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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截至2024年7月10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4,989,777.83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48%,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7,044,1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3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1,99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70,754.7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557,729,241.2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604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调整后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状态
1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注)17,767.8515,800.0015,800.00已变更拟结项
2切割下料中心建设项目16,813.1913,000.0013,000.00已完成并结项
38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项目10,974.785,800.005,800.00已完成并结项
4研发升级建设项目9,527.626,600.006,600.00已完成并结项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6,000.0016,000.0014,572.92已完成
合计71,083.4457,200.0055,772.92

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22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振江”)、时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就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JZNEE 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yInc.)(以下简称“美国振江”),并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2023年6月,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孙公司美国振江、时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就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0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孙公司美国振江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储方式账户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92040078801500000967活期370,605.4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NRA92010001401000007活期24,619,172.3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92040078801300000968已销户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636670619已销户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2559000000564243活期2,715.01(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8110501012402035371已销户0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8110188801926已销户0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018801040019099已销户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92040078801100000969已销户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92040078801100000970已销户0
合计24,992,492.84

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2559000000564243账户余额为募投项目“研发升级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详见公司2023-115号公告),故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该账户余额。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6月完成建设,并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为24,989,777.83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属于变更的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变更时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6个月,公司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无法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由此产生了一定的节余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加强各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的成本费用,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由此产生了相应的节余募集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4,989,777.83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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