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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关于不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4-097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经触发“普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如再次触发“普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普利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普利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号)同意,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不 含税)后的金额为840,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38,650.9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7,861,34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8日已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9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2月22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8月23日至2027年2月8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46.22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7月8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总股本437,029,2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7月9日实施完成,“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6.22元/股调整为46.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6,957,95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806,023股后的股本435,151,9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18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7月13日实施完成,“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6.03元/股调整为45.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3、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1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1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持有的共计限制性股票61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2022年11月30日办理完成。“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5.84元/股调整为45.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

4、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7.1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5)。

5、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9.8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6、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19.85元/股调整为19.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8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7、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4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8,8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19.77元/股调整为19.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17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7月10日(5月6日至7月5日期间股票停牌),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普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6.80元/股),已触发“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如再次触发“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普利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普利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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