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年度担保计划情况概述
为满足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融资需求,结合既往历年的担保情况,2023年度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4.811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7.21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596亿元。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023年度计划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继续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担保额度47.21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担保额度7.596亿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0日、2023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61),而后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际信托”)签
订《信托贷款合同》,向渤海国际信托申请38,6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以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映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映秀”)作为共同还款人,以三木映秀名下的福州市长乐城区2023年航城第1号地块(56.11亩)(对应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3)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18695号,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三木集团持有三木映秀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具体以民法典的规定和渤海国际信托签订的抵押合同的约定为准)。
现因项目地块开发进展需要,公司经与渤海国际信托协商一致,担保物由“以三木映秀名下的项目地块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三木集团持有三木映秀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调整为“以三木映秀名下的项目地块土地及其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三木集团持有三木映秀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的担保要素(担保授信金额、担保期限等)均无变化,具体以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以及民法典规定和渤海国际信托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7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285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09,610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8,80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23,6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3.60%。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