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关于货币资金……………………………………………………第1—8页
二、关于定期存单…………………………………………………第8—12页
三、关于长期资产…………………………………………………第12—21页
四、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第2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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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工作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4〕56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由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股份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奉悉。我们已对监管工作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货币资金
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1.28亿元,较期初增加104.5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短期借款、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11.97亿元,较上年同期新增5.31亿元,其中长期借款期末余额7.7亿元,同比增长122.97%。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2120.50万元,利息支出3714.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长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方、借款金额、用途、年限、利率、担保物、到期日等,是否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及行业发展;(2)列示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具体用途,并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平均存款余额是否匹配;(3)结合报告期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业务拓展及新建项目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公司持续持有较高货币资金同时新增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公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货币资金受限情形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或提供财务资助,或变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监管工作函第一条)
(一)报告期内长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方、借款金额、用途、年限、利率、担保物、到期日等,是否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及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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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末,公司长短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方 | 借款类型 | 期末余额(万元) | 利率 | 借款日 | 到期日 | 期限(月) | 担保物 | 借款用途 |
中国建设银行开化支行 | 质押借款 | 25,000.00 | 3.60% | 2023-3-2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30年3月1日还清 | 84 | 公司持有的浙江华和热电有限公司95%股权 | 支付收购浙江华和热电有限公司95%股权款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衢州分行 | 抵押借款 | 2,500.00 | 3.65% | 2023-12-18 | 2024-12-14 | 12 | 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房产及土地 | 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 |
中国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5,000.00 | 3.40% | 2023-3-20 | 2024-3-19 | 12 | 信用 | |
中国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2,000.00 | 3.30% | 2023-6-30 | 2024-5-30 | 11 | ||
中国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3,000.00 | 3.30% | 2023-7-13 | 2024-6-12 | 11 | ||
中国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6,750.00 | 3.55% | 2022-12-26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25年12月19日还清 | 36 | ||
浙商银行衢州分行 | 信用借款 | 1,800.00 | 3.50% | 2022-11-22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25年11月21日还清 | 36 | ||
招商银行衢州支行 | 信用借款 | 1,900.00 | 3.30% | 2023-2-16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25年10月21日还清 | 32 | ||
招商银行衢州支行 | 信用借款 | 5,700.00 | 3.30% | 2023-3-10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25年10月8日还清 | 30 | ||
招商银行衢州支行 | 信用借款 | 3,000.00 | 3.30% | 2023-7-25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25年7月24日还清 | 24 | ||
中国农业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2,000.00 | 3.60% | 2022-4-19 | 2025-4-18 | 36 | ||
中国农业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2,800.00 | 3.50% | 2022-6-28 | 2025-6-27 | 36 | ||
中国农业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3,200.00 | 3.50% | 2022-6-30 | 2025-6-27 | 36 | ||
中国农业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1,000.00 | 3.50% | 2022-10-17 | 2025-10-16 | 36 | ||
中国农业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3,000.00 | 3.20% | 2023-2-17 | 2026-2-16 | 36 |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信用借款 | 5,000.00 | 2.95% | 2022-11-30 | 2024-11-29 | 24 |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信用借款 | 5,000.00 | 2.95% | 2023-1-3 | 2024-11-29 | 22 |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信用借款 | 5,000.00 | 3.15% | 2023-4-28 | 2025-4-27 | 24 |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信用借款 | 5,000.00 | 3.15% | 2023-6-12 | 2025-4-8 | 22 | ||
中国建设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1,000.00 | 3.50% | 2021-4-19 | 2024-4-18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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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1,000.00 | 3.50% | 2021-6-23 | 2024-6-22 | 36 | |
中国建设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2,000.00 | 3.65% | 2022-1-19 | 2025-1-18 | 36 | |
中国工商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2,490.00 | 3.40% | 2023-3-20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26年3月20日还清 | 36 | |
中国工商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3,490.00 | 3.40% | 2023-3-20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26年3月20日还清 | 36 | |
中国工商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2,990.00 | 3.40% | 2023-4-23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26年4月20日还清 | 36 | |
中国工商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1,990.00 | 3.40% | 2023-4-24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26年4月24日还清 | 36 | |
中国工商银行开化支行 | 信用借款 | 2,990.00 | 3.40% | 2023-6-19 | 每半年归还一次,2026年6月19日还清 | 36 | |
招商银行衢州分行 | 信用证贴现借款 | 2,000.00 | 2.30% | 2023-7-24 | 2024-1-19 | 6 | |
中国农业银行 | 票据贴现借款 | 2,000.00 | 2023-11-13 | 2024-5-13 | 6 | ||
浙商银行 | 票据贴现借款 | 1,000.00 | 2023-12-20 | 2024-3-20 | 3 | 质押 | |
中国工商银行 | 票据贴现借款 | 2,200.00 | 2023-12-6 | 2024-3-18 | 3 | ||
5,000.00 | 2023-12-19 | 2024-3-20 | 3 | ||||
合计 | 118,800.00 |
注:上表中长短期借款期末余额系借款本金,不包含应付利息由上表可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开化支行的质押借款25,0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浙江华和热电有限公司95%股权款,其余借款均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于2022年8月启动,截至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34,925.79万元,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准备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后续建设,可转债资金到位后,公司已提前归还银行借款29,760.00万元。因此,公司2023年度增加银行借款规模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及行业发展。
(二)列示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具体用途,并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平均存款余额是否匹配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存放金额(万元) | 利息收入(万元) | 利率水平 | 用途 |
公司财务部 | 库存现金 | 0.18 | — |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
招商银行衢州分行 | 可转债募集资金 | 129,611.7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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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衢州分行 | 首发募集资金 | 15,984.23 | 186.82 | 0.20%~3.00% | 募投项目建设 |
中国银行开化华埠支行 | 首发募集资金 | 12,574.34 | 791.20 | ||
工商银行开化华埠支行 | 首发募集资金 | 4,690.99 | 88.56 | ||
中信银行焦作新区支行 | 首发募集资金 | 419.23 | 1.57 | ||
农业银行开化支行 | 活期存款 | 13,119.56 | 296.00 | 0.20%-4.95% |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中国银行开化华埠支行 | 活期存款 | 10,489.28 | 103.50 | ||
金华银行衢州开化支行 | 活期存款 | 10,057.78 | 57.78 | ||
建设银行定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3,184.78 | 3.68 | ||
招商银行衢州分行 | 活期存款 | 3,134.43 | 21.60 |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衢州开化支行 | 活期存款 | 2,413.43 | 421.88 | ||
工商银行开化华埠支行 | 活期存款 | 1,645.52 | 8.70 | ||
建设银行开化支行营业部 | 活期存款 | 1,078.01 | 55.07 | ||
浙商银行衢州分行 | 活期存款 | 185.34 | 17.57 |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衢州市分行 | 活期存款 | 111.85 | 0.52 | ||
招商银行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 | 活期存款 | 79.37 | 0.35 | ||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 活期存款 | 74.12 | 1.25 | ||
工商银行开化支行 | 活期存款 | 56.24 | 53.67 | ||
工商银行舟山定海支行营业室 | 活期存款 | 32.74 | 0.31 | ||
河南武陟农村商业银行西陶支行 | 活期存款 | 30.36 | 0.20 |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衢州开化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活期存款 | 26.20 | 1.07 | ||
宁波银行衢州分行 | 活期存款 | 25.05 | 0.76 | ||
中国银行杭州浙大支行 | 活期存款 | 19.44 | 0.01 | ||
平安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活期存款 | 15.82 | 0.26 | ||
农业银行舟山定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4.23 | 0.42 | ||
杭州银行衢州分行 | 活期存款 | 2.48 | 0.00 | ||
浙江开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活期存款 | 1.26 | 0.01 | ||
中国银行武陟支行 | 活期存款 | 1.08 | 0.00 | ||
交通银行衢州分行 | 活期存款 | 0.92 | 0.93 | ||
中信银行焦作分行营业部 | 活期存款 | 0.13 | 0.03 | ||
中国建设银行高密支行 | 活期存款 | 0.10 | 0.03 | ||
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 | 活期存款 | 0.08 | 6.09 | ||
中原银行焦作分行 | 活期存款 | 0.08 | 0.49 | ||
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荆家庄支行 | 活期存款 | 0.04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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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北京德外支行 | 交易专用户 | 260.40 | 0.00 | 0.20% | 玉米贸易专用账户 |
中信银行北京太阳宫支行 | 交易专用户 | 0.01 | 0.00 | ||
光大证券 | 存出投资款 | 1,421.45 | 0.00 | 1.50% | 玉米、淀粉等期货投资 |
新世纪证券 | 存出投资款 | 465.09 | 0.00 | 1.80% | |
期货保证金 | 34.89 | 0.00 | — | ||
中粮证券 | 存出投资款 | 456.65 | 0.00 | 1.00% | |
期货保证金 | 85.77 | 0.00 | — | ||
中信证券 | 存出投资款 | 972.24 | 0.00 | 1.50% | |
线上平台 | 活期存款 | 70.41 | 0.07 | — | 日常经营活动 |
小计 | 212,837.28 | 2,120.43[注] | — |
[注]利息清单2120.43万元与报告数据2120.5万元差异为尾差由上表可见,公司货币资金存入银行主要形式为活期存款、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及保证金等,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与主要存款银行均约定了活期存款协议利率,协议利率水平在1.25%-4.95%之间。公司2023年利息收入2,120.50万元,年度日均存款余额为81,863.13万元(不包括2023年年底入账的可转债募集资金),2023年利息收入/年度日均存款余额约为2.59%,利息收入与存款规模相符。
(三)结合报告期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业务拓展及新建项目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公司持续持有较高货币资金同时新增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由公司自由支配的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标识 | 金额 |
货币资金 | A | 212,837.28 |
首发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 B | 33,668.78 |
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 C | 129,338.53 |
使用受限资金 | D | 120.66 |
可由公司自由支配的资金 | E=A-B-C-D | 49,709.31 |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212,837.28万元,主要系具有指定用途的专项募集资金163,007.31万元,其中129,338.53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剔除募集资金和受限资金后,公司实际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为49,709.31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经营性流动负债(包括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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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流动负债)余额45,793.39万元,而公司需要保持一定的资金用于日常经营、研发投入、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故这部分资金的存在是必要及合理的。
2.公司业务拓展及新建项目情况公司2023年度主要投资项目为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47,888.15万元(含配套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末,可转债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34,925.79万元,资金需求较大。
3.公司借款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银行借款合计11.89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用途 |
短期借款 | 24,711.84 | 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 |
长期借款 | 77,025.93 | 其中25,0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浙江华和热电有限公司95%股权款;34,925.79万元用于支付募集资金到位前项目建设款项,并备用一部分借款用于后续项目建设需要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165.16 | |
合计 | 118,902.93 |
在上述银行借款中,25,0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浙江华和热电有限公司95%股权款;34,925.79万元用于支付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项目建设款项,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公司需要储备一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后续建设。截至目前,公司已提前归还银行借款29,760.00万元;其他均为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
综上,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业务拓展及新建项目等情况,报告期公司持续持有较高货币资金同时新增借款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公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货币资金受限情形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或提供财务资助,或变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资金的情形
1.公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政策:公司针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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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程序。资金收支经办与记账岗位分离;资金收支经办与审核岗位分离;支票等重要票据的保管与支取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遵循“专职专管、相互牵制、监督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此外,公司的货币资金遵照“日清月结”的盘点制度,银行存款每月底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查出的未达账项及时进行调整与跟踪。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保管等情况进行监督复核。
(2)实行资金月度计划管理:每月最后一日前各业务部门根据资金计划提交次月月度资金预算,经财务部汇总后提交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月度资金计划平衡,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平衡,缺口部分按照各银行授信额度情况进行融资,结余部分做现金管理。同时财务部进行月度计划与实际执行差异分析,反馈执行情况,进行月度资金计划平衡,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平衡。
(3)付款过程签批与监督:业务员提交付款申请单,经业务主管审批,财务部复核以及财务负责人核准后,出纳按时提交银企直连支付,财务系统实时更新银行流水,会计及时完成资金收支核算情况、落实资金收支及时记录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授权审核的及时性、正确性、完整性。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反相关资金管理规定的事项。
2.公司货币资金均由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管理,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资金余额120.66万元均系期货保证金,公司货币资金除期货保证金及专项用途的募集资金外,其余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形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变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资金的情形。
(五)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1.了解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公司账面记载内容进行核对,验证公司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获取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表,包含所有(包括本期沿用、注销、余额为零的)银行账户,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非记账本位币货币资金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并分析货币资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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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4.抽查大额货币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与银行对账单进行双向核对;
5.对库存现金执行监盘程序,对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借款独立执行函证程序,根据函证结果,分析判断货币资金的受限情况以及有无和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归集情况;
6.通过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货币资金收支凭证进行截止测试;
7.获取长短期借款明细表,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8.对报告期内增加的银行借款,检查借款合同,了解借款本金、借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信息;
9.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银行借款变动的原因以及未来的有息负债的偿还计划安排;
10.检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是否准确、完整。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长短期借款用于股权收购、项目建设及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及行业发展;公司利息收入/年度日均存款余额约为2.59%,利息收入与存款规模相符;报告期公司持续持有较高货币资金同时新增借款主要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大且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需要储备一部分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后续建设,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货币资金均由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管理,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资金除期货保证金及专项用途的募集资金外,其余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形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变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定期存单
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2023年新增投资可转让定期存单,期末余额分别为3.87亿元、4.62亿元,2023年定期存单利息收入1227.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5.26万元,利息收入与定期存单期末余额变动方向不一致。其中2023年因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受限资金1.6亿元,上年同期存单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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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4000万元,增幅较大。同时,2023年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仅4071.42万元,与用于开立承兑汇票受限资金的金额差异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两年定期存单的期限、利率、利息收入,存放机构、存放金额及存放时间,说明定期存单利息收入与存单资金规模的匹配性,二者同比变动方向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结合近两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其质押担保定期存单金额变动情况、质押担保比例要求等,说明2023年用于开立承兑汇票受限资金金额显著高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前述问题,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存单质押的情况,并进一步说明存单质押的资金用途,核实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监管工作函第二条)
(一)近两年定期存单的期限、利率、利息收入,存放机构、存放金额及存放时间,说明定期存单利息收入与存单资金规模的匹配性,二者同比变动方向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期间全部银行定期存单资金规模为12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末尚未赎回的定期存单本金余额为37,000.00万元(不含期末计提的应收利息1,749.65万元),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序号 | 存入时间 | 到期日期 | 赎回日期 | 利率 | 利息收入(万元) | 存放机构 | 存放金额(万元) | 存放时间(月) |
1 | 2021/2/23 | 2024/2/24 | 2022/3/28 | 3.85% | 27.53 | 中国银行 | 3,000.00 | 12 |
2 | 2021/2/23 | 2024/2/24 | 2022/3/29 | 3.85% | 285.90 | 中国银行 | 30,000.00 | 12 |
3 | 2021/2/23 | 2024/2/23 | 期末未到期 | 3.85% | 580.44 | 中国银行 | 15,000.00 | 36 |
4 | 2021/3/11 | 2024/3/11 | 2022/3/30 | 3.85% | 153.28 | 工商银行 | 15,000.00 | 12 |
5 | 2022/4/20 | 2022/7/21 | 2022/7/21 | 3.10% | 47.39 | 工商银行 | 6,000.00 | 3 |
6 | 2022/4/20 | 2022/10/21 | 2022/10/21 | 3.10% | 68.43 | 工商银行 | 6,000.00 | 6 |
7 | 2022/4/20 | 2022/12/31 | 2022/7/21 | 3.20% | 23.93 | 工商银行 | 3,000.00 | 3 |
8 | 2022/7/21 | 2025/4/20 | 期末未到期 | 2.95% | [注] | 工商银行 | 3,000.00 | 32 |
9 | 2022/10/21 | 2025/10/21 | 期末未到期 | 3.00% | [注] | 工商银行 | 6,000.00 | 36 |
10 | 2022/12/22 | 2025/12/22 | 期末未到期 | 3.00% | [注] | 工商银行 | 3,000.00 | 36 |
11 | 2021/2/25 | 2023/2/25 | 2022/3/15 | 3.36% | 37.34 | 招商银行 | 5,000.00 | 12 |
12 | 2021/3/16 | 2023/12/10 | 2022/3/15 | 3.30% | 15.07 | 招商银行 | 2,000.0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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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21/3/26 | 2023/11/25 | 2022/3/15 | 3.36% | 15.49 | 招商银行 | 2,000.00 | 12 |
14 | 2021/4/9 | 2022/9/11 | 2022/3/15 | 3.04% | 14.03 | 招商银行 | 2,000.00 | 12 |
15 | 2021/4/8 | 2023/12/11 | 2022/3/15 | 3.36% | 8.68 | 招商银行 | 1,000.00 | 12 |
16 | 2021/4/12 | 2022/9/11 | 2022/3/16 | 3.04% | 15.90 | 招商银行 | 2,000.00 | 12 |
17 | 2021/5/10 | 2024/2/2 | 2022/3/15 | 3.36% | 37.34 | 招商银行 | 5,000.00 | 10 |
18 | 2022/1/21 | 2022/4/21 | 2022/4/23 | 3.05% | 23.40 | 招商银行 | 3,000.00 | 36 |
19 | 2021/2/9 | 2022/9/23 | 2022/9/23 | 4.18% | 31.55 | 浙商银行 | 1,000.00 | 19 |
20 | 2021/3/10 | 2023/3/10 | 期末未到期 | 4.13% | 41.30 | 浙商银行 | 1,000.00 | 24 |
21 | 2021/3/22 | 2024/3/22 | 期末未到期 | 3.85% | 77.48 | 浙商银行 | 2,000.00 | 36 |
22 | 2021/8/27 | 2023/3/6 | 期末未到期 | 4.13% | 41.30 | 浙商银行 | 1,000.00 | 18 |
23 | 2022/12/16 | 2025/1/25 | 2022/12/21 | 3.45% | 1.51 | 浙商银行 | 1,000.00 | 1 |
24 | 2022/12/16 | 2025/3/17 | 2022/12/21 | 3.45% | 1.51 | 浙商银行 | 1,000.00 | 1 |
25 | 2022/12/16 | 2025/3/17 | 期末未到期 | 3.50% | 1.53 | 浙商银行 | 1,000.00 | 27 |
26 | 2021/2/20 | 2023/2/20 | 期末未到期 | 3.05% | 152.25 | 交通银行 | 5,000.00 | 24 |
合计 | 1,702.58 | 125,000.00 |
[注]工商银行定期存款为募集资金,存期不能超过12个月,公司需要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故没有计提利息,下同
2023年度公司期间全部银行定期存单资金规模为94,000.00万元,截至2023年末尚未赎回的定期存单本金余额44,000.00万元(不含期末计提的应收利息2,179.08万元),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序号 | 存入时间 | 到期日期 | 赎回日期 | 利率 | 利息收入(万元) | 存放机构 | 存放金额(万元) | 存放时间(月) |
1 | 2021/2/23 | 2024/2/23 | 期末未到期 | 3.85% | 577.50 | 中国银行 | 15,000.00 | 36 |
2 | 2022/7/21 | 2025/4/20 | 2023/2/27 | 2.95% | 29.50 | 工商银行 | 3,000.00 | 7 |
3 | 2022/10/21 | 2025/10/21 | 2023/1/31 | 3.00% | 11.80 | 工商银行 | 6,000.00 | 3 |
4 | 2022/12/22 | 2025/12/22 | 2023/1/3 | 3.00% | 0.74 | 工商银行 | 3,000.00 | 0 |
5 | 2023/1/3 | 2023/4/3 | 2023/3/22 | 2.95% | 19.18 | 工商银行 | 3,000.00 | 3 |
6 | 2023/1/31 | 2023/5/1 | 2023/2/27 | 2.95% | 13.28 | 工商银行 | 6,000.00 | 3 |
7 | 2023/4/19 | 2023/7/19 | 2023/7/19 | 2.95% | 89.48 | 工商银行 | 12,000.00 | 3 |
8 | 2023/7/19 | 2023/10/17 | 2023/10/20 | 2.95% | 76.20 | 工商银行 | 10,00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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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3/10/20 | 2024/1/20 | 期末未到期 | 2.95% | [注] | 工商银行 | 7,000.00 | 3 |
10 | 2023/8/7 | 2024/2/9 | 期末未到期 | 2.97% | 12.05 | 工商银行 | 1,000.00 | 6 |
11 | 2023/9/18 | 2024/3/18 | 期末未到期 | 2.95% | 18.55 | 工商银行 | 2,000.00 | 6 |
12 | 2023/12/18 | 2024/4/1 | 期末未到期 | 2.92% | 5.27 | 工商银行 | 5,000.00 | 3 |
13 | 2021/3/10 | 2023/3/10 | 2023/3/10 | 4.13% | 7.35 | 浙商银行 | 1,000.00 | 24 |
14 | 2021/3/22 | 2024/3/22 | 期末未到期 | 3.85% | 77.00 | 浙商银行 | 2,000.00 | 36 |
15 | 2021/8/27 | 2023/3/6 | 2023/3/6 | 4.13% | 7.81 | 浙商银行 | 1,000.00 | 18 |
16 | 2022/12/16 | 2025/1/25 | 期末未到期 | 3.50% | 36.97 | 浙商银行 | 1,000.00 | 24 |
17 | 2023/3/17 | 2026/3/17 | 期末未到期 | 3.30% | 52.44 | 浙商银行 | 2,000.00 | 36 |
18 | 2023/5/8 | 2026/5/8 | 期末未到期 | 3.20% | 104.33 | 浙商银行 | 5,000.00 | 36 |
19 | 2023/6/28 | 2026/6/28 | 期末未到期 | 3.25% | 66.60 | 浙商银行 | 4,000.00 | 36 |
20 | 2021/2/20 | 2023/2/20 | 2023/2/20 | 3.05% | 21.27 | 交通银行 | 5,000.00 | 24 |
合计 | 1,227.32 | 94,000.00 |
公司定期存单2022年资金规模为125,000.00万元,利息收入合计1,702.58万元,2023年资金规模为94,000.00万元,利息收入为1,227.32万元,两期定期存单简单平均利率分别为1.36%和1.31%(不考虑时间因素加权),两期利率水平基本一致,利息收入与存单资金规模匹配。
(二)结合近两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其质押担保定期存单金额变动情况、质押担保比例要求等,说明2023年用于开立承兑汇票受限资金金额显著高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应付票据及其质押担保定期存单金额变动情况明细:
单位:万元
日期 | 应付票据票面金额 |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转列短期借款金额 | 合计应付票据余额(银行开票口径) | 质押担保比例 | 定期存单质押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 | 3,930.37 | 3,930.37 | 100.00% | 4,000.00 | |
2023年12月31日 | 4,071.42 | 10,200.00 | 14,331.42 | 100.00% | 16,000.00 |
公司2023年度存在母子公司之间采购业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子公司收票后用于贴现的情况。截至2023年末,公司母子公司之间开具的已贴现未到期票据余额10,200.00万元,同时子公司在手票据余额60.00万元,还原后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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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14,331.42万元,定期存单质押金额16,000.00万元,用于开立承兑汇票质押的定期存单金额高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主要系公司单一定期存单金额基本固定,但是开立承兑汇票受付款账期等影响存在滞后性所致。
(三)结合前述问题,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存单质押的情况,并进一步说明存单质押的资金用途,核实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
公司定期存单质押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存单质押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
(四)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1.取得公司定期存单台账,检查定期存单开具及赎回情况,并复核定期存单利息收入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2.检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协议,检查票据开具条件及担保比例;
3.核对企业征信报告,检查定期存单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4.取得公司定期存单开户证实书,核实相关记录准确性;
5.对已质押的定期存单,取得相应的质押合同核对;
6.针对货币资金余额、受限情况、定期存单的质押担保等信息,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等实施函证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定期存单利息收入与存单资金规模具有匹配性;公司2023年用于开立承兑汇票受限资金金额显著高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存单质押的情况,公司存单质押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融资行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长期资产
年报显示,2022年至2023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12.29亿元。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91亿元,较期初余额增长163.51%;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7亿元,较去年同期562.47万元大幅增加,公司披露称均为预付设备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存在大额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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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2022年至2023年主要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等,补充披露近两年前十大支付对象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实际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2)报告期末预付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期末余额、采购内容、用途、付款方式及结算周期,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预付款项实际流向关联方的情况;(3)结合行业情况、在建项目、生产需求及上游供需情况等因素,说明大幅增加预付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截至目前的交付情况、尚未交付的原因及预计交付时间、预付进度及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以及合同约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监管工作函第三条)
(一)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存在大额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2022年至2023年主要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等,补充披露近两年前十大支付对象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实际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存在大额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至2023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累计发生金额12.30亿元。2022年至2023年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大额现金支出主要包括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投入合计 | 截至2023年末工程进度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069.61 | 53,975.03 | 123,044.64 | |
其中: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 | 34,473.01 | 452.78 | 34,925.79 | 8%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 14,075.67 | 7,707.08 | 21,782.75 | 75% |
舟山华康项目建设用地出让金 | 14,008.48 | 14,008.48 | 100% | |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 | 3,422.21 | 11,366.55 | 14,788.76 | 100% |
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 | 2,208.52 | 6,511.14 | 8,719.66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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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芽糖醇节技改项目 | 822.54 | 5,223.38 | 6,045.92 | 100% |
其他 | 14,067.66 | 8,705.62 | 22,773.28 | |
合计 | 69,069.61 | 53,975.03 | 123,044.64 |
(1)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预计总投资额247,888.15万元,拟在浙江省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区内新建生产厂区,使用玉米作为生产原料,生产山梨糖醇、果葡糖浆、麦芽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醇、甘露糖醇、聚葡萄糖、抗性糊精、食品级变性淀粉、阿洛酮糖等健康食品配料产品。从公司长远战略角度,本项目一方面可以使公司纵向完善上游供应链布局,保障主要原材料供应,同时优化成本,另外一方面在扩充现有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产能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巩固领先的市场地位。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增强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该项目用地于2022年取得,支付土地出让金14,008.48万元,项目总体建设期为5年,2022年底开始动工建设,于2023年开始全面土建施工及设备采购工作,截至2023年底项目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8,934.27万元(含土地出让金),整体工程进度8%。
(2)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额29,586.71万元,项目采用新型生产工艺,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色谱分离系统、膜分离系统、连续离交系统、多效蒸发器等高效节能降耗设备,建设一条以玉米芯为原料生产D木糖的智能化生产线,通过年处理约15万吨原料玉米芯,生产产能达3万吨/年D-木糖。木糖是制取木糖醇的原料,木糖醇为公司最主要的产品,2021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国内木糖市场供应紧张,公司在向全资子公司焦作华康、高密同利制糖有限公司和联营公司四川雅华生物有限公司采购的基础上,仍需向市场上其他厂家采购部分木糖。实施该项目有助于公司持续完善木糖醇的产业布局,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木糖的供应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总体建设期为18个月,2022年开始建设,截至2023年底项目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1,782.75万元,主体工程已完工,处于继续投入并逐步达产过程,整体工程进度75%。
(3)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5,458.00万元,项目在公司原有厂区,通过新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进一步丰富功能性糖醇业务的产品结构和产能规模,形成年产能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生产线,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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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该项目总体建设期为18个月,2021年开始建设,于2022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底项目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3,460.30万元(其中2021年投入18,671.54万元、2022年和2023年合计投入14,788.76万元),整体工程进度100%。
(4)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0,226.00万元,项目在公司厂区现有基础上实施,重点对蒸汽供热系统、供用电系统、供用水系统、环保系统、工艺节能减排进行升级改造,该项目建设在产品生产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单位产品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并进行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该项目总体建设期为三年,2021年开始建设,截至2023年底项目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7,066.37万元,(其中2021年投入8,346.71万元、2022年和2023年合计投入8,719.66万元),整体工程进度96%。
(5)麦芽糖醇节技改项目预计总投资额6,800.00万元,该技改项目主要通过整合、完善各糖醇生产线基础设施配置,实现多种产品生产线能效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实现绿色发展。该项目总体建设期为一年,2022年开始全面建设,截至2023年底项目累计投入建设资金6,045.92万元,整体工程进度100%。
(6)2022年其他项目主要为智能化中转仓储中心项目投入2,633.48万元、母公司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1,533.47万元,其他零星技改项目4,538.67万元;2023年其他项目主要为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689.25万元,华康人才公寓项目3,451.24万元,后勤服务中心项目1,581.71万元、年产1万吨聚葡萄糖项目716.94万元,其他零星技改项目4,628.52万元。
上述项目均经过公司审慎研究,与公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额支出存在合理性。
2.结合2022年至2023年主要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等,补充披露近两年前十大支付对象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实际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2022年度主要工程项目前十大支付对象均系公司主要在建项目的土建及配套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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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支付对象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交易内容 | 与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 | 实际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
1 | 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 13,600.47 | 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土地出让金 | 否 | 否 |
2 | 盛华建设有限公司 | 5,426.22 |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等土建及配套工程 | 否 | 否 |
3 | 赛普特环保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 2,959.96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等项目设备 | 否 | 否 |
4 | 焦作市筑城建筑有限公司武陟县分公司 | 2,061.60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 否 | 否 |
5 | 上海东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89.14 |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等项目机电安装工程 | 否 | 否 |
6 |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43.20 |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安装 | 否 | 否 |
7 | 浙江中拓合控科技有限公司 | 1,416.67 |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等设备等 | 否 | 否 |
8 | 河北乐开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68.35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等设备款 | 否 | 否 |
9 | 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 | 1,000.50 | 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款 | 否 | 否 |
10 | 上海施聪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976.75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等设备款 | 否 | 否 |
合计 | 32,142.86 |
2023年度主要工程前十大支付对象均系公司主要在建项目的土建及配套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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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支付对象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交易内容 | 与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 | 实际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
1 | 浙江博宇建筑有限公司 | 8,454.00 | 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土建及装修工程 | 否 | 否 |
2 | 盛华建设有限公司 | 6,093.13 |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等土建及配套工程 | 否 | 否 |
3 | 信实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定海分公司 | 5,687.00 | 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建筑工程 | 否 | 否 |
4 | 浙江辉宏建设有限公司 | 5,116.08 | 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土建工程 | 否 | 否 |
5 | 赛普特环保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 3,670.11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等设备 | 否 | 否 |
6 | 上海东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711.87 |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等机电安装工程等 | 否 | 否 |
7 | 江苏纵横浓缩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1,762.50 | 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设备 | 否 | 否 |
8 | 大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749.32 | 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设备 | 否 | 否 |
9 | 迈安德集团有限公司 | 1,434.00 | 玉米胚芽油生产线设备采购 | 否 | 否 |
10 | 山东乐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1,316.53 | 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设备采购 | 否 | 否 |
合计 | 37,994.54 |
经核查两年前十大支付对象的工商信息,核实相关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结合相关交易原始单据的检查、执行现场查看及函证等程序,不存在实际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预付设备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期末余额、采购内容、用途、付款方式及结算周期,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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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预付款项实际流向关联方的情况公司2023年新增预付设备款大部分为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设备,该项目预付设备款余额16,330.81万元,占比96.18%。该项目总投资额247,888.15万元,2023年项目尚在建设期。大部分合同的结算周期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预付30%,发货前支付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30%,验收完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10%,结算周期为大型设备供应商对外交易正常结算周期,符合行业惯例。主要预付对象均为大型设备供应商,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预付款项均系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支付至相关设备供应商的公司账户,不存在预付款项实际流向关联方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万元) | 采购内容 | 用途 | 付款方式及结算周期 |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 | 是否存在预付款项实际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
大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749.31 | 不锈钢板材 | 用于非标罐制作 | 现金电汇支付,按30%预付款,分批发货分批开票分批付款,最后一批结清货款 | 否 | 否 |
江苏纵横浓缩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1,661.20 | 废热蒸发器成套设备 | 用于糖浆蒸发浓缩 | 除进度款采用现金电汇支付外,后续付款由需方根据公司资金情况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按30%预付款、30%提货款、20%到货款、10%验收款、10%质保金比例支付 | 否 | 否 |
迈安德集团有限公司 | 1,434.00 | 玉米胚芽压榨浸出设备及其安装 | 用于胚芽榨油浸出工序 | 现金电汇支付,按30%预付款、20%发货款、20%设备进度款、10%工艺进度款、10%调试进度款、5%验收款、5%质保金比例支付 | 否 | 否 |
江苏格兰特干燥浓缩设备有限公司 | 1,280.00 | 管束干燥机 | 用于玉米副产品干燥用 | 除进度款采用现金电汇支付外,后续付款由需方根据公司资金情况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电汇支付。付款方式:按50%预付款,35%提货款,10%验收款,5%质保金比例支付 | 否 | 否 |
威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1,006.19 | 加氢反应釜釜体 | 用于糖浆氢化反应成糖醇 | 除首笔款项采用现金电汇支付外,后续付款由需方根据企业资金情况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付款方式:按30%预付款,30%主材进度款,35%验收款,5%质保金比例支付 | 否 | 否 |
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74.41 | 机械压缩蒸发器 | 用于糖浆蒸发浓缩 | 除进度款、发货款采用电汇支付外,后续付款由需方根据公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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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资金情况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按30%预付款、30%提货款、30%验收款、10%质保金比例支付 | ||||||
江苏国粮仓储工程有限公司 | 842.04 | 玉米仓储及净化系统 | 用于玉米仓储及净化系统的建设 | 除进度款采用现金电汇支付外,后续付款由需方根据企业资金情况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付款方式:按30%预付进度款,30%提货款,15%完工款,20%验收款,5%质保金比例支付 | 否 | 否 |
德国伊喀托搅拌技术有限公司 | 803.69 | 进口搅拌机 | 用于糖浆在反应釜搅拌加速反应用 | 电汇与信用证支付,按30%预付款、30%进度款、40%发货款比例支付 | 否 | 否 |
欧尚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780.53 | 葡萄糖离交、麦芽糖离交 | 用于葡萄糖、麦芽糖离子交换 | 除进度款采用现金电汇支付外,后续付款由需方根据企业资金情况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付款方式:按30%预付款,30%提货款,30%验收款,10%质保金比例支付 | 否 | 否 |
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17.00 | 污水、沼气、废气处理系统 | 用于处理各个生产线排出的污水,将污水进行处理达到市政管网排放要求后外排,沼气和废弃经处理达标后外排 | 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按30%预付款、15%进度款、15%调试款、30%验收款、10%质保金比例支付 | 否 | 否 |
诺华赛分离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528.00 | 色谱树脂 | 精制糖醇车间木糖液组分分离 | 电汇支付,按30%预付款、60%提货款、10%验收款比例支付 | 否 | 否 |
杭州普菲科空分设备有限公司 | 508.50 | 甲醇裂解装置系统 | 用于制备生产用氢气 | 除预付款采用现金电汇支付外,后续付款由需方根据公司资金情况采用现金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承兑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按30%预付款、30%发货进度款、15%安装进度款、15%调试验收款、10%质保金比例支付 | 否 | 否 |
其他预付设备款 | 4,794.19 | 双极膜系统、颗粒炭脱色系统等 | 用于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生产用 | 大部分供应商采用电汇支付,按30%预付款、30%提货款、30%验收款、10%质保款比例支付 | 否 | 否 |
合计 | 16,979.06 |
(三)结合行业情况、在建项目、生产需求及上游供需情况等因素,说明大幅增加预付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截至目前的交付情况、尚未交付的原因及预计交付时间、预付进度及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以及合同约定
1.结合行业情况、在建项目、生产需求及上游供需情况等因素,说明大幅增加预付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2023年新增预付设备款大部分为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设备。该项目于2022年8月启动,建设期限为5年,总投资额247,888.15万元,2023年项目尚在建设期。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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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支付,符合行业惯例。由于项目总投资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导致预付设备款大幅增加,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具有合理性。
2.截至目前的交付情况、尚未交付的原因及预计交付时间、预付进度及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以及合同约定
截至目前,公司2023年期末500万以上预付设备款期后情况如下: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万元) | 采购内容 | 合同总额(万元) | 预付比例 |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合同约定 | 截至目前交付情况 |
大明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749.31 | 不锈钢板材 | 5,831.03 | 30% | 是 | 已交付 |
江苏纵横浓缩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1,661.20 | 废热蒸发器成套设备 | 2,935.00 | 30% | 是 | 已交付 |
2,940.00 | 30% | 是 | 已交付 | |||
迈安德集团有限公司 | 1,434.00 | 玉米胚芽压榨浸出设备及其安装 | 4,780.00 | 50% | 是 | 已交付 |
江苏格兰特干燥浓缩设备有限公司 | 1,280.00 | 管束干燥机 | 2,060.00 | 50% | 是 | 已交付 |
500.00 | 50% | 是 | 已交付 | |||
威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1,006.19 | 加氢反应釜釜体 | 1,895.00 | 60% | 是 | 已交付 |
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74.41 | 机械压缩蒸发器 | 540.00 | 70% | 是 | 已交付 |
1,940.00 | 30% | 是 | 已交付 | |||
江苏国粮仓储工程有限公司 | 842.04 | 玉米仓储及净化系统 | 3,000.00 | 30% | 是 | 未交付 |
德国伊喀托搅拌技术有限公司 | 803.69 | 进口搅拌机 | EUR170.00 | 60% | 是 | 未交付 |
欧尚元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780.53 | 葡萄糖离交、麦芽糖离交 | 2,940.00 | 27% | 是 | 已交付 |
山东本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17.00 | 污水、沼气、废气处理系统 | 2,390.00 | 30% | 是 | 已交付 |
诺华赛分离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528.00 | 色谱树脂 | 1,760.00 | 30% | 是 | 已交付 |
杭州普菲科空分设备有限公司 | 508.50 | 甲醇裂解装置系统 | 1,695.00 | 30% | 是 | 已交付 |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3年期末预付设备款截至目前大部分已交付,剩余部分未交付:其中江苏国粮仓储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的为玉米仓储及净化系统,需要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土建部分完成后才能进行现场安装,尚未达到交货安装条件;德国伊喀托搅拌技术有限公司进口搅拌机设备由于运输周期、进口清关流程时间需要,目前已运至海关尚未抵达公司项目现场。
根据公司与相关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大部分合同的结算周期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预付30%,发货前支付30%,公司截至2023年底预付尚未到货的设备预付款比例基本为30%-60%,符合行业惯例以及合同约定。
(四)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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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并评价公司与资本开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变动表,包括相关的新增、处置、折旧和摊销,检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的勾稽关系是否合理;
3.执行分析性程序,询问管理层,了解期末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大幅增长的原因及与经营计划进行比较,评价相关投入是否匹配及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4.选取样本,将报告期内资本支出与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协议/订单、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报告、银行支付水单等)进行核对,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长期资产入账金额是否准确,检查支付对象是否与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理,与公司2022年至2023年主要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基本保持一致;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实际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报告期末预付设备款的具体内容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一致,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不存在预付款项实际流向关联方的情况;公司大幅增加预付采购主要系在建工程建设需要,相关交付情况、预计进度及比例符合行业惯例以及合同约定。
四、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年报显示,2023年至2024年一季度,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67.05万元、2.05亿元、1.66亿元、1.96亿元、-1.52亿元,波动较大。公司2023年度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4亿元,同比增长21.09%,本期发生额为历史新高,之后在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下滑至6.35亿,同比下滑2.39%。公司2023年度第四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5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6亿元,主要与本期新增净额法确认的贸易业务有关。请公司:(1)结合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业务特点、市场变化、往年同期波动等因素,分析公司上述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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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贸易业务的具体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经营主体、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业务模式、毛利率、货物流转、资金流转等,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业务特点等,说明本期新增贸易业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结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但2024年第一季度又下滑的原因,并结合业务模式、货物流转情况和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监管工作函第四条)
(一)结合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业务特点、市场变化、往年同期波动等因素,分析公司上述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业务特点、市场变化情况
(1)经营模式及业务特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为客户提供各类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来获取销售收入。
1)采购模式
公司在每年初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年度采购整体计划,并根据市场行情及生产计划制定具体采购方案。公司采购工作由采购部负责,采购部根据《采购程序管理制度》,结合库存、订购周期、生产需求计划等因素,组织采购工作。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为淀粉、木糖、玉米芯等。在淀粉采购方面,公司通常制定淀粉年度整体采购预算,并根据市场行情及生产计划进行具体采购。在原料木糖采购方面,公司与木糖生产企业通常通过协商谈判方式确定采购协议。双方在采购协议中对产品质量标准、价格条款、采购数量、交货期限、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原料木糖到货后,由质量管理部按照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款进行验收。在玉米芯采购方面,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焦作华康公司、高密同利制糖有限公司采购,用于制取木糖使用。由于玉米芯为玉米种植业的副产品,因此主要向山西、河南等玉米产区的玉米芯料户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在每年初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年度采购整体计划,以市场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体流程如下:生产计划制定:根据销售及库存情况,在每月中旬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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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计划进行滚动调整。生产领料: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确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编制领料单,到仓库领取生产所需材料。生产及质量控制: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及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照生产指令单及其所规定的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产品入库:生产部备货结束后,由品质部负责成品检验。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物流服务部仓库管理员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少量产品会销售给贸易客户。直销是指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食品、饮料、日化行业等下游客户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论坛、行业研讨会等方式与行业客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直接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贸易客户是指采购公司产品并进行再销售的客户。贸易客户有助于公司满足一些小规模客户及部分区域客户的市场需求,扩大产品的市场覆盖范围。
(2)市场变化情况随着社会整体消费观念的改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饮食消费逐渐由温饱型向营养型、保健型转变。在这种背景下,功能性糖醇作为低热量、不致龋齿、对人体健康有益的甜味剂,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被广泛用于食品、饮料、日化等领域,直接推动了功能性糖醇产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外市场研究机构GlobalIndustryAnalysts,Inc1在2023年1月发布的《PolyolSweeteners–GlobalStrategicBusinessReport》数据预测,预计2030年将达到7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6.7%,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2.公司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及波动原因分析
(1)公司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第一季度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947.36 | 67,710.77 | 74,614.50 | 88,000.63 | 52,286.0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19.11 | 2,025.25 | 2,904.39 | 2,894.60 | 1,72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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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5.56 | 736.25 | 1,164.95 | 1,814.54 | 41,481.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632.04 | 70,472.28 | 78,683.84 | 92,709.76 | 95,491.4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242.57 | 56,074.68 | 51,481.85 | 66,475.21 | 32,192.0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811.71 | 6,105.64 | 4,282.80 | 4,701.12 | 4,514.7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43.07 | 1,397.28 | 753.50 | 1,298.10 | 1,557.7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8.19 | 1,727.63 | 1,634.95 | 3,626.06 | 37,587.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805.54 | 65,305.22 | 58,153.10 | 76,100.49 | 75,851.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73.50 | 5,167.05 | 20,530.74 | 16,609.27 | 19,639.89 |
营业收入 | 63,481.59 | 65,033.42 | 71,844.32 | 67,329.65 | 74,062.16 |
营业成本 | 48,235.17 | 49,934.28 | 54,589.26 | 50,288.11 | 56,165.80 |
(续上表)
科目 | 2022年度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443.16 | 51,225.49 | 57,077.75 | 67,634.5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62.10 | 6,460.01 | 2,975.95 | 1,516.6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46 | 3,177.42 | 2,499.38 | -64.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639.72 | 60,862.92 | 62,553.08 | 69,086.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420.78 | 52,334.79 | 46,704.08 | 40,768.5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05.72 | 3,633.36 | 3,382.07 | 4,727.3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54.15 | 564.99 | 2,224.86 | -252.4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5.21 | 1,197.51 | 3,552.74 | 60.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045.86 | 57,730.65 | 55,863.76 | 45,304.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06.15 | 3,132.27 | 6,689.32 | 23,78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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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40,539.56 | 54,457.28 | 63,843.36 | 61,162.10 |
营业成本 | 32,814.34 | 42,375.13 | 48,042.29 | 46,302.16 |
(2)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分析2023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67.05万元,环比大幅减少主要原因系年初备货导致原材料采购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2023年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30.74万元,环比大幅增加主要系年初备货一季度采购较多,二季度采购回落,相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一季度减少;此外,一季度由于元旦、春节等放假因素影响,销售收入下降,二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一季度增加。综上,二季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一季度大幅增加。
2023年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09.27万元,环比减少主要系三季度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华康公司)开始开展玉米等商品贸易业务,其采购环节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销售收款存在滞后性,当期销售现金流入小于采购现金流出,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023年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39.89万元,环比增加主要系客户四季度备货导致销售增加。
2024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73.50万元,其中10,200.00万元为2023年末票据贴现借款到期偿还导致,为筹资活动,剔除后公司2024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73.50万元,环比大幅减少主要系年初备货导致原材料采购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与此同时国内客户在12月份为元旦春节等备货,致使一季度内销收入减少,综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变化趋势与上年同期基本一致。
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各季度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一季度现金净流入最少,基本与2023年度各季度波动趋势一致;2022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23年同期低,主要系2023年二季度和三季度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二)补充说明贸易业务的具体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经营主体、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业务模式、毛利率、货物流转、资金流转等,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业务特点等,说明本期新增贸易业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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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贸易业务的和经营主体和主要产品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来自全资子公司舟山华康公司,舟山华康公司2023年度尚处于筹建期,其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建成后主要原材料为玉米,为提前了解及掌握玉米的市场行情及采购渠道,2023年度舟山华康公司开始从事玉米、小麦等的贸易业务。公司2023年度贸易收入按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2,496.91万元,营业成本2,377.67万元,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338.47万元,公司2023年度贸易业务分产品交易金额(按总额法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从市场方面来看,目前饲料原料市场以玉米、小麦为主,两个产品关联性、替代性均较大。在每年的6-9月份小麦属于大量上市期间,价格会降低,故很多饲料厂会使用小麦产品替代玉米。小麦中含有的能量及蛋白可以在较大程度替代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所需的玉米、蛋白粉、玉米皮产品。
公司在玉米贸易的同时参与小麦贸易业务主要有如下原因:1、因小麦及玉米的替代性较高,做小麦贸易可以及时掌握原材料的最优价格,掌握市场行情。
2、公司的玉米、蛋白粉、玉米皮、胚芽粕下游客户基本为饲料厂,在小麦价格较低的期间,饲料厂大量使用小麦。为了保持与客户的合作粘性,公司参与部分小麦贸易。3、有一部分小麦会制作成小麦淀粉,小麦淀粉价格将会影响玉米淀粉价格。公司参与小麦贸易,亦可从另一个角度关注淀粉价格,防止小麦淀粉价格影响玉米淀粉价格。
2.公司贸易业务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1)公司2023年贸易业务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玉米
项目 | 收入 | 成本 |
玉米 | 18,130.72 | 17,951.13 |
小麦 | 16,785.09 | 16,638.79 |
玉米蛋白粉 | 653.53 | 642.88 |
玉米皮 | 291.41 | 289.39 |
胚芽粕 | 87.50 | 87.37 |
合计 | 35,948.25 | 35,60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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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交易产品 | 销售金额(万元) |
正大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 食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 | 60,000 | 玉米 | 1,980.02 |
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 | 饲料药物添加剂销售 | 381,176.47 | 玉米 | 1,940.80 |
北京易富农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饲料、饲料原料 | 6,000 | 玉米 | 1,718.06 |
成都绿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粮食收购、饲料原料销售 | 5,000 | 玉米 | 1,257.82 |
淮安甄硕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 | 200 | 玉米 | 1,029.50 |
2)小麦
客户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交易产品 | 销售金额(万元) |
成都德康动物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饲料添加剂销售 | 5,000 | 小麦 | 4,372.80 |
正大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 食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 | 60,000 | 小麦 | 2,068.58 |
安徽濉溪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粮食收购、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 | 50,000 | 小麦 | 1,068.12 |
韶关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 粮食收购 | 3,000 | 小麦 | 1,006.25 |
重庆安佑饲料有限公司 | 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粮食收购 | 5,500 | 小麦 | 548.82 |
(2)公司2023年贸易业务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玉米
客户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交易产品 | 销售金额(万元) |
鸿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销售 | 10,000 | 玉米 | 1,570.10 |
林口县海诚粮贸有限公司 | 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 | 200 | 玉米 | 1,135.37 |
吉林省达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农田开发,粮食收购、储存、销售 | 1,000 | 玉米 | 855.66 |
东丰县福鑫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豆粕、油糠收购、销售;饲料销售准的项目 | 50 | 玉米 | 786.31 |
黑龙江津粮贸易有限公司 | 农田开发,粮食收购、储存、销售 | 500 | 玉米 | 722.97 |
2)小麦
客户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交易产品 | 销售金额(万元) |
黄冈市良丰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 | 粮油收购、仓储、销售;粮食加工 | 1,000 | 小麦 | 3,16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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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 ||||
河南馥茗贸易有限公司 | 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 | 300 | 小麦 | 2,942.64 |
宿迁大邦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粮食加工食品生产 | 1,000 | 小麦 | 1,835.38 |
长丰坦图农业有限公司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 | 500 | 小麦 | 1,297.83 |
平顶山市艾莱商贸有限公司 | 农副产品购销;仓储服务 | 5,000 | 小麦 | 714.97 |
3.公司贸易业务的业务模式、货物流转、资金流转情况
(1)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各业务模式及货物流转情况如下:
模式一:采购人员向合作供应商及客户进行玉米采购及销售询价,询到合适的采购价及销售价格后(存在贸易价差),分别与供应商及客户签订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一般同时进行),采购合同根据不同供应商的操作模式一般约定相关产品直接交货到客户要求的交货地点(供应商可以送到);或者供应商集中送到客户所在地的车站或码头,公司联系物流公司再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实物不经过公司或公司指定第三方存储。该模式的小麦、玉米等贸易业务,公司无法控制商品且基本不承担商品毁损、价格波动等的风险,承担的是代理责任人的角色,对该模式下的小麦、玉米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2023年模式一采购玉米小麦等货物132,245.68吨,发出在途1,745.43吨,期末未实现销售部分重量占比1.32%。
模式二:为应对2024年舟山华康公司投产后码头调度及存储协调能力,公司在2023年四季度开始与港口建立仓储联系,在鲅鱼圈港口租赁了仓库,会采购一部分玉米放在鲅鱼圈港口仓,该部分在玉米采购时没有明确的销售客户,公司要求供应商先将玉米运抵公司在鲅鱼圈港口租赁的仓库进行存储。后续在玉米市场价格上涨时,公司会择机将该部分仓存的玉米对外销售。该模式下的玉米贸易业务,公司实际可以控制该部分商品,且承担商品存储过程中毁损、价格波动等的风险,承担的是主要责任人角色,该类贸易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2023年模式二采购玉米17,032.98吨,期末库存量6,789.42吨、发出在途273.20吨,期末未实现销售部分重量占比41.46%。
(2)公司贸易业务的资金流转情况
公司贸易业务均独立完成供应方付款及客户回款的资金流转,即公司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直接付款给供应商,完成采购环节资金流转;同时公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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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条件直接向客户收款,完成销售环节的资金流转。
2023年贸易业务付款金额42,796.22万元,实现销售回款35,311.45万元,回款比例82.51%,销售回款金额小于采购付款金额主要系2023年年底公司鲅鱼圈港口仓尚有库存玉米6,789.42吨及发出在途玉米273.20吨,期末尚未实现销售。具体资金流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模式类型 | 采购付款金额 | 销售回款金额 | 期末应收款余额 | 备注 |
模式一 | 38,425.56 | 35,005.29 | 1,998.35 | |
模式二 | 4,370.67 | 306.16 | 2,415.47 | 期末41.46%尚未实现销售 |
合计 | 42,796.22 | 35,311.45 | 4,413.82 |
4.公司贸易业务的毛利率
单位:万元
由于公司玉米贸易属于流通环节,缺少加工,烘干等环节,属于轻资产运营,利润相对较低,同时公司2023年才开始介入行业,主要为拓展渠道,了解渠道信息,尚没有完备的渠道信息来源,故毛利有限。
综上,舟山华康公司本期尚处于建设期,在建项目为年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该项目投产后主要原材料为玉米,舟山华康公司本期开展玉米贸易目的主要系让采购人员提前了解玉米市场行情,为后续生产的大规模采购做准备,故公司本期新增贸易业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结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但2024年第一季度又下滑的原因,并结合业务模式、货物流转情况和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
项目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玉米 | 18,130.72 | 17,951.13 | 0.99% |
小麦 | 16,785.09 | 16,638.79 | 0.87% |
玉米蛋白粉 | 653.53 | 642.88 | 1.63% |
玉米皮 | 291.41 | 289.39 | 0.69% |
胚芽粕 | 87.50 | 87.37 | 0.15% |
合计 | 35,948.25 | 35,609.56 | 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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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等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
1.结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分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但2024年第一季度又下滑的原因
(1)分产品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 2023年四季度 | 2022年四季度 | 变动幅度 | 2024年一季度 | 2023年一季度 | 变动幅度 |
晶体糖醇产品 | 49,204.55 | 47,817.79 | 2.90% | 46,396.34 | 50,360.16 | -7.87% |
液体糖、醇 | 17,452.05 | 12,959.89 | 34.66% | 12,908.36 | 13,053.82 | -1.11% |
蒸汽、电力 | 4,437.17 | 100.00% | 1,869.96 | 1,424.62 | 31.26% | |
贸易收入等 | 2,968.39 | 384.42 | 672.18% | 2,306.93 | 194.82 | 1084.13% |
小计 | 74,062.16 | 61,162.10 | 21.09% | 63,481.59 | 65,033.42 | -2.39% |
从收入构成来看,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1)国内市场需求上升,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使得液体糖、醇销售增加;2)2023年公司收购华和热电公司和舟山新易盛贸易有限公司,新增蒸汽电力等收入,四季度这部分销售额达4,437.17万元;3)为应对2024年舟山华康公司投产后码头调度及存储协调能力,公司在2023年四季度开始与港口建立仓储联系,在鲅鱼圈港口租赁了仓库,会采购一部分玉米放在鲅鱼圈港口仓,该部分在玉米采购时没有明确的销售客户,公司要求供应商先将玉米运抵公司在鲅鱼圈港口租赁的仓库进行存储。后续在玉米市场价格上涨时,公司会择机将该部分仓存的玉米对外销售。该模式下的玉米贸易业务,公司实际可以控制该部分商品,且承担商品存储过程中毁损、价格波动等的风险,承担的是主要责任人角色,该类贸易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收入增加2,496.91万元。
2024年第一季度同比下滑,主要系:1)2023年一季度公司抓住市场机会额外获得较多俄罗斯区域客户订单,2024年一季度市场需求更趋于稳定:2023年一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公司俄罗斯客户销售数量分别为5,743.40吨和3,957.20吨,2024年一季度同比销售量有所下降;2)原材料价格回落导致产品单价有所调整:2023年和2024年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木糖采购均价分别为1.67万元/吨和1.26万元/吨,同比下降24.55%。
(2)公司2022年和2023年四季度、2023年和2024年一季度前五大客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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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分别为26,686.83万元和28,244.83万元、32,742.26万元合24,685.74万元,从主要客户收入情况看,2023年第四季度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同比变动不大,整体收入增加主要系新增蒸汽电力、玉米贸易等收入以及随着糖醇国内市场需求的增加以及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其他一些中小客户的销售额也同比上期增加较多所致。2024年第一季度同比下滑主要系:1)2023年一季度公司抓住市场机会额外获得较多俄罗斯客户大客户订单,2024年一季度市场需求更趋于稳定:2023年一季度和2024年一季度公司前五大客户中俄罗斯客户销售数量分别为5,617.40吨和3,726.80吨,2024年一季度同比销售量有所下降。2)原材料价格回落导致产品单价有所调整。
2.结合业务模式、货物流转情况和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
(1)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少量产品会销售给贸易客户。直销是指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食品、饮料、日化行业等下游生产客户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论坛、行业研讨会等方式与行业客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直接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贸易客户是指采购公司产品并进行再销售的客户。贸易客户有助于公司满足一些小规模客户及部分区域客户的市场需求,扩大产品的市场覆盖范围。
(2)货物流转
货物流转主要分为自产业务和贸易业务,贸易业务货物流转情况详见本说明四(二)3之说明,自产业务货物流转如下:
公司向客户销售产品的方式分内销和外销,其中内销主要有以下方式:1)公司委托第三方物流将货物发往客户指定地点;2)客户自提,客户指定第三方物流到公司仓库提货。外销主要有以下方式:1)货物出口由第三方物流直接送往客户;2)货物出口由第三方物流先送至海外第三方仓库,客户通知送货时,公司联系海外第三方仓库管理人员,海外第三方仓库管理人员安排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
(3)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销售晶体糖醇产品和液体糖、醇及其他产品等,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般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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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确认收入;部分销售合同约定按照客户领用量结算收入的客户,在客户领用时确认销售收入;电商销售部分在公司发出商品,客户收到货物或者系统默认收货时确认销售收入。一般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时确认收入;DAT、DAP、DDP等D系列结算条款下的外销产品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的收入确认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形,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
(四)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1.询问公司管理层、销售及采购负责人等,了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业务特点、市场变化情况;
2.了解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表及附表的编制方法及编制过程,复核其编制方法是否正确,编制过程是否经过恰当复核;获取公司编制现金流量所依赖的原始数据,并与财务报表数据、账册凭证、辅助账薄等核对是否相符,检查数额是否准确完整,与各会计科目数据勾稽是否一致,现金流量表分类是否合理;获取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明细,对其变动原因进行了分析;对现金流量表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主要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科目的勾稽关系是否合理;
3.询问舟山华康公司管理层、销售及采购负责人等,了解贸易业务的主要产品、经营主体、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业务模式、毛利率、货物流转、资金流转等情况;
4.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5.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6.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7.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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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发运签收记录等支持性文件;
8.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9.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10.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11.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符合其经营模式、业务特点及市场变化情况,同时对比2022年度各季度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未发现异常情况;公司开展玉米贸易的目的主要系让采购人员提前了解玉米市场行情,为舟山华康公司后续的生产采购做准备,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但2024年第一季度又下滑符合市场变化情况;公司的收入确认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形,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