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邮件、钉钉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传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因工作原因董事袁峻巍先生、张健丁先生、岳恒田先生及独立董事张美霞女士、王芳女士、彭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能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50元/股的85%(即
27.63元/股)的情形,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触发“能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回应债券持有人的关切和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尽快转股,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能辉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能辉转债”的转股价格(32.50元/股),则“能辉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能辉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长罗传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能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