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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1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灿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目的: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3)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2.9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5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7%;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王红艳、刘灿辉、张喻

2024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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