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7月11日下午4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维兵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监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对外发布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重新启动。
根据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及公司监事会变更提名情况,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张吉女士、占德国先生,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补充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胡维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1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补充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的第九次修正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Grifol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基立福全球”)签署《独家代理协议的第九次修正案》是对公司与Grifols, S.A.(“基立福”)下属公司于2021年签署的《独家代理协议》的修订。本次主要修订了协议期限、价格等内容,协议内容符合商业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平等双赢的互利互惠关系。交易对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有积极的作用,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独家代理协议的定价原则和履行方式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的第九次修正案>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基于海尔集团公司、海盈康与基立福之间签署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且公司已根据由公司、基立福及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及补充协议与基立福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并就特定商业和产业事宜开展了相关合作。为继续开展战略合作,公司与基立福、海盈康签署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将取代原战略合作协议,将有利于战略合作的继续深入开展,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该事项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排他性战略合作总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