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7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4年7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4年7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