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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高鸿 公告编号:2024-08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希望通过重整能够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的维护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及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具体原因及目的

受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陆续出现债务逾期,日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虽然公司目前面临较多困难,但公司仍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及规模,具有较大的破产重整价值。

公司拟主动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积极通过破产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历史债务压力、引入重整投资人以使公司重获新生。预重整系指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预选管理人,提前开始债权预审、资产清理、资产评估、协助谈判等工作的司法前置性程序。待受理破产重整的条件满足后,法院再裁定正式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从而可加快整体的工作进度,有效提高重整成功率。

综上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26154B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15786.00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付景林

公司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合保税区电商科创园B栋6楼610-210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多业务宽带电信网络产品、通信器材、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制造、销售;通信及信息系统工程设计;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93,098.97万元,利润总额为-158,405.40万元,净利润为-154,728.49万元。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830,075.30万元,总负债为480,110.83万元,净资产为349,964.47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84,452.05万元,利润总额为9,992.17万元,净利润为10,071.91万元。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688,710.22万元,总负债为359,596.71万元,净资产为329,113.51万元。

三、公司已履行和仍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0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认为公司目前现状符合《企业破产法》关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尚需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正式申请。公司向法院提交正式重整申请后,可能还会经历法院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指定重整管理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等程序。

四、预重整及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可能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公司的申请预重整及重整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获得法院受理以及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如法院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将有利于提前启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推进公司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充分协商沟通,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债权人将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将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公司重整成功,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如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则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未收到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

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 条第一款之(四)、(七)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05月0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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