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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541,8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6.93%、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6%)的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龙博晖”)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不超过1,598,542股,不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2%、公司总股本比例1.9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9,271股,不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公司总股本比例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9,271股,不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公司总股本比例0.99%。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鼎龙博晖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鼎龙博晖5,541,8006.86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鼎龙博晖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598,542股,不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2%、公司总股本比例1.9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9,271股,不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公司总股本比例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9,271股,不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872,900股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公司总股本比例0.99%。若减持期间发生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除上述内容外,股东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无其他安排。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鼎龙博晖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及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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