.12905.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59.12905.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0.881,584.0166.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0.881,584.0110,066.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48.24-678.50-10,066.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7.3469.74-22.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079.4923,412.36-13,620.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322.4319,910.0733,530.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2,401.9243,322.4319,910.07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中汇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中汇会计师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865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2022年度和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1-182

三、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具体内容

由于营业收入为公司关键经营指标,其确认涉及重要的会计估计和判断,且报告期收入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因此发行人会计师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2)了解管理层按照新收入准则对客户取得所转让商品控制权时点的相关判断以及按照旧收入准则对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的相关判断,评价管理层对报告期内收入确认相关政策的选择及执行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分产品进行分析性复核,就客户构成、销售单价和毛利率与历史数据、同行业数据、公开市场信息进行比对,识别异常的客户与交易;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包括合同订单、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报关单、资金收款凭证等,确认交易是否真实;

(5)向重要客户实施积极式函证程序,询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确认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重要客户执行走访程序,确认交易真实性,同时通过与客户关键人员访谈、观察客户的生产场所,分析其与公司合作规模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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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跌价

1、具体内容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主要取决于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要求管理层对存货的未来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等要素作出重大判断及分析,因此发行人会计师将存货跌价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跌价,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并对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测试;

(2)对管理层计算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及评估进行评价,例如检查销售价格、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依据文件;

(3)执行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特别是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数据进行重新计算;

(4)取得公司存货的库龄清单,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

(5)对期末存货实施监盘和抽盘程序,检查是否存在大量过时、陈旧存货;

(6)将关键存货指标,如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率等与行业正常水平进行比较,分析其整体合理性。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1-1-184

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00100.00
惠州市锦天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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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报告期内,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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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4)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合同

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则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5)售后回购

1)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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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2)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6)向客户收取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经评估,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则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的业务类型为销售智能车载终端、智能支付硬件、智慧出行组件、无线通信模组、其他智能硬件以及其他产品及服务等。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产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如下:

(1)商品销售合同

1)境内销售

a、一般销售模式

如公司与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中未约定销售的产品负有安装义务,由客户自提或公司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完成产品交付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如销售的产品需要安装,或销售合同规定有实质性验收条款,则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b、VMI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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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与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要求组织生产,由仓库配货后将货物发运至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在客户实际领用产品并与公司确认领用商品数量及金额后,确认销售收入。2)出口销售公司出口销售主要采用FOB结算,在商品发出并办理完毕出口报关手续,且取得货运提单时确认外销收入。

(2)提供服务合同

A、定制化软件开发等技术服务

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定制化软件开发等技术服务,在软件开发完成或相关技术服务提供后,完成合同履约义务,本公司确认相关收入。

B、其他服务合同

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的其他服务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按直线法分期确认收入。

(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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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2054.75
机器设备直线法5-1059.50-19.00
运输设备直线法55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直线法5519.00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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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

(2)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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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四)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外购软件及专利、自创软件及专利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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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土地使用权证
软件及专利5-10年估计使用寿命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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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五)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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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六)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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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七)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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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八)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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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九)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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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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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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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一)金融工具

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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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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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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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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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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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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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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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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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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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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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5)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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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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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应收账款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五、(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的相关内容。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以账龄作为预期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关联方组合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关联方款项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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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十四)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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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五)租赁(适用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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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章节/(二)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十六)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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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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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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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售后回租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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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备注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1)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2022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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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本公司执行解释16号的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0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0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年12月13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变更前累计影响金额变更后变更前累计影响金额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409.4959.59469.07362.3975.41437.79
递延所得税负债-51.9451.94-68.9368.93
未分配利润51,168.727.6551,176.3736,519.666.4736,526.14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损益表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变更前累计影响金额变更后变更前累计影响金额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1,526.25-7.651,518.602,357.95-6.472,351.48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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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的主要税种、税率以及税收优惠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境内销售、提供加工劳务、提供租赁服务等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

不同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15%15%
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15%15%15%
惠州市锦天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5%25%25%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批准编号为GR20214420316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编号为GR20194400037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2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2年12月19日,惠州博实结取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编号为GR2022440032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该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依据中汇会计师鉴证的发行人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行人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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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5.13-10.61-2.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15.231,063.03220.3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31.42157.8792.8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57.61211.87164.9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1425.9823.89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693.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0033.5812.35
小计1,060.271,481.72-181.76
减: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153.95110.9769.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06.321,370.75-251.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14.9714,395.8519,663.00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下所示:

财务指标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3.383.522.86
速动比率(倍)2.952.821.68
资产负债率(合并)23.11%21.01%25.2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1.37%10.07%5.7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每股净资产(元)15.0712.4610.10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除土地所有权)0.14%0.20%0.21%
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8.358.8411.61
存货周转率(次/年)6.174.764.9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1,333.9019,469.5423,4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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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17,421.2915,766.6019,411.7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6,514.9714,395.8519,663.00
利息保障倍数(倍)1,138.58794.261,120.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74.071.1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2.863.51-2.0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00%6.09%5.35%

注:每股现金流量的计算中,公司股本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计算公式及说明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5)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100%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费用+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

(9)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发行人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3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97%2.612.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98%2.472.47
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95%2.3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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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13%2.162.16
2021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69%2.912.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2.10%2.952.95

计算过程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112,272.07120,962.02133,570.03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1,101.32118,875.12131,682.28
营业成本80,302.7191,724.4599,338.81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79,316.6190,042.8597,923.64
毛利31,969.3629,237.5734,231.22
营业利润19,151.8017,267.3621,7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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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润总额19,127.2917,292.8521,769.68
净利润17,421.2915,766.6019,411.72
主营业务毛利率28.61%24.25%25.64%
营业利润率17.06%14.28%16.29%
净利率15.52%13.03%14.53%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3,570.03万元、120,962.02万元以及112,272.07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分别较上年下降9.44%和7.18%。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9,411.72万元、15,766.60万元以及17,421.29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分别较上年下降18.78%和增长10.49%。

(一)经营业绩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在现有经营模式下,影响发行人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如下:

(1)终端市场增速

发行人是以物联网智能化产品为核心的硬件设备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智能车载终端、智能支付硬件以及智慧出行组件等,分别依托于乘用车及商用车市场、移动支付市场以及以共享单车和电动自行车为代表的智慧出行市场,终端市场增速会影响发行人的收入增速。2021年度-2022年度,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智能车载终端及智慧出行组件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导致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44%;2022年度-2023年度,受新规带动的设备更新需求减少,智能支付硬件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导致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7.18%。

(2)产业政策

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物联网行业的发展。《“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物联网基础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等产业政策,为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及应用明确了未来发展方向。智能化硬件设备作为物联网产业的基本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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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本身的技术水平会影响物联网产业的整体发展。因此,产业政策对物联网产业的支持,有助于推动智能化硬件产品的升级迭代和市场化应用,从而有助于行业发展,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收入和利润。

(3)原材料价格波动

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在80%以上,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发行人成本和利润造成影响。发行人硬件设备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电子元器件、电池、结构件、PCB、线材等,其中芯片占发行人外购原材料总额的比例约40%,芯片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产品成本。根据Wind的华强北芯片价格指数显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芯片价格指数稳定在95左右。2020年6月起,受上游硅晶圆产能不足影响,芯片供不应求导致价格指数稳定在110左右的高位。

数据来源:Wind,该价格指数仅更新至2021.03.31

(4)研发费用的影响

发行人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行人产品线较为丰富,涵盖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发行人坚持自主创新,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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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广东省5G智慧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智慧车联网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通过了中国银联支付终端产品企业资质认证。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支出分别为7,144.17万元、7,372.42万元以及7,863.27 万元。研发投入的加大会进一步提高发行人产品功能的延展性及市场竞争力,保持发行人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提高现有市场份额,但短期内会影响发行人的利润水平。

2、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以及自身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毛利率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率指标的变化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核心意义,对公司业绩变动均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1,682.28万元、118,875.12万元以及111,101.32 万元, 2022年及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9.73%和-6.54%,主营业务的波动带动公司毛利的波动。发行人主营业务波动的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九、(二)营业收入分析”。

(2)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64%、24.25%以及28.61%,呈先降后升趋势,主要由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结构变化所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九、(四)营业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

98.54%、101.94%以及80.49%,2023年该比率降低主要系发行人当期银行承兑汇票收款占比提高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回款情况较好,现金流量状况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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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整体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11,101.3298.96%118,875.1298.27%131,682.2898.59%
其他业务收入1,170.751.04%2,086.901.73%1,887.751.41%
合计112,272.07100.00%120,962.02100.00%133,570.03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乘用车定位终端、商用车监控终端、智能支付硬件、智慧出行组件、其他智能硬件及无线通信模组等相关销售收入。2021年度至2023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8.15%。

其他业务收入为发行人出售AV显示屏、主控及存储芯片、内存卡等原材料及废品废料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中原材料销售收入分别为1,816.37万元、1,987.30万元以及1,136.39 万元,为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8%以上,为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及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乘用车定位终端31,853.6528.67%31,711.3026.68%38,078.6428.92%
商用车监控终端20,836.9118.75%17,094.8114.38%31,748.6324.11%
智慧出行组件23,096.2620.79%12,963.6010.91%20,361.2315.46%
智能支付硬件16,781.7615.10%42,662.0535.89%32,677.6524.82%
其他智能硬件12,708.8011.44%9,289.137.81%3,891.182.95%
无线通信模组955.520.86%519.150.44%1,307.960.99%
其他4,868.424.38%4,635.083.90%3,616.992.75%
合计111,101.32100.00%118,875.12100.00%131,682.28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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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智能车载终端产品(乘用车定位终端及商用车监控终端)、智能支付硬件、智慧出行组件、其他智能硬件及无线通信模组,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主营业务收入以智能车载终端为主,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03%、41.06%以及47.43%,而智能车载终端中以乘用车定位终端为主,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92%、26.68%以及28.67%。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收入主要为位置信息服务、软件平台服务及相关配件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不同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1)智能车载终端

发行人的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乘用车定位终端和商用车监控终端。智能车载终端相关收入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车载终端销售收入分别为69,827.28万元、48,806.10万元以及52,690.5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3.03%、41.06%以及47.43%。

①乘用车定位终端

发行人乘用车定位终端基于GPS/北斗定位技术设计,主要包括2G/4G接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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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终端、无线超长待机型定位终端、OBD定位终端、4G智能行车记录仪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金融、货物追踪、车辆管理、保险理赔等场景。

报告期内,发行人乘用车定位终端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8,078.64万元、31,711.30万元以及31,853.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8.92%、26.68%以及28.67%,报告期内乘用车定位终端销售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其中2021年度至2022年度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由于2022年度宏观经济波动导致乘用车阶段性产销量有所下降、部分客户受2G类产品市场竞争影响交易规模有所下降以及二手车交易规模同比有所下降等多因素,综合导致公司乘用车定位终端销售收入有所下降。

②商用车监控终端

发行人商用车监控终端主要包括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车载行驶记录仪及T-BOX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商用车监控终端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1,748.63万元、17,094.81万元以及20,836.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11%、14.38%以及18.75%。2021年度至2022年度,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汽车产业链部分企业停工停产导致商用车产销量有所下降,进而导致发行人商用车监控终端销售收入有所下滑。2022年度至2023年度,商用车监控终端销售收入占比小幅增长,报告期内各产品销售收入及占比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主营收入比例金额占主营收入比例金额占主营收入比例
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14,336.2312.90%9,752.028.20%18,914.0714.36%
车载行驶记录仪6,497.725.85%7,046.565.93%11,004.848.36%
T-BOX产品2.950.00%296.230.25%1,829.721.39%
合计20,836.9118.75%17,094.8114.38%31,748.6324.11%

报告期内,相关部门要求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载货车辆)要完成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重型载货汽车用智能车载终端开始逐步由车载行驶记录仪替换为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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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行业政策影响,发行人车载行驶记录仪的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发行人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914.07万元、9,752.02万元以及14,336.2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36%以及8.20%以及12.90%, 2021年度-2022年度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商用车监控终端整体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以及智能支付硬件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导致产品结构变化综合所致,2022年度-2023年度,随着宏观经济波动趋于平缓,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业务销售收入和占比较去年同期均有所提升。

(2)智慧出行组件

智慧出行是指借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传统交通工具,诸如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与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相结合,使出行变得更高效、更便捷的一种出行方式。发行人的智慧出行组件主要包括智能马蹄锁、智能轮毂锁、电单中控产品、BMS数据通信组件、智能蓝牙仪表盘等,主要应用于共享单车及电动自行车领域。

报告期内,发行人智慧出行组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0,361.23万元、12,963.60万元以及23,096.2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46%、10.91%以及

20.79%,呈先降后升趋势。

2021年至2022年,发行人智慧出行组件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客观因素影响下出行需求减少,共享(电)单车投放节奏放缓。除该共性因素以外,智慧出行组件主要客户之一Xiaoju Kuaizhi还受其自身业务规范的影响,系2021年下半年起滴滴进行相关整顿以满足合规要求,故其业务拓展短期内有所搁置。2022年至2023年,发行人智慧出行组件收入有所增长,一方面原因是随着Xiaoju Kuaizhi业务逐渐规范,业务逐步恢复;另一方面原因是2023年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复苏,公众出行意愿加速恢复,对共享单车的出行需求有所增加,发行人主要客户交易规模逐步恢复;除上述原因外,共享单车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市场存量车型更新换代的需求也为公司创造了一定的市场空间。

(3)智能支付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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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智能支付硬件包括收款云音箱、云播报打印机等,其采用2G/4G通信技术,接收云端支付和订单信息,实现语音播报或打印功能。发行人智能支付硬件主要应用于餐饮、零售、商超、农贸、地摊等移动支付场景。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支付硬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2,677.65万元、42,662.05万元以及16,781.7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82%、35.89%以及

15.10%,2021年至2022年呈增长趋势,2022年至2023年占比下降主要系2022年受《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颁布的影响,终端市场设备更新需求陡增以满足新规下的监管要求,2023年新规带动的设备更新需求减少,智能支付硬件销量有所回落。

智能支付硬件系发行人为丰富产品线在报告期内重点开拓的业务线,发行人于2020年10月通过竞标方式与财付通达成业务合作,主要为其提供收款云音箱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财付通的交易额分别为18,984.67万元、26,499.28万元以及6,553.58 万元,2023年交易额有所下降主要系终端市场设备更新需求减少导致财付通需求减少所致。

(4)其他智能硬件

发行人以通信、定位技术应用为核心,根据客户在物联网领域的产品需求,逐步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包括电子学生证、按摩仪组件等产品。其中,电子学生证采用4G通信、混合定位、射频识别等技术,聚焦“平安校园”的应用场景,通过接入手机小程序和学校管理平台,实现学生定位/轨迹查询、语音通话、SOS报警、班级通知等功能;按摩仪组件采用低功耗蓝牙通信技术,实现手机与按摩仪的通信连接和智能控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智能硬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891.18万元、9,289.13万元以及12,708.8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5%、7.81%以及11.44%,呈逐年增长趋势。2021年至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系发行人新拓展的按摩仪组件、电子学生证及智能床垫组件获得良好的市场推广效果,各年分别合计产生2,759.22万元、6,123.31万元和8,761.71万元销售收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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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线通信模组

无线通信模组是将基带芯片、射频芯片、存储芯片等集成在PCB上并提供标准接口的模块化组件,是连接物联网感知层和网络层的关键组件。各类物联网设备通过无线通信模组实现通信、定位等功能,从而做到“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设备智能化。报告期内,发行人无线通信模组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07.96万元、519.15万元以及955.5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99%、0.44%以及0.86%,呈先降后升趋势。

报告期内,无线通信模组业务收入变动系与发行人业务结构变化相关,2021年至2022年,发行人重点发展智能支付硬件业务,出于产能及战略规划考虑,无线通信模组减少外售转为自用为主以生产收款云音箱等产品,使得无线通信模组业务收入由2021年1,307.96万元下降至2022年519.15万元;2022年至2023年,由于终端市场设备更新需求减少,智能支付硬件业务规模有所缩减,无线通信模组富余部分产能转为直接销售相关产品,使得无线通信模组业务收入由2022年519.15万元增长至2023年955.52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构成及分析

单位:万元

业务地区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104,565.3294.12%113,910.2695.82%127,610.8496.91%
华东52,829.2047.55%42,032.9635.36%55,024.6341.79%
华南29,721.8526.75%48,566.4940.86%49,896.5137.89%
华北13,103.9111.79%15,330.1612.90%13,881.5410.54%
西南4,223.863.80%4,532.623.81%4,968.163.77%
西北3,563.213.21%2,096.351.76%1,538.761.17%
东北1,123.291.01%1,351.671.14%2,301.241.75%
境外6,536.005.88%4,964.864.18%4,071.443.09%
非洲4,325.773.89%4,449.693.74%3,842.772.92%
北美洲1,539.641.39%2.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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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地区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亚洲635.740.57%467.480.39%220.400.17%
其他地区34.840.03%44.830.04%8.270.01%
合计111,101.32100.00%118,875.12100.00%131,682.28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27,610.84万元、113,910.26万元以及104,565.3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6.91%、95.82%以及94.12%。其中,华南及华东地区为发行人销售业务的主要开展地区,报告期内两地区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9.68%、76.21%以及74.30%。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4,071.44万元、4,964.86万元以及6,536.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9%、4.18%以及5.88%,主要集中在非洲、北美洲及亚洲地区。报告期内,Karooooo Ltd.为发行人主要外销客户,其为发行人2020年新拓展的客户,2020年双方处于测试样机及调试阶段,2021年对其开始规模化销售。

4、发行人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销售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110,490.1299.45%118,438.2599.63%130,144.1698.83%
贸易商611.200.55%436.870.37%1,538.121.17%
合计111,101.32100.00%118,875.12100.00%131,682.28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83%、99.63%以及99.45%,直销模式主要包括车载运营服务商客户以及其他类型客户。其中,对车载运营服务商客户主要销售智能车载终端产品,系发行人智能车载终端产品主要面向汽车后装市场,而汽车后装市场具有地域分布广泛、用户需求个性化、各地监管政策存在差异等特点。为满足终端客户及当地监管需求,智能车载终端行业形成了由车载运营服务商为终端客户提供项目整体解决方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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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贸易商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分别为1.17%、0.37%以及

0.55%。

5、主要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价格及销售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数额变动比例数额变动比例数额
乘用车定位 终端销售收入(万元)31,853.650.45%31,711.30-16.72%38,078.64
销量(万件)556.767.28%519.00-17.94%632.48
均价(元/件)57.21-6.36%61.101.49%60.20
商用车监控 终端销售收入(万元)20,836.9121.89%17,094.81-46.16%31,748.63
销量(万件)56.7411.58%50.85-39.53%84.10
均价(元/件)367.239.24%336.17-10.95%377.53
智慧出行组件销售收入(万元)23,096.2678.16%12,963.60-36.33%20,361.23
销量(万件)638.7968.82%378.39-38.45%614.75
均价(元/件)36.165.54%34.263.44%33.12
智能支付硬件销售收入(万元)16,781.76-60.66%42,662.0530.55%32,677.65
销量(万件)269.13-53.35%576.8816.91%493.42
均价(元/件)62.36-15.68%73.9511.67%66.23
其他智能硬件销售收入(万元)12,708.8036.81%9,289.13138.72%3,891.18
销量(万件)421.7431.43%320.8968.56%190.38
均价(元/件)30.134.10%28.9541.63%20.44
无线通信模组销售收入(万元)955.5284.05%519.15-60.31%1,307.96
销量(万件)47.16133.98%20.16-65.68%58.74
均价(元/件)20.26-21.34%25.7615.66%22.27

2021年度至2022年度,乘用车定位终端、智慧出行组件销售均价保持平稳;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智能支付硬件、其他智能硬件及无线通信模组销售均价有所提高;受产品结构变化及市场竞争综合影响,商用车监控终端销售均价有所下降。

2022年度至2023年度,乘用车定位终端、智慧出行组件及其他智能硬件销售均价较为平稳;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单价相对较高的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销售占比提高,使得商用车监控终端销售均价有所增长;受产品结构变化及芯片原材料降价影响,智能支付硬件销售均价有所下降;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无线通信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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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销售均价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产品线销量变化呈分化趋势,主要受下游市场经营环境变化、行业政策推动以及客户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6、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24,282.9121.86%29,362.3124.70%30,053.6622.82%
第二季度32,771.7229.50%33,932.5628.54%38,216.9429.02%
第三季度26,700.7924.03%28,993.7224.39%30,165.4322.91%
第四季度27,345.9024.61%26,586.5422.37%33,246.2525.25%
合计111,101.32100.00%118,875.12100.00%131,682.28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变化趋势如下:

发行人产品销售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第一季度受春节停工停产影响通常为年内低点。2021年,发行人销售收入由第二季度的38,216.94万元下降至第三季度的30,165.43万元,主要由于商用车监控终端及智慧出行组件收入下降所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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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用车监控终端主要受行业政策影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于2021年1月27日印发关于《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1年6月底前完成重型货车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导致广东地区的商用车监控终端销售额在2021年上半年大幅增长。智慧出行组件则主要受终端客户展业受限影响,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客户之一滴滴出行受行业规范影响订单量下降,导致智慧出行组件业务收入环比下降。2022年发行人销售收入由第二季度的33,932.56万元下降至第四季度的26,586.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付通和飞天诚信的订单多集中在上半年交付。2023年发行人销售收入由第二季度的32,771.72万元下降至第三季度的26,700.79万元,主要原因是智慧出行组件及智能支付硬件主要客户的订单多集中在上半年交付。

7、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主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023年1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10,564.529.51%
2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8,994.508.10%
3Xiaoju Kuaizhi Inc.8,520.607.67%
4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6,553.585.90%
5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949.104.45%
合计39,582.3135.63%
2022年1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6,499.2822.29%
2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8,607.347.24%
3Xiaoju Kuaizhi Inc.6,460.455.43%
4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550.054.67%
5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39.774.32%
合计52,256.8843.96%
2021年1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18,984.6714.42%
2Xiaoju Kuaizhi Inc.13,911.4810.56%
3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9,677.987.35%
4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6,954.845.28%
5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465.3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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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序号客户名称主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合计54,994.3541.76%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主要包含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XiaojuKuaizhi Inc.、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21年度至2023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总体较为稳定,变动主要由于发行人前期新拓展的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规模化销售所致,2022年新增的前五大客户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智能支付硬件业务的主要客户。前五大客户减少方面,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相关业务销售收入下降,智慧出行组件的主要客户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未纳入前五大客户范畴,伴随宏观经济趋于平缓以及公众出行逐渐恢复,市场对共享单车的需求有所增加,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交易规模在2023年有所增长,成为当期第一大客户;2023年度,由于政策带动的移动支付设备更新需求减少,智能支付硬件的主要客户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身需求放缓,因此向发行人的采购额有所下降,不在发行人当期前五大客户范围内。

8、发行人产品退换货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客户有权要求发行人退换货处理。报告期内,少数客户存在退换货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退货金额249.29385.07337.88
换货金额225.32218.57178.07
退换货合计474.60603.64515.95
主营业务收入111,101.32118,875.12131,682.28
占比0.43%0.51%0.39%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发生的退换货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9、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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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同一集团下关联公司代付款365.51218.1818.43
其他40.3286.4028.29
第三方回款合计405.83304.5846.72
主营业务收入111,101.32118,875.12131,682.28
占比0.37%0.26%0.04%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有所下降,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4%、0.26%以及0.37%,占比较低。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整体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79,316.6198.77%90,042.8598.17%97,923.6498.58%
其他业务成本986.091.23%1,681.601.83%1,415.161.42%
合计80,302.71100.00%91,724.45100.00%99,338.81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97,923.64万元、90,042.85万元以及79,316.61万元。2021年度至2023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复合增长率为-10.00%,与主营业务收入三年的年复合增长率趋势一致。此外,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为98%左右,与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基本一致。

2021年至2023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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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业务类别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乘用车定位终端20,253.8025.54%21,669.6024.07%26,307.1726.86%
商用车监控终端13,537.8517.07%12,130.3513.47%21,613.8422.07%
智慧出行组件19,221.1524.23%10,908.6012.11%16,401.3616.75%
智能支付硬件12,357.3715.58%34,994.0938.86%27,097.1027.67%
其他智能硬件9,390.3111.84%6,972.937.74%2,988.353.05%
无线通信模组811.811.02%452.650.50%1,096.871.12%
其他3,744.324.72%2,914.643.24%2,418.962.47%
合计79,316.61100.00%90,042.85100.00%97,923.64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智能车载终端(乘用车定位终端及商用车监控终端)构成。报告期内,智能车载终端的营业成本分别为47,921.01万元、33,799.95万元以及33,791.65万元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8.94%、37.54%以及42.60%。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发行人产品结构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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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成本明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64,973.3981.92%75,991.2184.39%83,951.1785.73%
人工成本5,252.986.62%5,031.745.59%5,610.125.73%
制造费用5,335.506.73%5,517.976.13%5,065.305.17%
委外加工费400.960.51%723.640.80%704.700.72%
运费604.120.76%487.680.54%518.600.53%
其他服务费2,749.673.47%2,290.602.54%2,073.762.12%
合计79,316.61100.00%90,042.85100.00%97,923.64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成本构成,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高于80%。而原材料中,主要为芯片及电池材料,芯片及电池材料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达到45%以上。

(四)营业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的整体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31,784.7199.42%28,832.2798.61%33,758.6498.62%
其他业务毛利184.660.58%405.301.39%472.591.38%
合计31,969.36100.00%29,237.57100.00%34,231.22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总额的比例在98%及以上,发行人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2021年度-2022年度,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发行人产品结构有所变化,进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有所波动。2022年度-2023年度,伴随相关影响逐步削弱,主营业务毛利有所增长。

1-1-242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乘用车定位终端11,599.8536.50%10,041.7034.83%11,771.4734.87%
商用车监控终端7,299.0522.96%4,964.4617.22%10,134.8030.02%
智能支付硬件4,424.3913.92%7,667.9626.60%5,580.5516.53%
智慧出行组件3,875.1112.19%2,055.007.13%3,959.8711.73%
其他智能硬件3,318.4910.44%2,316.208.03%902.832.67%
无线通信模组143.710.45%66.500.23%211.090.63%
其他1,124.103.54%1,720.445.97%1,198.033.55%
合计31,784.71100.00%28,832.27100.00%33,758.64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智能车载终端,其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维持在50%以上,为发行人毛利的主要来源。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发行人产品结构有所变化,导致智能车载终端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由2021年64.89%下降至52.05%。2023年,智能车载终端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较2022年有所增长,为59.46%。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乘用车定位终端36.42%31.67%30.91%
商用车监控终端35.03%29.04%31.92%
智能支付硬件26.36%17.97%17.08%
智慧出行组件16.78%15.85%19.45%
其他智能硬件26.11%24.93%23.20%
无线通信模组15.04%12.81%16.14%
其他23.09%37.12%33.12%
主营业务毛利率28.61%24.25%25.6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64%、24.25%以及28.61%,呈先降后升趋势,主要由于产品结构变化及部分产品毛利率变化综合所致,具体分析如

1-1-243

下:

(1)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及毛利率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毛利率金额占比毛利率金额占比毛利率
乘用车定位终端31,853.6528.67%36.42%31,711.3026.68%31.67%38,078.6428.92%30.91%
商用车监控终端20,836.9118.75%35.03%17,094.8114.38%29.04%31,748.6324.11%31.92%
智慧出行组件23,096.2620.79%16.78%12,963.6010.91%15.85%20,361.2315.46%19.45%
智能支付硬件16,781.7615.10%26.36%42,662.0535.89%17.97%32,677.6524.82%17.08%
其他智能硬件12,708.8011.44%26.11%9,289.137.81%24.93%3,891.182.95%23.20%
无线通信模组955.520.86%15.04%519.150.44%12.81%1,307.960.99%16.14%
其他4,868.424.38%23.09%4,635.083.90%37.12%3,616.992.75%33.12%
合计111,101.32100.00%28.61%118,875.12100.00%24.25%131,682.28100.00%25.64%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乘用车定位终端、智能支付硬件及其他智能硬件毛利率呈增长趋势,商用车监控终端、智慧出行组件及无线通信模组毛利率呈先降后升趋势,除无线通信模组销售占比较低不作重点分析外,对于上述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①乘用车定位终端

报告期内,乘用车定位终端单位价格、成本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
单位价格57.21-6.36%61.101.49%60.20-
单位成本36.38-12.87%41.750.38%41.59-
单位毛利20.837.68%19.353.96%18.61-
毛利率36.42%15.00%31.67%2.43%30.91%-

2021年度至2022年度,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均呈增长趋势,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动所致,单价较高的4G类别乘用车定位终端销售占比提高。2022年度至2023年度,一方面,受芯片行业供需失衡、竞争加剧影响芯片价格下降,且公司利用自身

1-1-244

研发及供应链优势对产品物料方案进行了优化,另一方面,随着国家通信基础设施的不断更新(2G基站逐步关停及不断升级为4G、5G基站),公司也对产品品类进行更新以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在以上多方面因素影响下,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受成本下降及市场竞争综合影响,销售单价小幅下降。2021年度-2022年度,接线型乘用车定位终端中4G类别产品销售占比提高带动毛利率小幅增长,同时接线型乘用车定位终端销售占比提高进一步带动乘用车定位终端整体毛利率小幅增长。2022年度至2023年度,乘用车定位终端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芯片采购价格下降、产品方案变更及4G类别产品销售占比提高综合所致。具体产品构成如下所示:

A、报告期内乘用车定位终端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元/件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金额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金额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
接线型17,745.1753.8634.2636.39%18,849.7456.1438.2131.94%19,524.4152.3636.0731.10%
无线型13,641.9560.5638.7236.07%12,661.9869.6847.8531.33%18,209.3270.6648.9930.66%
其他466.53---199.58---344.92---
合计31,853.6557.2136.3836.42%31,711.3061.1041.7531.67%38,078.6460.2041.5930.91%

B、报告期内接线型乘用车定位终端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元/件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单价单位 成本毛利率金额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金额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
4G产品13,128.2657.8635.4638.71%6,654.4699.7959.4240.45%4,198.81102.4962.9038.63%
2G产品4,616.9145.0131.6029.78%12,195.2845.3232.9527.29%15,325.6046.1732.7629.04%
合计17,745.1753.8634.2636.39%18,849.7456.1438.2131.94%19,524.4152.3636.0731.10%

C、报告期内乘用车定位终端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元/件

1-1-245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金额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金额单价单位成本毛利率
4G产品25,116.4659.0436.5738.06%7,517.6199.6160.9338.83%5,179.73108.4466.1039.04%
2G产品6,737.1851.2935.7530.30%24,193.6854.5538.4929.44%32,898.9156.2639.5929.63%
合计31,853.6557.2136.3836.42%31,711.3061.1041.7531.67%38,078.6460.2041.5930.91%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2023年度,4G产品单价和单位成本都有较大程度的下降,主要系公司为面对市场需求和竞争更新了产品方案和品类所致。

②商用车监控终端

2022年度,商用车监控终端毛利率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2023年度,商用车监控终端毛利率有所上升。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其单位价格、成本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
单位价格367.239.24%336.17-10.95%377.53-
单位成本238.590.02%238.55-7.18%257.01-
单位毛利128.6431.76%97.63-18.99%120.51-
毛利率35.03%20.62%29.04%-9.03%31.92%-

2021年度至2022年度,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动所致。受产品结构变化及市场竞争影响,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销售单价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此外,车载行驶记录仪因4G产品销售占比提高导致单位成本有所增长,同时受市场竞争影响2G及4G产品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导致整体销售单价保持平稳,导致其毛利率有所下降。综上原因,商用车监控终端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年度至2023年度,销售单价相对较高的4G产品当期销售占比提高导致整体销售单价有所提升;相对较高毛利率的4G产品销售占比提高及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综合导致了当期毛利率有所提升。具体产品构成如下所示:

A、报告期内商用车监控终端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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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单价毛利率金额单价毛利率金额单价毛利率
智能车载视频 行驶记录仪14,336.23658.0137.95%9,752.02759.7034.27%18,914.07941.5835.15%
车载行驶记录仪6,497.72188.2228.60%7,046.56192.1521.09%11,004.84195.2524.19%
T-BOX记录终端2.95195.4525.70%296.23220.5746.08%1,829.72239.2845.00%
合计20,836.91369.9535.03%17,094.81336.1729.04%31,748.63377.5331.92%

B、报告期内商用车监控终端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元/件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单价毛利率金额单价毛利率金额单价毛利率
4G产品18,471.68439.6836.54%12,691.38499.8332.54%23,314.21641.5635.15%
2G产品2,365.22165.2623.26%4,403.43172.9518.94%8,434.42176.6122.99%
合计20,836.91369.9535.03%17,094.81336.1729.04%31,748.63377.5331.92%

③智慧出行组件

报告期内,智慧出行组件毛利率呈先降后升趋势,其中2021年度-2022年度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产品结构、客户结构改变以及2022年度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产能利用率下降,单位成本有所增长综合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出行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哈啰出行、Xiaoju Kuaizhi以及九号公司。其中,发行人与哈啰出行主要采用客供料的合作模式,由哈啰出行提供生产组件耗用的主要原材料,而与Xiaoju Kuaizhi和九号公司主要采用客指料的合作模式,由Xiaoju Kuaizhi和九号公司指定主要原材料的品牌,客指料模式将相关材料纳入产品成本及售价考量范围使得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提高,而单位毛利因客指材料价格透明代采利润微薄无明显变化,故而导致发行人2021年度对Xiaoju Kuaizhi的销售毛利率低于哈啰出行的销售毛利率,2022-2023年度受哈啰出行客供料模式销售占比有所下降、竞争加剧及业务结构变化影响,发行人对哈啰出行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并低于XiaojuKuaizhi,竞争加剧及业务结构变化的相关分析如下。

2021年度至2022年度,智慧出行组件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哈啰出行毛利率下降及新拓展客户九号公司处于导入阶段毛利率偏低综合所致。2022年度,公司

1-1-247

智慧出行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Xiaoju Kuaizhi、哈啰出行及九号公司,其中Xiaoju Kuaizhi毛利率小幅上涨,哈啰出行毛利率有所下降,一方面,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哈啰出行投放需求减少,发行人产能利用率降低导致单位固定成本有所增长,且发行人与哈啰出行采用客供料的合作模式销售单价较低,故而使得其毛利率对单位成本的变动较为敏感,毛利率下降幅度显著高于其他主要客户;另一方面,受产品结构变动影响,低毛利率类别产品销售占比提高,综合导致哈啰出行毛利率有所下降。Xiaoju Kuaizhi毛利率小幅上涨系产品结构变动,发行人对其销售的单车组件中配件销售占比下降所致。

2022年度至2023年度,智慧出行组件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一方面原因是2022年九号公司处于新客户导入阶段且销售产品型号单一导致其毛利率偏低,随着九号公司对公司产品认可度逐渐提高、向公司采购的智慧出行组件产品型号不断丰富,九号公司高毛利率型号产品销售占比有所提升,进而带动了毛利率的增长;另一方面原因是交易规模恢复使得智慧出行组件业务产能利用率提高,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下降,毛利率有所增长。报告期内,智慧出行组件业务的主要客户Xiaoju Kuaizhi及九号公司的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哈啰出行的毛利率则呈下降趋势,原因具体如上分析。公司对哈啰出行的销售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业务结构变化以及2022年度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产能利用率下降,单位成本有所增长综合所致,市场竞争方面,发行人在哈啰出行供应体系中的竞争对手包括为手机产业链提供ODM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企业,由于国产手机厂商受制裁影响芯片供给短缺,导致其主要业务受到冲击转而在智慧出行领域寻求业务机会,使得市场竞争有所加剧;业务结构变化方面,发行人从为哈啰出行提供单车及电单车组件加工为主逐步过渡到提供组件加工及产品组装共存的业务结构,报告期内组装业务占比有所提高,而组装业务的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发行人对哈啰出行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年度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方面,具体如上分析。

④智能支付硬件

2021年度-2022年度,智能支付硬件毛利率相对保持平稳;2022年度-2023年

1-1-248

度,智能支付硬件毛利率有所上升。2022年度至2023年度其单位价格、成本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
单位价格62.36-15.68%73.95-
单位成本45.92-24.31%60.66-
单位毛利16.4423.68%13.29-
毛利率26.36%46.68%17.97%-

2022年度至2023年度,智能支付硬件销售价格及单位成本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客户结构变动和原材料芯片采购价格下降综合所致。2022年度至2023年度,智能支付硬件毛利率有所上升,一方面,由于财付通议价能力较强、采购批量较大,其毛利率低于其他客户,而相对毛利率较低的财付通销售占比从62.11%下降至

39.05%,导致智能支付硬件整体毛利率有所上升;另一方面,芯片采购价格下降降低了单位成本,提高了毛利率水平。

⑤其他智能硬件

报告期内,其他智能硬件单位价格、成本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
单位价格30.134.10%28.9541.63%20.44-
单位成本22.272.47%21.7338.43%15.70-
单位毛利7.879.01%7.2252.20%4.74-
毛利率26.11%4.72%24.93%7.47%23.20%-

报告期内,其他智能硬件毛利率逐年增长,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以及学生卡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工艺改进影响毛利率逐步提高综合所致,报告期内具体产品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1-1-249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
学生卡4,122.4028.81%3,303.2522.83%372.2412.88%
按摩仪组件3,151.6618.91%2,820.0621.92%2,386.9822.59%
智能床垫组件1,487.6547.25%----
门磁1.77-1,476.9735.98%--
其他3,945.32-1,688.86-1,131.96-
合计12,708.8026.11%9,289.1324.93%3,891.1823.20%

2021年度-2023年度,其他智能硬件的主要产品由按摩仪组件逐步扩充为学生卡、按摩仪组件、门磁及智能床垫组件等,产品结构的变动使得毛利率逐年增长。

(2)产品结构变化分析

产品结构变化方面,2021年度-2022年度,高毛利率的智能车载终端销售额占比由53.03%下降至41.06%,同时低毛利率的智能支付硬件销售额占比由24.82%增长至35.89%,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商用车产销量有所下降,进而导致公司智能车载终端销售收入有所减少;2022年度-2023年度,相对较低毛利率的智能支付硬件销售额占比由35.89%下降至15.10%,智慧出行组件销售占比由10.91%增长至20.79%,高毛利率的智能车载终端销售额占比有所提高,由41.06%小幅增长至

47.43%。

4、主营业务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具体情况、原因

发行人硬件设备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电池、电子元器件以及PCB板等,其中芯片占发行人外购原材料总额的比例接近40%,芯片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产品成本。

根据Wind的华强北芯片价格指数显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除个别月份芯片价格指数达到110以上高位外,其他时间均稳定在95左右。2020年6月起,受上游硅晶圆产能不足影响,芯片供不应求导致价格指数稳定在110左右的高位。

1-1-250

数据来源:Wind,该价格指数仅更新至2021.03.31

(2)敏感度分析

①原材料价格变化对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高于80%,因此原材料价格对于发行人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毛利率具有显著影响。假定产品销售结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析如下:

项目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率28.61%24.25%25.64%
原材料价格变化幅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0.00%-20.44%-26.55%-24.66%
5.00%-10.22%-13.27%-12.33%
-5.00%10.22%13.27%12.33%
-10.00%20.44%26.55%24.66%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价格的敏感系数约为2-2.7左右,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原材料价格波动较为敏感。以2023年度为例,在产品销售结构、产品价格、销售数量、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价格均价上涨10%时,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下降幅度为20.44%;原材料价格均价下降10%时,主营业务毛利率上涨幅度为20.44%。

②销售价格变化对主营业务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1-1-251

发行人的定价方式为市场法定价,销售价格的变动将直接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

假定销售成本、销售数量不变,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析如下:

项目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率28.61%24.25%25.64%
价格变化幅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0.00%22.69%28.39%26.37%
5.00%11.88%14.87%13.81%
-5.00%-13.13%-16.44%-15.27%
-10.00%-27.73%-34.70%-32.2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化对销售价格的变动较为敏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对价格的敏感系数约为2.2-3.5左右。以2023年度为例,在产品销售成本、销售数量等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在销售价格上涨10%时,主营业务毛利率上涨幅度为22.69%;销售价格下降10%时,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为

27.73%。

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

(1)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算法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和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在智能交通领域,公司选取锐明技术(002970.SZ)、鸿泉物联(688288.SH)作为商用车监控终端的可比公司,选取移为通信(300590.SZ)作为乘用车定位终端的可比公司;在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可比企业较少,缺乏专业权威的统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无线通信模组以自用为主,暂不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1-1-252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情况
锐明技术致力于利用人工智能、 高清视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 大力发展交通安全及行业信息化产品及解决方案。
鸿泉物联主营业务为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增强驾驶系统和高级辅助驾驶系统等汽车智能网联设备、汽车智能控制器及智慧城市、大数据云平台等业务。
移为通信主营业务为物联网终端设备研发、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锐明技术47.15%43.66%40.08%
鸿泉物联40.14%36.90%41.61%
移为通信41.36%35.13%36.01%
平均值42.88%38.56%39.23%
发行人28.61%24.25%25.6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呈先降后升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发行人毛利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产品结构、细分市场以及销售区域差异所致,详见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差异分析。

(2)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比较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产品类型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锐明技术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45.46%42.02%36.18%
鸿泉物联智能增强驾驶系统/智能网联32.92%31.98%39.04%
移为通信物联网智能终端40.32%34.67%36.02%
发行人乘用车定位终端36.42%31.67%30.91%
商用车监控终端35.03%29.04%31.9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① 发行人与移为通信同类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的乘用车定位终端与移为通信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互为可比产品,均主要应用于乘用车定位服务。变化趋势上,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移为通信毛利率呈先降后升趋势。2021年度-2022年度,发行人单价较高的4G类

1-1-253

别乘用车定位终端销售占比提高带动毛利率小幅增长。毛利率对比上,发行人乘用车定位终端毛利率报告期内均低于移为通信,系双方主要销售区域不同所致。2023年度,移为通信约88%的销售业务发生在海外,而发行人95%以上的销售业务发生在境内,相较之下移为通信的产品定价更具优势。

②发行人与锐明技术及鸿泉物联同类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的商用车监控终端与锐明技术的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及鸿泉物联的智能增强驾驶系统互为可比产品,均主要应用于商用车监控服务。发行人的商用车监控终端具体产品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销售占比毛利率
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68.80%37.95%57.05%34.27%59.57%35.15%
车载行驶记录仪31.18%28.60%41.22%21.09%34.66%24.19%
T-BOX产品0.01%25.70%1.73%46.08%5.76%45.00%
合计100.00%35.03%100.00%29.04%100.00%31.92%

报告期内,发行人商用车监控终端毛利率均低于锐明技术,主要系产品结构及业务模式差异所致。锐明技术主营业务涵盖的解决方案,包括公交运营、出租车及网约车监测、校车抓拍等,均基于具备视频记录功能的硬件设备实现,与发行人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相对应。剔除产品结构因素后,发行人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毛利率仍低于锐明技术的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系业务模式差异所致。公司的智能车载终端主要面向汽车后装市场,该市场具有地域分布广泛、市场参与主体众多等特点。为最大化发挥出公司的研发及生产工艺的优势,产业链上形成了与车载运营服务商分工合作的模式,公司主要专注于产品的研发、生产并将产品销售至车载运营服务商,而车载运营服务商则主要负责为终端客户提供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包括提供设备安装、车辆管理平台搭建等工作。相较之下,锐明技术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销售占比更高,需承担后续的运营及维护义务,相关支出体现在其销售费用的运营服务费中,故其产品销售毛利率高于发行人。

2021年度至2022年度,发行人商用车监控终端毛利率均低于鸿泉物联,主要

1-1-254

系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差异所致。鸿泉物联的智能增强驾驶系统硬件设备主要包括智能行驶记录仪及T-BOX,而发行人商用车监控终端主要为智能车载视频行驶记录仪及车载行驶记录仪;另一方面,鸿泉物联主要面向汽车前装市场的整车厂客户,需承担售后服务义务,相关支出体现在其销售费用的售后服务费中,而发行人则主要面向汽车后装市场的车载运营服务商客户,无需过多负担对终端客户的售后运维义务,故鸿泉物联产品销售毛利率高于发行人。

(五)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税金及附加应缴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363.50380.48156.56
教育费附加155.79163.0667.10
房产税153.7489.6959.41
地方教育费附加103.86108.7144.73
印花税80.9878.06100.48
城镇土地使用税31.9436.5218.20
车船税0.250.180.16
合计890.05856.69446.64

发行人的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5月起将原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示的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列报。

(六)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期间 费用率金额期间 费用率金额期间 费用率
销售费用2,370.512.11%1,936.011.60%1,826.651.37%

1-1-255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期间 费用率金额期间 费用率金额期间 费用率
管理费用2,603.872.32%2,587.082.14%3,136.522.35%
研发费用7,863.277.00%7,372.426.09%7,144.175.35%
财务费用-381.60-0.34%71.050.06%-227.17-0.17%
合计12,456.0411.09%11,966.559.89%11,880.178.89%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销售费用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504.8663.48%1,218.1362.92%1,161.2763.57%
市场推广费200.748.47%198.1810.24%156.678.58%
差旅费132.885.61%67.393.48%108.515.94%
售后维护费120.815.10%136.467.05%136.887.49%
业务招待费119.335.03%88.414.57%86.624.74%
广告宣传费59.202.50%5.470.28%12.800.70%
折旧及摊销费23.030.97%24.671.27%24.511.34%
办公费17.260.73%11.110.57%7.260.40%
房租及水电费16.500.70%13.540.70%13.880.76%
其他费用175.917.42%172.658.92%118.266.47%
合计2,370.51100.00%1,936.01100.00%1,826.65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826.65万元、1,936.01万元以及2,370.5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重为1.37%、1.60%以及2.11%,销售费用率总体保持平稳。

其中,职工薪酬变动方面,报告期内销售人员薪酬呈上涨趋势,主要系智能支付硬件业务以及境外业务销售规模增长,计提绩效激励及增配业务人员所致。

市场推广费主要为产品赠送费,主要与智能车载终端业务相关,其由所赠送产品的库存成本和该产品视同销售所计提的应交销项税组成。报告期内,市场推广费呈增长趋势。其中,2022年市场推广费小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加大产品推

1-1-256

广力度,赠品及样品数量有所增加,产品赠送费随即增长。差旅费2023年因加强市场拓展出差频次增加同比有所增长;售后维护费主要由维修人员工资、所更换的材料费用组成,报告期内总体保持平稳。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651.1863.41%1,579.8961.07%1,300.3141.46%
折旧及摊销费366.2714.07%389.4315.05%313.9210.01%
保洁费用79.203.04%83.713.24%53.791.72%
业务招待费75.932.92%72.842.82%75.542.41%
房租及水电费73.182.81%95.393.69%107.143.42%
办公费67.432.59%76.052.94%84.152.68%
税费53.322.05%62.522.42%54.661.74%
中介服务费38.851.49%99.473.84%207.456.61%
差旅费26.471.02%11.950.46%16.930.54%
股权激励费用----693.9822.13%
其他费用172.046.61%115.814.48%228.657.29%
合计2,603.87100.00%2,587.08100.00%3,136.52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3,136.52万元、2,587.08万元以及2,603.8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5%、2.14%以及2.32%,呈先降后升趋势。2021年发行人管理费用中存在因员工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3月
形成原因实控人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向员工转让股权
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收益法评估值为16.69亿元
转让比例0.65%
实际出资价款(万元)390.00
股权激励费用(万元)693.98

2021年实控人向员工累计转让0.65%股权,确认股权激励费用693.98万元。剔

1-1-257

除2021年度股份支付的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的金额分别为2,442.54万元、2,587.08万元以及2,603.87万元,报告期内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3%、2.14%以及2.32%。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中介服务费以及房租及水电费等组成,整体较为稳定。

其中,职工薪酬费用报告期内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管理岗位人员增加以及平均薪酬有所提高所致;折旧摊销费主要系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以及新租赁准则使用权资产摊销费用构成,报告期内总体保持平稳;中介服务费主要包括法律、审计、募投以及资产评估服务费用等。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研发费用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6,116.9377.79%5,601.3375.98%5,326.3574.56%
材料费709.629.02%815.3911.06%857.2112.00%
测试费292.113.71%277.173.76%187.832.63%
折旧及摊销费251.523.20%237.183.22%246.193.45%
模具费200.322.55%89.411.21%166.842.34%
技术服务费117.321.49%200.822.72%170.862.39%
差旅费66.060.84%54.920.74%77.471.08%
房租及水电费49.790.63%46.940.64%36.080.51%
业务招待费16.050.20%9.650.13%14.040.20%
办公费8.700.11%11.760.16%8.340.12%
其他费用34.850.44%27.840.38%52.950.74%
合计7,863.27100.00%7,372.42100.00%7,144.17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7,144.17万元、7,372.42万元以及7,863.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35%、6.09%以及7.0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薪酬呈增长趋势,主要由于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以及产品线不断丰富,研发技术团队同步扩充以及平均薪酬有所提高,导致研发人员

1-1-258

薪酬支出增加所致。材料费即研发过程中的材料投入,主要根据研发部门的研发领料单进行归集,具体金额则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折旧及摊销费,主要包括研发部门的检测设备和试制设备的折旧,以及研发办公场地的折旧。报告期内,材料费和折旧及摊销费整体保持平稳。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以及实施进度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整体预算研发费用实施进度
2023年2022年2021年
便于安装的智能硬件支架结构开发400.00--191.81实施完成
具有车辆尾气监测功能的车载OBD终端及车辆尾气监控平台开发600.00--232.32实施完成
智能硬件自动测试技术的研发700.00--429.85实施完成
具有高清视频录制、存储功能的车载终研发585.00--228.37实施完成
高精度定位的视频监控终端165.00--180.22实施完成
高清海螺型摄像头190.00--196.76实施完成
4G可听/录音定位终端205.00--219.72实施完成
电动车定位防盗终端240.00--246.17实施完成
具备远程拍照功能的北斗部标分体机220.00-61.45222.04实施完成
智能防探测防屏蔽定位器215.00-55.69231.04实施完成
4G云播报音箱340.00--336.84实施完成
具备扫码功能的收款音箱325.00--321.48实施完成
智慧出行服务平台185.00--183.41实施完成
电骑卫士管理平台185.00--182.77实施完成
基于北斗的高清视频监控平台190.00--192.43实施完成
具备多重防漏单功能的云播报打印机290.00--292.29实施完成
基于4G的有线高精度定位终端275.00--276.27实施完成
具备碰撞自动录影的行车记录仪545.00--543.11实施完成
具备光感防拆功能的无线简易定位器405.00--404.02实施完成

1-1-259

项目名称整体预算研发费用实施进度
2023年2022年2021年
高精度RTK定位算法的研发1,200.00374.20532.67320.06实施完成
基于5G的高性能全频段无线通讯模块研发1,300.00318.83677.69337.93实施完成
辅助驾驶视觉算法的研发1,100.00213.80581.64320.25实施完成
具备多重定位模式的北斗车载定位终端305.00--304.75实施完成
4G Cat1无线通讯模组450.00-129.73309.52实施完成
智慧校园管理平台420.00-185.59205.84实施完成
具备多种打卡方式的考勤机500.00-206.64234.92实施完成
AI网络摄像头开发400.00-311.30-实施完成
IPC图像算法研发350.0079.11226.52-实施完成
宽动态DMS摄像头200.00-202.73-实施完成
智能安卓显示终端200.00-223.17-实施完成
具有灾备防护存储功能的智能汽车行驶记录仪300.0089.20150.17-实施完成
具有4G通讯及北斗双模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开发280.0095.95131.43-实施完成
智能门禁锁研发215.00-240.51-实施完成
小博考勤研发200.00-202.51-实施完成
低功耗门磁探测器研发300.00-324.02-实施完成
共享电动车停车规范识别研发260.00-277.52-实施完成
可充电4G定位设备研发320.00-319.48-实施完成
智能门禁监控项目研发250.00-239.33-实施完成
OBD追踪器研发160.00-151.10-实施完成
智能电池通信设备研发320.00-367.52-实施完成
门磁管理服务平台研发280.00-312.08-实施完成
BC73 4G Cat4通信定位模块研发380.0051.91390.99-实施完成
智能电子学生证研发350.00-410.43-实施完成
物联网智慧门禁云服务平台研发300.00161.49149.14-实施完成
具有超低功耗和4G CAT1技术的超长待机设备研发400.00278.75148.44-实施完成
新型气体检测报警终端研发600.00452.42162.93-实施完成
4G充电式低功耗设备开发160.00143.50--实施完成
LTE和LORA通信技术的防盗追踪设备研发150.00153.71--实施完成

1-1-260

项目名称整体预算研发费用实施进度
2023年2022年2021年
国际版智能车载定位终端研发220.00148.06--实施中
太阳能供电的AI高清网络摄像头研发200.00221.40--实施完成
具有蓝牙连接功能的早教故事机研发180.00205.25--实施完成
新型高灵敏度智能车载定位终端研发150.0062.23--实施中
基于身份识别技术的专用车辆驾驶监控设备研发150.0061.36--实施中
基于量化感知训练的深度学习精度无损模型研发700.00461.64--实施中
小博智慧安防管理平台开发120.00127.93--实施完成
基于CAT1通信技术的低功耗高精度定位器的研发160.00188.00--实施完成
基于虚拟现实技术的车载立体全景算法研发550.00522.98--实施完成
智能出餐打印机一体式终端研发550.00517.00--实施完成
电动车储能电池监控方案研发380.00367.32--实施完成
具备多种打卡方式的指纹人脸考勤机研发500.00475.07--实施完成
基于时空序列的视频理解模型研发650.00436.61--实施中
基于A5架构的4G无线通信模组方案研发450.00428.70--实施完成
基于5GRedCap的无线通信模组研发950.00375.95--实施中
出租车主动安全智能平台开发350.00311.67--实施完成
新型无线网络智能共享数据终端的研发450.00192.49--实施中
智能防探测防屏蔽定位系统开发450.00200.75--实施中
基于CAN通信的高安全性车联网设备研发450.00146.00--实施中
合计25,520.007,863.277,372.427,144.17-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构成如下所示:

1-1-261

单位:万元

财务费用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支出16.81-4.41%21.8030.68%19.44-8.56%
减:利息收入513.64134.60%258.50-363.82%203.6489.64%
汇兑损益109.19-28.61%300.91423.52%-46.5120.48%
银行手续费 及其他6.03-1.58%6.849.62%3.55-1.56%
合计-381.60100.00%71.05100.00%-227.17100.00%

发行人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以及汇兑损益。其中,利息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汇兑损益主要为美元资产相关汇兑差额,系外币账户期末调汇及境外采购结算汇差。

5、发行人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费用率锐明技术12.29%15.29%12.91%
鸿泉物联8.17%12.92%6.89%
移为通信6.53%5.74%4.47%
行业平均值9.00%11.32%8.09%
发行人2.11%1.60%1.37%
管理费用率锐明技术10.89%11.31%8.43%
鸿泉物联8.23%14.25%8.32%
移为通信5.06%4.68%3.83%
行业平均值8.06%10.08%6.86%
发行人2.32%2.14%2.35%
研发费用率锐明技术14.50%20.36%15.66%
鸿泉物联36.48%54.10%27.87%
移为通信11.96%11.31%10.47%
行业平均值20.98%28.59%18.00%
发行人7.00%6.09%5.35%
财务费用率锐明技术-0.57%-0.18%0.02%
鸿泉物联0.10%-1.36%-2.35%
移为通信-1.29%-3.43%0.58%

1-1-262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行业平均值-0.59%-1.66%-0.59%
发行人-0.34%0.06%-0.17%
期间费用率锐明技术37.10%46.78%37.01%
鸿泉物联52.98%79.92%40.73%
移为通信22.25%18.30%19.35%
行业平均值37.45%48.33%32.36%
发行人11.09%9.89%8.8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以及研发费用率基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近。因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经营模式、销售规模、细分市场及销售区域等方面差异较大,期间费用率整体可比性不高,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构成及各项目对应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锐明 技术鸿泉 物联移为 通信发行 人锐明 技术鸿泉 物联移为 通信发行 人锐明 技术鸿泉 物联移为 通信发行 人
职工薪酬5.343.412.991.347.234.983.171.015.682.552.840.87
差旅费1.190.490.700.121.380.650.290.061.040.670.070.08
售后维护费 /运营维护费1.282.23-0.111.595.65-0.111.701.95-0.10
租赁及物业 管理费0.54-0.030.010.49-0.020.010.55-0.040.01
物料消耗0.89---0.63---1.11---
业务佣金--0.44---0.45---0.32-
保险费--0.34---0.37---0.29-
其他3.042.052.050.533.971.641.430.412.841.730.900.30
总销售 费用率12.298.176.532.1115.2912.925.741.6012.916.894.471.3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37%、1.60%以及2.11%,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偏低。如上表列示,职工薪酬差异是导致发行人销售费用低于同行业可比

1-1-263

公司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差旅费、售后维护费/运营维护费、业务佣金、保险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明细构成因各公司业务模式、经营地域等方面存在区别,导致上述明细项支出情况有所差异。

①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锐明技术职工薪酬费用9,081.2610,002.009,723.42
销售人员数量295376455
销售人员人均月工资2.572.221.78
鸿泉物联职工薪酬费用1,394.281,192.991,033.43
销售人员数量617071
销售人员人均月工资1.901.421.21
移为通信职工薪酬费用3,032.363,181.872,618.10
销售人员数量9610079
销售人员人均月工资2.632.652.76
同行业平均水平2.372.101.92
发行人职工薪酬费用1,504.861,218.131,161.27
销售人员数量1069690
销售人员人均月工资1.181.061.08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续:营业收入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锐明技术169,925.13138,379.42171,270.65
鸿泉物联40,934.8123,970.1440,559.53
移为通信101,576.04100,222.3092,073.96
发行人112,272.07120,962.02133,570.03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A、人员数量差异报告期内,整体而言发行人的销售人员数量略多于移为通信和鸿泉物联,但远少于锐明技术。锐明技术的销售人员数量为发行人的4-5倍,但其收入规模仅为发

1-1-264

行人的1.1-1.3倍,数量庞大的销售人员使得其职工薪酬支出总额偏高,因而拉高了整体销售费用率。锐明技术销售人员远多于发行人主要系业务模式差异所致,根据锐明技术2022年年报显示,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共有22家,分布于国内多个城市及部分欧美城市,因而需要较多销售人员;发行人智能车载终端业务主要采用车载运营服务商模式,发行人作为设备厂商,专注于产品的研发、生产并将产品销售至车载运营服务商,车载运营服务商主要负责为终端客户提供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及本地化的实时运营服务,直接面向终端用户情况较少使得发行人销售人员相对精简。报告期内虽然发行人智能支付硬件业务和智慧出行组件业务收入规模占比较高,但发行人对智能支付硬件业务采取大客户战略,发行人通过招投标方式成功与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讯旗下)开展业务合作;智慧出行组件业务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为哈啰单车、青桔单车等知名共享两轮车品牌方,发行人通过与哈啰单车的良好合作取得一定的市场口碑,进而开拓青桔单车的合作机会。上述两大业务的客户均相对集中,发行人与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后,仅需少量销售人员跟进客户订单、公司保质保量完成客户需求产品的生产及交付,而无须投入过多的营销人员,因此报告期内在考虑营业收入规模情况下公司销售人员数量普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B、人均薪酬差异移为通信主要业务位于境外,为了建立全球销售网络,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并聘请外籍销售人员大力拓展海外销售业务,且拥有专门驻扎在海外的外籍销售团队定期对海外客户进行回访以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持并拓展海外市场份额;另外其国内的主要办公地点位于上海,综合海外销售团队的薪酬和一线城市人均薪酬水平,移为通信的销售人员月均工资水平为同行业之最;锐明技术国内主要办公地点包括深圳、上海等一线城市、国内其他城市及港澳地区,国外办公地点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地,因此除2021年因人数增加较多而被拉低人均薪酬外,锐明技术的销售人员月均工资水平与移为通信大致相当;鸿泉物联主要办公地点在杭州,位于准一线城市之列,人均工资水平也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和惠州,且以惠州为主,由于地域差异导致发行人销售人员月工资水平相比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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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偏低,符合当地工资水平情况。

由于人员数量差异及人均薪酬差异的双重影响,结合发行人的收入规模的情况,发行人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占收入比重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符合实际情况。

② 售后维护费/运营维护费、物料消耗

锐明技术销售费用中与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包括两个类别,即运营维护费和物料消耗,其中运营维护费主要为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运维服务的相关支出,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70%、1.59%及1.28%;物料消耗包括客户拓展的领料和售后维护的领料消耗,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11%、0.63%及0.89% 。相较之下,发行人将售后维护发生的领料支出直接计入售后维护费,发行人报告期内售后服务费占收入比重相对较小,仅为0.10%、0.11%及0.11%。鸿泉物联报告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占收入比重分别为1.95%、5.65% 及2.23%,移为通信未披露售后服务费的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售后维护(服务)费/运营维护费的核算方式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类别核算内容计提政策
锐明技术运营维护费主要核算的是公司提供售后运营维护服务产生的费用,公司在部分产品销售中需承担售后运营服务,并将大多数售后运营维护工作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的同时,根据与第三方的约定计提运营维护费委托第三方进行运维的,根据与第三方运维服务商约定的单机运维服务价格*设备数量*使用年限
鸿泉物联售后服务费公司根据质量、服务保证协议,在三包期内,对已销售的尚在质保期内的产品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并相应产生售后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质量、服务保证协议,结合公司历年售后服务费的实际发生情况,最终按照公司产品销售收入(除智慧城市业务外)的百分之一点八确认售后服务费并计入预计负债
移为通信未见披露信息
发行人售后维护费主要核算的是提供售后运维服务产生的费用根据年不同保修期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保修系数*维修概率(当期实际发生免费维修的台数/总销售台数)*实际发生的维修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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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锐明技术的运营维护费主要受第三方运维服务商约定的单机运维服务价格和设备数量影响;鸿泉物联的售后服务费主要受营收规模影响,计提方式为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除智慧城市业务外)的1.8%计提;发行人智能车载终端业务的客户群体以车载运营服务商为主,故对终端客户的售后运维服务主要由车载运营服务商承担,发行人售后维护费则主要为处于质保期限内产品的故障维修支出,具体包括维修耗材及维修人员薪酬等。综上分析,发行人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售后维护(服务)费/运营维护费率偏低主要系业务模式差异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

③ 差旅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差旅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比同行业较低,主要是由于经营模式差异导致。发行人智能车载终端产品主要面向汽车后装市场,而汽车后装市场具有地域分布广泛、市场参与主体众多、客户需求个性化、各地监管政策存在差异等特点,因此发行人对该业务采用车载运营服务商模式。发行人作为设备厂商,专注于产品的研发、生产并将产品销售至车载运营服务商,车载运营服务商主要负责为终端客户提供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及本地化的实时运营服务。发行人的商用车监控终端产品在报告期各期均存在交易的客户销售金额占该类别的比例分别为75.70%、

76.64%以及68.32%;发行人的乘用车定位终端产品在报告期各期均存在交易的客户销售金额占该类别的比例分别为88.17%、95.03%以及88.31%,相对稳定的客户关系,使得发行人用于客户开拓及维护的差旅支出相对较少。

鸿泉物联产品主要针对商用车前装市场,需要与客户保持紧密对接因而差旅支出较多;锐明技术在境内外多个地区设立了营销网点,负责产品销售及落地服务,经营场所众多使得相应的差旅支出相对更高;根据移为通信年度报告披露,移为通信的主要客户群体位于境外,其主要通过参加行业展会、制定合理的客户拜访计划来稳固海外市场,2021年受客观因素影响将海外营销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针对部分海外业务上线电子销售平台,因此移为通信2021年度销售差旅费支出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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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业务佣金、保险费

移为通信的业务主要面向境外市场,报告期内外销占比均为75%以上。移为通信为扩大海外市场份额,通过第三方介绍建立联系后开发成客户,并向其支付业务佣金,而发行人不存在该推广方式无相关费用支出;移为通信报告期内发生的保险费主要是为了规避出口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交货风险而购买的出口信用保险,发行人则无相关费用支出。

⑤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深圳及惠州均设有办公场所,且以惠州为主要经营所在地,其中惠州的办公场所为发行人自有物业,深圳的办公场所采用租赁方式。同时,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的分支机构较少,综上导致发行人的租赁及物业管理费支出较少。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构成及各项目对应的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锐明 技术鸿泉 物联移为 通信发行 人锐明 技术鸿泉 物联移为 通信发行 人锐明 技术鸿泉 物联移为 通信发行 人
职工薪酬4.734.713.461.476.557.473.131.314.764.732.680.97
折旧及 摊销费1.041.620.360.331.193.800.380.320.600.880.220.24
房租及 水电费0.630.120.220.070.320.320.130.080.590.630.120.08
中介服务费0.470.340.180.030.490.670.170.080.350.290.160.16
股份支付2.160.060.10-0.75-0.290.32-0.590.110.220.52
其他1.851.370.740.422.002.280.550.351.551.680.440.38
总管理 费用率10.898.235.062.3211.3114.254.682.148.438.323.832.3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影响发行人管理费用率的主要因素包括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等,具体如下分析。

①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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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锐明技术职工薪酬费用8,040.119,068.778,152.70
管理人员数量357332356
管理人员人均月工资1.882.281.91
鸿泉物联职工薪酬费用1,927.521,790.351,918.89
管理人员数量817891
管理人员人均月工资1.981.911.76
移为通信职工薪酬费用3,510.123,137.872,471.55
管理人员数量11010993
管理人员人均月工资2.662.402.21
同行业平均水平2.172.201.96
发行人职工薪酬费用1,651.181,579.891,300.31
管理人员数量131131115
管理人员人均月工资1.051.010.9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人员投入方面,发行人管理人员数量略高于移为通信及鸿泉物联,远低于锐明技术,而发行人营收规模显著高于移为通信及鸿泉物联,系发行人组织架构较为精简、人员使用效率较高所致。伴随业务结构变化及业务规模扩张,发行人基础岗位员工有所增加,管理人员人数由2021年115人增长至2023年131人。

人均薪酬方面,与销售费用中所分析的职工薪酬影响因素相近,发行人管理费用中人均薪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经营地域差异所致,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场所主要集中在上海、深圳、杭州等一线和准一线城市以及部分境外城市,而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惠州。综上人员投入及人均薪酬差异影响,发行人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支出相对较少,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具备合理性。

②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而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021年股份支付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52%。由于各公司的股权激励授予方案并不一致,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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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较弱。一般情况下,企业上市前通过授予员工股权激励,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因此上市前授予员工的股权数量相对较多,因而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也相对较多。

(3)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明细构成及各项目对应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锐明 技术鸿泉 物联移为 通信发行 人锐明 技术鸿泉 物联移为 通信发行 人锐明 技术鸿泉 物联移为 通信发行 人
职工薪酬11.8728.878.545.4517.1243.527.734.6312.8322.457.103.99
材料费 /物料消耗/直接投入0.641.180.650.630.661.940.680.670.751.450.850.64
折旧及摊销费0.501.501.010.220.872.541.100.200.431.231.130.18
其他1.494.931.750.701.706.101.800.591.642.741.380.53
总研发 费用率14.5036.4811.967.0020.3654.1011.316.0915.6627.8710.475.3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发行人各期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职工薪酬、材料支出等差异所致。

①职工薪酬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锐明技术职工薪酬费用20,171.3423,694.4721,976.30
研发人员数量627642816
研发人员人均月工资2.683.082.24
鸿泉物联职工薪酬费用10,949.1610,598.428,955.64
研发人员数量449415433
研发人员人均月工资2.032.131.72
移为通信职工薪酬费用8,676.287,748.046,539.20
研发人员数量295291269
研发人员人均月工资2.452.2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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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同行业平均水平2.392.482.00
发行人职工薪酬费用6,116.935,601.335,326.35
研发人员数量373362363
研发人员人均月工资1.371.291.2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公司在研发人员投入数量及研发人员人均薪酬方面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其中人均薪酬主要是由于经营地域差异及业务覆盖面不同导致的人员结构差异所致。经营地域方面,公司的研发人员主要分布于广东省惠州市,而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经营场地位于诸如深圳、杭州的一线或新一线城市,经营地域的差异导致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相对较低;人员结构方面,因不同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对不同类型的人才需求不同,例如鸿泉物联及移为通信均配备芯片级的研发技术团队,以应对芯片紧缺带来的供货危机及满足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的需求,而公司有别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备模组的自主设计及生产能力,与芯片原厂合作关系紧密,故在芯片供应渠道方面公司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投入数量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A、事业部制的研发组织架构有助于发挥研发人员的机动性和使用效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通信、定位、存储、AI算法、高清图像音视频处理等技术的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5G通信技术、高精度定位技术为主攻方向的研发体系。

公司采用事业部制对产品研发进行管理,各事业部的研发中心设立嵌入式软件开发部、硬件开发部、技术支持部等二级部门,与软件研发中心下设的算法部、客户端开发部、软件测试部等二级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研发团队。软件研发中心为各事业部的产品研发提供软件平台和算法的技术支持,各事业部的研发中心负责产品研发的具体实施工作。事业部制的研发体系能够有效的减少产品开发的沟通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

1-1-271

相较之下,同行业可比公司则主要采用独立的研发中心组织架构,下设硬件研发部、软件研发部、产品部及测试部等二级部门,不同业务条线的产品研发活动均在研发中心完成,难以避免会出现跨部门需求沟通耗时、研发任务排期不合理或是研发中心下的二级部门研发人员调动不充分等情形。

B、产品结构及应用领域差异导致研发投入不同

由于产品结构差异及所面向的终端市场不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有所差异。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锐明技术的产品除通用型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外,还涵盖城市公交、出租车、校车、两客一危及渣土车等行业解决方案,故而需要投入较多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下的研发活动。2023年,锐明技术在不同行业解决方案的主要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应用场景研发费用
公共交通的高清智能视频技术及人工智能算法研究公交车979.69
智慧公交场站的视频技术及人工智能算法研究公交车670.90
基于大数据中台的公交出行安全和效率提升的技术研发公交车373.05
基于客流大数据的公交智能排班研究公交车307.19
基于出租营运风控综合监控平台研究出租车265.97
一种安全的远程出租动态调价技术研究出租车159.88
合计2,756.67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鸿泉物联则在智慧城市、城市垃圾分类等场景下的研发投入较多。相较之下,公司的智能车载终端产品主要为通用型产品,研发活动也以提升产品性能及优化核心技术为主,不涉及为不同应用领域提供解决方案的研发活动。

C、客户结构差异导致研发投入不同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车载终端产品主要面向车载运营服务商客户。公司将产品销至车载运营服务商后,由其完成设备的安装、运维及接入车辆管理平台并提供监测服务。相较之下,同行业可比公司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比例要高于公司,因此其在车辆管理平台或提高对终端客户服务能力方面的研发投入高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鸿泉物联主要面向汽车前装市场,故其在数据管理平台及增强驾驶系统方

1-1-272

面的投入高于公司,在该方向的主要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预计 总投资2023年 总投入2023.12.31 累计投入计划目标
基于5G-V2X 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5,083.832,045.894,215.10掌握5G和V2X技术在车载终端和路侧单元的测试和应用,结合大数据和云平台实现智能化解决方案
“HQ+X”大数据云平台8,000.001,090.857,830.01将“HQ+X”平台的所有标准化接口开放,允许客户根据自身需求订制应用软件
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3,000.00828.841,010.62深入研究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实现方式与实用解决方案,最终达成商业化落地
合计16,083.833,965.5813,055.73

D、产品研发主线保持统一公司发展过程中虽然持续推出新产品,从智能车载终端逐步扩充至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及其他智能硬件品类,但均基于“通信+定位”的底层核心技术在不同物联网应用场景延伸和拓展。公司始终保持清晰的研发主线,将历史期间沉淀的核心技术赋予不同的产品形态进而应用于不同的物联网场景中。连贯的技术迭代使得公司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可以比较顺畅且高效的完成研发活动,而无需投入过多的基础研究工作。

根据定期报告披露信息显示,可比公司鸿泉物联研发人员数量较多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域博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新拓展汽车控制器业务、子公司成生科技扩展智慧城市业务以及母公司新项目开发、前沿技术探索及开发备用芯片方案等综合所致,且鸿泉物联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0.90%,进而使得其2022年研发费用率达54.10%,为历史最高,2023年伴随营业收入规模有所增长研发费用降至

36.48%。

②材料费/直接材料费/物料消耗/直接投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中的材料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64%、0.67%以及0.63%,总体保持平稳。

1-1-273

③收入结构与研发费用的变动关系

发行人主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及各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如下:

业务类型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占收入 比重前五大 客户比例占收入 比重前五大 客户比例占收入 比重前五大 客户比例
智能车载终端47.43%39.52%41.06%41.90%53.03%31.59%
智慧出行组件20.79%98.24%10.91%94.97%15.46%99.42%
智能支付硬件15.10%78.67%35.89%90.42%24.82%83.72%

公司发展过程中虽然持续推出新产品,从智能车载终端逐步扩充至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及其他智能硬件品类,但均基于“通信+定位”的底层核心技术在不同物联网应用场景延伸和拓展。公司始终保持清晰的研发主线,将历史期间沉淀的核心技术赋予不同的产品形态进而应用于不同的物联网场景中。连贯的技术迭代使得公司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可以比较顺畅且高效的完成研发活动,而无需投入过多的基础研究工作。

报告期内,除移为通信外,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呈增长趋势,而发行人总体保持平稳,主要系发行人智慧出行组件及智能支付硬件业务采用大客户战略。智慧出行组件业务主要服务于哈啰单车、青桔单车等知名共享两轮车品牌方,智能支付硬件业务主要服务于财付通、飞天诚信等行业知名客户,故报告期各期智慧出行组件及智能支付硬件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智慧出行组件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99.42%、94.97%以及98.24%,智能支付硬件业务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83.72%、90.42%以及78.67%。由于大客户采购需求稳定且订单规模较大,伴随智慧出行组件及智能支付硬件合计销售占比提高,大客户战略使得发行人研发效益转化良好,通过前期需求沟通、产品研发及试制符合客户验收标准后,即可规模化生产及交付。

综上分析,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符合其经营特点及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1-1-274

(七)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个税手续费返还4.9231.3231.57
先进制造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375.26--
政府补助315.231,063.03220.37
合计695.411,094.35251.94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62%0.90%0.19%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及先进制造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另包含少量个税手续费返还。

报告期内,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商务局2018年中央外经补助2.802.802.80与资产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2019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补贴款2.002.002.00与资产相关
面向下一代应用的车联网终端智能改造项目20.0420.0425.05与资产相关
高精度北斗GPS定位终端技术改造项目9.009.359.05与资产相关
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MES精益生产制造执行系统)2.002.002.00与资产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922.920.97与资产相关
基于高精度定位的智能车载定位终端技术改造项目28.7425.00-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第二季度工业稳增长补贴43.05--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第三季度工业稳增长补贴21.39--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00--与收益相关

1-1-275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经济发展和统计局2023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5.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13.36--与收益相关
仲恺高新区科创局2023年市企业研发市级财政补助10.3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10.00--与收益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高企认定市级奖补10.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一季度工业稳增补助7.77--与收益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2023就业见习补贴4.13--与收益相关
仲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补贴款4.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第二批龙华区首次在深就业补贴0.05--与收益相关
退回多发2022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高成长”奖励)-1.91--与收益相关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补助80.93317.07-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上市资助-300.00-与收益相关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金-65.88-与收益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2省工业设计中心奖励资金-50.00-与收益相关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2020年度工业“高成长”骨干企业奖励资金)-50.00-与收益相关
2022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高成长”奖励)-33.73-与收益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社会保险和一般性岗位补贴-31.22-与收益相关
博士工作站建站补贴-25.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20.00-与收益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2年企业研发市级财政补助-11.80-与收益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2022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助9.0610.50-与收益相关

1-1-276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券-10.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4.45-与收益相关
经发局关于2021年仲恺高新区节能专项资金-4.00-与收益相关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次性扩岗补助0.603.45-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稳岗补贴-3.16-与收益相关
惠州市人力资源一次性扩岗补助-3.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2年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1.91-与收益相关
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发展认证企业奖励-0.70-与收益相关
惠环街道办2021年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区级补助-0.5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扩岗补助-0.30-与收益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1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70.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放合作能力提升资助-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2.12与收益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PCT专利布局专项资金--1.00与收益相关
惠州仲恺高新区收到招用湖北籍就业补贴--1.6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补贴-50.002.35与收益相关
深圳国家知识产权2020年深圳市商标注册资助--1.8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研发资助--13.19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拓境内外市场补助--2.16与收益相关
2020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补贴资金--1.50与收益相关
2021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8.15与收益相关
招用外省脱贫人口奖补--3.92与收益相关
2020年仲恺高新区提质增效示范企业奖励资金--60.91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惠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9.3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稳岗补贴-2.260.48与收益相关

1-1-277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合计315.231,063.03220.37

(八)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银行理财收益231.42157.8792.8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29.00--
合计202.43157.8792.86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为银行理财产生的收益。

(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银行理财公允价值变动557.61211.87164.94
合计557.61211.87164.94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均由银行理财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十)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坏账损失-321.24-138.45-281.77
合计-321.24-138.45-281.77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281.77万元、-138.45万元以及-321.24万元,2021年度至2022年度呈下降趋势;2022年度至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增长主要系当期计提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有所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回款情况良好。

1-1-278

(十一)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583.06-470.08-372.86
合计-583.06-470.08-372.86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稳健的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按会计政策及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计提了足额的减值准备,不存在因减值准备计提不足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十二)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处置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22.61-2.522.56
合计-22.61-2.522.56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处置收益均来自固定资产处置,金额分别为2.56万元、-2.52万元以及-22.61万元,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十三)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营业外收入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无需支付款项13.2520.8910.90
受赠利得2.052.10-
违约赔偿收入0.122.32-
其他-22.338.36
合计15.4247.6319.26
营业外支出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1-279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12.518.104.75
捐赠支出3.005.005.00
赔偿金-6.00-
其他24.423.051.91
合计39.9422.1411.66
营业外收支净额-24.5125.497.6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十四)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806.251,573.352,420.90
递延所得税费用-100.25-47.10-62.94
所得税费用合计1,706.001,526.252,357.95
利润总额19,127.2917,292.8521,769.68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8.92%8.83%10.83%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2,357.95万元、1,526.25万元以及1,706.00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83%、8.83%以及8.92%。公司及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参见本节“六、(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十五)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421.2915,766.6019,411.72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9,411.72万元、15,766.60万元以及17,421.29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有所波动,2022年度主要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净利润有所下降。

1-1-280

1、营业收入整体保持基本稳定

2021年至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发行人智能车载终端及智慧出行组件业务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导致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9.44%。2022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18%,主要系新规带动的移动支付设备更新需求减少,智能支付硬件销量有所回落导致发行人智能支付硬件收入有所下降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112,272.07-7.18%120,962.02-9.44%133,570.03

2、综合毛利率呈先降后升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呈先降后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结构改变所致。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28.47%24.17%25.63%

3、期间费用率略有上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率分别为8.89%、9.89%以及11.09%,期间费用率略有上升,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有所下降所致。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11.09%9.89%8.89%

(十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5.13-10.61-2.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15.231,063.03220.37

1-1-281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31.42157.8792.8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57.61211.87164.9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1425.9823.89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693.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0033.5812.35
小计1,060.271,481.72-181.76
减: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153.95110.9769.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06.321,370.75-251.2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421.2915,766.6019,411.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14.9714,395.8519,663.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比重5.20%8.69%-1.29%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股权激励费用、银行理财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政府补助,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251.28万元、1,370.75万元以及906.32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29%、8.69%以及5.2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经营业绩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重大依赖的情形。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99,729.6476.25%74,783.8671.05%62,843.8869.77%
非流动资产31,057.6023.75%30,464.3328.95%27,235.3330.23%
资产总计130,787.25100.00%105,248.20100.00%90,079.2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随着业务快速发展不断增长。2022年末和2023年末,

1-1-282

公司资产总额较上期末分别增长15,168.99万元和25,539.05万元,增幅分别为16.84%和24.2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

(二)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62,402.6162.57%43,326.5757.94%19,914.1031.69%
应收票据9,246.739.27%2,491.513.33%1,638.362.61%
应收账款13,978.4814.02%12,906.7717.26%14,457.6823.01%
预付款项433.040.43%1,224.731.64%1,226.011.95%
其他应收款229.110.23%157.340.21%338.590.54%
存货12,284.8812.32%13,740.0218.37%24,776.5239.43%
其他流动资产1,154.801.16%936.921.25%492.630.78%
流动资产总计99,729.64100.00%74,783.86100.00%62,843.8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前述四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73%、96.90%以及98.18%。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银行存款62,235.4943,321.6319,910.07
库存现金---
其他货币资金167.124.944.04
合计62,402.6143,326.5719,914.10

报告期内,公司均保持了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23,412.46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相对较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相对较多所致。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9,076.04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较

1-1-283

多以及对收到客户的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较多所致。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 余额减值准备
风险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4,378.16-295.71-295.66-
风险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5,124.81256.242,311.37115.571,382.3769.12
商业承兑汇票----31.001.55
合计9,502.97256.242,607.08115.571,709.0370.6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小,应收票据未能兑付的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2023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增加6,895.89万元,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的销售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概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329.3514,103.3415,430.91
减:坏账准备1,350.871,196.56973.2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3,978.4812,906.7714,457.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430.91万元、14,103.34万元和15,329.3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55%、11.66%和13.6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客户结构改变所致。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减少1,327.57

1-1-284

万元,主要系受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出货计划安排影响,2022年年底对其出货量因相关项目结尾而阶段性减少,本期末对其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减少所致。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226.01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对部分客户的销售额增加且其信用期相对较长所致。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717.03829.0113,484.75766.5515,149.10831.8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12.32521.86618.59430.01281.81141.43
合计15,329.351,350.8714,103.341,196.5615,430.91973.23

①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85

单位:万元

账龄2023.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含1年)14,368.2097.63%718.415.00%13,649.79
1年至2年(含2年)222.461.51%44.4920.00%177.97
2年至3年(含3年)120.540.82%60.2750.00%60.27
3年以上5.840.04%5.84100.00%-
合计14,717.03100.00%829.015.63%13,888.02
账龄2022.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含1年)13,033.4496.65%651.675.00%12,381.77
1年至2年(含2年)409.893.04%81.9820.00%327.91
2年至3年(含3年)17.040.13%8.5250.00%8.52
3年以上24.380.18%24.38100.00%-
合计13,484.75100.00%766.555.68%12,718.20
账龄2021.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含1年)14,958.0198.74%747.95.00%14,210.11
1年至2年(含2年)63.80.42%12.7620.00%51.04
2年至3年(含3年)112.30.74%56.1550.00%56.15
3年以上14.990.10%14.99100.00%-
合计15,149.10100.00%831.85.49%14,317.30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96.94%、93.07%和93.73%。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与客户信用期限相匹配,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②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项目锐明技术鸿泉物联移为通信发行人
1年以内(含1年)5.00%5.00%5.00%5.00%
1年至2年(含2年)10.00%10.00%20.00%20.00%
2年至3年(含3年)20.00%20.00%50.00%50.00%

1-1-286

项目锐明技术鸿泉物联移为通信发行人
3年至4年(含4年)50.00%50.00%100.00%100.00%
4年至5年(含5年)80.00%80.00%10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为谨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③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3.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上海菜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29.79329.79100.00%
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79.5889.7950.00%
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58.0558.05100.00%
河北亿程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5.4125.41100.00%
湖北佳裕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8.0018.00100.00%
其他零星客户1.490.8255.29%
合计612.32521.8685.23%
单位名称2022.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上海菜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29.79263.8380.00%
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4.5892.2950.00%
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58.0529.0350.00%
河北亿程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5.4125.41100.00%
湖北佳裕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8.0018.00100.00%
其他零星客户2.761.4652.85%
合计618.59430.01-
单位名称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34.58117.2950.00%
河北亿程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5.4112.7050.00%
湖北佳裕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8.009.0050.00%

1-1-287

其他零星客户3.822.4363.71%
合计281.81141.4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某些单项或某些组合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不存在以欠款方为关联方客户、优质客户、政府工程客户等理由而不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3)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2023.12.311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971.2619.38%
2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2,149.3414.02%
3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485.309.69%
4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895.245.84%
5Xiaoju Kuaizhi Inc.585.883.82%
合计8,087.0252.75%
2022.12.311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593.8218.39%
2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544.7018.04%
3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2,249.5915.95%
4九号科技有限公司776.145.50%
5未来穿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32.795.20%
合计8,897.0263.08%
2021.12.311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7,238.0746.91%
2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1,906.6912.36%
3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836.065.42%
4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9.294.92%
5深圳市点创科技有限公司488.183.16%
合计11,228.2972.77%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其销售额合并计算,其中:

1、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惠智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惠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钧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钧哈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迅逸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2、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包括青岛中瑞车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岛中瑞正联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瑞云数科技有限公司;

3、Xiaoju Kuaizhi Inc.包括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骑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桔动科技有限公司、滴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

1-1-288

公司、滴滴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南昌青航胜桔科技有限公司;

4、九号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九号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5、未来穿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未来穿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诗奇制造有限公司、未来穿戴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11,228.29万元、8,897.02万元和8,087.02万元,公司应收账款相对集中,前五名客户账面余额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2.77%、63.08%和52.75%。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主要为行业知名企业,公司与上述客户维系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业务往来持续开展,客户信用履约情况良好。

(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期末账面余额期后回款情况期后回款比例
2021年15,430.9114,669.2095.06%
2022年14,103.3413,322.8194.47%
2023年15,329.358,354.7654.50%

注: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统计至2024年2月29日。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比例分别为 95.06%、94.47%和54.50%,2021年末、2022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2023年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比例为54.50%,回款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回款期间较短所致。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379.7987.70%1,170.9095.60%1,219.0699.43%
1至2年14.603.37%53.834.40%5.410.44%
2至3年38.668.93%--1.390.11%
3年以上----0.150.01%

1-1-289

合计433.04100.00%1,224.73100.00%1,226.0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226.01万元、1,224.73万元和

433.0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5%、1.64%和0.43%,占比较小,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存的增值电信服务费、预付采购款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1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7.6936.41%货款
2公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5.0112.70%货款
3艾拉物联网络(深圳)有限公司35.808.27%货款
4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32.867.59%阿里云账号充值
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分公司24.345.62%增值服务费
合计305.7070.59%-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其他应收款余额270.42174.77500.17
减:坏账准备41.3117.44161.58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229.11157.34338.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8.59万元、157.34万元和

229.1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4%、0.21%和0.23%。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按项目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押金及保证金181.79106.52430.48
员工备用金88.6367.9669.69
往来款及其他-0.29-
合计270.42174.77500.17

1-1-29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是押金及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和往来款及其他等事项。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1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0018.49%押金及保证金
2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798.80%押金及保证金
3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21.908.10%押金及保证金
4深圳广联数科科技有限公司20.007.40%押金及保证金
5天津汉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004.81%押金及保证金
合计128.6947.59%-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的款项性质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

6、存货

(1)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7,752.4057.49%8,182.1056.17%16,070.1462.71%
在产品2,882.6121.38%3,356.7923.04%3,287.1112.83%
库存商品2,616.1219.40%2,348.1616.12%2,366.259.23%
发出商品115.440.86%546.783.75%3,612.7514.10%
委托加工物资38.720.29%60.170.41%222.830.87%
周转材料6.600.05%2.160.01%1.390.01%
合同履约成本73.660.55%71.230.49%65.920.26%
合计13,485.56100.00%14,567.38100.00%25,626.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构成,前述四项合计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8.87%、99.08%和99.13%。

1-1-291

(2)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4,776.52万元、13,740.02万元和12,284.8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43%、18.37%和12.32%。2022年度,随着公司进一步消化上期采购的原材料及期末时点因客户出货计划安排影响致使发出商品规模减少,存货账面价值相比上期有所下降;2023年末,公司存货价值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略有下降,因而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有所减少所致。

① 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元器件、电池、结构件、PCB、线材、模块等。2022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减少7,888.04万元,降幅为49.09%,主要系公司上期战略性备货较多,结合2022年业务情况适量减少原材料库存;2023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2023年整体业务规模略有下降,储备的原材料相应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60天以内(含)6,188.8679.83%5,802.7470.92%15,584.5696.98%
360天以上1,563.5320.17%2,379.3629.08%485.583.02%
合计7,752.40100.00%8,182.10100.00%16,070.1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库龄主要在360天以内。公司原材料种类繁多,根据实际订单情况、备产计划或预计订单、对原材料市场供应的预判等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并制定采购计划,故造成部分原材料库龄超过360天。2022年末,库龄超过360天的原材料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系2021年公司对芯片等关键原材料进行战略性备货,该部分物料仍在持续消化因而库龄相对较长,由于该等物料具有较高使用价值且市场紧缺,因而物料积压风险相对较小。2023年末,库龄超过360天的原材料占比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对2021年备货的芯片等关键原材料进一步消耗以及优

1-1-292

化原材料库存所致。

② 在产品

在产品为生产过程中正处于加工的在产品或已完成部分加工工序的半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在制品1.070.04%9.490.28%422.1312.84%
半成品2,881.5499.96%3,347.3099.72%2,864.9887.16%
合计2,882.61100.00%3,356.79100.00%3,287.1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制品余额逐年减少,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对生产过程的控制,要求生产部门注重对未完工工单的管理;2021年末至2022年末,公司半成品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为缩短供货周期,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主动调整生产计划,储备半成品,以便更快的完成生产。2023年末,半成品余额相比上年末减少465.76 万元,主要系受客户订单时间性差异与生产排期影响。

③ 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主要是已完工待交货的产品。2022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与上年末基本持平。2023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67.96万元,主要系根据客户备货计划适当增加库存。

④ 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主要包括已发出但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产品,其规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2022年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较上年末减少3,065.97万元,降幅为84.87%,主要系受财付通出货计划安排影响,2022年年底对其出货量因相关项目结尾而阶段性减少所致。2022年公司对财付通销售金额已超过2021年对其销售金额,双方持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较上年末减少431.34万元,降幅为78.89%,主要系公司优化出货安排以及与财付通的交易额因相关项目结尾而阶段性减少所致。

1-1-293

⑤委托加工物资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模式,仅将部分非核心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主要为部分线材、电池的初步组装。上述外协工序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委托加工商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加工并收取加工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22.83万元、60.17万元和

38.7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5%、0.08%和0.04%,占比较小。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849.87万元、827.36万元和1,200.68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3.32%、5.68%和8.90%,计提跌价准备的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锐明技术4.76%5.55%1.65%
鸿泉物联11.50%9.44%2.60%
移为通信6.06%0.94%0.43%
行业平均值7.44%5.31%1.56%
发行人8.90%5.68%3.3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例较高,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谨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4)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锐明技术2.952.123.12

1-1-294

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鸿泉物联2.721.542.55
移为通信1.091.091.48
同行业平均2.251.582.38
发行人6.174.764.93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93次/年、4.76次/年和6.17次/年,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平均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38次/年、1.58次/年以及2.25次/年,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计划物控部门依据销售需求规划产能并制定生产计划及物料调拨计划,通过预判市场供需形势和公司的需求,适时组织采购,保障安全库存,从而降低存货积压风险,提高存货周转率。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增值税留抵税额444.05372.30376.18
预缴企业所得税-28.12116.45
IPO中介服务费710.75536.51-
合计1,154.80936.92492.63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17,045.5454.88%18,428.4760.49%19,743.7472.49%
在建工程7,465.7624.04%5,224.0617.15%317.791.17%
使用权资产239.700.77%346.241.14%459.541.69%
无形资产5,325.9317.15%5,453.4617.90%5,540.1220.34%
长期待摊费用395.101.27%579.671.90%754.292.77%
递延所得税 资产545.701.76%409.491.34%362.391.33%

1-1-295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非流动 资产39.870.13%22.940.08%57.460.21%
非流动资产总计31,057.60100.00%30,464.33100.00%27,235.3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构成,前述四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4.21%、95.62%和

96.20%。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1,185.2665.62%11,689.0663.43%12,262.2362.11%
机器设备5,408.2731.73%6,234.8833.83%6,908.7534.99%
运输设备53.270.31%67.770.37%92.670.47%
电子及其他设备398.752.34%436.762.37%480.092.43%
合计17,045.54100.00%18,428.47100.00%19,743.7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9,743.74万元、18,428.47万元和17,045.54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2.49%、60.49%和54.88%。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两者合计占固定资产的比例超过96%。公司以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为主的固定资产结构与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1,315.27万元,主要系当期计提折旧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1,382.93万元,主要系当期计提折旧所致。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1-1-296

单位:年

公司名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
锐明技术201053-6
鸿泉物联203-1053-5
移为通信20-403-1053-5
发行人205-105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3)固定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运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3,869.972,684.7111,185.2680.64%
机器设备8,589.423,181.155,408.2762.96%
运输设备152.0098.7253.2735.05%
电子及其他设备979.62580.87398.7540.70%
合计23,591.006,545.4617,045.5472.25%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对各类资产情况定期清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317.79万元、5,224.06万元和7,465.76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7%、17.15%和24.04%。

公司在建工程在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1-1-297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项目2022.12.31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2023.12.31
博实结物联网产业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5,148.051,700.80--6,848.85
合计5,148.051,700.80--6,848.85
2022年度
项目2021.12.31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2022.12.31
博实结物联网产业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43.674,904.38--5,148.05
合计243.674,904.38--5,148.05
2021年度
项目2020.12.31本期增加本期转入固定资产本期其他减少2021.12.31
北斗监控车载终端项目及博云车联大数据中心研发及产业化一期项目4,293.152,226.716,519.86--
合计4,293.152,226.716,519.86--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起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确认相关折旧。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59.54万元、346.24万元和239.7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69%、1.14%和0.77%。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98

无形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5,593.42403.46-5,189.96
外购软件222.6586.67-135.98
合计5,816.07490.14-5,325.93
2022.12.31
无形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5,582.01291.80-5,290.21
外购软件220.3557.10-163.25
合计5,802.36348.90-5,453.46
2021.12.31
无形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5,578.23180.12-5,398.11
外购软件173.3531.35-142.00
合计5,751.59211.47-5,540.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540.12万元、5,453.46万元和5,325.93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34%、17.90%和17.15%。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长期待摊费用及各期摊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期初长期待摊费用579.67754.29720.53
本期增加33.9833.49216.32
本期摊销218.55208.12182.56
期末长期待摊费用395.10579.67754.29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摊销期5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754.29万元、579.67万元和395.1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7%、1.90%和1.27%。

1-1-299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坏账准备247.26199.44180.82
存货跌价准备180.10124.10127.48
预计负债11.6512.1710.86
政府补助62.6272.7442.04
租赁负债44.061.041.19
合计545.70409.49362.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62.39万元、409.49万元和545.7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3%、1.34%和1.76%。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系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预计负债、政府补助及租赁负债等与税法规定的计税金额之间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7.46万元、22.94万元和

39.8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1%、0.08%和0.13%,主要系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29,467.2997.51%21,249.4696.11%21,950.1596.67%
非流动负债752.142.49%859.863.89%756.783.33%
负债总计30,219.43100.00%22,109.32100.00%22,706.9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2,706.93万元、22,109.32万元和

1-1-300

30,219.43万元。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减少597.61万元,主要系应付账款同比减少所致。202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8,110.11 万元,增幅为

36.68%,主要系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

(二)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139.817.26%----
应付账款15,733.0553.39%11,234.3552.87%13,559.6161.77%
应付票据-0.00%643.473.03%--
合同负债2,609.128.85%2,631.1712.38%3,667.3716.71%
应交税费939.453.19%855.654.03%1,239.325.65%
其他应付款2,311.377.84%3,218.1215.14%1,073.294.89%
应付职工薪酬1,240.834.21%1,015.454.78%1,050.144.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2.240.41%110.380.52%106.480.49%
其他流动负债4,371.4214.83%1,540.877.25%1,253.935.71%
流动负债总计29,467.29100.00%21,249.46100.00%21,950.1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前述六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3.80%、92.23%和77.49%。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2,139.8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0.00%和7.26%。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均为已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1-1-301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付材料款15,598.9711,120.2913,161.03
应付服务费134.09114.06398.58
合计15,733.0511,234.3513,559.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3,559.61万元、11,234.35万元和15,733.0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1.77%、52.87%和53.39%。2023年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4,498.70万元,主要系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及2024年1月订单增长,公司基于业务增长预期及存货库存情况增加对部分供应商的采购所致。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643.47-
合计-643.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0.00万元、643.47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3.03%和0.00%。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将产品销售确认收入之前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公司的货款确认为合同负债。

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为预收货款。2021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为3,667.3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16.71%;2022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为2,631.1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12.38%,主要系本期公司智慧出行组件、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受宏观经济波动及客户自身业务规范等影响导致销售规模下降,相关客户的预付款减少所致。2023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为2,609.1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8.85%,

1-1-302

与上年末基本持平。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050.14万元、1,015.45万元和1,240.8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78%、4.78%和

4.21%。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企业所得税356.94229.63816.49
增值税403.89469.37283.57
个人所得税91.7382.6580.91
城市维护建设税38.9633.5229.22
教育费附加16.7014.3612.52
地方教育附加11.139.588.35
印花税20.0916.548.26
合计939.45855.651,239.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239.32万元、855.65万元和939.4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65%、4.03%和3.19%,主要由应交企业所得税与应交增值税构成。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往来款及其他851.02750.72724.96
工程及设备款1,455.482,457.89338.23
押金及保证金4.889.5110.10
合计2,311.373,218.121,073.29

1-1-3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073.29万元、3,218.12万元和2,311.3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89%、15.14%和7.84%,主要为工程设备款和往来款,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022年投资较大,形成的工程及设备款较多所致。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减少主要系公司2023年形成的工程及设备款有所减少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06.48万元、110.38万元和122.24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9%、

0.52%和0.41%,均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253.93万元、1,540.87万元和4,371.42万元,主要为已背书但尚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负债、待转销项税额。

(三)非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171.5222.80%293.7634.16%404.1453.40%
递延收益466.9862.09%484.9456.40%280.2437.03%
预计负债77.6810.33%81.169.44%72.409.57%
递延所得税负债35.964.78%----
非流动负债总计752.14100.00%859.86100.00%756.7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租赁负债、递延收益、预计负债构成。其中,租赁负债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颁布的《企业会计

1-1-304

准则第21号—租赁》,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递延收益系由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倍)3.383.522.86
速动比率(倍)2.952.821.68
资产负债率(合并)23.11%21.01%25.2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1.37%10.07%5.76%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1,333.9019,469.5423,480.15
利息保障倍数(倍)1,138.58794.261,120.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86、3.52和3.38,速动比率分别为1.68、

2.82和2.95,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处于合理水平,短期偿债风险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25.21%、21.01%和23.11%,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较为稳定,公司经营状况及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且负债总额与资产规模较为匹配。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项目公司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锐明技术2.092.252.45
鸿泉物联2.343.624.28
移为通信6.365.893.74
平均值3.603.923.49
发行人3.383.522.86
速动比率锐明技术1.571.551.67
鸿泉物联1.913.013.61
移为通信4.373.512.25
平均值2.622.692.51

1-1-305

项目公司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发行人2.952.821.68
资产负债率(合并,%)锐明技术39.3032.0234.30
鸿泉物联27.0218.0917.73
移为通信12.9213.8921.38
平均值26.4121.3324.47
发行人23.1121.0125.2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缺少权益性融资手段,现阶段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筹集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五)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9年,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2020年1月6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万元(含税)。

2021年4月10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万元(含税)。

2022年,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2023年,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05.0927,173.407,587.90

1-1-306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6.50-3,152.28-11,118.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48.24-678.50-10,066.9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7.3469.74-22.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079.4923,412.36-13,620.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322.4319,910.0733,530.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2,401.9243,322.4319,910.0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0,363.58123,305.17131,621.20
收到的税费返还56.23116.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9.822,267.921,103.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599.64125,689.55132,724.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0,871.8371,728.9698,734.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878.5215,847.9617,641.68
支付的各项税费6,745.527,885.005,247.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98.673,054.243,512.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794.5598,516.15125,136.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05.0927,173.407,587.90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1,621.20万元、123,305.17万元和90,363.5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54%、101.94%和80.49%。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占比较低主要系发行人的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回款方式的比例增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相匹配,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关系

公司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情况如下:

1-1-307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净利润17,421.2915,766.6019,411.72
加:资产减值准备583.06470.08372.86
信用减值损失321.24138.45281.77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1,830.011,809.341,413.71
无形资产摊销141.24137.4394.7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18.55208.12182.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2.612.52-2.5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518.104.7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57.61-211.87-164.9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4.15-47.9441.9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2.43-157.87-92.8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6.21-47.10-62.9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5.9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72.0810,566.42-9,653.0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294.75355.52-3,294.0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93.37-1,824.39-1,639.73
其他--693.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05.0927,173.407,587.90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额-3,616.2011,406.80-11,823.83

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额为-11,823.83万元,主要系:①公司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在信用期内尚未结算,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多;②公司本期增加对芯片等关键原材料的备货,导致本期存货的增加较多;③公司本期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款、职工薪酬较多,导致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额为11,406.80万元,主要系:①公司本期进一步消化上期采购的原材料及期末时点因客户出货计划安排影响致使发出商品规模减少,导致存货期末余额减少;②公司计提本期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折旧。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额为-3,616.20万

1-1-308

元,主要系:①公司本期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大,导致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②公司计提本期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折旧;③公司本期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款减少,导致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89,100.00116,250.0063,1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34.84390.15272.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889.0019.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9,939.72116,649.1563,441.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86.213,551.4311,409.60
投资支付的现金189,100.00116,250.0063,1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2,886.21119,801.4374,559.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6.50-3,152.28-11,118.5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18.58万元、-3,152.28万元和-2,946.5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59.12905.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59.12905.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000.00

1-1-309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0.881,584.0166.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0.881,584.0110,066.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48.24-678.50-10,066.9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066.91万元、-678.50万元和8,248.24万元,主要为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2022年度,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收到的票据保证金,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IPO中介服务费;2023年度,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收到的票据贴现款,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与长期租赁有关的现金、IPO中介服务费。

(七)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1,409.60万元、3,551.43万元和3,786.21万元,主要为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和装修厂房及采购机器设备的支出。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八)公司流动性的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稳健,公司流动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未来随着公司经营盈利能力的提升以及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抵抗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1-1-310

(九)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存在的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2、管理层自我评判的依据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交通、智能支付硬件和智慧出行三大领域。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广东省5G智慧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智慧车联网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通过了中国银联支付终端产品企业资质认证。公司参与编制《汽车记录仪数据安全芯片技术要求》、《汽车行驶记录仪联网通信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讯协议规范》、《商用车智能网联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规范与数据格式》等多项团体标准。经过多年积累,公司获得了“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中国商用车主动安全十佳产品供应商”等荣誉称号, 公司子公司惠州博实结入选了工信部“国家级绿色工厂”。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63项、外观设计专利49项,拥有软件著作权77项。

公司致力于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智能、安全、高效、便捷、可靠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产品结构以及快速响应能力等优势,积累了众多优质的行业客户资源,其中包括青岛中瑞、三一重工、中联重科、中交兴路、哈啰出行、滴滴出行、财付通(腾讯下属公司)等行业标杆企业。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1,682.28万元、118,875.12万元和

1-1-311

111,101.32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63.00万元、14,395.85万元和16,514.97万元,盈利状况较好。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快速补充营运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利用自身优势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巩固并提升行业地位和盈利能力。综上,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5.27万股,并将募资金用于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公司的加权平均股数将有显著增加,而募投项目难以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建设完成,短期内公司的收入和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在发行当年预计将有所下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八、(二)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五、募集资金具体

1-1-312

运用情况”。

(三)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稳定的经营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创新,积极推进研发团队建设,坚持培养一支研发经验丰富、紧跟市场需求、成果转化高效的高素质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396人,公司研发人才及经营管理团队不断成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人才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广东省5G智慧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智慧车联网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通过了中国银联支付终端产品企业资质认证。公司参与编制《汽车记录仪数据安全芯片技术要求》、《汽车行驶记录仪联网通信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终端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通讯协议规范》、《商用车智能网联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规范与数据格式》等多项团体标准。经过多年积累,公司获得了“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中国商用车主动安全十佳产品供应商”等荣誉称号。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63项、外观设计专利49项,拥有软件著作权77项。

3、市场资源储备

公司致力于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智能、安全、高效、便捷、可靠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产品结构以及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等优势,积累了众多优质的行业客户资源,包括青岛中瑞、三一重工、中联重科、中交兴路、哈啰出行、滴滴出行、财付通(腾讯下属公司)等行业标杆企业。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以及下游市场的快速发展,将为募投项目提供充足的市场资源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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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当前产业发展战略,公司具备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市场资源储备。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一、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三、(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三、(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整体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4年1-3月主要财务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3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4]8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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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135,470.03130,787.253.58%
负债总计31,379.7230,219.433.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4,090.31100,567.823.50%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5,470.0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8%,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存货增长所致;公司负债总计为31,379.7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84%,主要系应付账款增长所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4,090.3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0%,主要系2024年1-3月实现的盈利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1-3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4,772.6424,553.230.89%
营业成本18,060.3318,328.50-1.46%
营业利润3,918.403,554.2810.24%
利润总额3,896.853,555.319.61%
净利润3,522.493,206.229.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2.493,206.229.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0.043,033.028.14%

2024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4,772.64万元,较上年度同期保持平稳,营业成本为18,060.33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小幅下降1.46%;2024年1-3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522.49万元及3,280.04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9.86%及8.14%。发行人净利润增幅大于营业收入主要系智能车载终端业务因外销占比提高毛利率有所增长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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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1-3月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6.244,621.86-47.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421.06-29,379.9258.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43-80.99-14.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43,975.88-24,895.6076.64%

2024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6.24万元,同比减少47.72%,主要包括两方面原因:现金流入方面,发行人通过票据方式回款占比提高,该部分不体现为经营活动现金流,期末应收票据规模反而有所缩减系增加备货并通过票据方式付款所致;现金流出方面,受人员规模及平均薪酬有所增长影响职工薪酬支出有所增长。2024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421.06万元,同比增长58.00%,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增长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1-3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75.8440.53
持有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0.4330.83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85128.9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19.701.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850.79
减:所得税影响额44.1229.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42.45173.20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242.45万元,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及持有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88%,占比较低。

(三)2024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基于经营情况对 2024年1-6月业绩进行预计,2023年1-6月及2024年1-6月(预计)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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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预计)2023年1-6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61,000-65,00057,543.226.01%至12.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10,1008,670.699.56%至16.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0-9,6008,243.399.18%至16.46%

注:上述2024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系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经初步预计,2024年1-6月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61,000万元-6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6.01%-12.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9,000万元-9,6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9.18%-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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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备案情况环评批复
1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48,786.8148,786.81项目代码:2107-441305-04-01-642433惠市环(仲恺)建〔2022〕4号
2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57,304.54157,304.54项目代码:2107-441305-04-01-761177惠市环(仲恺)建〔2021〕147号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2,025.8032,025.80项目代码:2107-441305-04-01-188680惠市环(仲恺)建〔2021〕136号
4补充流动资金12,885.0012,885.00--
合计251,002.15251,002.15--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投资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仍有节余,则依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公司在物联网智能化硬件领域耕耘多年,主营业务为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3,570.03万元、120,962.02万元和112,272.0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63.00万元、14,395.85万元和16,514.97万元,公司经营规模和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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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良好。本次募投项目投资于物联网领域,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实施,随着公司在物联网众多应用领域的深度拓展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研发能力,从而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匹配

公司致力于持续的技术创新,在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在硬件方案设计、嵌入式软件研发、云平台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目前的技术水平进行筹划。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和发展目标相匹配

物联网行业具有技术变化快、客户需求多样等特点,公司耕耘物联网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市场开拓能力,能够适应物联网行业的快速变化,并使公司的产品研发和生产紧跟公司的经营战略;同时,公司未来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并紧贴市场需求变化,继续专注于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领域,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相契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以及发展目标确定,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并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已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与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同业竞争、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项目实施后,公司经营模式预计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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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是对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扩张和再发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类,推动公司产品性能和生产工艺流程的提高和改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通过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购置研发设备、加大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力度等措施,持续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巩固和增强公司的技术优势。“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通过扩充生产能力、提升研发保障和资金实力,推动公司持续贯彻创新驱动战略,支撑公司业务的创新、创造、创意性,有助于公司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新旧产业融合等方面取得进一步成果。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相关内容。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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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总资产和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货币资金和股东权益将大幅增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将会大幅度增加,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及整体竞争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从中长期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各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的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将大幅增加,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进一步提高。

(三)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拓宽公司产品布局,进而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五、未来发展规划

(一)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

公司是专业从事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基于自研无线通信模组,为物联网众多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解决方案。公司根据下游客户不断变化的应用需求,升级现有产品并加速新产品开发,以实现产品应用领域的扩张。

目前,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三大领域,形成了“模组+终端”的业务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领域,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并紧贴市场需求变化,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针,聚焦客户关注的挑战和压力,加大研发投入以促进技术升级与创新,持续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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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此外,公司还将积极开拓营销渠道,在加深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把握海外业务拓展机会,力争成为全球物联网终端领域的领先企业。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优化组织结构,提升经营效率

经过十余年的行业沉淀,公司现已形成“模组+终端”的业务布局,主要产品包括智能车载终端、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公司根据主要产品的覆盖领域,不断调整并优化组织结构,建立起以乘用车事业部、政企车载事业部、智慧出行事业部、智能硬件事业部、IoT事业部、软件研发中心为核心的组织管理模式。其中,各事业部系根据公司核心业务线设立,主要职责涵盖相应业务线产品的研发、销售、售后运维等全流程。事业部制度一方面可促进公司员工对其负责领域的快速深入了解及实践经验积累,有助于公司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多个事业部的设立使公司拥有同时开展多项业务的能力,从而节约管理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助力公司高速发展。

2、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应用领域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针对下游客户应用需求,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并取得丰富的研发成果。在智慧出行领域,公司开发了智能轮毂锁、智能蓝牙仪表盘、BMS数据通信组件、电单中控产品等产品;在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公司开发了收款云音箱、云播报打印机等产品;在其他智能硬件领域,公司开发了智慧学生证等产品。新产品的持续研发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结构、创造全新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销售规模再增长。

3、开拓大客户资源,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经过十余年的行业沉淀,凭借着多年的技术积累、丰富的产品类别以及全方位的快速响应能力等,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在商用车监控产品方面,公司积累了汇通天下、易流科技、三一重工、中联重科、中交兴路等知名客户。在乘用车定位产品方面,公司与青岛中瑞、赛格导航、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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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智慧出行组件方面,公司客户包括哈啰出行、青桔单车等智慧出行领域标杆品牌的企业。在智能支付硬件方面,公司作为财付通(腾讯下属公司)的重要合作对象,为其提供智能支付硬件产品。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产能扩张计划

目前,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销售规模持续扩张,原有产线的设计产能已无法满足现阶段下游客户迅速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面临较大生产压力。为缓解日益凸显的产能瓶颈,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实现对包括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核心产品的产能扩张,从而提升公司订单承接能力,为后续业务规模的扩张提供充足的产能供应。此外,公司还将购置大量先进生产与检测设备,全面提升产品生产与品质管控的自动化水平,节省人力资源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

2、业务拓展计划

公司未来将坚持以下游应用需求变化为导向,加速产品升级创新,不断丰富产品应用领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进一步深挖智能硬件领域的应用场景,并积极拓展智能视频行驶记录仪前装业务、智能车载终端海外业务、高速无线通信模组业务、换电等领域,为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奠定基础,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此外,公司计划积极拓展海外营销渠道,通过招聘熟悉海外市场的专业人士组建海外营销团队,负责海外客户开拓与关系维护,为公司业务提供全新的增长点。

3、深耕大客户计划

公司未来将持续巩固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拓展与大客户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在智能交通领域,公司计划与大客户在商用车监控产品、乘用车定位产品领域开展技术合作,不断提升产品在细分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在智慧出行领域,公司计划依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换电业务、两轮智慧出行组件业务,进一步深化与大客户的战略合作。在智能支付硬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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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为大客户提供更多品类的智能支付硬件产品。此外,在挖掘现有大客户潜力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客户,不断提升公司在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及影响力。

4、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不断挖掘行业下游客户需求并积极拓展公司业务覆盖范围。未来,公司将对辅助驾驶视觉算法、高精度RTK定位算法、基于5G的通讯模块的研发展开重点布局,实现公司现有技术升级及产品创新,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改善现有研发条件,为产品及技术的研发创造良好研发环境。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团队人才招聘和培养体系,以提升研发效率、加速研发成果落地。

5、资金筹措计划

公司拟通过上市募集资金用于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完成上市后,公司将根据未来业务发展及资本结构状况适当选择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募集资金,以满足公司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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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未制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的议事规则,未设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则和制度,聘任了 3 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决策与监督,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

(一)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本公司针对自身特点,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公司运营管理经验,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保证本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和持续高效发展,能够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完整合理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公司管理体系具有自我修正、自我发展的功能,能保障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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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8651号),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结论性评价意见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公司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厂房、及其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发行人资产完整,具备与经营有关业务体系并拥有相关资产,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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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和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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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也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小强。周小强合计控制公司59.00%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公司45.18%的股份,通过惠博科技间接控制公司10.00%的股份,通过实添益间接控制公司3.82%的股份。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惠博科技和实添益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因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小强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人目前除持有博实结的股份外,未投资其他与博实结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从事其他与博实结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本人目前除在博实结及其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在与博实结经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任职;

二、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博实结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博实结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博实结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博实结产品的业务活动;

三、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与博实结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博实结,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博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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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博实结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周小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七、(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内容。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小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2家,分别为惠博科技、实添益。

惠博科技、实添益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七、(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相关内容。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
1博添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关志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董事
3谭晓勇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董事
4陈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5惠添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
1惠州博实结全资子公司
2锦天华实业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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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十一、(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6、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公司的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亦为公司的关联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外的其他企业如下所示: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
1广东卓凡(大亚湾)律师事务所发行人独立董事师斌担任主任律师的企业
2惠州市瀚江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师斌岳父江娘恩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妻弟江腾龙持股3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3惠州市瀚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师斌岳父江娘恩间接控制,妻弟江腾龙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7、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
1深圳市博实结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子公司,发行人、谭晓勇曾分别持有该公司95%、5%的股权,已于2019年6月注销
2深圳市爱斯莱特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参股公司,发行人曾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已于2019年9月注销
3深圳市欣宏展科技有限公司寻果、刘慧曾分别持有该公司51%、49%的股权(寻果、刘慧为发行人员工,该公司实际为周小强控制),已于2019年4月注销
4深圳市博程通科技有限公司刘慧、冯锦焕曾分别持有该公司70%、30%的股权(刘慧、冯锦焕为发行人员工,该公司实际为周小强控制),已于2019年3月注销
5深圳市赛伯保科技有限公司倪云丽、余卫海曾分别持有该公司80%、20%的股权(倪云丽、余卫海为发行人前员工,该公司实际为周小强控制),已于2019年2月注销
6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余卫海曾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余卫海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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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

行人前员工,该公司实际为周小强控制),已于2021年2月注销

行人前员工,该公司实际为周小强控制),已于2021年2月注销
7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11月辞任
8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已于2020年11月辞任
9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已于2022年1月辞任
10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1月辞任
11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4月辞任
12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1月辞任
13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0年11月辞任
14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4月辞任
15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4月辞任
16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4月辞任
17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3月辞任
18超频三(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4月辞任
19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雷金华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4月辞任
20杜国有发行人原监事,已于2021年7月卸任
21夏正林发行人原独立董事,已于2022年1月辞任
22董璞发行人原董事,已于2024年4月卸任
23惠州鑫广源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徐德明姐姐、姐夫曾持股100%的企业,已于2020年7月注销
24惠州天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徐德明姐姐、姐夫曾持股100%的企业,已于2022年4月注销
25惠州市耘博建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董璞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董璞母亲持股10%的企业
26深圳市哆啦咪童车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董璞持股51%的企业
27惠州市捷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董璞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企业
28惠州交投公路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董璞配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29惠州交投神山绿色现代石场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董璞配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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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
30惠州交投装配式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董璞配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1惠州交投矿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董璞配偶担任副总经理的企业
32惠州交投神山混凝土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董璞配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二)关联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认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过 3,00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的交易;(2)公司为关联人(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一般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2、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51.29355.68319.35

3、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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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发生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遵循了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转移,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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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预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的一般性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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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股份)的派发事项。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3)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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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①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C.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②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上市前三年分红平均水平。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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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D、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6)股票股利发放的具体条件

公司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②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③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章程的规定;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7)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①公司董事会应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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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③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④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章程规定的条件,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将促使各级子公司根据股东的需求,及时向上分配利润,以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作为下属子公司的唯一股东(直接或间接层面),子公司的利润分配事宜完全由公司自主决定。若未来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对相关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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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为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制定并调整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预案的议案》。

5、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预计不会低于上市前三年分红平均水平如前所述,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上市前三年分红平均水平。

因此,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比例预计不会低于上市前三年分红的平均水平。

公司已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预案》,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三)长期回报规划

1、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公司将继续深耕物联网智能化产品领域,持续增强公司的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的长期持有信心。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1)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向股东分配股利;

(2)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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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以重视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为前提,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3)公司会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总结之前三年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的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扣除上市前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拟分配利润后,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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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署的对报告期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根据行业惯例和以往销售情况,公司通常会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客户在实际产品购买需要发生时,向公司下达包含具体数量和单价的订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协议如下:

序号签署 主体客户合同期间合同标的履行情况
1惠州博实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020.10.28-2022.10.21(已签署补充协议延期至2022.12.31)智能支付硬件履行完毕
2惠州博实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023.03.03-2025.12.31智能支付硬件正在履行
3博实结有限青岛中瑞车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01.01-2022.12.31(到期后双方未提出书面要求终止的,自到期之日起自动续期一年)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履行完毕
4惠州博实结青岛中瑞车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01.01-2022.12.31(到期后双方未提出书面要求终止的,自到期之日起自动续期一年)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履行完毕
5发行人青岛中瑞车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04.13-2026.04.12(到期后双方未提出书面要求终止的,自到期之日起自动续期一年)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正在履行
6惠州博实结青岛中瑞车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01.01-2025.12.31(到期后双方未提出书面要求终止的,自到期之日起自动续期一年)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正在履行
7惠州博实结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06.10-2025.06.09智能支付硬件正在履行
8惠州博实结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2020.11.18-2023.11.17智慧出行组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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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签署 主体客户合同期间合同标的履行情况
9惠州博实结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2021.05.19-2022.05.19智慧出行组件履行完毕
10惠州博实结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2021.06.03-2022.06.01(已签署补充协议延期至2024.02.21)智慧出行组件正在履行
11惠州博实结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11.15-2022.11.14(期满前双方未以书面形式终止的则延长三年) (于2022年9月与上海钧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由其统一负责哈啰出行的对外采购)智慧出行组件履行完毕
12惠州博实结上海石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01.01-2020.12.31(到期前双方对合同若无异议,自动延续一年)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履行完毕
13惠州博实结上海石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04.08-2020.12.31(到期前双方对合同若无异议,自动延续一年)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履行完毕
14博实结有限上海万位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9.01.01-2021.12.31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履行完毕
15惠州博实结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03.27-2021.03.26(期满前2个月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则自动延续1年且此后以同样方式延续,直至双方业务结束)智慧出行组件履行完毕
16惠州博实结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9.02.16-2022.02.15(期满前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则每年自动延长1年)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正在履行
17惠州博实结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2020.07.06-2021.07.05(期满前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自动延长1年)智慧出行组件履行完毕
18惠州博实结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2021.02.02-2022.02.02智慧出行组件履行完毕
19惠州博实结浙江恒科实业有限公司以具体订单为准无线通信模组履行完毕
20惠州博实结广东诗奇制造有限公司2020.12.17-2021.12.31其他智能硬件产品履行完毕
21惠州博实结Karooooo Software Pte. Ltd.2021.08.16签署智能车载终端产品履行完毕
22惠州博实结Karooooo Software Pte. Ltd.2021.12.01签署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正在履行
23惠州博实结网联客(北京)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2021.11.10-2022.11.09智能支付硬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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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签署 主体客户合同期间合同标的履行情况
24惠州博实结上海钧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2.09.20-2025.09.19(期满前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自动延长3年)智慧出行组件正在履行
25惠州博实结广东诗奇制造有限公司2021.07.15-2022.07.14其他智能硬件产品履行完毕
26惠州博实结上海石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2.01.01-2023.12.31(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自动延长1年)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正在履行
27博实结上海万位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01.01-2024.12.31(期满前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自动延长1年)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正在履行
28惠州博实结苏州斯普锐智能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2021.07.27-2022.07.26(期满前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自动延长1年)智能支付硬件履行完毕
29惠州博实结广东诗奇制造 有限公司2023.01.01-2023.12.31其他智能硬件产品正在履行
30惠州博实结九号科技有限 公司2023.01.01-2023.12.31(期满前双方协商可延续一年,如此有效期逐年延续)智慧出行组件正在履行
31惠州博实结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南昌青航胜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2022.12.14-2025.12.13智慧出行组件正在履行

(二)采购合同

根据行业惯例和以往采购情况,公司通常会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公司在实际产品采购需要发生时,向供应商下达包含具体数量和单价的订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交易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协议如下:

序号签署 主体供应商签订日期合同标的履行情况
1惠州博实结品佳股份有限公司2018.12.24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芯片、元器件正在履行
2惠州博实结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2018.11.26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电池正在履行

1-1-343

序号签署 主体供应商签订日期合同标的履行情况
3惠州博实结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12.14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芯片正在履行
4惠州博实结威雅利电子(香港)有限公司2022.1.24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芯片正在履行
5惠州博实结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11.13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PCB正在履行
6惠州博实结先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7.25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芯片正在履行
7惠州博实结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2019.7.29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模块、元器件、芯片正在履行
8惠州博实结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19.12.10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模块正在履行
9惠州博实结厦门宸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11.26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打印机芯正在履行
10惠州博实结深圳市蓝芯特科技有限公司2020.7.30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模块正在履行
11惠州博实结深圳市聚城电业科技有限公司2020.04.06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线材正在履行
12惠州博实结Snow Avenu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2019.10.15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芯片正在履行
13惠州博实结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2019.04.28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芯片正在履行
14惠州博实结四川合佳科技 有限公司2022.01.30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模块、芯片正在履行
15惠州博实结四川合佳科技 有限公司2022.01.30 起有效期1年PCBA 委托加工履行完毕
16惠州博实结上海移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03.09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芯片正在履行
17惠州博实结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021.04.23起如无规定的终止情况发生,则长期有效电池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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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建工程合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序号签署主体工程供应商签订日期合同标的履行情况
1惠州博实结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11.1厂房建设及配套施工正在履行
2惠州博实结惠州市承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9.11.6厂房建设及配套施工履行完毕

(四)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银行承兑合同如下:

序号签署主体承兑银行签订日期合同标的履行情况
1惠州博实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2022.6.23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履行完毕

(五)授信合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授信合同如下:

序号协议名称用信人/借款人授信人/ 贷款机构授信/贷款期限履行情况
1《授信协议》惠州博实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2022.12.02-2023.12.01正在履行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标准如下:

(1)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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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1,000万元的;

(2)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稳定、未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3)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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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周小强关志强谭晓勇
雷金华师 斌宫兆辉
徐德明

全体监事签名:

马颖杰黄子豪曹忠良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向碧琼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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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周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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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项目协办人: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汪 柯谢 柯
黄俊杰
顾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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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顾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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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熊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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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邓 磊
潘经锐
孔维维
张学兵

1-1-352

七、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8650号)、《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8651号)、《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8652号)、《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8653号)及《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8654号)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及说明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中国·杭州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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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151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吴 旭杨晓钿
聂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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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中汇会鉴[2024]8754号)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中国·杭州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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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附件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了规范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管理、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运行良好,经营管理规范,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与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督促公司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主要信息如下:

董事会秘书:向碧琼

联系电话:0755-89891969

传真号码:0752-8926188

电子信箱:bsjir@bsjkj.com

公司网站:http://www.bsjkj.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相关的制度措施,以保障公司与投资者实现良好的沟通,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获取公司信息、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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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从而达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目标。

二、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试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机票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形式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三)网络投票方式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等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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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的保障

《公司章程(草案)》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该范围内的事项,公司均将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进行审议。投资者可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终止或不能做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三、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周小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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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如本人确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5)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6)本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本人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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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上述承诺。

2、发行人股东实添益、惠博科技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企业与周小强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5%的前提下,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4)本企业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3、发行人股东博添益、惠添益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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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5%的前提下,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4)本企业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4、担任发行人董事并持股5%以上股东关志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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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5%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5)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6)本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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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担任发行人董事并持股5%以上股东谭晓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5%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将向公司申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5)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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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6、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陈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确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5%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4)本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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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7、其他自然人股东崔雯琦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3)本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人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需修订本承诺函的,则修订后的承诺函内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二)业绩下滑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小强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6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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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若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前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有关措施稳定股价,具体如下: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且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若发生需回购事项,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并办理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及办理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将终止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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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②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若公司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应承诺。

(3)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未履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的,或者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上述措施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将自愿无条件地遵从并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若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前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周小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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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统称“本人”),将启动有关措施稳定股价,具体如下:

(1)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15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50%与其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之中的高者;

②同一年度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与其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50%之中的高者。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关于稳定股价的方案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和股东分红,同时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若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时(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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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前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人作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有关措施稳定股价,具体如下:

(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5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从公司处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20%;

②同一年度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应不超过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若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获得股东分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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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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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决议通过,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监事会中投赞成票。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现公司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周小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尽快启动回购本次发行全部新股的程序,同时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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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主要措施及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业务方面的改善

在巩固公司现有优势前提下,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积极延伸、升级产品线,完善营销网络渠道,提高研发技术实力,加快业务拓展,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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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公司违反承诺后采取的措施

如违反前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如违反承诺给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小强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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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一、(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内容参见本招股书“第十二节、三、(三)关于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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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机构出具的承诺

本公司为博实结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承诺

作为发行人律师,本所及经办律师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承诺

因本所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5、评估机构出具的承诺

本公司为深圳博实结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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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损失。

(九)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开作出并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全部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的情形,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如因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5)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公司将充分披露原因,并将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小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关志强、陈潭、谭晓勇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开作出并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全部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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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如因本人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3、惠博科技、博添益、惠添益、实添益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公开作出并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全部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如因本企业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企业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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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开作出并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全部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如因本人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5)自本人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资或津贴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5、其他股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开作出并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全部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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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如因本人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十)其他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小强承诺:

(1)本人目前除持有博实结的股份外,未投资其他与博实结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从事其他与博实结相同、类似的经营活动;本人目前除在博实结及其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在与博实结经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任职;

(2)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博实结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博实结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博实结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博实结产品的业务活动;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与博实结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博实结,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博实结;

(4)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博实结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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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规范、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个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本人及关联方”),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博实结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博实结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②本人及关联方不会以向博实结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博实结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博实结资金。

③本人及关联方与博实结之间必需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

④本人及关联方与博实结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博实结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博实结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⑤本人及关联方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博实结以及博实结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博实结及博实结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履行赔偿责任。

⑥上述承诺在本人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认定为博实结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公司股东惠博科技、实添益、博添益、惠添益承诺

①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本企业及关联方”)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博实结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博实结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②本企业及关联方不会以向博实结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博实结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博实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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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企业及关联方与博实结之间必需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

④本企业及关联方与博实结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博实结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博实结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⑤本企业及关联方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博实结以及博实结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博实结及博实结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企业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履行赔偿责任。

⑥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认定为博实结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3、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及劳务派遣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小强承诺如下:

如公司经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历史上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因此受到处罚、或被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时,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处罚款项,并全额承担利益相关方提出的赔偿、补偿款项,以及由上述事项产生的应由公司负担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本人将持续督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合规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来因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问题被主管部门要求补充办理相关手续,补缴费用或缴交行政罚款的,或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其他损失的,本人承诺,将无条件承担该等损失、罚款及相关费用,以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发行人就股东信息披露事项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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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代持等情形已依法解除,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承诺方的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不履行承诺的情形。

四、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的建立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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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14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和签署、授权、重大决策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历次董事会均按《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和规范公司管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和签署、授权、重大决策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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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职责并行使职权。

2、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13次监事会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公司历次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监督义务。

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和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制定有《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权、工作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各位独立董事亦根据自身的专长,分别担任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参与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科学决策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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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其应尽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对本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的选择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2、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设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聘任独立董事后,独立董事均出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并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独立董事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发展选择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向碧琼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续聘向碧琼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2、董事会秘书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确保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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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对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展开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其职责。

五、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8,786.81万元,建设期2年。项目拟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引进更多优秀人才,实现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智慧出行组件及智能支付硬件等产品的产能扩张,缓解公司产能瓶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8,786.81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建设内容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占总投资额比例
1工程建设费用43,678.0143,678.0189.53%
1.1建筑工程费27,889.4727,889.4757.17%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5,788.5415,788.5432.36%
2基本预备费4,367.804,367.808.95%
3铺底流动资金741.00741.001.52%
合计48,786.8148,786.8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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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解决产能瓶颈,满足公司业务增长需要

以应用领域为先导,紧跟技术潮流并及时适应客户需求的快速变化是物联网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一方面,通信、定位、AI算法、存储等技术的进步,推动物联网产品更新迭代;另一方面,随着消费和产业不断升级,物联网的应用领域更加广泛,逐步细化出如智能交通、智慧出行、移动支付、智能家居、智慧零售、智慧物流、智慧工业、智慧农业、公共服务等诸多领域。本项目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引进更多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突破现有产能,增强订单承接与供货能力,实现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2)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

公司经过多年的深耕细作,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研发经验。公司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的生产制造技术日臻完善,然而现有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对公司产品自动化生产存在一定掣肘。本项目通过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提升公司核心产品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快速响应能力。

(3)优化生产生活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

舒适的生产、办公及生活环境是企业吸引外部专业人才、减少人才流失、提升员工生产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受场地面积限制,公司现有厂区布局较为紧凑,难以满足生产人员对工作及生活环境的需求。

本项目计划对新场地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布局,清晰划分各功能区域,新增生产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打造舒适便利的产业基地。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降低熟练生产人员招聘难度,避免高素质人才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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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本项目计划生产的产品为智能车载终端产品、智慧出行组件及智能支付硬件,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1.1.2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之“3919其他计算机制造”,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智能交通、智慧出行和智能支付硬件领域,市场发展空间巨大,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政策可行性。

(2)市场可行性

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公司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市场经验,拥有青岛中瑞、中交兴路、哈啰出行、滴滴出行、财付通(腾讯下属公司)等行业知名客户,产品在行业内取得了较高的认可度。未来,随着公司产品的不断迭代、创新,以及市场渠道在国内外众多地区的持续扩张和渗透,产品增量将拥有较大空间,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销售保障。

5、项目的选址、实施主体及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ZKA-065-03号地块,实施主体为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环境管理制度,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和噪声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符合我国环保法规所规定的污染物经处理后的排放标准。2022年1月12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博实结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仲恺)建〔2022〕4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2年。根据规划,项目建设周期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及准备、建筑工程、装修及水电工程、设备及软件购置与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试运行与验收。具体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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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时间(月)T+24
24681012141618202224
工程设计及准备
建筑工程
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及软件购置与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7、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20%,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7.05年,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57,304.54万元,建设期2年。项目拟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并基于公司在通信、定位、AI等领域积累的产品开发经验,增加智慧出行组件、智能视频行驶记录仪前装业务、智能车载终端海外业务、高速无线通信模组业务、换电、OEM/ODM等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57,304.54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建设内容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占总投资额比例
1工程建设费用136,376.85136,376.8586.70%
1.1建筑工程费76,209.0076,209.0048.45%
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60,167.8560,167.8538.25%
2基本预备费13,637.6913,637.698.67%
3铺底流动资金7,290.007,290.004.63%
合计157,304.54157,304.5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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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布局高速无线通信模组,实现公司产品更迭

通信、定位、AI算法、存储等技术的进步,推动物联网产品更新迭代。202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存量2G/3G物联网业务向NB-IoT/4G(含LTE-Cat.1)/5G网络迁移,构建低中高速移动物联网协同发展综合生态体系。本项目计划新增的高速无线通信模组业务线,是在通信技术持续进步的背景下,利用公司的技术积累,实现低速无线通信模组全面升级的同时,进行的5G无线通信模组产业化布局,其有利于公司产品不断更迭适应更多应用领域,抢占更多市场份额。

(2)丰富产品结构,实现规模持续扩张

随着消费和产业不断升级,物联网的应用领域持续扩张,逐步细化出如智能交通、智慧出行、移动支付、智能家居、智慧零售、智慧物流、智慧工业、智慧农业、公共服务等诸多领域。公司以车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起步,逐步拓展了智慧出行组件、智能支付硬件等物联网产品及服务。同时,公司积极向物联网产业链上游延伸,研发并生产无线通信模组,实现了“模组+终端”的垂直整合。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继续扩展产品类别和业务领域,积极布局智能视频行驶记录仪前装业务、智能车载终端海外业务、高速无线通信模组业务、换电、OEM/ODM等新的业务方向,实现公司规模的扩张,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技术可行性

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及沉淀,公司在通信、定位、AI算法、存储等技术的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拥有广东省5G智慧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智慧车联网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通过了中国银联支付终端产品企业资质认证,入选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63项、外观设计专利49项,拥有软件著作权7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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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托在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领域积累的生产经验,结合现有技术优势、客户优势以及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储备,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保障。

(2)生产及市场可行性

公司深耕物联网智能化硬件产品行业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生产及销售经验。在生产方面,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不仅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还使得产品的性能在市场上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在销售方面,公司实行事业部管理制度,依靠各事业部相对独立的产品研发、销售团队,能够快速识别客户需求并制定解决方案。丰富的行业生产及销售经验,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运行及新增产能的消化。

5、项目的选址、实施主体及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ZKCDS01-04地块,实施主体为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环境管理制度。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和噪声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符合我国环保法规所规定的污染物经处理后的排放标准。2021年12月24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博实结物联网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仲恺)建〔2021〕147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2年。根据规划,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及准备、建筑工程、装修及水电工程、设备及软件购置与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试运行与验收。具体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T+24
24681012141618202224
工程设计及准备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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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及软件购置与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7、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8.41%,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7.18年,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32,025.80万元,建设期3年。本项目拟开展多项研发活动,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打造高素质研发人才团队,增强技术研发实力,加速产品创新与产业化落地,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2,025.80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建设内容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占总投资额比例
1工程建设费用25,618.0025,618.0079.99%
1.1建筑工程投资14,800.0014,800.0046.21%
1.2机器设备投资10,818.0010,818.0033.78%
2研发费用3,846.003,846.0012.01%
2.1研发人员工资3,000.003,000.009.37%
2.2其他研发费用8468462.64%
3基本预备费2,561.802,561.808.00%
合计32,025.8032,025.80100.00%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将增强公司应对行业发展的能力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通过建立专业化的研发中心,不断推动辅助驾驶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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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高精度RTK定位算法、基于5G的通讯模块等方向的技术研发,将成为公司保持产品开发优势和持续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物联网行业的产品开发能力,推动相关产品质量和性能的提升,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不断丰富产品线,增强公司应对未来行业发展的能力。

(2)项目有利于打造高素质研发团队

物联网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技术集成度高且更新迭代较快,对于研发设计和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有较高的要求,高端技术人才作为公司核心资产,一直是公司保持行业领先优势的重要因素。随着近年来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产品线不断延伸、产品种类和技术标准在不断丰富和深化,公司对人力技术和服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为此,公司必须加大研发投入,为技术人才搭建更高的平台,创造更好的研发条件。本项目实施后,新的技术研发中心将引进专业性较强、技术能力过硬的优秀研发人才,有助于扩大公司现有研发技术人才队伍,提升研发创新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3)项目有利于改善研发条件、提升研发实力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多年的积累,在通信、定位、AI等技术的应用方面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对公司研发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对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需求,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公司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配套先进的研发与检测设备,全面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技术可行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通信、定位、存储、AI算法、高清图像音视频处理等技术的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通信、定位、AI等技术应用为核心,5G通信技术、高精度定位技术为主攻方向的研发体系。公司丰富的研发经验与技术储备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极大的借鉴意义,本项目具有研发经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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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才可行性

公司全方位推进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养一支研发经验丰富、紧跟市场需求、成果转化高效的高素质研发团队。公司创始人周小强对无线通信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原理有深入的研究和独特的见解,对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也有着深刻的洞察。公司其他核心研发成员也具有深厚的产业背景,在相关领域耕耘多年,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在现有人才保障的体制下,公司不断选拔和吸引多学科、多领域的研发人才,不断加强研发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充实公司的研发人才储备。

5、项目的选址、实施主体及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ZKCDS01-04地块,实施主体为惠州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环境管理制度。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和噪声均经过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符合我国环保法规所规定的污染物经处理后的排放标准。2021年11月22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博实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仲恺)建〔2021〕136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3年。根据规划,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及准备、建筑工程、装修及水电工程、设备及软件购置与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试运行与验收、研究与开发。具体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T+36
2468101214161820222425-36
工程设计及 准备工作
建筑工程
装修、水电 工程
设备及软件购置与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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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时间(月)T+36
2468101214161820222425-36

及培训

及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研究与开发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88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满足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所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补充流动资金必要性分析

(1)公司业务扩张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保障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产品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同时,业务和人员规模的不断加大促使公司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公司需要补充一定的流动资金来保障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2)补充营运资金有助公司加大研发投入

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进行产品更迭以满足市场需求升级的基本因素,也是公司维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随着产品升级创新进程的不断推进,公司计划加大研发投入以进一步优化现有研发条件并打造高素质研发团队。研发投入的增长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缓解因研发投入大幅上升造成的资金压力,可为公司产品持续创新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奠定坚实的资金基础。

3、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方向、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在资金支付环节,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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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权限进行使用。

六、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三)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四)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五)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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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地点、时间

(一)备查地点

发行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701、2702、2703联系人:向碧琼电话:0755-89891969传真:0752-892618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联系人:汪柯、谢柯电话:021-60453962传真:021-33827017

(二)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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