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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泰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1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嵊州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 9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9点会议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合东路二号 盛泰集团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徐磊大会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二、宣布议案审议表决办法

三、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一)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二) 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八、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请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提问,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尽量控制在20分钟以内。对于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采用现场投票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指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与会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人数。请与会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泰集团”)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组织治理结构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举荐徐磊、丁开政、龙兵初、刘向荣、徐颖、王培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各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徐磊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美国范登堡大学(Vanderbilt University)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溢达集团执行董事,雅戈尔集团董事,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盛泰集团董事长,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盛泰集团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丁开政先生,196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溢达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设备部经理,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盛泰色织和盛泰针织董事;现任盛泰集团董事、总经理,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监事,嵊州盛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佛山佳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龙兵初先生,196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佛山高明西安分厂厂长,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针织业务总经理,盛泰针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盛泰集团董事,总经理。

4、刘向荣先生,1971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经理,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针织业务副总经理,湖南新马总经理;现任盛泰集团董事,针织成衣业务总经理,嵊州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宁泰服装有限公司监事。

5、徐颖女士,197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荷兰籍。历任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项目经理、新马服装运营部副总经理;现任盛泰集团董事、行政总裁。

6、王培荣先生,197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宁波黑炭衬衣厂记账会计,宁波百盛制衣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财务部副经理,盛泰集团(原盛泰色织)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盛泰集团财务总监兼董事,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董事。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磊先生、丁开政先生、龙兵初先生、刘向荣先生、徐颖女士、王培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组织治理结构有效运行,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举荐孙红梅、刘兴华、魏春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孙红梅女士,1967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陕西科技大学教授、院长,现任上海师范大学教授、盛泰集团独立董事,兼任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刘兴华先生,1967年7月生,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从1991年开始,在中央国家机关从事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理论研究工作。从2021年11月开始,在同济大学任职。现任同济大学长聘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魏春燕女士,1987年8月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红梅女士、刘兴华先生、魏春燕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组织治理结构有效运行,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经公司监事会提名,举荐张达先生和沈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张达先生,197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经理会计部主管,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人力财务部经理,盛泰进出口财务长,盛泰集团采购总监;现任盛泰集团监事会主席、副总裁。

2、沈萍女士,1973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职员、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仓库副经理;盛泰集团行政经理、人事经理,现任盛泰集团监事、行政总监、工会主席、党委书记职务。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达先生、沈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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