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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00711)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

?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82024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尚未收到立案结果通知。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82024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前述立案结果通知。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公告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000.00 万元到12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89,594.69万元到109,594.69万元,同比增加546.13%到668.04%;与上年同期(重述后数据)相比,将增加88,092.39万元到108,092.39万元,同比增加491.93%到603.61%。

同时也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前述立案结果通知。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积极按要求整改,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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