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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通信: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2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行权价格:15.41元/份

? 调整后行权价格:15.35元/份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5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0)。

3、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4、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3年11月2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5名激励对象295.0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95.00万份,激励对象为5人,并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2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5.41-0.06=15.35元/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纵横通信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以及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之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纵横通信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以及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授予登记等程序;纵横通信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以及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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