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及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2024年7月10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国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提出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该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同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刘晖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指定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刘晖女士代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公告。
赵国栋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赵国栋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工作勤勉,尽职尽责,在推进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本公司董事会对赵国栋先生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