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先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原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并拟向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外部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目标市场的贸易保护政策尚未有最终结果,标的公司目前筹划生产基地迁址等措施来应对政策变化,但相关措施落地及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较筹划之初已发生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俞红华、何林海回避
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鉴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董事会同意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签署终止协议,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签署及办理相关协议事宜。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俞红华、何林海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推进公司股价符合内在价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