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瑛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