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7月8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竞新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采用现场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制定的《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梁竞新、王长河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制定的《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梁竞新、王长河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