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
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2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予以披露,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